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第十三章

小说: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作者:彭湃 更新时间:2024-08-18 06:11:15 源网站:顶点小说
  碰杯的一瞬间我居然有一种悲壮之后又热血重燃的激情和亢奋。我应该是第一个愿意相信老王的,相信他今晚的每一句话,或者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纯粹而正直的人。因为如果连这点都不相信,人生又该多么灰暗绝望。

  一

  简凝打来电话时,我刚吃完一顿很微妙的饭,它的微妙之处在于这更像一场心照不宣的密谈。事情发生在梦航二代工作室重新组建好的一星期后——直到现在我还难以置信,当小乔提出这个前无古人的蠢名字时,公司是怎么就让它通过的?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大家一定是被深深刺激到了,才从起初的热血悲情主义沦为后现代幽默的自嘲主义。所幸,无论如何,我们终究还是靠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重整旗鼓了。

  代价自然是惨重的,原本四十几号人的公司如今靠着何总那几乎是施舍的几十万启动资金,缩水成十人不到的小工作室。感觉就像修炼千年即将得道的妖怪因为犯了一个错就被打回原形。妖怪们犯的错好歹还是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可我们呢?纯粹是瞎了狗眼外加命犯太岁。

  再来说说这个何总吧,自然是苏荷手机里面众多有钱老板中的一个。何总的出现,是因为余雷跟我们公司还有苏荷算是彻底翻脸了,除了过程比较难堪外,结果上还是皆大欢喜的;而就我个人方面来说,苏荷能彻底脱离跟余雷这种男人纠缠不清的关系也是再好不过。

  至于新巴结过来的这个何总,用苏荷的话说就是:钱多人傻,不宰傻逼。当然,她肯定还是用了一些手段的。不过这些手段绝对不会再违背原则。补充一点,不是她的原则,而是我的原则。

  一群人里最乐观的还是年叔,光是能重新组建工作室他就很满足了。所以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每天给大家带免费早饭,偶尔当我们情绪低迷地缅怀从前的光辉岁月时,他也会笑呵呵地在一旁劝慰:“现在也没什么不好嘛。你瞧,留下的都是感情深的,咱们就像一大家子兄弟姐妹。”其实年叔说得没错,有时候我会觉得挺窝心的,不知为何,一提起家,我理想中的模样总是相依为命和苦中作乐,而非幸运圆满飞黄腾达。

  说来讽刺,梦航二代工作室重新运作后接到的第一个项目,居然是来自刚上任白鸟公司原画总监的秦大义私下介绍,多亏了他,给我们这些刚从废墟里爬起来的老弱残兵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没过几天,秦大义又打电话来说要约我们吃饭,并特意嘱咐一定不能带外人。

  一直对秦大义跳槽耿耿于怀的小乔得知此事非常激动,“这个秦大义啊真是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像个纯情小处男,关键时刻居然吃里扒外!老娘还没来得及好好教训他呢,他还有脸送上门来。不行,今晚不吃他个两三千姐就不姓张。”

  “你从此改姓史我们也不反对,真的。”我在一旁泼冷水。

  “卫寻我去你个小王八蛋,这事你也是从犯,脱不了干系!”她把怨气撒向我。

  “我跟秦大义这叫曲线救国,懂个屁?”我冷冷剐了她一眼,“真是胸大无脑见识……”最后一个“浅”字还没说出口,小乔已经跳过来掐住我的脖子,是真的用力掐一点不带含糊。傅林森就在这时推门进来了,吓得小乔一秒钟切换回柔弱模式。幸好他及时赶到,不然今晚的聚餐地点估计得改成人民医院。

  当晚七点,我、年叔、傅林森还有小乔四人赶到一个主题湘菜馆的包厢时,秦大义先到有一阵子了,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人,我看了半天才认出是老王。不得不承认,这个年纪跟年叔相差无几的白鸟公司副总裁,如今是越来越肥硕了。小乔第一个气势汹汹杀进门,她一路积攒的怨恨在看到秦大义旁边那个笑得跟弥勒佛转世一样的王总后瞬间蔫了,傻眼了老半天后才干笑着挤出一句:“秦大义,这位是你……朋友呀?”事后她告诉我们,她是真的在爸爸跟朋友之间犹豫了很久。

  “呵呵,朋友,当然也是他老板。”王总是个自来熟,笑盈盈地搭上话。记得以前我跟傅林森还在公司时他就是这样,一点架子也没有,他大概是唯一一个我们敢当面称呼他外号(老王)的高层吧,当然,也是唯一一个北大毕业的美术生。

  “老板?白鸟公司?”小乔脑袋飞快地运转着,但显然先天智商不足,“想不到您这一辈也有懂动漫的呀……”她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忙试着补救,“不过王总您看上去倒是挺年轻的,心态估计更年轻。”

  “哈哈是么?其实我也大不了你们多少啦,今年本命年。”说到这他想起什么,忙朝我身后的傅林森跟年叔笑着解释:“这不,今天才选了一个大红色包厢,几位不介意吧?”

