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简回去后,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产品滞销,投资失败,股东撤资,债主上门。自己一无所有,再度过上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冯简从睡梦中醒来,出了整整一背的冷汗。
他坐在床上发了会呆。
床头柜上摆着两个戒盒,按照惯例,订婚戒由女方家庭所出,那是李家给冯简的老式戒指,男士0.2克拉,女士1.5克拉――如果不出意外,他现在应该给宛今戴上;如果出了意外,冯简应该退回钻戒。
但现在的情况是……
冯简下意识地回头,皱眉往床的那侧看去。
当然没有人。
宛云昨晚回家就发了烧,何泷和李家人在门外大惊小怪地把她接走――那个女人执意和他签结婚书,莫非是当时脑子烧坏作的祟?
冯简一直觉得李宛云脑子很有问题。
十年前,侍者冯简从医院出来,徒步五站路往回走。马路上干燥炎热,他还没有吃饭,心不在焉地把工装甩到背上。
富家大小姐的家人还算不错,事后还能想着给自己笔钱去看烫伤。手臂处刚刚抹了药,凉飕飕的,仍然不太好受――但会所的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若是别的客人还好,李家是锦绣的大户。即使李家不追究,经理肯定要给那外表厉害的夫人一个交代,估计结完这四个月的工资就让自己走人。
其实自己不一定非要以身代替的。冯简看得清楚,那大小姐是故意打翻他手中的托盘,生生自找麻烦。但那位尊贵的寿星大小姐一定没想过发生这种情况,不管他冲上去冲不上去帮她,这事必然是旁边的侍者有错。
有些人的存在是为了让另一些人生活的更好。或者说,有些人的存在是另一些人做无聊事情时所必须要的贡品。
冯简对阶级观一直嗤之以鼻,但这不妨碍他认为温室里的花就应该待在温室里。既然社会规则如此,与其烫伤娇滴滴的大小姐,还不如自己代替。
于是挡在那位小姐前。一手揽住她时,对方纤细的腰线握在掌中手感很好,双目交接,她的眼睛不似想象中娇蛮大小姐般地虚张声势,反而是有些反应不及地抱歉。
他有些意外。但除了退后一步,再垂下眼睛,冯简没有多想。
风花雪月?一见钟情?那只是有钱人的意淫。
当时涌到脑中冒的想法,只是――受她所累这工作算是没了;今晚的晚饭大概还能在这里解决,但明天怎么办?马上就要开学了,欠下的大学学费仍然差一大半,以后是继续到夜市摆摊赚点零花还是去花费积蓄听课……
公主大人已经被拉走,周围的人明明没看清楚当时的状况,议论都在指责自己。
冯简冷笑,手臂上的疼痛被忽略,低头先拾起被打翻的锅盆。
“你没事吧?”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好奇地说,“我有手绢,你要不要擦一擦?”
对方只是个小女孩,但冯简蹲着收拾,她又坐在椅子上,所以递来手绢的姿势居高临下。
冯简的手腕仍然只是发热,根据经验,烫伤一般需要过会才能感觉到疼痛。在疼痛被迟缓的瞬间,冯简因为陌生人的善意而感动,但又感到内心传来一股极端地凉意,仿佛那热汤泼在自己心上。
因为客人的无聊而把过失到归咎侍者的事情,不会是第一次,想必也不是第一次。
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学会不以为然。但只是因为没有钱,没有身份,只是因为他是侍者,所以只能强行忍受不公平的事情,软弱地接受别人的好意,乖乖地把命运交给那些“更高级”地人主宰?
自己这一辈子就如此?冯简并不介意做侍者,也不会无聊说养活自己的这个职业多么低级。但如果这个职业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他为什么还要持续这工作?
小女孩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眼前的男人回过神来,只是朝她飞快地点点头,随后收好餐具再退下,只临走前,深深地看了眼富丽堂皇的大厅。
冯简走回会馆时已经深更半夜。他做了个决定,心情愉快,决定主动去找经理说明。
在路过植被太好而路灯幽暗的花园,有人正靠在墙边吸烟。
少女身着娇俏地红裙,烟头微凉,指尖也随着火光仿佛在发亮,脸却看不清。走过时,冯简才看清楚她其实没有靠着墙,而是靠着……垃圾桶。
姿态却非常好看。
冯简斜眼看到她手里把玩的zippo打火机,心想可能是迷路的客人。
就当临走行一善好了。他停下脚步,颇有职业素质:“需要帮忙吗?
