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地上的战马在做着最后的挣扎,天空中成群的秃鹫和苍鹰盘旋在上空,只要是不动的人体,不论死活,都会俯冲下来狠啄一口,然后摇摇翅膀一飞冲天。
激斗了一个白天的战场终于安静了下来,到处是死尸,到处是鲜血,到处是残肢断臂,如果收拢起来,估计会有上万人之多。足以可见这个地方发生了一场规模不小的战斗。
残破的战旗斜插在同样残破的马拉战车上,战车的木制轮还在燃烧着。战旗上血红色的西秦大字在此时此刻格外的刺眼。没有搜索到其他的战旗,这也证明了,倒在这里的绝大部分都是西秦的战士。
是的,这是西秦的王牌部队,羽林卫戍军。也是西秦在西线战场上为数不多的能拿得上战场的整建制军队了。
尽管所有西秦人都知道,现在的羽林卫戍军和当年开国时期的羽林卫戍军不可同日而语,但最后的希望也只能寄托在这支从未上过战场,充斥着官僚子弟和无能之辈的军队了。
可是现实很残酷,这支西秦人抵御外辱的最后力量却非常的不堪一击,强大的羌笛人甚至只动用了四成战力就砍翻了号称西秦第一精锐的羽林卫戍军。
付出的代价就是不到3000人的伤亡数字。整整一万人的卫戍军被成建制的干掉,不能说羌笛人太厉害,只能说西秦人太无能。
马冲舔着干裂的嘴唇一动不动的看着身边东倒西歪的羽林兵,他直到现在还在恍惚着,自己怎么到这里了,又莫名其妙的卷入了一场规模不小的战斗,亲眼目睹了血肉横飞,亲耳听到了惨叫哀嚎。
原本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特战大队的一员,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不知道是哪里,哪个朝代的时空。思绪让他又回到了从前……
作为一名特战队员,马冲无论是哪一项训练和战斗科目的成绩都排在大队前茅,甚至他还参加了世界军事运动会和联合军演的沙漠丛林演习。相对于各式的枪械,马冲更喜欢弓箭和弩,这与他出生在蒙古草原有很大关系,从小跟着离异的父亲生活。
他学会了坚忍,学会了各种狩猎技能。他为了捕猎一只孤狼,可以一动不动的趴在隐蔽地达三天之久。最终他成功了,付出的代价是浑身的伤疤,这也让他一战成名,也有了孤狼的外号。
18岁那年,他报名参军,因为浑身的伤疤,体检就不过关,正当他灰心丧气,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一个独眼的军官叫住了他。
当这位独眼军官知道马冲浑身的伤疤是因为猎捕孤狼留下的时候,军官对武装部领导说,本以为来这里会一无所获,但不想还真撞上一个。这小子我要了,你们推荐的那些都太面,退回。
就这样,马冲跟着军官到了特战大队,后来他才知道,独眼军官就是特战大队的名誉大队长,被军委授予英雄称号的李独眼。
后来的训练生活,马冲真正的知道了什么叫六亲不认,什么叫人间地狱,什么叫痛不欲生,什么叫生不如死。 [
一批批的学员被淘汰了,马冲却一直留了下来,到了特训结束的时候,500人的学员队伍只剩下了11个,淘汰率如此之高,也创下了军史之最。
用李独眼的话说,这11个才是他所需要的。事实证明了李独眼的话,之后的日子,马冲参加了边境剿匪,伏击贩毒武装,袭击恐怖分子等等一系列的货真价实的战斗。
11人的小分队也成了那些武装分子,贩毒武装,恐怖分子的梦魇,马冲是11人中表现最突出的,死在他手里的敌对分子不下百人,而且是一击致命。马冲的小型弩杀人最多,也让他有了“马弩”的称号。
日常的马冲最喜欢看历史书籍,古今中外的经典战役,马冲能分析的头头是道,关于战斗阵型和行军布阵更是马冲的最爱。这也是他格外喜欢冷兵器的重要原因。
因为他始终认为,热兵器受限于子弹和炮弹,一旦没有了子弹和炮弹,热兵器就是一堆废铁,毫无用处,甚至还比不上一把铁锹更让人得心应手。
