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很小。
那天之后再见周愈,两个男人彼此都围着许多人,面子上依旧很客气的点头招呼,似乎都淡忘之前隐隐的不愉快和那个不再出现在公司的女人。
但内心如何,也只有当事人清楚。
冯简觉得自己很大方得体,所谓滴水不露。然而不知谁嗅觉灵敏,居然传出两人不合。再后来谣言纷扰,冯简和周愈之间演变到连点头之交都无,互相只剩下公事公办。
冯简最讨厌的事情发生在他眼皮底下,公司的人开始站立场。
和盛装打扮的馆长在深夜某下城区的酒吧见面时,冯简把他的不满一五一十的表达出来。
对方比他还愤慨。
“我这般上流之人,怎会口吐下流之话!你和小云云窝里斗就窝里斗,不要什么屎盆都往老子身上扣!”再古怪地望过来,“话说回来,小冯,别告诉我现在才意识到你有位强大情敌。”
冯简摇晃馆长点的那杯牛奶,不屑地望他一眼。意思很明显,示意他先管好自己的事情。
馆长更不屑地看回去。
“我早见过周公子,人家方方面面都比你强许多。提醒你句咯,我在你这个年龄,样貌到财富都比你强个十万八千里,却依旧失恋。你看你现在的鬼样,怎么敌得过他?”
冯简不和他计较。
馆长不了解商人,所以对他和周愈的性格都不了解,情有可原。至少到馆长这等年龄,冯简想自己不会为了吸引银发酒保的注意力,每次前来只点热牛奶。
馆长依旧喋喋不休:“你看过赌王女儿在报纸上的订婚照没有?你应该看看,那女孩的眼睛和她妈妈像极。”他阴郁地说,“梦梦在同期生里不是最好看的,但特别端庄安静,一眼能让别人认出她。可是她喜欢别人,我又能怎样?从这方面,你又比我幸运一丁点。”
冯简没作声,只沉默地喝水。
风花雪月的故事通常难以打动他。
“然后梦梦嫁人,第一胎生的女儿。几年之内怎么也怀不了孕,再之后就检查出来癌症,靠钱硬撑,结果半年就不行了。”
馆长止住话,将牛奶一饮而尽,再眼神迷离地盯了会银头发的酒保。
“――姓周的那小子明显不怀好意。你要防着他,再对宛云好些,不然后悔莫及。”抛下这句话,馆长转身潇洒离去。
冯简反应过来,很不情愿地为对方总共三十六杯的牛奶付账。
抛开馆长混乱的生活,他给出的理由难以说服冯简。
某方面,冯简能理解周愈当初的选择,因此他始终难以相信周愈目前完全是因为宛云而入主江森,但另一方面,冯简又觉得那个样貌堂堂的家伙实在难以理喻,难以沟通。那天他深深盯着宛云的眼神,更让人心起刺挠。
――甚至是比刺挠更让人厌恶而强烈的感觉,挥之不去。
半山别墅的牧羊犬终于有了中文名字。
宛云有一次听冯简轻声叫道:“周……”
话音刚落,两只牧羊犬迅速跑过来,朝冯简拼命摇着尾巴。冯简递给它们食物,摸着它们的头,满意地道:“呵呵。”
回头发现宛云,不由愣了愣。
宛云无声盯着冯简片刻,转身走回客厅。冯简过了会走进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并不看宛云。
他自觉没什么好解释的,恶意中伤就中伤,反正中伤也没有善意的。
珍妈被冯简晃得很心烦,假笑:“姑爷先坐下喝杯茶?你看还在擦地……”
冯简在对面坐下,依旧翻找桌几。
隔了会,宛云冷冷地开口:“请问,冯总为另一只狗赐的什么名?该不会是姓李吧?”
冯简停下手里的动作:“不是。”
――冯简肯定有想象力,但他那想象力也同芝麻点大。家里的一只牧羊犬取名为周愈,另一只牧羊犬则叫做小周愈。
宛云听后不由气笑,但嘴角还没弯便沉下脸,起身欲走。冯简在她出门前才皱眉叫住她:“这么晚,你干什么去?”
宛云淡淡道:“没事,我想陪周愈和小周愈散会步。”
冯简脸色不大好。
散步半途中,冯简依旧极不耐烦地拽着狗链,两只长毛动物刚准备欢乐的跑开,却总被四脚抓地呜呜哀鸣地硬拽回来。
偏偏主人的表情比天气还黑。
宛云看不下去,强行从冯简手中接过一条狗链,才发现的手已经被磨红。冯简瞪了她一眼,这才让手中的牧羊犬跑开。
冯简要往山下继续走,宛云拉住他,找了条比较偏僻的道路上山。冯简漫不经心的听从,却是思索“周愈”这个话题的切入点。
宛云开口道:“上次你说搬家的事情,还记不记得?”
