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伏逸么,真是莫名其妙的名字。
“这些你都跟警察说了吧?”
“当然,但是他们不听”
“唔……也不怪他们,毕竟没有证据,臆测成分太多了。”
“他们还有一个决定性的理由让他们不相信我”
“哦?”我扬扬眉毛“你还有东西没告诉我?”
“萱木和颜馨梅的死亡时间至少相差了三个小时。”林伏逸很自然而然的,好像说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似得流畅的说道。
欸??
“……”
我说不出话哑巴似得直勾勾的瞪着双眼盯着林伏逸。林伏逸毫不在意的翻来覆去的观察手上的寥寥几页文件——突然感到好头大……
“你……下次有这么决定性的问题你能早点提么……”
不用我说电线杆自然也明白。三小个小时,相当长的时间,如果三个小时前凶手被林萱木目击到,才杀人灭口,那为何警察去的时候没发现任何异常,而在林萱木死后三个小时,颜馨梅又突然死亡?除了林萱木是死于意外,能把林伏逸的理论说的通的就只有穿越了。
我双眼频眨,感到尴尬不已“知道了这些你还不放弃,才来找的我?”
林伏逸点头同意。
“那…你…我…”
我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下骂也不是,笑也不是。
“那你从资料里找到什么有帮助的东西了么?”
半天我终于挤出这么一句。
“没有,不过萱木一定是被谋杀的,一定是的,一定还有什么地方被漏掉了,一定有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三小时的误差。解开它,一切就会明朗了……”电线杆微微侧过头,脸上依旧带着坚韧,也多了一层迷惑。
“依据呢?”
“……”
“—我的直觉—”
虽然相处了仅有一个小时,但我能确定林伏逸不是会凭直觉行动的类型。说到底,所谓直觉和我们平常以为的概念并不同,他不是一个没来由的感觉,而其实是人在不自觉中大脑自动进行逻辑分析得到的结果。人的大脑每天要自动过滤掉99%的信息,只有1%才被意识关注而进行特殊处理,而当人清醒时,会自动进行的某些分析工作,比如对颜色的分辨(颜色错觉很多时候是大脑自动学习产生的效果),从而得到的结果会不经意识直接输入到脑中,人就会有未经思考而得到了结论的错觉,这个从天而降的感觉一般的结论就是人口中所谓的直觉。女性天生擅长观察和倾向于留意人的微表情,而这也就是为何我们老说女性的直觉强的原因——微表情的观察让女性的自动性分析的准确性更强。
事实上这个结论也揭露了一个现实,那就是精神意志、记忆和思考能力看似浑然一体,但其实是互相完全独立的。
这……意味着什么?……
扯远了,我忙拉回思绪,这些都是我前些日子参加精神学讲座知道的,可能是侦探行业确实需要大量脑力劳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形成了一开始思考就不断跳跃关联,停也停不下来的习惯。总之,林伏逸应该是更加务实,不会以感觉作为内驱力行动。
“不管怎样,我绝对会找到那个李鹏。眼还眼,牙还牙。”
林伏逸态度坚决,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
刚在脑中如此想过,我就知道自己错了,眼前的林伏逸显然已经被盲目的恨意控制,他的所有行为都来自恨意的驱使。这样的他,真的能做出正确理智的判断么?至少目前为止,我实在没法苟同林伏逸的推理。
林伏逸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我不好再多言。林伏逸心事重重的不知在思考什么,我看这些资料他不再看了,我便简单整理好桌子,把文件放回卧室内。之后没有回到林伏逸所在的客厅,而是去洗手准备下厨做晚饭——今晚看来不会再有什么进展,一整天了,也该休息休息了,我累了。
手上边做活,边向林伏逸问道:“帮不上更多忙实在抱歉,今天就到这吧,干坐着空想也没用,明天再继续调查调查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收费很便宜哟——咳咳,总之在我这吃点再走吧。”
说完半天没有回音,是还沉浸与思考妹妹的死因么。我探头正要看客厅里林伏逸的情况,却立刻听到砰的一声,传来关门的声响。
“我草?”