  小乔没给我们说话的机会,抢白道:“哎呀,我就说嘛。您这看上去哪里像是四十八的人呀……”

  秦大义一口茶硬是从嘴里喷出来,他剧烈的咳嗽并不能缓解尴尬。一旁的我简直要疯了,真想脱袜子塞住她的烂嘴。我僵笑着拽开她,说:“王总,她这人就喜欢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别当真。”

  老王倒继续乐呵呵地笑,“这有啥的,我承认,我是长得着急了点。以前在公司你们不是都叫我老王嘛。话说回来啊卫寻,咱才分开多久吧,你现在一口一个王总,不嫌生分吗?”

  我打了个哈哈,赶忙为大家相互介绍道:“他是我前公司的副总,大家可以叫他老王。这位爱开玩笑的美女叫张雨乔,摄影总监。这位是我们老板邱少年,我们平时都喊他年叔……”我可不指望秦大义来做这种事,他一直以为相互介绍就是干巴巴地念一圈人名。

  坐下没多久,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就上菜了。老王个性豪爽,不喜欢打哑谜,直接挑明了来意,其实对于白鸟公司这次的所作所为他也很不齿,还为此跟老总吵了一顿。

  “当初白鸟是我跟老杨一手办起来的,我负责技术,他负责经营。后来他拉到几个房地产投资商办成新生培训公司,才慢慢把公司做大了。老杨是个左右逢源的人,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能成功,采用的方法是不是正确无所谓。因为他确实也有些本事,公司越做越大,我也就不再过问项目上的事,只负责带领手下的人埋头干活……”说到这他拍了拍秦大义的肩:“这小子性格跟我最像,务实,以前在公司我最喜欢的就是他。”

  秦大义被夸得一脸不好意思,眼睛不知往哪里看才好。

  老王继续说:“可最近两年,尤其是你们三个走了后,我是越来越看不惯老杨的所作所为了。公司一开始的理念他完全抛弃了,每天听信姓汤那小子的谗言,都走火入魔了。虽说同行竞争难免耍点手段,但这次他居然搞出这种事,实在是有悖我做人的底线。”他喝了口酒,很痛惜地把杯子磕在桌上,“靠谱的作品是越来越少了,全把心思花在这种歪门邪道上。要不是我手上还有几十个年轻小伙等着我发工资,我早想甩手不干了。”

  我们几个屏息凝神地听着,一时间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些,最后还是年叔反应快,他含蓄地笑了笑:“你是想……跟我们合作?”

  “哈哈对对对……”老王爽快地笑了,“准确说,我是想带着我的人来投靠你们。不过目前时机还不成熟,你们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得好好重振旗鼓,我会让秦大义先在暗中帮你们一把,你们的作品我早看了,很不错,绝对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业界良心啊。所以你们一定要有信心,好好做,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成为同伴。”

  年叔没有说话,像是在思考。

  但我知道他心里肯定是非常兴奋的,对于别无选择的我们而言,眼下这已经不是一件好事这么简单,而是绝处逢生的巨大转机。抓不住这次机会,我们很可能永远失去翻身的机会。然而退一万步,就算老王是来坑我们的,我们也早就没什么好输的了。

  “没问题。”果然,片刻后年叔就毫无悬念地答应了。

  “我就喜欢爽快人。”老王意气风发地举起酒杯,“来,今天这顿算我的。我仅代表白鸟公司里我手下部门的那些员工们,给你们梦航所有人,赔个不是。”

  “王总你这话就太言重了。”年叔客气着,率先起身了。

  碰杯的一瞬间我居然有一种悲壮之后又热血重燃的激情和亢奋。我应该是第一个愿意相信老王的,相信他今晚的每一句话,或者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纯粹而正直的人。因为如果连这点都不相信,人生又该多么灰暗绝望。

  饭局结束后老王跟秦大义先行离开包厢,离开前他再三嘱咐:“秦大义说你们都是信得过的人,所以我信你们。也希望你们能信我,今晚这番话,还请务必保密。”

  “当然。”年叔说,“总之,很感谢你做的一切。”

  老王反而有些腼腆地笑了,“之前老听秦大义说起你,早想跟你见见了。对了,听说你也是星城本地人,高中读哪呀?”

  “哦,在九中。”

  “九中!不是吧?你多少届!”

  “三届,27班。”

  “哈哈,我是四届,32班。原来你还是我学长啊,缘分啊哥们!”老王显然决定暂时不走了。他抓起年叔柔弱的双肩——事实上,在老王魁梧的体型下大部分人都变得很柔弱,慷慨激昂地回忆起九中当年的风云往事,端着脸盆打算进包厢收拾碗筷的服务员,一脸哭相地被他堵在门外。

  就是在这时,我接到了简凝的电话。

  “我回来了。”那边是笑着宣布的。

  “听你的意思,是要见个面?”听到她的声音,我心情也好起来。

  “正好尝尝我的新手艺。”她委婉地默认了。

  转眼我就坐在了她久未开门的咖啡馆里,看着她把那杯最新研制的咖啡端到我桌前。有些日子不见,她又变了,不再是初次见面时那朵冷若冰霜的带刺玫瑰了,气场十足的中分女王发型如今换成了温柔的斜刘海,两侧的脸颊饱满了一些,从高端优雅很微妙地过渡成一种曼妙的清新。她肩上罩着一件蓬松的红色斗篷,下面是黑色连衣长裙,真的,我都不敢相信她居然穿裙子了。

  她心情不错,一脸期待地望着我喝下第一口咖啡。我快速抚平自己紧皱的眉头,违心地称赞起来。她狐疑地瞟了我一眼,端起来抿了一口,反应夸张地差点没把杯子都给扔了,“要死啊,怎么会有股洗洁精的味道……”

  “啊?有吗?”我煞有介事地端起又尝了一口,“原来洗洁精的味道是这样啊。还不错呢。”

  她好气又好笑:“你就这么急着讨好我?”