对方仿佛为他的停留感到惊奇,随后便把烟头熄灭在垃圾桶上方,站直身体:“不好意思。”夜晚里异常动听的女声,如同风铃轻摇,她客气地说,“你能把鞋脱给我吗?”
冯简沉默。
对方继续用平淡的语气解释:“我想爬墙出去,但高跟鞋实在不方便,半途丢了一只鞋,还摔了下来。我可以光脚爬,但腿已经被割伤,实在很疼――所以想借双鞋继续爬。”
冯简顺着她的示意,低头看女孩优美的小腿上果然有新鲜的伤口,以及――光着脚站在草地上,趾尖如玉。
爬墙……摔下来……还要继续爬……这真的是客人么?
女孩轻轻说:“如果很麻烦就算了。”
冯简回过神来,皱眉:“……为什么不走门?”
女孩简洁说:“不能走门。”
冯简在黑暗中又盯了她片刻,估计得不到更多解释,他也并不特别好奇。如果是小偷也认了,他马上就不再是会馆的员工,别指望自己有更多善心和职业素质。
冯简开始脱鞋,脱袜子,顺便把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她:“拿着吧,抹伤口的话应该都管用。”
女孩沉默而飞快地穿上鞋袜,动作自然而然,连药膏也一并接过来。男人的鞋明显过大,空荡荡的,更衬得她小腿纤长。
她取下耳朵上的两个钻石耳钉给他:“当做报酬。”
冯简拒绝:“我马上回宿,还有多余的鞋。这双你穿出去吧,不用还。”
女孩似乎很着急要走,见他不收也没有坚持。她从自己的晚礼服包里掏出笔,在一张面巾纸上写下串数字:“我的电话。我叫李宛云。今晚多谢你。”
没有再多余的话,抬手把昂贵的包扔出院子外,接着踩在旁边凸出的石头上,屈膝跳起,双手抓着旁边的树木借力,攀了一米多高,随后纵身一跃坐到墙头。整个过程干脆利落。
清风明月,一片寂静,远处虫鸣不绝,周围是花草树木的香气。借着微弱的光亮,冯简仰着头,终于看清高处她的容颜。
下午的肇事者,今夜的寿星公,走出便惊艳全场的女孩,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静静地坐在墙头,微微喘息。
少女身后是整片黑夜,全银河的星光暗淡闪烁,光芒全都落在她眼睛里。
宛云着野玫瑰红的晚礼服,着他差点要开胶的皮鞋,以街角孩子都难以做到的娴熟程度,轻松地翻到墙面,在夜色中逃走了。
冯简依旧维持着仰望星空的呆滞姿态,良久后如梦方醒。只有脚下的凉意告诉他,这一切不是梦。他摇摇头,随手把纸条撕碎,扔到垃圾桶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冯简对“妖精”和“神经病”的理解,始终停留在那晚。
在更长时间里,那个女孩从高墙中轻轻跳下去的身影,仍然是和他头脑里“梦想”、“美好”、“自由”摆在一起的美好词汇。
――仅此而已。
这真的不表明他想她、需要娶她,值得娶她。
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
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
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
十年过后,两人再重逢。
宛云自然不记得他,笑容一如十八岁时的浅淡。她不再当主角,但人人都会只看她。
她对他说伤疤不重要。冯简实在难以理解,就像他不理解李家房子都要出售,她还在大清早亲自修剪里面的花木。
喜欢做无用功,不怕疼,不喜欢道歉,不喜欢道谢,不喜欢关心他人的女孩,却又不仅仅是大小姐的任性脾气,捉摸不定的女人,性格就像烟雾般隐藏着。要不然就是很任性,要不然就是心机过深,要不然――当然最可能的情况就是她是疯子。
冯简自认缺乏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有,也只是对金钱方面。他的野心很大,但在某方面,他也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不想在家里放个会爬墙的妻子。
所以……
冯简皱眉盯着订婚戒指,回忆过去,似乎只能证明现在面对的一切,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个玩笑。
诚然他不介意娶任何人,但冯简实在很觉得如果时间能倒回十年,他绝对不会古道热肠地冲上去挡那热汤,并且他决定一定要在那天夜晚绕道――坚决地离那个女疯子远些。
产品滞销,投资失败,股东撤资,债主上门。自己一无所有,再度过上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冯简从睡梦中醒来,出了整整一背的冷汗。
他坐在床上发了会呆。
床头柜上摆着两个戒盒,按照惯例,订婚戒由女方家庭所出,那是李家给冯简的老式戒指,男士0.2克拉,女士1.5克拉――如果不出意外,他现在应该给宛今戴上;如果出了意外,冯简应该退回钻戒。
但现在的情况是……
冯简下意识地回头,皱眉往床的那侧看去。
当然没有人。
宛云昨晚回家就发了烧,何泷和李家人在门外大惊小怪地把她接走――那个女人执意和他签结婚书,莫非是当时脑子烧坏作的祟?