所以他专攻冷兵器,找名师,寻名人,为自己打造了一柄这正削铁如泥的军用匕首,这把匕首采用三棱设计,带有血槽,可以砍,刺,挑,劈。最神奇的是,这把匕首还有6颗子弹可以击发,这6颗子弹是保命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使用的。
马冲一直视为珍宝,把它和弓弩并称为小马哥二宝,成天放在身上,洗澡的时候也带着,这也让他奇迹般的躲过暗杀,并且一击制敌。
遥远的思绪渐渐的收拢回来,马冲使劲的摇摇头,似乎要驱散脑海中的恍惚,他不知道怎么就来了这里,一阵风刮过,马冲浑身一激灵,重新又开始了自己的回忆。
他清晰的记得他奉命保护一个外国首脑来视察,遇到了恐怖分子的袭击。在追击的时候,突然看见恐怖分子朝着一道白光跑去,等他冲到白光里时却发现,恐怖分子不见了。
然后他看见自己的战友向这边搜索,他冲着战友大喊,但是他们却好像听不见一样,自己明明就在自己眼前,他们却视而不见。一激动,他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小河边,赶紧摸摸身上,还好,匕首和弩都在,腰间别着的两把五四手枪也在,战友们都喜欢用小型手枪,拿着方便,隐蔽性也强。
但惟独马冲喜欢五四手枪,他喜欢威力大的武器,五四手枪在手枪家族中,算是大威力了,射程远,杀伤力也非常惊人。
再一摸,挂在衣服内侧的六枚手雷也在。四个手枪弹夹也完好无损。指北针和小手电也在。这让他放心不少,看来自己来这个陌生的地方,还可以有自保的武器。
当他起身准备洗脸的时候,突然发现河对岸的草丛里有人影晃动,职业的敏感让他当即警觉起来,在确定没有危险后,他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小河对岸。
在草丛中,他看到了一套古人用的军用布甲,以他对古代军装铠甲的了解,这套战服价值不菲,不厚重,还镶嵌着叫不出名来的玉石。
那人怎么把布甲脱了呢,这也让他很费解。就在这个时候,从不远处传来了人的对话声,马冲赶紧猫腰躲在了草丛中。
两个古人装束的人扛着锄头走了过来,边走边说着话。
“老宋,你说羌笛蛮子能打过来吗?”
“估计不能吧,你没看咱们的羽林卫戍军都出动了”
“拉倒吧,你说的是那些少爷羔子弄成的卫戍军,和先帝爷的那支卫戍军差远了”
“听说指挥的是万里风万将军呢”
“光万将军一个人没用,他指挥得了那些皇亲国戚?”
“你的意思是说,这支御林军中看不中用?”
“就和咱村里的王二家的小子一样,哈哈哈哈”
演电影还是拍古装剧?马冲的脑海中立刻想到了这些,毕竟自己从未见过古人,最多也是在电影或是电视剧中见到。
他也读过穿越类的过穿越类的电视剧,但他始终不肯相信自己也会穿越,故事都是假的,自己应该是在做梦。这是他不断提醒自己的话。
从草丛边上陆陆续续的过了几拨人,装束都是古人模样,有男也有女。马冲觉得自己这身紧身服装太过扎眼,想也没想就换上了那丢在地上的布甲,嘿,大小刚刚好,真合适啊。马冲的个头是1米88,据他所了解,古人的个头都不高,如果这件布甲真的是刚才那人脱掉的,看来一定是哪个开小差的演员扔下的。
既然穿上了布甲,马冲就无所顾忌的从草丛中出来,原来的衣服打成包斜背在身后,武器当然不离身,布甲有点好处是,外表看来挺紧的,但里面相当宽松,这肯定是位有钱的哥们,布甲上还带着挂饰,一块美玉上刻着繁体的杨字。
只不过这位杨小哥没把靴子留给他,无奈之下,只能穿着自己的军用靴子了。马冲喜欢军用靴,不喜欢那些各式各样的皮鞋和运动鞋,哪怕是出去保护政要,也穿着军靴。天再热也穿着。
并不是因为他不怕热,而是这军靴有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那就是军靴的顶部可以弹出军刺,这是近身格斗中的独门暗器,只不过从来没有使用过,那些刺杀或是意图不轨的人,根本没有机会靠近就被解决了,这也是马冲一直以来的遗憾。
走着走着,马冲就感觉不对劲了,如果是拍电视剧或电影,这泥土路也太长了吧,用他的步伐来计算,怎么也有5公里了,5公里看不见任何的柏油路,哪怕是沙土路也没见到。