  “当然,我还指望着能见到你妹妹呢。”我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仓促地收回笑容,端起自己桌前的咖啡抿了一口,眼底掠过一丝失落。我忙小心翼翼地转移话题,“你最近看起来气色不错。”

  “今天化妆了。”

  “不,是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怎么说呢?以前你总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压迫感,像是刚被人吵醒起床气没处发泄。”

  “还真给你猜对了。”她轻轻挑了下眉,“我失眠,最严重的那段时间一天只能睡两个小时,安眠药都快当饭吃了,也没用。反倒是酒精的效果比较好,每次醉酒后晕乎乎地可以睡上好久。”

  我恍然大悟,“难怪你爱喝酒。”

  “你根本不知道一整夜清醒地数着时间有多煎熬。”她抬头静静看我一眼,“不过最近改善多了。”

  “我说,你究竟还有多少事没告诉我?”我话里透着关切。

  “没多少了,很快我就没秘密了。”她露出一个类似自暴自弃的微笑,“到时候你就彻底对我失去兴趣了。”

  她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根烟点上,再把打火机跟烟盒整齐叠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目光随之变得严肃,让我觉得之前所有的闲聊仿佛都是为了给这一句话做铺垫:“卫寻,其实这次我来找你是……”

  手机偏偏就在这时响起来,是我的。她夹着烟的手轻微颤了一下,原本要脱口而出的话换成了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神色凝重下来。

  “谁?”她问。

  “我妈。”

  “那接呀。”简凝微微仰头,漫不经心地吐出一口烟。她当然不会明白我的迟疑,要知道,我跟我妈已经很久没通过电话了,所以如果她哪天主动打电话给我一定是有重要的事,而重要的事通常都不会是好事。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带给我什么好事。

  二

  我老家离星城不算远,但不通火车,唯一的交通方式是三小时的长途汽车。沿途是连绵不绝的苍翠山脉,会经过三座几乎连在一起的隧道,差不多一首歌的时间。我离开南水镇时是春天,沿路山脚下的田地里铺满大片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如今回来,转眼已是四年后的冬天,不,其实也已经是春天了,但从山脚下的零星残雪来看更像是晚冬。

  我有说过我的老家吗?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名叫南水镇的南方小县城。自从两年前它正式改名为南皖市后,才扬眉吐气地晋升为一座三线城市。

  在我的印象中,老家大人们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安于天命的懒散,后来这里被开发商相中,大兴土木,我那懒散的老乡们靠山吃山,生活水准跨过小康直奔富裕。于是南水镇四周乡县的年轻人疯狂往南水镇挤,有些女孩为了一个户口恨不能嫁给一个八十岁的中风老头。正因此,老家的人们大多都被纵容出一种很可笑的优越感,变得越来越盲目傲慢。

  但,我不是,我从不为自己是南水镇的人而感到自豪。就像我父亲,他不是本地人,因为服从工作安排才来到南水镇,最终结识我美丽的母亲并安家。他永远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走到哪都散发着儒雅的书卷气,让他永远与这群自大的井底之蛙之间界限分明。

  小时候他是让我自豪的理由,我引以为荣的偶像,可惜最后他亲手摧毁了这一切,换来的是我永生的仇视。罢了,其实我用不着回想起这些往事的。

  走出车站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确认自己没走错路——四年前那条窄小的马路已经扩建成过个人行道都要半分钟的主干道,路边做餐饮生意的小店也全都焕然一新成各大数码产品的专卖店。

  不过日新月异的家乡并没让我感到不适,反倒是我身边的简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是的,忘了说,她跟我在一起。我知道这很不可思议,就在昨晚,当我决定回老家时她主动提出跟我一起回去。这我措手不及,说来可笑,我一紧张,竟答应了。

  现在,再来说说我接到的那个电话吧。我妈的肝脏硬化严重,又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如今已经到了必须马上做手术否则就会危及生命的地步。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七十,电话并非我妈亲自打来的,而是邻居黄阿姨——一位隔壁家小孩偷了妈妈五块钱这种事都能宣传得整条街都知道的超热心中年妇女。黄阿姨态度明确:就算是冲着那百分之三十的危险,我做儿子的也应该回来一趟。

  我平静地说了声“好”,收了线。

  我匆匆起身跟简凝告别,她却喊住我,“我陪你一起回去。”

  “是些私事。”

  “我陪你一起回去。”她不疾不徐的话里带着不容争辩的强硬。见我很为难地沉默,她声音才软下来,“其实我一直也想找时间回去看看,虽然那已经没有家了,毕竟是我长大过的地方。”

  回到南水镇时才知道我妈的手术早在一星期前就动完了。手术很成功,她顺利恢复着。但黄阿姨还是觉得我有必要回家一趟。不过我妈似乎并不知道昨天来探病的黄阿姨偷拿了她的手机给我打过电话,所以当我第二天中午敲开家门时,来开门的她一脸错愕,她虽然第一眼就认出了我,但花了老半天才接受我就在眼前的事实。