冯简一直觉得李宛云脑子很有问题。
十年前,侍者冯简从医院出来,徒步五站路往回走。马路上干燥炎热,他还没有吃饭,心不在焉地把工装甩到背上。
富家大小姐的家人还算不错,事后还能想着给自己笔钱去看烫伤。手臂处刚刚抹了药,凉飕飕的,仍然不太好受――但会所的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若是别的客人还好,李家是锦绣的大户。即使李家不追究,经理肯定要给那外表厉害的夫人一个交代,估计结完这四个月的工资就让自己走人。
其实自己不一定非要以身代替的。冯简看得清楚,那大小姐是故意打翻他手中的托盘,生生自找麻烦。但那位尊贵的寿星大小姐一定没想过发生这种情况,不管他冲上去冲不上去帮她,这事必然是旁边的侍者有错。
有些人的存在是为了让另一些人生活的更好。或者说,有些人的存在是另一些人做无聊事情时所必须要的贡品。
冯简对阶级观一直嗤之以鼻,但这不妨碍他认为温室里的花就应该待在温室里。既然社会规则如此,与其烫伤娇滴滴的大小姐,还不如自己代替。
于是挡在那位小姐前。一手揽住她时,对方纤细的腰线握在掌中手感很好,双目交接,她的眼睛不似想象中娇蛮大小姐般地虚张声势,反而是有些反应不及地抱歉。
他有些意外。但除了退后一步,再垂下眼睛,冯简没有多想。
风花雪月?一见钟情?那只是有钱人的意淫。
当时涌到脑中冒的想法,只是――受她所累这工作算是没了;今晚的晚饭大概还能在这里解决,但明天怎么办?马上就要开学了,欠下的大学学费仍然差一大半,以后是继续到夜市摆摊赚点零花还是去花费积蓄听课……
公主大人已经被拉走,周围的人明明没看清楚当时的状况,议论都在指责自己。
冯简冷笑,手臂上的疼痛被忽略,低头先拾起被打翻的锅盆。
“你没事吧?”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旁边好奇地说,“我有手绢,你要不要擦一擦?”
对方只是个小女孩,但冯简蹲着收拾,她又坐在椅子上,所以递来手绢的姿势居高临下。
冯简的手腕仍然只是发热,根据经验,烫伤一般需要过会才能感觉到疼痛。在疼痛被迟缓的瞬间,冯简因为陌生人的善意而感动,但又感到内心传来一股极端地凉意,仿佛那热汤泼在自己心上。
因为客人的无聊而把过失到归咎侍者的事情,不会是第一次,想必也不是第一次。
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学会不以为然。但只是因为没有钱,没有身份,只是因为他是侍者,所以只能强行忍受不公平的事情,软弱地接受别人的好意,乖乖地把命运交给那些“更高级”地人主宰?
自己这一辈子就如此?冯简并不介意做侍者,也不会无聊说养活自己的这个职业多么低级。但如果这个职业并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他为什么还要持续这工作?
小女孩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眼前的男人回过神来,只是朝她飞快地点点头,随后收好餐具再退下,只临走前,深深地看了眼富丽堂皇的大厅。
冯简走回会馆时已经深更半夜。他做了个决定,心情愉快,决定主动去找经理说明。
在路过植被太好而路灯幽暗的花园,有人正靠在墙边吸烟。
少女身着娇俏地红裙,烟头微凉,指尖也随着火光仿佛在发亮,脸却看不清。走过时,冯简才看清楚她其实没有靠着墙,而是靠着……垃圾桶。
姿态却非常好看。
冯简斜眼看到她手里把玩的zippo打火机,心想可能是迷路的客人。
就当临走行一善好了。他停下脚步,颇有职业素质:“需要帮忙吗?