嘿,这导演找了什么地方啊?真有一手。就在马冲胡思乱想的时候,迎面走过来几个农夫,马冲决定问一问。
激斗了一个白天的战场终于安静了下来,到处是死尸,到处是鲜血,到处是残肢断臂,如果收拢起来,估计会有上万人之多。足以可见这个地方发生了一场规模不小的战斗。
残破的战旗斜插在同样残破的马拉战车上,战车的木制轮还在燃烧着。战旗上血红色的西秦大字在此时此刻格外的刺眼。没有搜索到其他的战旗,这也证明了,倒在这里的绝大部分都是西秦的战士。
是的,这是西秦的王牌部队,羽林卫戍军。也是西秦在西线战场上为数不多的能拿得上战场的整建制军队了。
尽管所有西秦人都知道,现在的羽林卫戍军和当年开国时期的羽林卫戍军不可同日而语,但最后的希望也只能寄托在这支从未上过战场,充斥着官僚子弟和无能之辈的军队了。
可是现实很残酷,这支西秦人抵御外辱的最后力量却非常的不堪一击,强大的羌笛人甚至只动用了四成战力就砍翻了号称西秦第一精锐的羽林卫戍军。
付出的代价就是不到3000人的伤亡数字。整整一万人的卫戍军被成建制的干掉,不能说羌笛人太厉害,只能说西秦人太无能。
马冲舔着干裂的嘴唇一动不动的看着身边东倒西歪的羽林兵,他直到现在还在恍惚着,自己怎么到这里了,又莫名其妙的卷入了一场规模不小的战斗,亲眼目睹了血肉横飞,亲耳听到了惨叫哀嚎。
原本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特战大队的一员,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不知道是哪里,哪个朝代的时空。思绪让他又回到了从前……
作为一名特战队员,马冲无论是哪一项训练和战斗科目的成绩都排在大队前茅,甚至他还参加了世界军事运动会和联合军演的沙漠丛林演习。相对于各式的枪械,马冲更喜欢弓箭和弩,这与他出生在蒙古草原有很大关系,从小跟着离异的父亲生活。
他学会了坚忍,学会了各种狩猎技能。他为了捕猎一只孤狼,可以一动不动的趴在隐蔽地达三天之久。最终他成功了,付出的代价是浑身的伤疤,这也让他一战成名,也有了孤狼的外号。
18岁那年,他报名参军,因为浑身的伤疤,体检就不过关,正当他灰心丧气,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一个独眼的军官叫住了他。
当这位独眼军官知道马冲浑身的伤疤是因为猎捕孤狼留下的时候,军官对武装部领导说,本以为来这里会一无所获,但不想还真撞上一个。这小子我要了,你们推荐的那些都太面,退回。
就这样,马冲跟着军官到了特战大队,后来他才知道,独眼军官就是特战大队的名誉大队长,被军委授予英雄称号的李独眼。
后来的训练生活,马冲真正的知道了什么叫六亲不认,什么叫人间地狱,什么叫痛不欲生,什么叫生不如死。 [
一批批的学员被淘汰了,马冲却一直留了下来,到了特训结束的时候,500人的学员队伍只剩下了11个,淘汰率如此之高,也创下了军史之最。
用李独眼的话说,这11个才是他所需要的。事实证明了李独眼的话,之后的日子,马冲参加了边境剿匪,伏击贩毒武装,袭击恐怖分子等等一系列的货真价实的战斗。
11人的小分队也成了那些武装分子,贩毒武装,恐怖分子的梦魇,马冲是11人中表现最突出的,死在他手里的敌对分子不下百人,而且是一击致命。马冲的小型弩杀人最多,也让他有了“马弩”的称号。
日常的马冲最喜欢看历史书籍,古今中外的经典战役,马冲能分析的头头是道,关于战斗阵型和行军布阵更是马冲的最爱。这也是他格外喜欢冷兵器的重要原因。
因为他始终认为,热兵器受限于子弹和炮弹,一旦没有了子弹和炮弹,热兵器就是一堆废铁,毫无用处,甚至还比不上一把铁锹更让人得心应手。
所以他专攻冷兵器,找名师,寻名人,为自己打造了一柄这正削铁如泥的军用匕首,这把匕首采用三棱设计,带有血槽,可以砍,刺,挑,劈。最神奇的是,这把匕首还有6颗子弹可以击发,这6颗子弹是保命弹,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使用的。