  “你……回来啦。”她脸色苍白如纸,反复烫染的头发因为久未护理枯槁得像一团稻草。她一只手紧握在半开的门沿上,一只手抓着一个挂了三瓶滴瓶的吊瓶架,整个人虚弱得随时会晕倒。

  “他不在家?”我声音沙哑,并非难受,仅仅是好久没说话导致的。妈知道我指的是继父,心虚地避开我的目光,“他在英国,这几天赶不回来。”

  “总有一天你死了他也不会管。”差一点我就骂出来了。转念一想,比起冷漠的继父,我也好不了多少。

  我心烦意乱地叹口气,粗鲁地帮她拿起并不轻的吊瓶架,扶她回沙发上。如果不是那么近地触碰到她的身体,我差点就被她那蓬松的棉睡衣给欺骗了,她比记忆中瘦多了。妈重新躺好后我去了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些煮粥的食材捣鼓起来。简凝跟着进来,一脸疑惑地盯着我,问:“你都不跟你妈介绍下我?你平时就这样跟你妈相处的?你爸呢?她刚动完手术都没人照顾吗?”她意见还真不小,一连问出了好多问题。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着手中的事,一句话也答不上。

  我要如何跟她解释,我妈从小就很怕待在医院,不等死到临头她绝不去看病,其实类似这种娇气病她还有很多,比如从不吃蒜,从不洗碗,打针会哭,无论喝多少水始终吞不下药丸,最终只能磨成粉末再捏着鼻子灌。有时候我觉得我妈不适合长大,她应该一直做个年轻漂亮的少女,这样就永远有大把男人趋之若鹜,可当这些娇贵随着年龄的增长还顽固地残留下来,就变成了一种可耻的恶习。

  我又当如何解释,继父从没爱过我妈。可能刚结婚那两年他有爱过她风韵犹存的美貌,如今却只剩下冲动过后无奈的责任。他最爱的只有自己不争气的亲生女儿,我那个留学英国的妹妹。不用猜也知道,这次她肯定又在国外闯出什么祸。吸毒?堕胎?跟那群玩哥特的英国朋友抢劫被抓?谁知道呢?反正,这个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男人肯定是在接到校方电话后连夜飞过去的,别说肝脏有问题,就算我妈现在要动的手术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的脊髓移植,他也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如此想来,这些年可真算难为了她。比起一开始就选择明目张胆地反抗和逃避的我,她却一直在积极努力地融入这个家。可是,看看她都得到了什么,像现在这样独自一人无助地躺在散发着腐朽气味的沙发上,手上插满输液针管,起身去开个门都要花上好几分钟,活得像个孤独而可耻的罪人。

  我们三人在家吃了一顿晚饭,我下厨。

  托傅林森的福,跟他相处的这几年里我还是有偷学到一招半式,家常菜足够应付。妈插着输液管的左手垂放在大腿上,右手拿着饭勺艰难甚至是笨拙地吃着一碗粥,这几天她都只能吃流质食物。

  从简凝的脸色来看,她一定后悔跟我回这趟家。因为从进门到现在,我跟我妈的对话没超过三句,而她期待的介绍也一直没等到。估计心里早咒骂我几万遍了吧,不过碍于有长辈在所以不好开口。

  “你叫什么名字?”我妈声音疲惫地打破了沉默,决定要尽下一家之主的义务。

  “简凝。”

  “喔……”本以为她只是礼貌性地敷衍,不想她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说:“其实我还记得你,你是卫寻的高中同学吧?”

  简凝吃惊地停下手中的筷子,不说话,看了我一眼。

  “吃饭。”我冷冷地暗示妈闭嘴,可她没停,“我见过你,有次开家长会,班主任悄悄跟我说卫寻在跟班上的女孩早恋,偷偷指给我看了。”说到这,她神色微妙地看了简凝一眼:“变了不少呢?都长得亭亭玉立了,不过我还是能认出来,是你没错的。”

  简凝为难地笑了笑,一时答不上话。

  “你们现在……还在一起吗?”

  “好好吃饭不行吗?”我生气了,忘记何时起,她的一举一动总是变得特别能激怒我。简凝郑重其事地端着手中的饭,我本以为她会避重就轻地随便敷衍两句,可她说:“是呢,我们现在还在一起。”

  “真的呀?”我妈的眼神里露出了一丝欣喜,“真没想到,都这么久了。他也从没跟我说过。那你们……有打算结婚吗?”

  “这要问他。”简凝朝我投来一个微笑,那个笑里带着很微妙的报复,我知道她较上劲了,她就是想要把话题引到我身上不让我好好吃完这顿饭。既然如此,我奉陪到底。

  我冷笑一声,抬高声音,“结婚做什么?生个孩子再离婚,像你一样?”

  我妈颓然一怔,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恶言恶语。突然之间她也来劲了,“你这话什么意思?错的是你爸,不是我。而且你别忘了,当初离婚是你自己要跟我的。”

  “是啊,全怪我。要不是我拖累了你,你能找到更好的男人。”

  “我承认,我是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可你扪心自问,你自己算是个好儿子吗?这几年你一声不吭跑出去,你想过我吗?你以为我改嫁是为了谁?我在这个家忍气吞声看尽脸色又是为了谁……”她声音哽咽了,“哐当”一下扔了勺子捂住了嘴,“我容易吗我?容易吗?”