我快步回到客厅,里面哪里还有人影,林伏逸居然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我愣愣的站定片刻,悻悻回了厨房。
转眼到了第二天,大雪弥漫。我无所事事的一人漫步在街道上。
北方的冬天很舒适,室内是怡人的二十几度,室外寒风虽恶,但无需穿的太厚,只要有些基本的保暖措施,依旧不会感到寒冷——那是几年前的事情
最近几年,因为雾霾的事情愈演愈烈,政府下不了台,为了降低指标,拍脑袋想政策,决定降低冬天取暖的能源消耗,现在屋子里只有七八度左右,搞得像南方一样屋子里比外面冷。不过,让然北方的冬天的寒气不会让人痛苦,吸入肺里反倒有种清澈如水的感觉。无论身在何处,张望出去眼中皆是无际的白,颇有种整个人由内而外的被净化的感觉。冬天,我喜欢出门听着脚下的踩出咯吱咯吱的雪声,这声音出奇的让人心静,让人能够放下杂念,凝神思考。我低着头,只看着脚下的白雪,漫无目的的走着。
步行时思考能力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并且饱受其益。甚至在从事侦探多年中,不知不觉养成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的时候,便在街上漫步的习惯。
走了不知多久,当我回过神再抬起头时,发现自己已经在现场附近了。眼前正是新世纪商城的大门。
是潜意识将我拉到了这里?我明白自己很在意这两桩案子,非常的在意。不管哪一个都是那么扑朔迷离。同时发生的两个案子全都给我在透过浓雾看事物的感觉,只看得到轮廓,却看不见哪怕再多那么一点真实。
这次的杀人案很不同,往常的案子,往往都是有多到理不清的线索,需要一一排除,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几乎理也理不清的无用信息的排除,而这一次,却连线头也找不到。仿佛在伸手捞抓水中之月。
——水中月——
我猛地站住,停下脚步。眼光被左边的商店牢牢吸引,挪不开视线。
——说到水中月——
那是一家西式饮品店,玻璃门玻璃窗,西式风格,典雅别致。里面正有人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是安登。安登懒洋洋的坐在那里,双腿大咧咧的完全放开向前直直伸着,桌上摊着记事本,双肘拄在笔记本旁,脸离的很近,上身都快贴在桌子上面了,头发抚在刷刷写动的笔杆上,遮挡住了小版面脸颊。怎么说呢,安登看起来真的很放松,一点警惕感和紧张感都没有,手脚都软趴趴的,发出一种莫名的女性美感。
我贪婪的盯着毫无觉察的安登,一动不动,恍若木人,心脏却满是躁动。半晌,雪落在肩上头上,叠了薄薄一层时,我如梦初醒般用力一眨眼,轻吸口气,鼓起勇气迈步进了咖啡店。
几乎是无意识的,连大脑也没经过的,我直接坐在了安登的正对面。
“嗯?”
安登闻声抬起头,双眸上扬看向我,眼神单纯而茫然,简直就像纯洁无垢的小孩子的眼睛。我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但在对视两秒后,在安登的眼中出现怀疑时,我才突然发现情况很尴尬。
“你是……?”
诶?她并不记得我。说来前天的确有些混乱,我们并没有正式聊过。
“嗯……啊……哪个、现在人多、别的地方没有位置了。”
这是撒谎,大雪天里,并没有多少人来喝东西。不过这家店的座位是高靠背,遮蔽很宽视线,坐下后没法看的很全面。安登并不能确认到店里的真实情况。
“哦……”安登眼神中的警觉反倒更高了,但还是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将身子和笔记本向我拉远了些。
“……”
啊啊,感觉自己好失败。赶快找话题,赶快找话题,我面色淡定,内心却如狂蹦乱跳的兔子一样,心急火燎的催促自己。
坐下之后我才发现,安登因为坐姿的原因,一小截蓝色底.裤从腰间露了出来,本人并没有注意到。我快速的扫了一眼安登的底.裤说道:“还在用纸币么,真复古呐?”
安登很厌烦的瞥了我一眼“这是草稿,因为之后会有很多要修改的地方,先写纸质,之后再电脑上就可以直接边修改边录入了。而且纸张比一块铁板带在身边方便多了,可以随意折叠,随手就可以用,不用担心电量什么的。”
“奥——”
交谈立刻戛然而止,没有人在说话,气氛十足尴尬的直到服务生上前来询问我要点什么,又直到我自己都不知道点的什么的一大杯蓝色饮料端上桌,又直到我喝干了它。期间我不时的瞥两眼蓝色的——
不、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我想也不想,张口而出:“你是个记者,是不是?”