冯简漫不经心地“嗯”了声,他心思不在此处:“别墅虽然离公司不远,但中间交通不便。这几日工作忙,我想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宛云心略微一沉,缓慢道:“你想独自搬出去住?”
冯简回头看她。
路灯昏暗,空气仿佛冷得凝结出水来。宛云临走前被珍妈裹着厚厚的围巾,只剩大眼睛在外。此刻两人距离五米,她微微侧头,抿嘴望着他。
这幅模样,使冯简想起宛云曾经从绿木葱葱植物前站起来,以及,曾经的少女倒在自己怀里的场景――
极其不忍又极其不解的目光。
被这样漂亮的眼睛用这样的目光盯着……真让人不爽。
冯简皱眉:“你如果不想随我搬离,仍然可以留在别墅。我又没有说要卖房子。”
宛云却道:“谁说我不想搬家?”
冯简不由愣住。宛云却松一口气,微笑道:“就这么说定了,一起搬走。你选定公寓,带我看看即可。”她说,“若你不喜欢半山别墅,我们也可以常住公寓。”
冯简没有说话。
他低声呼一声,宛云猝不及防,被手里的牧羊犬强行拽着来到冯简旁边。对方顺势挽住她的腰,再接过她手里的狗链。
宛云哭笑不得,揶揄道:“看来你对家里的周……很用心啊!”
冯简皱眉顺手拉下她的围巾,任山风呼啦吹过宛云的脸,看她秀丽的面庞。
能开这样玩笑,大概是不需要担心爬墙。
比起周愈,冯简可能更不理解眼前的女人。年少时经历了一切,经历了一切并且依然带着不光辉过去而坦然活下去。
这有些像他自己。但冯简认为他过得比她有意义多了,感情不是放任的理由。
回到家后,冯简缓慢地说:“我刚才在山上一直想,我最初是为什么讨厌你。”
宛云只笑:“嗯,我猜得到。不外是大手大脚和白吃白喝这两条。”
倒不全是这些。
但冯简想着隔壁保险箱里至今锁着的仿版首饰,价钱触目惊心,不置可否地冷哼一声。
宛云解释道:“我当时看你是喜欢鹅掌,所以想买下来送你。同理,如果家里人主动照顾我,我也会接受。为什么呢?因为人难得有兴致,又很容易就过去。”
冯简不吃这自然主义的一套。“你还真是大脑异于常人。”突然想到什么,倒弯了弯嘴,“家里那两只狗,以后倒可以改名叫大疯子和小疯子。”
正在卸妆的宛云也在镜子里朝他假笑,异常好看和生动的表情。她早不是曾经惊鸿一瞥的少女,但两个身影正渐渐重合。
冯简不由走过去。
冯简侧躺在宛云身边、
花费金钱良多的床单此刻终于显出好来,几经辄转仍然不会磨损皮肤。宛云的脸被之前山风吹红,此刻热度迟迟不退。
她摸摸冯简的短发:“我们什么时候能搬走?”罕见的催促。
冯简有些奇怪,但也只道:“明天吧。我之前的公寓还在租期,家具什么都有,直接入住便可。”
宛云倒挑起眉:“冯总还留着不少后路?这可不符合你的风格呀。”
冯简不答,只来回抚摸宛云的身体,从小腿到小臂,细腻得也就同身下的昂贵床单。不必多语,不必解释,他偶尔会想停下匆忙前进的脚步,在看到她的时候。
宛云感觉到对方的身体温度再上升,不由要躲他的手。
冯简道:“……云云,其实我还有个私生子。”
宛云一愣:“真的?”
“没有,我想看看你的底线在哪里。”
宛云刚要反驳自己可没有随便试他信用卡的底线,然而突如其来的的进入让她不由轻喘地环住冯简。
底线是什么呢?宛云不知道。
如果有人说第二次感情比第一次会更娴熟,不要相信。
在冯简难得缓慢而温柔的推送中,宛云模糊想起来另一个问题。
“你现在还讨厌我吗?”