  我就知道,只要我们一说话,最终的结局就是我成功把她气哭。

  “少在这里演……”

  “卫寻你太过分了!她是你妈!”简凝就在这时狠狠剜了我一眼,堵住了我咄咄逼人的中伤。她起身拿纸巾递给我妈,柔声细语地安慰起来,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反倒是我,像个十恶不赦的敌人,被她们晾在一边。

  晚饭后天色还早,我跟简凝动身离开了,其实我想过要睡上一晚。可是一听妈说继父今晚差不多就能赶回家时我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收拾东西拽着简凝这个“准媳妇”走了。妈没留我,她往简凝的背包里塞了点吃的,叮嘱她一路上小心。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们去车站排队买票,简凝裹着厚厚的大衣,坐在候车厅的长椅上看着一本叫《第八日的蝉》的日本小说。我以为她对日本文学感兴趣,后来有一次我无意中问起来才知道,原来她爸妈在东京大使馆工作,老喜欢给她寄书,她反正无聊,就一本接一本看。

  买好票,广播提醒着车晚点了。我端了两杯热饮朝简凝走去。她合上书,放回背包,接过我手中的热咖啡喝了一口,却不跟我说话,大概还在生气。我在她身旁坐下,两个人就那么僵着。

  不多久,她还是开口了,“你妈其实希望你再待几天的,她只是说不出口。你走时她眼睛红成那样,你看不出来吗?真冷血。”

  “对不起。”我沮丧地叹了口气。

  “别跟我说,要说回去跟你妈说。”

  “简凝。”我轻声说,“我有跟你讲过吧,我爸妈之所以离婚,是因为我爸跟他的一个学生偷情。”

  “是,那又怎样?”她不解。

  “离婚后我妈独自一人撑不下去,几年后带着我改嫁了,当时我继父还有一个小我两岁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妹妹,她叫王希雯。这个女的特别早熟,内心阴暗恶毒。她一直很恨我跟我妈,平时总是想方设法针对我们母子俩。我高中毕业那年暑假,有一天王希雯突然和颜悦色地跟我说她电脑坏了,让我进房间帮她修理一下。我进去了,不想她却当着我的面脱衣服勾引我,我推开了她。我妈跟继父正好这时候回来了,王希雯突然光着身子冲出门哭喊着救命。就这样,我百口莫辩,成了丧心病狂的强奸犯。那一个月别提我日子有多难过。

  “更夸张的是,一个月后王希雯怀孕的事闹得全校皆知,不得不退学。虽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跟哪个男人乱搞,但显然她的诡计得逞了。继父以为这是我造的孽,当场就去厨房拿菜刀,说要宰了我。但他没来得及动粗,我妈就先冲上来狠狠抽了我几个耳光,并骂出一句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话,她说:真不敢相信我会生出你这样的畜生!不,你跟你爸简直一模一样,连畜生都不如。”

  我停下来,苦笑道:“你说可笑吗?连她也不相信我。之后王希雯堕了胎,被送去了英国。我也没法在家里待了,去了星城一家动漫培训公司,除了学费再没花家里一分钱,也再没回家过。不过就在我走后没多久,听说王希雯真正的男朋友找上门来了,是一个吸毒的社会青年。后来事情全抖出来了,我才知道原来王希雯真牛逼啊,年纪轻轻居然同时在社会上交了三个男朋友,还把他们耍得团团转。”

  “所以为此你怀恨在心?”简凝不屑地哼了一声:“幼稚,你妈当时那样做是为了保护你,别告诉我这你都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平静地望着手中的热饮,“是她后来跪下来苦苦哀求,继父才打消了报警抓我的念头。不然我现在早因为强奸未成年人而蹲在监狱里了,不过也是那件事之后,我妈在这个家完全没有了地位和尊严。”

  “既然你都知道,那你还这样对她?”简凝无法理解。

  “可是,我始终忘不掉她说的那些话。她说得没错,我确实跟我爸一模一样,我甚至比他更恶劣,我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深深地伤害了她。我想……”我痛苦地别过头,“我没脸留在她身边。”

  简凝怔了好久,脸上的愤怒慢慢柔软下来。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明白我这种病态的逃避心理,事实上连我自己都很不能理解。这时她突然站起来,轻轻伸了个小懒腰,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我们去趟三中吧。”三中就是我跟南笙一起待过的高中。

  “现在?”我有些诧异。

  “对,就现在。”

  “不行,车就要来了。”我心虚地推脱。

  “带我去。”她深深望了我一眼,请求换成了命令。

  三

  我们待过的地方是三中旧校区,在南水镇的西边——我实在不习惯称呼它为南皖市。这里最初也算得上是热闹了,不过后来开发商看中了南水河沿岸,不多久就在河岸新建了无数高楼大厦和繁华的步行街,西边就渐渐没落了。当我告诉出租车师傅想去老三中时,他摇头拒绝,直到我主动提出加十块钱辛苦费他才勉为其难地答应。“没办法啊老弟,从那边一路回来根本拉不到客。”他并不知道我是本地人,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跟我解释。

