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启年间,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正是那些算命先生所说的风调雨顺的时候,可事实并不尽然,并非人人幸福安康,这大城小巷之内,仍有许多乞儿,身居陋巷,当街行乞。
这年女老幼衣衫褴褛,倒也惹人可怜。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娃娃,脸蛋白净,就是鼻子红红的,如同在寒冬腊月得了风寒似的,这也不是说他鼻子不灵光,闻不出味儿,反而,这伙的鼻子堪比狗鼻,能闻到许多人闻不出的味儿来。
这小乞儿名曰丁奉,这名自然是他父亲起的,倒也是个威风凛凛的武将之名,以前日子过的清苦,但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只是他的秀才父亲,这科举屡考不中,最后郁郁成疾,撒手人寰。
随后不久,丁奉他母亲同样跟他的秀才父亲一起去往西天极乐,剩下丁奉孤苦伶仃一人,无依无靠,被那些亲戚寻了个理由分了家,欺负丁奉人小不懂世事,除了分到他死鬼老爹的一大堆藏书,也就身无外物了。
丁奉揉了揉他招牌的红鼻子,身子靠着一堆发着霉味的书册中,手上悠悠地拿着几页书,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倍偿人间冷暖,不由得哀叹一声:“我那死鬼老爹,只教得我识字,念书,却教不得我这为人处事之理,苦也!哀也!”
忽然鼻子嗅了嗅,斜眼瞧了瞧身旁那老乞丐,见他怀里藏着什么,便笑嘻嘻的问道:“老麻子,哪里偷来的烧鸡啊?”
被丁奉称为老麻子的乞丐面色一变,抹了抹自己满是脏污的老脸,装傻充愣道:“哪有啊,我怀里哪里有烧鸡啊,臭小子,你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
可不,丁奉刚才那话一出,好几对绿油油的眼睛盯着这老乞儿,可怖人呢!
丁奉哈哈一笑,又摸了摸自己那红招牌,指着老乞丐说道:“老麻子,我可没说怀里啊,你说,你不是做贼心虚那是什么?”
老麻子心里咯噔一声,暗暗叫苦,谁说书生百无一用?面前这小鬼不就是识得几个字,读过两年书,会写几个字,就把这里的乞丐给骗的团团转了。
看着那几头饿狼瞪着眼睛作势要扑过来了,老麻子吊着嗓子大喊道:“哎哟,祖宗唉,那是金凤楼的人布施的,先到先得,去晚了就没了!”
听得这话,这群乞丐就如同耗子出窝,浩浩荡荡流窜而出,这年头,能吃上一条肉丝就不错了,更别说烧鸡了,所以这哪里还容得下人?
小巷子也清冷起来,但也留下两人,一是丁奉,二就是这老麻子,老麻子抱着头左右瞧见无人,从怀里拿出被油纸包住的烧鸡,舔了舔滴出来的鸡油,似乎魂灵头都要飞进去了。
只是老麻子没瞧见他身后还有一人,忽然肩膀被拍了拍,脖子僵硬地转了过去,又是那个脸上笑嘻嘻的红鼻子,他不经咒骂一声:“又是你个红鼻子!你咋不去抢一只去,偏粘活着我!”