冯简低头吻了吻她的唇,可惜说出的话依旧不甚好听。
“我又不是你这种朝三暮四的疯子。”他说,“我们正常人,讨厌谁通常就会讨厌一辈子。”顿了顿,继续说,“喜欢人,应该也是。”
那天之后再见周愈,两个男人彼此都围着许多人,面子上依旧很客气的点头招呼,似乎都淡忘之前隐隐的不愉快和那个不再出现在公司的女人。
但内心如何,也只有当事人清楚。
冯简觉得自己很大方得体,所谓滴水不露。然而不知谁嗅觉灵敏,居然传出两人不合。再后来谣言纷扰,冯简和周愈之间演变到连点头之交都无,互相只剩下公事公办。
冯简最讨厌的事情发生在他眼皮底下,公司的人开始站立场。
和盛装打扮的馆长在深夜某下城区的酒吧见面时,冯简把他的不满一五一十的表达出来。
对方比他还愤慨。
“我这般上流之人,怎会口吐下流之话!你和小云云窝里斗就窝里斗,不要什么屎盆都往老子身上扣!”再古怪地望过来,“话说回来,小冯,别告诉我现在才意识到你有位强大情敌。”
冯简摇晃馆长点的那杯牛奶,不屑地望他一眼。意思很明显,示意他先管好自己的事情。
馆长更不屑地看回去。
“我早见过周公子,人家方方面面都比你强许多。提醒你句咯,我在你这个年龄,样貌到财富都比你强个十万八千里,却依旧失恋。你看你现在的鬼样,怎么敌得过他?”
冯简不和他计较。
馆长不了解商人,所以对他和周愈的性格都不了解,情有可原。至少到馆长这等年龄,冯简想自己不会为了吸引银发酒保的注意力,每次前来只点热牛奶。
馆长依旧喋喋不休:“你看过赌王女儿在报纸上的订婚照没有?你应该看看,那女孩的眼睛和她妈妈像极。”他阴郁地说,“梦梦在同期生里不是最好看的,但特别端庄安静,一眼能让别人认出她。可是她喜欢别人,我又能怎样?从这方面,你又比我幸运一丁点。”
冯简没作声,只沉默地喝水。
风花雪月的故事通常难以打动他。
“然后梦梦嫁人,第一胎生的女儿。几年之内怎么也怀不了孕,再之后就检查出来癌症,靠钱硬撑,结果半年就不行了。”
馆长止住话,将牛奶一饮而尽,再眼神迷离地盯了会银头发的酒保。
“――姓周的那小子明显不怀好意。你要防着他,再对宛云好些,不然后悔莫及。”抛下这句话,馆长转身潇洒离去。
冯简反应过来,很不情愿地为对方总共三十六杯的牛奶付账。
抛开馆长混乱的生活,他给出的理由难以说服冯简。
某方面,冯简能理解周愈当初的选择,因此他始终难以相信周愈目前完全是因为宛云而入主江森,但另一方面,冯简又觉得那个样貌堂堂的家伙实在难以理喻,难以沟通。那天他深深盯着宛云的眼神,更让人心起刺挠。
――甚至是比刺挠更让人厌恶而强烈的感觉,挥之不去。
半山别墅的牧羊犬终于有了中文名字。
宛云有一次听冯简轻声叫道:“周……”
话音刚落,两只牧羊犬迅速跑过来,朝冯简拼命摇着尾巴。冯简递给它们食物,摸着它们的头,满意地道:“呵呵。”
回头发现宛云,不由愣了愣。
宛云无声盯着冯简片刻,转身走回客厅。冯简过了会走进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并不看宛云。
他自觉没什么好解释的,恶意中伤就中伤,反正中伤也没有善意的。
珍妈被冯简晃得很心烦,假笑:“姑爷先坐下喝杯茶?你看还在擦地……”
冯简在对面坐下,依旧翻找桌几。
隔了会,宛云冷冷地开口:“请问,冯总为另一只狗赐的什么名?该不会是姓李吧?”
冯简停下手里的动作:“不是。”
――冯简肯定有想象力,但他那想象力也同芝麻点大。家里的一只牧羊犬取名为周愈,另一只牧羊犬则叫做小周愈。
宛云听后不由气笑,但嘴角还没弯便沉下脸,起身欲走。冯简在她出门前才皱眉叫住她:“这么晚,你干什么去?”
宛云淡淡道:“没事,我想陪周愈和小周愈散会步。”
冯简脸色不大好。
散步半途中,冯简依旧极不耐烦地拽着狗链,两只长毛动物刚准备欢乐的跑开,却总被四脚抓地呜呜哀鸣地硬拽回来。
偏偏主人的表情比天气还黑。
宛云看不下去,强行从冯简手中接过一条狗链,才发现的手已经被磨红。冯简瞪了她一眼,这才让手中的牧羊犬跑开。
冯简要往山下继续走,宛云拉住他,找了条比较偏僻的道路上山。冯简漫不经心的听从,却是思索“周愈”这个话题的切入点。
宛云开口道:“上次你说搬家的事情,还记不记得?”