  三中旧校区像一个迟暮老人,静静伫立在黄昏中。

  我跟简凝拉开学校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过杂草丛生的足球场和屋顶塌下大半边的礼堂,来到四层教学楼。爬山虎已经爬到了楼房的正面,满墙都是枯黄的藤条印迹。可惜楼道被一大堆废课桌给堵死了,似乎是考虑到安全有意为之。西边的太阳即将隐没,投射过来的阳光笼罩着一层阴森的血色,老实说,这地方已经勾起不了我任何的恋旧情怀,只让我联想到一些毛骨悚然的鬼片情节。

  这种恐惧直到我们去了学校后门的山脚下才消失。

  后山几乎没变化,还是那片宁静清澈的小湖泊,或许我更应该叫它小池塘,它已没有记忆中的那么大。池塘的老朋友,那棵活了很久很久的巨大银杏树也还在,像个年迈却依然优雅的老骑士笔直地守在一旁。正是新旧交替的季节,池塘水面上还漂着来不及腐烂的枯黄树叶,树上却是茂盛的新绿,潮湿的微风悄无声息地吹起,捎着那些陈年旧事从四面八方铺面而来。

  五年前,在我跟陆笙南还很相爱的时候,准确说,是在我们都还很年轻并坚信彼此很相爱的时候,常会逃课来这里。一般都是她敌不过我死皮赖脸的怂恿,任由我把她拽离教室,躲开学生和老师的眼睛,悄悄跑来这座小山脚下。我们会站在树下青涩地接吻,再靠着大树坐下,翻出书包里的零食、cd机、漫画和小说,慵懒地打发着时间。那时候的陆笙南喜欢一边听着孙燕姿的歌,一边在精美的牛皮日记本上写日记,她柔软的黑色长发铺展在我的胸口,散发着茉莉清香。每当我想垂头偷看日记时她就会蓦地起身,大喊一声“喂”,我只好乖乖别过脸,继续贪婪地玩弄她的头发,或者抢走她的一个耳机。

  直到夕阳温柔地笼罩整个世界时,她才心满意足地轻轻合上日记本,接着再后悔地撇嘴抱怨:“明天肯定会被老班骂死的,下次再也不来了。”“好,再也不来了。”我笑着答应,那时我从不害怕会没有下次。那时候,下次并不是一个奢侈的字眼。

  “就这。”我花了点时间,在银杏树干上找到自己跟陆笙南的名字,它们的位置看上去偏低,大概是因为我比六年前的自己要长高不少。那年我花了半小时才用美工刀一点点刻出来的笔画,如今被岁月冲洗得只剩下一些浅淡的印痕。

  简凝眯眼打量了会,随后从包里翻出一把多用指甲刀,顺着陆笙南三个字的笔画刻起来。见我不解,她淡淡解释:“别这样盯着我看,我答应了她的。”

  “答应了什么?”我问。

  “她希望这个名字能一直存在。照我看,再过几年肯定会消失。既然来了,就顺手帮她加深下好了。”我怔怔地看着简凝一笔一画地刻着,鬼使神差地拿出随包携带的小刀,将自己的名字也认真地加深了一遍。

  大功告成后我们退后几步,她拍着衣袖上粘着的木屑,我则满意地打量着自己重新加工后的作品,彼此默契地相视一笑。那一刻我又忍不住缅怀起过往,我当然明白岁月不能回头,但如果可以,我多希望那年的自己和陆笙南能按照我们希望的那样走下去,或许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我们真的还相爱着。

  离开三中老校区后我开始考虑今晚的去处,现在别说回汽车东站,就连能不能等来一辆带我们离开这的taxi还是未知数。偏偏这时还下起雨,不是春天惯有的那种连绵细雨,而是大颗的类似雨夹雪的小冰雹。我们被迫走进一家被扫荡一空的小超市,都是些即将拆迁的空房子。

  天色渐黑,简凝不知何时蹲在了地上。当我发现时,她的脸已经苍白如纸,她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双肩,剧烈地战栗着,仿佛身体随时会散架。她想张口说话,喉咙却似乎被人狠狠掐住般,发出很怪异的嘶哑声。

  我慌忙蹲下扶住她,她浑身发烫,面色狰狞,身体轻微地抽搐着。

  “简凝,你没事吧?喂!简凝你别吓我啊……”我心急如焚地掏出手机拨110,她及时阻止了我,抬起手艰难地指着跌落在地的黑包。我反应过来,赶忙抓过包一顿乱翻,手机、钱包、口红、万宝路、钥匙、打火机、镜子、手套……终于翻出了一个乳白色的小药瓶,上面没有任何贴标,我拿到她眼前问:“这个?”