马冲一直视为珍宝,把它和弓弩并称为小马哥二宝,成天放在身上,洗澡的时候也带着,这也让他奇迹般的躲过暗杀,并且一击制敌。
遥远的思绪渐渐的收拢回来,马冲使劲的摇摇头,似乎要驱散脑海中的恍惚,他不知道怎么就来了这里,一阵风刮过,马冲浑身一激灵,重新又开始了自己的回忆。
他清晰的记得他奉命保护一个外国首脑来视察,遇到了恐怖分子的袭击。在追击的时候,突然看见恐怖分子朝着一道白光跑去,等他冲到白光里时却发现,恐怖分子不见了。
然后他看见自己的战友向这边搜索,他冲着战友大喊,但是他们却好像听不见一样,自己明明就在自己眼前,他们却视而不见。一激动,他眼前一黑就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小河边,赶紧摸摸身上,还好,匕首和弩都在,腰间别着的两把五四手枪也在,战友们都喜欢用小型手枪,拿着方便,隐蔽性也强。
但惟独马冲喜欢五四手枪,他喜欢威力大的武器,五四手枪在手枪家族中,算是大威力了,射程远,杀伤力也非常惊人。
再一摸,挂在衣服内侧的六枚手雷也在。四个手枪弹夹也完好无损。指北针和小手电也在。这让他放心不少,看来自己来这个陌生的地方,还可以有自保的武器。
当他起身准备洗脸的时候,突然发现河对岸的草丛里有人影晃动,职业的敏感让他当即警觉起来,在确定没有危险后,他用最快的速度冲到了小河对岸。
在草丛中,他看到了一套古人用的军用布甲,以他对古代军装铠甲的了解,这套战服价值不菲,不厚重,还镶嵌着叫不出名来的玉石。
那人怎么把布甲脱了呢,这也让他很费解。就在这个时候,从不远处传来了人的对话声,马冲赶紧猫腰躲在了草丛中。
两个古人装束的人扛着锄头走了过来,边走边说着话。
“老宋,你说羌笛蛮子能打过来吗?”
“估计不能吧,你没看咱们的羽林卫戍军都出动了”
“拉倒吧,你说的是那些少爷羔子弄成的卫戍军,和先帝爷的那支卫戍军差远了”
“听说指挥的是万里风万将军呢”
“光万将军一个人没用,他指挥得了那些皇亲国戚?”
“你的意思是说,这支御林军中看不中用?”
“就和咱村里的王二家的小子一样,哈哈哈哈”
演电影还是拍古装剧?马冲的脑海中立刻想到了这些,毕竟自己从未见过古人,最多也是在电影或是电视剧中见到。
他也读过穿越类的过穿越类的电视剧,但他始终不肯相信自己也会穿越,故事都是假的,自己应该是在做梦。这是他不断提醒自己的话。
从草丛边上陆陆续续的过了几拨人,装束都是古人模样,有男也有女。马冲觉得自己这身紧身服装太过扎眼,想也没想就换上了那丢在地上的布甲,嘿,大小刚刚好,真合适啊。马冲的个头是1米88,据他所了解,古人的个头都不高,如果这件布甲真的是刚才那人脱掉的,看来一定是哪个开小差的演员扔下的。
既然穿上了布甲,马冲就无所顾忌的从草丛中出来,原来的衣服打成包斜背在身后,武器当然不离身,布甲有点好处是,外表看来挺紧的,但里面相当宽松,这肯定是位有钱的哥们,布甲上还带着挂饰,一块美玉上刻着繁体的杨字。
只不过这位杨小哥没把靴子留给他,无奈之下,只能穿着自己的军用靴子了。马冲喜欢军用靴,不喜欢那些各式各样的皮鞋和运动鞋,哪怕是出去保护政要,也穿着军靴。天再热也穿着。
并不是因为他不怕热,而是这军靴有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那就是军靴的顶部可以弹出军刺,这是近身格斗中的独门暗器,只不过从来没有使用过,那些刺杀或是意图不轨的人,根本没有机会靠近就被解决了,这也是马冲一直以来的遗憾。
走着走着,马冲就感觉不对劲了,如果是拍电视剧或电影,这泥土路也太长了吧,用他的步伐来计算,怎么也有5公里了,5公里看不见任何的柏油路,哪怕是沙土路也没见到。
嘿,这导演找了什么地方啊?真有一手。就在马冲胡思乱想的时候,迎面走过来几个农夫,马冲决定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