对方仿佛为他的停留感到惊奇,随后便把烟头熄灭在垃圾桶上方,站直身体:“不好意思。”夜晚里异常动听的女声,如同风铃轻摇,她客气地说,“你能把鞋脱给我吗?”
冯简沉默。
对方继续用平淡的语气解释:“我想爬墙出去,但高跟鞋实在不方便,半途丢了一只鞋,还摔了下来。我可以光脚爬,但腿已经被割伤,实在很疼――所以想借双鞋继续爬。”
冯简顺着她的示意,低头看女孩优美的小腿上果然有新鲜的伤口,以及――光着脚站在草地上,趾尖如玉。
爬墙……摔下来……还要继续爬……这真的是客人么?
女孩轻轻说:“如果很麻烦就算了。”
冯简回过神来,皱眉:“……为什么不走门?”
女孩简洁说:“不能走门。”
冯简在黑暗中又盯了她片刻,估计得不到更多解释,他也并不特别好奇。如果是小偷也认了,他马上就不再是会馆的员工,别指望自己有更多善心和职业素质。
冯简开始脱鞋,脱袜子,顺便把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她:“拿着吧,抹伤口的话应该都管用。”
女孩沉默而飞快地穿上鞋袜,动作自然而然,连药膏也一并接过来。男人的鞋明显过大,空荡荡的,更衬得她小腿纤长。
她取下耳朵上的两个钻石耳钉给他:“当做报酬。”
冯简拒绝:“我马上回宿,还有多余的鞋。这双你穿出去吧,不用还。”
女孩似乎很着急要走,见他不收也没有坚持。她从自己的晚礼服包里掏出笔,在一张面巾纸上写下串数字:“我的电话。我叫李宛云。今晚多谢你。”
没有再多余的话,抬手把昂贵的包扔出院子外,接着踩在旁边凸出的石头上,屈膝跳起,双手抓着旁边的树木借力,攀了一米多高,随后纵身一跃坐到墙头。整个过程干脆利落。
清风明月,一片寂静,远处虫鸣不绝,周围是花草树木的香气。借着微弱的光亮,冯简仰着头,终于看清高处她的容颜。
下午的肇事者,今夜的寿星公,走出便惊艳全场的女孩,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静静地坐在墙头,微微喘息。
少女身后是整片黑夜,全银河的星光暗淡闪烁,光芒全都落在她眼睛里。
宛云着野玫瑰红的晚礼服,着他差点要开胶的皮鞋,以街角孩子都难以做到的娴熟程度,轻松地翻到墙面,在夜色中逃走了。
冯简依旧维持着仰望星空的呆滞姿态,良久后如梦方醒。只有脚下的凉意告诉他,这一切不是梦。他摇摇头,随手把纸条撕碎,扔到垃圾桶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冯简对“妖精”和“神经病”的理解,始终停留在那晚。
在更长时间里,那个女孩从高墙中轻轻跳下去的身影,仍然是和他头脑里“梦想”、“美好”、“自由”摆在一起的美好词汇。
――仅此而已。
这真的不表明他想她、需要娶她,值得娶她。
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
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
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
十年过后,两人再重逢。
宛云自然不记得他,笑容一如十八岁时的浅淡。她不再当主角,但人人都会只看她。
她对他说伤疤不重要。冯简实在难以理解,就像他不理解李家房子都要出售,她还在大清早亲自修剪里面的花木。
喜欢做无用功,不怕疼,不喜欢道歉,不喜欢道谢,不喜欢关心他人的女孩,却又不仅仅是大小姐的任性脾气,捉摸不定的女人,性格就像烟雾般隐藏着。要不然就是很任性,要不然就是心机过深,要不然――当然最可能的情况就是她是疯子。
冯简自认缺乏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有,也只是对金钱方面。他的野心很大,但在某方面,他也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不想在家里放个会爬墙的妻子。
所以……
冯简皱眉盯着订婚戒指,回忆过去,似乎只能证明现在面对的一切,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个玩笑。
诚然他不介意娶任何人,但冯简实在很觉得如果时间能倒回十年,他绝对不会古道热肠地冲上去挡那热汤,并且他决定一定要在那天夜晚绕道――坚决地离那个女疯子远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