丁奉也不说话只是摊着手,老麻子骂骂咧咧的撕了一个鸡腿儿给他,随后背过身去大口大口的的咬了起来,嘴里还糊里糊涂的说道:“要是有酒……啧啧。”
丁奉老远就问到这烧鸡的味儿了,一口咬下去,鸡汁四溢,好不痛快!这可是正宗符离集烧鸡,这味道听说皇帝老儿都喜欢。
一个腿下肚,丁奉拍了拍肚子,也算吃了个半饱,想起自己这又爱又恨的红鼻子,脸上泛出些许苦涩。
这气味,对丁奉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因为这善人有股善人味儿,恶人有股恶人味,若是向那些恶人儿求个可怜,说不定一刀就被宰了,当然这些乞丐都是察言观色的主,不会那么不识相,拎不清。
只是这世上,许多恶人偏要装出一副善人的模样,丁奉就知道不久前,一个女乞儿的失踪就和那陈员外有关,他身上透着一股血腥味,显然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只是这平日里,这陈员外的口碑不错,只有丁奉一个人一直不相信,因为这家伙身上的味儿实在太难闻了,令他避之不及。
还有就是金凤楼今日开张,显然是和那春风阁对着干,丁奉一想起那味儿就一阵后怕,打定主意不再靠近那儿半步。
丁奉初来乍到之时,忽然就闻到一股飘香胭脂味,好不诱人,只是循着味儿找到这地儿,那味道就是一变,那可真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呛得丁奉眼泪鼻涕决堤一般的流了出来,躺了好几天才醒了神,从此发誓再也不靠近那烟花之地半步。
丁奉自忖也是个读书识字之辈,自己年纪虽小,但却识得人情冷暖,该懂的懂,不该懂的装作不懂,此乃丁奉的生存之道。
百无聊赖之际,丁奉也时常翻阅他死鬼老爹的书册,对那些志怪异谈颇为感兴趣,鬼怪画皮,人魔换心,种种不可思议之事,令他有无尽的遐想。
“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儒家那些书,枯燥乏味,哪比得上这些有趣。”
看着丁奉摇头晃脑的看着书,一旁的老麻子凑过来揶揄道:“小祖宗,准备明年靠科举呐。”
丁奉洒脱一笑,仿佛听不懂那嘲讽之意:“科举哪有那么好考,况且若是通读那十万八千册,我也不会考那什么狗屁科举。”
老麻子炸了眨眼问道:“那你想干啥吖,科举不考,难道去做苦力么?你这身板别人也不收你啊。”
丁奉双眼一瞪:“当然是要做仙人啊,苦力哪有仙人逍遥自在,我看隔壁家做苦力的老张,正为他儿子办婚事发愁呢,我以后可不想那样!”
老麻子摇摇头,嘴里叨咕着,这小子疯了,疯了,好好一滑头小子。
丁奉也懒得理他,揉了揉红鼻子,翻开一本被虫蛀烂书,上书四个大字《飞仙剑经》,颇为气派,只是破烂不堪,不可窥其全貌。
这本书被丁奉翻弄了半天,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他自付聪明绝顶,才智过人,可就是不解其中真意。
丁奉其实也是个倔脾气,没事起来和一本书斗气,俗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本《飞仙剑经》还真被他读出一点玩意来。
“取五金之精,纳本还原,气贯全身,咦,这五金之精是什么狗屁?”
这自付聪明绝顶之人,也不得不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将这本仙家典籍盖在脸上,懒散地耸着眼皮,望起天色来,不一会便呼呼大睡起来。
这年女老幼衣衫褴褛,倒也惹人可怜。其中一个不起眼的小娃娃,脸蛋白净,就是鼻子红红的,如同在寒冬腊月得了风寒似的,这也不是说他鼻子不灵光,闻不出味儿,反而,这伙的鼻子堪比狗鼻,能闻到许多人闻不出的味儿来。
这小乞儿名曰丁奉,这名自然是他父亲起的,倒也是个威风凛凛的武将之名,以前日子过的清苦,但一家人也算其乐融融,只是他的秀才父亲,这科举屡考不中,最后郁郁成疾,撒手人寰。
随后不久,丁奉他母亲同样跟他的秀才父亲一起去往西天极乐,剩下丁奉孤苦伶仃一人,无依无靠,被那些亲戚寻了个理由分了家,欺负丁奉人小不懂世事,除了分到他死鬼老爹的一大堆藏书,也就身无外物了。
丁奉揉了揉他招牌的红鼻子,身子靠着一堆发着霉味的书册中,手上悠悠地拿着几页书,想起自己这几年的遭遇,倍偿人间冷暖,不由得哀叹一声:“我那死鬼老爹,只教得我识字,念书,却教不得我这为人处事之理,苦也!哀也!”
忽然鼻子嗅了嗅,斜眼瞧了瞧身旁那老乞丐,见他怀里藏着什么,便笑嘻嘻的问道:“老麻子,哪里偷来的烧鸡啊?”
被丁奉称为老麻子的乞丐面色一变,抹了抹自己满是脏污的老脸,装傻充愣道:“哪有啊,我怀里哪里有烧鸡啊,臭小子,你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
可不,丁奉刚才那话一出,好几对绿油油的眼睛盯着这老乞儿,可怖人呢!
丁奉哈哈一笑,又摸了摸自己那红招牌,指着老乞丐说道:“老麻子,我可没说怀里啊,你说,你不是做贼心虚那是什么?”
老麻子心里咯噔一声,暗暗叫苦,谁说书生百无一用?面前这小鬼不就是识得几个字,读过两年书,会写几个字,就把这里的乞丐给骗的团团转了。
看着那几头饿狼瞪着眼睛作势要扑过来了,老麻子吊着嗓子大喊道:“哎哟,祖宗唉,那是金凤楼的人布施的,先到先得,去晚了就没了!”