女人眨眨眼,然后才发现我还在这里似得,抬起头微睁双眼,两只大眼睛看起来更大了,意外的瞧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们见过——嘴已经张开,因字的音都将发出来时,立马止住。我忽然灵机一动,改口说道“其实很简单,你身上时尚的服装证明你很爱打扮,但你却穿平底鞋而且只用很淡的妆,证明你的职业不允许你太过高调并且需要经常走动。加上你的袖口稍稍有点脏和褶皱,跟你身上整洁的衣服很不同,说明你有经常打字的需要。而符合以上条件的,除了记者又有什么呢。”
“哦~~~”
女人嘴画圆,发出好笑又可爱的声音——当然,其实我刚刚说的都是胡扯的。我的视线都被她的内裤吸引过去了,压根就没怎么注意她的袖口,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记者反向推导的而已。
“你,挺厉害的嘛。”
“哪里哪里,都是些皮毛~”
“好像那个福尔摩斯的说!”安登双眼闪着光芒道。
不不不不,福尔摩斯的推理大部分都是扯淡,而且根本说不通,比如说有一回福尔摩斯曾对着一只烟斗推理,说根据烟斗右侧的焦黄可以推断主人常左手持烟柄,右手点烟,所以是个烟瘾很大的左撇子。那么问题来了,事实上所有吸烟的人都知道,就是因为烟瘾大,所以常边做事边吸烟,也因为如此,往往是常用手做事而另一只手持烟。事实跟他的推理别说相近了,倒正好相反。此类没有常识的例子,在福尔摩斯的众多案子里不胜枚举,比如说训练没有听力的蛇在吹哨的情况下攻击人等等。说白了就是作者太追求超人一般的侦探能力和戏剧性的发展,让小说里的人全都承认推理‘的确如此’而产生的推理正确的假象。而我的推理就和福尔摩斯的一样,都是信口胡来瞎扯淡,跟招摇撞骗跳大神的也没什么区别。而且刚才的反向推导就是我看了无数福尔摩斯小说,看透了亚瑟柯南道尔的写作模式,知道他同样是确定事实后反向推导来让主角福尔摩斯说出来并把这个这个模式用到了现实生活中了而已。
但是我却说。
“跟人家比我还差远啦,能做到福尔摩斯那样的都成超人了,现实中怎么可能有那样的侦探呐,哈、哈哈哈哈。”
安登并没有注意到我是在假笑,倒似乎也愈发的开心起来,也咯咯笑了。
一打开话匣子,我们发现其实两人格外的又共同语言,聊的格外投机,如此直到夜色降临,才交换了电话,不舍的分开。
那天,是我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个下午。
“这些你都跟警察说了吧?”
“当然,但是他们不听”
“唔……也不怪他们,毕竟没有证据,臆测成分太多了。”
“他们还有一个决定性的理由让他们不相信我”
“哦?”我扬扬眉毛“你还有东西没告诉我?”
“萱木和颜馨梅的死亡时间至少相差了三个小时。”林伏逸很自然而然的,好像说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似得流畅的说道。
欸??
“……”
我说不出话哑巴似得直勾勾的瞪着双眼盯着林伏逸。林伏逸毫不在意的翻来覆去的观察手上的寥寥几页文件——突然感到好头大……
“你……下次有这么决定性的问题你能早点提么……”
不用我说电线杆自然也明白。三小个小时,相当长的时间,如果三个小时前凶手被林萱木目击到,才杀人灭口,那为何警察去的时候没发现任何异常,而在林萱木死后三个小时,颜馨梅又突然死亡?除了林萱木是死于意外,能把林伏逸的理论说的通的就只有穿越了。
我双眼频眨,感到尴尬不已“知道了这些你还不放弃,才来找的我?”
林伏逸点头同意。
“那…你…我…”
我真是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下骂也不是,笑也不是。
“那你从资料里找到什么有帮助的东西了么?”
半天我终于挤出这么一句。
“没有,不过萱木一定是被谋杀的,一定是的,一定还有什么地方被漏掉了,一定有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三小时的误差。解开它,一切就会明朗了……”电线杆微微侧过头,脸上依旧带着坚韧,也多了一层迷惑。
“依据呢?”
