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生涯 关于本次投票及其它

小说:电子生涯 作者:范含 更新时间:2024-08-06 07:17:23 源网站:顶点小说
  10-1523:40:19开始投票:

  [投票]关于本书vip章节:

  (a)专业内容太多,其他内容太少,有骗稿费嫌疑。

  (b)专业内容太少,其他内容太多,有骗稿费嫌疑。

  (c)……有骗稿费嫌疑。

  到今天投票结束,选“b”的居多,看来读者对于专业内容还是感兴趣的;选“a”的也不少,多是一些同行。因此,响应读者号召,争取在这两方面保持平衡。至于选“c”的朋友,抱歉,虽然我很努力,但是一时找不到什么有效的措施可以避免招致这种嫌疑。

  下面回复一下一些意见。

  说本书“情节单调,人物苍白”,确实,这也是我感觉对不起读者的地方,对于这样一部跨越几十年历史的作品来说,仅仅叙述主角的单线剧情确实不合理。但是我仍然打算今后也这么办,不准备开辟第二战场甚至第三战场。没办法,不是不想写,是不敢写。因为以前公众版更新的时候就没有支线;现在进了vip,一字千金,更不能写了。要不,我在vip章节里面介绍一下洛杉矶的风土人情?挖掘一下巴杜瓦的心路历程?回顾一下奥尔森的童年往事?描述一下ibm的内部斗争?或者就像某篮球漫画那样,比赛打到一半,一个镜头切换回十年前,交代一下背景,几期之后再切换回来?

  算了吧,还是这样吧,宁失于简,勿失于繁。支线过多说不定还会费力不讨好。最初看《天龙八部》的时候,就是顺着段誉那根主线看下来,别的都是跳过去。后来发现,其他人物不是支线,也是主线。主线一共有三根半,段誉、萧峰、虚竹算三根,游坦之算半根。后来再看,每个字都不会忽略。看《大唐双龙传》的时候,发现寇仲、徐子陵、跋峰寒三人都算两根半支线,书里根本就没有主线,几乎全书都是跳着看过去的。

  说本书“拖戏”,那是冤枉。自我感觉,情节发展已经很快了,就算是主线当中,所有不必要的叙述都被省略,现在还没提到主角家里有几间屋,以后也不会提,因为作者自己也不知道,从来就没打算写这些东西。包括天气情况,主角肯定不会碰上刮风下雨就感慨一番。不必要的人物都不会出现,除了和技术有关的,其他人尽量都会忽略。有人认为男一号和女一号纠缠过多,没办法,只能和她说,因为不想引进新的人物产生新的关系。

  这些问题估计只会出现在vip时期,一旦解锁,恐怕面对的指责就会相反。应该写的东西实在太多,光是技术方面就不是简单的就能带过去的。就算不盲目介绍,只谈谈自己使用、开发中的感想,就像主角在前面设计键盘时坚持加上输入法键那样,最少也是几百字过去。越往后来,业界人员数量越庞大,发展速度越快,仅仅涉及主要技术、仅仅点到为止,恐怕篇幅也会很紧张,那时候写“其他内容”的时间估计就没有了。

  另一方面,就算到时候篇幅紧张,也不会有“赶戏”的嫌疑,就像现在作者自认为没有“拖戏”的嫌疑一样。本书情节发展的速度永远都是恒定的,因为规矩在一开始就制定好了:每年一弓,每弓八章,每章万字。平均每章需要叙述一个半月的时间,现在第三弓写了两章,刚好到了三月底。有了字数限制,别说每章只分“上下”,就算上下再分成一二三四,也是无济于事。比起作者本人信誓旦旦拍胸脯“用人格担保”会“以德制书”而言,这种制度的保证更能让读者放心。虽然说这个规矩没有什么强制性的约束力,但是在读者雪亮的目光监督之下,对我还是存在一定威慑的。只要能坚持遵守自己制定的规矩,“拖戏”之类无聊指控就砸不到自己头上。

  说本书“抄的东西过多”,也……也是冤枉。这么说多少有点底气不足,因为确实抄过四次。第一、二次是在第贰章注释6、7,介绍麦卡锡和约翰逊,理由是历史政治人物,个人不作评论,完全照搬《中国简明大百科全书》相关词条。第三次是在第叁章正文,全文引用《巴比伦塔》,理由是“情节需要”,等到修改的时候会删除。第四次是在第玖章注释0,引用李敖对于《咸》卦的解释,理由是“原文相当精炼,一个字也删不掉”。至于其它内容,包括公众版和vip,正文和注释,都是用我自己的话叙述的。

  关于公众版更新,前面提到过,保证vip满六万字的前提之下,解锁。这个要求是起点的最低标准。可能有的读者同时也是作者,见到过作者专区里面提到的解锁条件。除了“六万字”之外,如果vip章节发布超过两个星期,也可以解锁。就是说,这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但是,在作者收到的合约上面,并没有提到“两周论”,仅仅有“六万论”。因为一开始vip章节不是由作者本人更新的,作者只负责交稿,发布由站方负责。这个合约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到了后来,为了提高效率,改为由作者负责更新,但是合约形式并没变。我签字的是这个合约,这份合约比起站点的声明法律效力要高。

  实际上,我不认为遵照“两周论”解锁的作者会遇到什么麻烦。不说以前,起点还是“个人网站”的时候,有什么分歧和站长商量一下就足够解决。就算是现在盛大介入,也几乎可以肯定,绝对不会因此而起诉作者。但是我仍然坚持“六万论”,因为承担责任是作者个人。

  王朔讲话,“炒豆大家吃,炸锅一个人的事”,我不想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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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含

  200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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