听得这话,这群乞丐就如同耗子出窝,浩浩荡荡流窜而出,这年头,能吃上一条肉丝就不错了,更别说烧鸡了,所以这哪里还容得下人?
小巷子也清冷起来,但也留下两人,一是丁奉,二就是这老麻子,老麻子抱着头左右瞧见无人,从怀里拿出被油纸包住的烧鸡,舔了舔滴出来的鸡油,似乎魂灵头都要飞进去了。
只是老麻子没瞧见他身后还有一人,忽然肩膀被拍了拍,脖子僵硬地转了过去,又是那个脸上笑嘻嘻的红鼻子,他不经咒骂一声:“又是你个红鼻子!你咋不去抢一只去,偏粘活着我!”
丁奉也不说话只是摊着手,老麻子骂骂咧咧的撕了一个鸡腿儿给他,随后背过身去大口大口的的咬了起来,嘴里还糊里糊涂的说道:“要是有酒……啧啧。”
丁奉老远就问到这烧鸡的味儿了,一口咬下去,鸡汁四溢,好不痛快!这可是正宗符离集烧鸡,这味道听说皇帝老儿都喜欢。
一个腿下肚,丁奉拍了拍肚子,也算吃了个半饱,想起自己这又爱又恨的红鼻子,脸上泛出些许苦涩。
这气味,对丁奉来说有特别的意义,因为这善人有股善人味儿,恶人有股恶人味,若是向那些恶人儿求个可怜,说不定一刀就被宰了,当然这些乞丐都是察言观色的主,不会那么不识相,拎不清。
只是这世上,许多恶人偏要装出一副善人的模样,丁奉就知道不久前,一个女乞儿的失踪就和那陈员外有关,他身上透着一股血腥味,显然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只是这平日里,这陈员外的口碑不错,只有丁奉一个人一直不相信,因为这家伙身上的味儿实在太难闻了,令他避之不及。
还有就是金凤楼今日开张,显然是和那春风阁对着干,丁奉一想起那味儿就一阵后怕,打定主意不再靠近那儿半步。
丁奉初来乍到之时,忽然就闻到一股飘香胭脂味,好不诱人,只是循着味儿找到这地儿,那味道就是一变,那可真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呛得丁奉眼泪鼻涕决堤一般的流了出来,躺了好几天才醒了神,从此发誓再也不靠近那烟花之地半步。
丁奉自忖也是个读书识字之辈,自己年纪虽小,但却识得人情冷暖,该懂的懂,不该懂的装作不懂,此乃丁奉的生存之道。
百无聊赖之际,丁奉也时常翻阅他死鬼老爹的书册,对那些志怪异谈颇为感兴趣,鬼怪画皮,人魔换心,种种不可思议之事,令他有无尽的遐想。
“子不语怪力乱神,可是儒家那些书,枯燥乏味,哪比得上这些有趣。”
看着丁奉摇头晃脑的看着书,一旁的老麻子凑过来揶揄道:“小祖宗,准备明年靠科举呐。”
丁奉洒脱一笑,仿佛听不懂那嘲讽之意:“科举哪有那么好考,况且若是通读那十万八千册,我也不会考那什么狗屁科举。”
老麻子炸了眨眼问道:“那你想干啥吖,科举不考,难道去做苦力么?你这身板别人也不收你啊。”
丁奉双眼一瞪:“当然是要做仙人啊,苦力哪有仙人逍遥自在,我看隔壁家做苦力的老张,正为他儿子办婚事发愁呢,我以后可不想那样!”
老麻子摇摇头,嘴里叨咕着,这小子疯了,疯了,好好一滑头小子。
丁奉也懒得理他,揉了揉红鼻子,翻开一本被虫蛀烂书,上书四个大字《飞仙剑经》,颇为气派,只是破烂不堪,不可窥其全貌。
这本书被丁奉翻弄了半天,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他自付聪明绝顶,才智过人,可就是不解其中真意。
丁奉其实也是个倔脾气,没事起来和一本书斗气,俗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本《飞仙剑经》还真被他读出一点玩意来。
“取五金之精,纳本还原,气贯全身,咦,这五金之精是什么狗屁?”
这自付聪明绝顶之人,也不得不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将这本仙家典籍盖在脸上,懒散地耸着眼皮,望起天色来,不一会便呼呼大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