“……”
“—我的直觉—”
虽然相处了仅有一个小时,但我能确定林伏逸不是会凭直觉行动的类型。说到底,所谓直觉和我们平常以为的概念并不同,他不是一个没来由的感觉,而其实是人在不自觉中大脑自动进行逻辑分析得到的结果。人的大脑每天要自动过滤掉99%的信息,只有1%才被意识关注而进行特殊处理,而当人清醒时,会自动进行的某些分析工作,比如对颜色的分辨(颜色错觉很多时候是大脑自动学习产生的效果),从而得到的结果会不经意识直接输入到脑中,人就会有未经思考而得到了结论的错觉,这个从天而降的感觉一般的结论就是人口中所谓的直觉。女性天生擅长观察和倾向于留意人的微表情,而这也就是为何我们老说女性的直觉强的原因——微表情的观察让女性的自动性分析的准确性更强。
事实上这个结论也揭露了一个现实,那就是精神意志、记忆和思考能力看似浑然一体,但其实是互相完全独立的。
这……意味着什么?……
扯远了,我忙拉回思绪,这些都是我前些日子参加精神学讲座知道的,可能是侦探行业确实需要大量脑力劳动,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形成了一开始思考就不断跳跃关联,停也停不下来的习惯。总之,林伏逸应该是更加务实,不会以感觉作为内驱力行动。
“不管怎样,我绝对会找到那个李鹏。眼还眼,牙还牙。”
林伏逸态度坚决,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
刚在脑中如此想过,我就知道自己错了,眼前的林伏逸显然已经被盲目的恨意控制,他的所有行为都来自恨意的驱使。这样的他,真的能做出正确理智的判断么?至少目前为止,我实在没法苟同林伏逸的推理。
林伏逸已经说到这个份上,我不好再多言。林伏逸心事重重的不知在思考什么,我看这些资料他不再看了,我便简单整理好桌子,把文件放回卧室内。之后没有回到林伏逸所在的客厅,而是去洗手准备下厨做晚饭——今晚看来不会再有什么进展,一整天了,也该休息休息了,我累了。
手上边做活,边向林伏逸问道:“帮不上更多忙实在抱歉,今天就到这吧,干坐着空想也没用,明天再继续调查调查看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收费很便宜哟——咳咳,总之在我这吃点再走吧。”
说完半天没有回音,是还沉浸与思考妹妹的死因么。我探头正要看客厅里林伏逸的情况,却立刻听到砰的一声,传来关门的声响。
“我草?”
我快步回到客厅,里面哪里还有人影,林伏逸居然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我愣愣的站定片刻,悻悻回了厨房。
转眼到了第二天,大雪弥漫。我无所事事的一人漫步在街道上。
北方的冬天很舒适,室内是怡人的二十几度,室外寒风虽恶,但无需穿的太厚,只要有些基本的保暖措施,依旧不会感到寒冷——那是几年前的事情
最近几年,因为雾霾的事情愈演愈烈,政府下不了台,为了降低指标,拍脑袋想政策,决定降低冬天取暖的能源消耗,现在屋子里只有七八度左右,搞得像南方一样屋子里比外面冷。不过,让然北方的冬天的寒气不会让人痛苦,吸入肺里反倒有种清澈如水的感觉。无论身在何处,张望出去眼中皆是无际的白,颇有种整个人由内而外的被净化的感觉。冬天,我喜欢出门听着脚下的踩出咯吱咯吱的雪声,这声音出奇的让人心静,让人能够放下杂念,凝神思考。我低着头,只看着脚下的白雪,漫无目的的走着。
步行时思考能力会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并且饱受其益。甚至在从事侦探多年中,不知不觉养成遇到无法解决的难题的时候,便在街上漫步的习惯。
走了不知多久,当我回过神再抬起头时,发现自己已经在现场附近了。眼前正是新世纪商城的大门。
是潜意识将我拉到了这里?我明白自己很在意这两桩案子,非常的在意。不管哪一个都是那么扑朔迷离。同时发生的两个案子全都给我在透过浓雾看事物的感觉,只看得到轮廓,却看不见哪怕再多那么一点真实。
这次的杀人案很不同,往常的案子,往往都是有多到理不清的线索,需要一一排除,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几乎理也理不清的无用信息的排除,而这一次,却连线头也找不到。仿佛在伸手捞抓水中之月。
——水中月——
我猛地站住,停下脚步。眼光被左边的商店牢牢吸引,挪不开视线。
——说到水中月——
那是一家西式饮品店,玻璃门玻璃窗,西式风格,典雅别致。里面正有人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是安登。安登懒洋洋的坐在那里,双腿大咧咧的完全放开向前直直伸着,桌上摊着记事本,双肘拄在笔记本旁,脸离的很近,上身都快贴在桌子上面了,头发抚在刷刷写动的笔杆上,遮挡住了小版面脸颊。怎么说呢,安登看起来真的很放松,一点警惕感和紧张感都没有,手脚都软趴趴的,发出一种莫名的女性美感。
我贪婪的盯着毫无觉察的安登,一动不动,恍若木人,心脏却满是躁动。半晌,雪落在肩上头上,叠了薄薄一层时,我如梦初醒般用力一眨眼,轻吸口气,鼓起勇气迈步进了咖啡店。
几乎是无意识的,连大脑也没经过的,我直接坐在了安登的正对面。
“嗯?”