  “两……两颗。”这几乎是她最后的力气。

  我赶忙拧开瓶盖,倒出了两颗蓝色药丸在手心,又拿出自己包里的矿泉水,小心翼翼地喂她吞下去。随后她闭上眼,呼吸慢慢平复。

  我安静地守在她旁边,盯着她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过了很久后她才恢复正常,她睁开了眼,像是获得了新生般。我刚松一口气,她就突然挣脱开我,然后冷冷地站起来,背对着我走到了门口。

  “你刚怎么回事,差点没把我吓死。”我起身追上去。

  “没事……”

  “你究竟有什么……”病字还没说出来,她便急切地打断了我,“跟你无关吧。”她没回头,连声音都变得冰冷倔强。我犹豫着,嘴边的疑问还是吞了回去。从来没人能勉强她做任何事,回答任何问题,这一点我早有领教。

  我们回不了家,只能就近找到一家旅馆住下。

  其实也不是正规的旅馆,就是一家人用自己的民房改建成的招待所。老板说这里再过两个月就要全面拆迁,居民都走得差不多了。空下的大片楼房反而成了年轻人来找刺激的游乐场,常有人半夜来这玩什么找鬼游戏,也有不少人中途会被吓得鬼哭狼嚎要退出,于是他这个供人临时睡一晚的破旧旅馆应运而生了,当然他还有三张出租的麻将桌,供人通宵娱乐,自己还提供夜宵。老板解释着这些时颇为激动,大概很为自己的商业头脑自豪。

  我们在他那吃了一顿手艺平平的晚饭,然后别无选择地住进了一间只有木板床和白炽灯的小旧屋。老板给我们提来了一个开水壶、两个一次性纸杯和一床干净的厚毛毯,随后他又扛来一捆干燥的木头,指着墙角一个火炉灶说:“没空调,冷的话就烧柴,比什么都管用,保证一晚上都暖和。厕所在房间外的走道尽头,半夜别随便开门,这里睡的客人乱七八糟,万一出事了可不好。明天上午十点我会来敲门。”老板熟稔地交代完注意事项后就离开了,关门前他不忘暧昧地含笑补充道:“有什么需要的话,我就在楼下。”

  “等等。”刚要关门,简凝又不客气地喊住了老板,“有酒吗?”

  “只有白酒。”

  “也行。”

  用老式大酒坛酿好的白酒,老板送上来了两坛。门关上半响后,我跟简凝才面面相觑地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担心冻死街头了。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狂风拍打着摇摇欲坠的玻璃窗,我在想搞不好半夜“哐当”一声它就会碎了。

  简凝看着那张小木床,眉间是掩饰不住的嫌弃。我倒上一杯热水端给她,几乎有点幸灾乐祸——这种环境对我来说反正是没问题的,她受不了也是拜她自己所赐。如果不是她的突然提议,我们现在已经回星城了。

  她也不知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朝我投过一个冷眼,抓起毛毯披上,懒得再看我。

  温度随着夜色的加深越来越低,我只好照老板说的生起了火。火苗随着噼里啪啦的声音很快蔓延出一个旺盛的火堆,房间立刻变得温暖,并摇曳着一层金灿灿的橙黄。

  简凝只坚持了两分钟,就缴械投降了。她那么瘦,肯定很怕冷。她别有用心地关掉了电灯泡,轻轻踱步过来,在炉子旁坐下。似乎为了表示自己不会白分享我的劳动成果,她把毛毯分一半给我。意外的是,把毯子分给我的时候,她的头居然很自然地靠在了我的肩上,之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她早就累坏了。

  我迟疑了一下,有些僵硬地伸手从毛毯外面搂住她的肩,她身体微微一弹,还是接受了这个暧昧的回应。随后,温暖很快包围了我们。我有点渴,想起身倒杯水,又不想破坏这一刻的温馨,最终放弃。

  后来我们就倒了两杯白酒,小口喝着暖身。不想这白酒还真是出奇地烈,一杯下来,我整个胸膛都被酒精烧得厉害,纯粹是硬撑。简凝更是全程皱着眉头,但依然一口气喝了两杯。直到她止不住地咳嗽起来,这才被迫放下了酒杯。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没一会,她说话了。

  “小时候,还没跟妹妹分开时,每天早上都要吃吗妈冲的鸡蛋粥。我跟她同喝一碗,我总跟她说:你是妹妹,我让你先喝。每次她都特别高兴,端起碗就乖乖喝起来。其实我不过是讨厌鸡蛋粥上面那一层凝固的蛋黄。上小学时,班里有个男生喜欢她,天天缠着她。我就跑去告诉她,那个男生的爷爷以前家里是地主,书上说过,地主都是坏人,所以你不能跟坏人的孙子玩。妹妹很天真,完全相信我的话,以后再没理过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失落了一阵子,很快就跟我好上了,我跟他每天腻在一块。后来我妹妹终于发现不对,跑来问我:‘姐姐,你不是说他是坏人吗?为什么你还跟坏人一起玩。’于是我大言不惭地告诉她,‘姐姐不怕坏人,姐姐要保护你,姐姐怕他害你,所以更要看紧他。’那个傻瓜又轻易相信了。她总是那样,眨着一双清澈无辜的大眼睛,毫不犹豫就相信我那些漏洞百出的谎言。”

  简凝说到这出神地笑了笑,“你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吧?其实我也不清楚。可能,觉得还是得让你知道下我是坏人这件事。从小到大,只要妹妹喜欢上的东西我都会想方设法夺走,玩腻了再丢掉。偏偏我还喜欢打着保护她的名义去抢,这样,她不但不恨我,反而加倍感激和信赖我。我最喜欢看她天真无邪地叫我姐姐时的样子,顶着一个笨笨的脑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每每那时我就忍不住在内心狠狠地嘲笑她、践踏她、瞧不起她,并且特别愉快。”