冯简漫不经心地“嗯”了声,他心思不在此处:“别墅虽然离公司不远,但中间交通不便。这几日工作忙,我想住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宛云心略微一沉,缓慢道:“你想独自搬出去住?”
冯简回头看她。
路灯昏暗,空气仿佛冷得凝结出水来。宛云临走前被珍妈裹着厚厚的围巾,只剩大眼睛在外。此刻两人距离五米,她微微侧头,抿嘴望着他。
这幅模样,使冯简想起宛云曾经从绿木葱葱植物前站起来,以及,曾经的少女倒在自己怀里的场景――
极其不忍又极其不解的目光。
被这样漂亮的眼睛用这样的目光盯着……真让人不爽。
冯简皱眉:“你如果不想随我搬离,仍然可以留在别墅。我又没有说要卖房子。”
宛云却道:“谁说我不想搬家?”
冯简不由愣住。宛云却松一口气,微笑道:“就这么说定了,一起搬走。你选定公寓,带我看看即可。”她说,“若你不喜欢半山别墅,我们也可以常住公寓。”
冯简没有说话。
他低声呼一声,宛云猝不及防,被手里的牧羊犬强行拽着来到冯简旁边。对方顺势挽住她的腰,再接过她手里的狗链。
宛云哭笑不得,揶揄道:“看来你对家里的周……很用心啊!”
冯简皱眉顺手拉下她的围巾,任山风呼啦吹过宛云的脸,看她秀丽的面庞。
能开这样玩笑,大概是不需要担心爬墙。
比起周愈,冯简可能更不理解眼前的女人。年少时经历了一切,经历了一切并且依然带着不光辉过去而坦然活下去。
这有些像他自己。但冯简认为他过得比她有意义多了,感情不是放任的理由。
回到家后,冯简缓慢地说:“我刚才在山上一直想,我最初是为什么讨厌你。”
宛云只笑:“嗯,我猜得到。不外是大手大脚和白吃白喝这两条。”
倒不全是这些。
但冯简想着隔壁保险箱里至今锁着的仿版首饰,价钱触目惊心,不置可否地冷哼一声。
宛云解释道:“我当时看你是喜欢鹅掌,所以想买下来送你。同理,如果家里人主动照顾我,我也会接受。为什么呢?因为人难得有兴致,又很容易就过去。”
冯简不吃这自然主义的一套。“你还真是大脑异于常人。”突然想到什么,倒弯了弯嘴,“家里那两只狗,以后倒可以改名叫大疯子和小疯子。”
正在卸妆的宛云也在镜子里朝他假笑,异常好看和生动的表情。她早不是曾经惊鸿一瞥的少女,但两个身影正渐渐重合。
冯简不由走过去。
冯简侧躺在宛云身边、
花费金钱良多的床单此刻终于显出好来,几经辄转仍然不会磨损皮肤。宛云的脸被之前山风吹红,此刻热度迟迟不退。
她摸摸冯简的短发:“我们什么时候能搬走?”罕见的催促。
冯简有些奇怪,但也只道:“明天吧。我之前的公寓还在租期,家具什么都有,直接入住便可。”
宛云倒挑起眉:“冯总还留着不少后路?这可不符合你的风格呀。”
冯简不答,只来回抚摸宛云的身体,从小腿到小臂,细腻得也就同身下的昂贵床单。不必多语,不必解释,他偶尔会想停下匆忙前进的脚步,在看到她的时候。
宛云感觉到对方的身体温度再上升,不由要躲他的手。
冯简道:“……云云,其实我还有个私生子。”
宛云一愣:“真的?”
“没有,我想看看你的底线在哪里。”
宛云刚要反驳自己可没有随便试他信用卡的底线,然而突如其来的的进入让她不由轻喘地环住冯简。
底线是什么呢?宛云不知道。
如果有人说第二次感情比第一次会更娴熟,不要相信。
在冯简难得缓慢而温柔的推送中,宛云模糊想起来另一个问题。
“你现在还讨厌我吗?”
冯简低头吻了吻她的唇,可惜说出的话依旧不甚好听。
“我又不是你这种朝三暮四的疯子。”他说,“我们正常人,讨厌谁通常就会讨厌一辈子。”顿了顿,继续说,“喜欢人,应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