安登闻声抬起头,双眸上扬看向我,眼神单纯而茫然,简直就像纯洁无垢的小孩子的眼睛。我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但在对视两秒后,在安登的眼中出现怀疑时,我才突然发现情况很尴尬。
“你是……?”
诶?她并不记得我。说来前天的确有些混乱,我们并没有正式聊过。
“嗯……啊……哪个、现在人多、别的地方没有位置了。”
这是撒谎,大雪天里,并没有多少人来喝东西。不过这家店的座位是高靠背,遮蔽很宽视线,坐下后没法看的很全面。安登并不能确认到店里的真实情况。
“哦……”安登眼神中的警觉反倒更高了,但还是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的将身子和笔记本向我拉远了些。
“……”
啊啊,感觉自己好失败。赶快找话题,赶快找话题,我面色淡定,内心却如狂蹦乱跳的兔子一样,心急火燎的催促自己。
坐下之后我才发现,安登因为坐姿的原因,一小截蓝色底.裤从腰间露了出来,本人并没有注意到。我快速的扫了一眼安登的底.裤说道:“还在用纸币么,真复古呐?”
安登很厌烦的瞥了我一眼“这是草稿,因为之后会有很多要修改的地方,先写纸质,之后再电脑上就可以直接边修改边录入了。而且纸张比一块铁板带在身边方便多了,可以随意折叠,随手就可以用,不用担心电量什么的。”
“奥——”
交谈立刻戛然而止,没有人在说话,气氛十足尴尬的直到服务生上前来询问我要点什么,又直到我自己都不知道点的什么的一大杯蓝色饮料端上桌,又直到我喝干了它。期间我不时的瞥两眼蓝色的——
不、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我想也不想,张口而出:“你是个记者,是不是?”
女人眨眨眼,然后才发现我还在这里似得,抬起头微睁双眼,两只大眼睛看起来更大了,意外的瞧着我:“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们见过——嘴已经张开,因字的音都将发出来时,立马止住。我忽然灵机一动,改口说道“其实很简单,你身上时尚的服装证明你很爱打扮,但你却穿平底鞋而且只用很淡的妆,证明你的职业不允许你太过高调并且需要经常走动。加上你的袖口稍稍有点脏和褶皱,跟你身上整洁的衣服很不同,说明你有经常打字的需要。而符合以上条件的,除了记者又有什么呢。”
“哦~~~”
女人嘴画圆,发出好笑又可爱的声音——当然,其实我刚刚说的都是胡扯的。我的视线都被她的内裤吸引过去了,压根就没怎么注意她的袖口,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因为,我早就知道他是记者反向推导的而已。
“你,挺厉害的嘛。”
“哪里哪里,都是些皮毛~”
“好像那个福尔摩斯的说!”安登双眼闪着光芒道。
不不不不,福尔摩斯的推理大部分都是扯淡,而且根本说不通,比如说有一回福尔摩斯曾对着一只烟斗推理,说根据烟斗右侧的焦黄可以推断主人常左手持烟柄,右手点烟,所以是个烟瘾很大的左撇子。那么问题来了,事实上所有吸烟的人都知道,就是因为烟瘾大,所以常边做事边吸烟,也因为如此,往往是常用手做事而另一只手持烟。事实跟他的推理别说相近了,倒正好相反。此类没有常识的例子,在福尔摩斯的众多案子里不胜枚举,比如说训练没有听力的蛇在吹哨的情况下攻击人等等。说白了就是作者太追求超人一般的侦探能力和戏剧性的发展,让小说里的人全都承认推理‘的确如此’而产生的推理正确的假象。而我的推理就和福尔摩斯的一样,都是信口胡来瞎扯淡,跟招摇撞骗跳大神的也没什么区别。而且刚才的反向推导就是我看了无数福尔摩斯小说,看透了亚瑟柯南道尔的写作模式,知道他同样是确定事实后反向推导来让主角福尔摩斯说出来并把这个这个模式用到了现实生活中了而已。
但是我却说。
“跟人家比我还差远啦,能做到福尔摩斯那样的都成超人了,现实中怎么可能有那样的侦探呐,哈、哈哈哈哈。”
安登并没有注意到我是在假笑,倒似乎也愈发的开心起来,也咯咯笑了。
一打开话匣子,我们发现其实两人格外的又共同语言,聊的格外投机,如此直到夜色降临,才交换了电话,不舍的分开。
那天,是我人生中最愉快的一个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