  突然之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简凝提高了声音,情绪有些失控,“可是,我也爱她的啊!我比这个世上任何人都更爱她。所以我才希望她能一直像个傻瓜一样活在我的保护下。直到有一天,她喜欢上了你,那之后无论我如何阻止,无论我说了你多少坏话,她都不肯再听。我们甚至为此反目成仇……”她咬牙切齿地瞪着我,双眼通红,“你肯定不知道我有多恨你,在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不,远在我还没见过你时我就恨透你了。我早该杀了你的,我应该在咖啡里下毒,上次开车时我应该跟你一起开到江里去……”

  “简凝,你别这样……”我试图打断她。我早该发现,自从几个小时前她经历了那场“病发”后整个人就有些反常了,无论是看我的眼神,还是说的话,都很奇怪,像是在梦游。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眼前的女孩陌生得可怕。

  简凝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眼泪伴着摇曳的火光无声地滑落。当她也意识到自己在哭时,猛地从我的怀里弹开了,环抱住双腿,将脸死死地埋进双膝中。

  “走开。”

  “你……”

  “走开啊!”她怒吼。我错愕在一旁,最终小心翼翼地把毛毯披回她的背上,自讨没趣地起身回到了床板上,抽起了闷烟。为了驱寒,我又喝了两杯酒,这才晕乎乎地躺下。而她依然保持着那个脆弱而绝决的姿势,静静蜷缩在涌动着的火堆旁。

  半夜,我迟钝地从睡梦中惊醒,迷迷糊糊中感到有人在亲吻我。炉子里的火已经熄灭,只剩下醒目的鲜红色木炭,温暖却还弥漫在空气中。当我反应过来黑暗中的人是简凝时,她又及时用嘴封住了我的嘴,微微用力地撕咬,带着微微呛人的酒气。

  她不由分说地将我缓缓推倒,轻轻地坐在我的腰上。凌乱的长发垂落下来,她弓起背,冰冷修长的十指掐进我的头发中,没多久那双贪婪的双手又顺着我的耳朵和脖颈游移到我的胸膛上,然后扒开了我的外套和里面的针织衫。确定我的呼吸由急促变为平缓,或者说确认我不再拒绝时,她才放心地直起身,在我的仰视下静静褪去自己的衣服,一件又一件,她身体的轮廓在黑暗中变得越来越单薄,直到她成功地一丝不挂坐在我身上,她大口呼吸着,滚烫的目光几乎病态般地凝视着我。

  那一刻,我们都醉了。

  我猛地直起身,用力抱紧了她。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五年前的夜晚,在那间柔软舒适的小睡房中,我跟陆笙南也是如此地亲近,她的嘴唇总是湿湿的,带着清新的香味,那时我特别钟爱她精致小巧的鼻尖,我喜欢在亲吻时用牙齿轻轻地咬,像是在吃一颗樱桃,而她会在那时发出害羞的轻笑声。

  “卫寻,我准备好了。”时间在她说出这句话后,和五年前完美地重叠了。

  “陆……笙南?”我声音在颤抖。

  “是我。”黑暗中她温热的鼻息轻轻吹在我脸上。

  我更加用力地抱紧她,把她紧紧勒在自己怀中。“对不起,陆笙南,对不起……”我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发现自己哭了;而她只是温柔地捧着我的脸,心疼地为我抹掉脸上滚烫的泪水,“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在这。你看,我不是在这吗?”

  那晚我们做爱了,从始至终我都用力勒住她的身体,我一秒钟都不敢怠慢,我怕只要稍一松手,梦就醒了。

  事情结束后,我才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梦。简凝是待到这一切发生完后,才以一个略微哀伤的胜利者的微笑,戳破她亲手营造的谎言和我的自欺欺人。她躺在我身体底下沉沉呼出一口气,轻拍了拍我的肩,话里透着淡淡的冷漠,“好了,松手吧,你快勒死我了。”

  我恍然大悟,突然感到很可笑。也是,她怎么可能是陆笙南?她才不是她。她一直都是简凝。现在,她终于再一次夺走了她妹妹心爱的东西,然后随手丢弃。

  再次点燃炉子里的火后,我把剩下的木头都扔进去。窗外的大雨停了,薄薄的白雾盖在玻璃窗上,给等待迎接光明的世界点缀上一抹温柔。我跟简凝披着毛毯坐在火堆前取暖。

  毛毯遮住她大半的身体,只露出修长的手臂和小腿,身体上的纹身随处可见。她不慌不忙地点上一根烟,眼神微微呆滞地沉醉在眼前的火焰中。

  我也叼上一根烟,沉默了很久后才有些尴尬地问:“刚……为什么要骗我?”

  “我只是想,如果你当我是她,事情会顺利点。”她扯扯嘴角,露出一个妩媚笑容,“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可以当这是两情相悦,不用负责的。”

  “说得倒轻巧。”我自嘲。

  “那不然呢?”她的反问反而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了。很仓促地,她话锋一转:“卫寻,我问你。如果我跟我妹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你选谁?”

  “你说什么?”我皱眉。

  “如果我们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面对一脸茫然的我,她继续咄咄逼人,“还不够明白?那我再说清楚点,如果我们之间必须死一个,你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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