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天仙土 第一章 尸蝗

小说:凡天仙土 作者:天枪 更新时间:2024-08-07 01:41:21 源网站:顶点小说
  这里不是沙漠,却遍地白沙。

  白沙不是沙,是千千万万年来无数白骨风化碎裂而成的骨屑。

  这里是“埋骨地”,是令万千将士闻之色变的埋骨丧魂之地。

  这里也是修士的坟场,修士是军队里高高在上的存在,一人能抵千军万马,然而在这里,无数修士也不过化成一捧捧白沙,和普通将士无二。

  这里是西州与东洲之间最大的战场,据说这战场东西绵延万里,南北横跨大陆,没有人知道具体范围,因为没有人能走遍这里的全境,踏上这里,你的性命已经去了九分,剩下的一分,风一吹,也就散了。

  埋骨地就是这个最大战场的中心地带。

  战场是肉身的坟场,也是灵魂的葬地,可对一些特殊的人群来说,这里却是发财暴富的迷乱乐土。

  这些特殊的人群,被叫做“尸蝗“。

  尸蝗本是以白骨为食的红壳甲虫,指甲盖大小,群居,壳极坚硬,刀剑难伤!

  它们的生命力极为顽强,从不喝水,因为空气中的潮气就足够它们取用,它们就像蝗虫一样,所到之处,白骨坍塌,腥红遍地。

  这些人之所以被叫做尸蝗,是因为他们和这种虫子有着太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靠着尸体在过活,卑微而茫然。

  这些人不吃枯骨白沙,他们吃的是战死遗骸的财物,他们盯着财物的双眼,比尸蝗腥红的硬壳还要红。

  这些人其实也很可怜,多是边民和逃亡的兵士组成,在埋骨地,他们就像散兵游勇,无法和正规军队抗衡,也根本得不到真正有价值的钱财和宝物。

  战场的打扫,首先是得胜一方的军队,武器,盔甲,金银财物早就被搜索一空,他们只能捡一些剩下的遗漏,就算是遗漏,对于这些出身贫贱的尸蝗们来说,依然算的上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东洲和西洲的军方似乎也默认了这群人的存在,毕竟,从他们身上再次抢夺可以省去不少力气,事半功倍!

  尸蝗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命运,因此它们变得更加疯狂,更加肆无忌惮,互相残杀,恃强凌弱早已司空见惯。

  远离双方国土的埋骨地并不介意多上几具白骨,他们的命和真正的尸蝗更没有什么两样。

  ****

  朱九今年刚满十六岁,是东洲齐国人士,十四岁那年,为了免去家里的佃租,给爹娘和姐姐留下活命的口粮,他虚报两岁,顶替了地主家二少爷的从军令,跟随齐军来到这里,加入到东洲十国对战西州二十五国的混战之中。

  他很不幸,所在的这支齐军在第一次战斗中便战败了,被屠灭殆尽。

  他很幸运,没有死掉,又从尸堆里爬了起来,他或许是这支队伍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那天夜里,在弥漫着浓浓血腥味儿的战场上,当他再次张开双眼时,看到的是漫天暗黑的星斗,耳边传来的是尸蝗啃噬白骨的沙沙声,仿佛幽冥。

  那时,他只想哭,他很害怕,他也很想家,他想爹爹,想娘亲,他想姐姐,然而,他却不敢哭,因为敌军的营垒在数里外的山坡上依稀可见。

  恐惧之后是疯狂,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的眼里多了一抹颜色,这颜色就像暗夜中尸蝗腥红的硬壳散发出的淡淡红芒,诡异阴森。

  若要活下去,他就只能与群尸为伍,成为老兵们口中的“尸蝗”

  他不敢再返回军队,按照军令,队长若死,士卒也要处死,他只是个新兵,眼睁睁地看着队长被砍掉了脑袋,就在几步之外,他想去救,但流矢下一刻就洞穿了他的腹部,剧痛让他失去了知觉。

  那一晚,他摸了几具尸体,找到些干粮和水,还幸运地找到几块碎银,他拼着命,流着血,堵着腹部的箭伤,踩着无数尸体,跌跌撞撞地弯腰逃命。

  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不知被散落的兵器割伤过多少次,这些他统统不管不顾,因为他必须赶在天亮之前,赶在敌军开始搜索战场之前离开,不然他的下场只有一个:被补刀。

  朱九还不想死,他还想再回家看看,哪怕只看一眼,他还想给爹娘和姐姐带回几两散碎银子,从地主手里赎回那祖传的两亩薄田,这就是他活下去的最大愿望和动力!

  就在他感觉到天旋地转,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终于成功逃离了那片战场,躲到了一处山坳里,那一刻,东方微明。

  他拔出了腹部的箭簇,缠住了伤口,靠着不多的清水和干粮,在山坳里辗转躲藏,终于活了下来。

  从那以后,他成了散布在埋骨地的尸蝗之一,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他被抢过,被打过,被伤过,但是他还是活了下来,顽强地活了下来,他杀了人,杀了三个人,杀前两个是为了自保,杀第三个是为了救人。

  从那以后,其他的尸蝗不敢再轻易动他的念头,在他们眼里,他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他是一个开了血光的“杀口”。

  “杀口”是尸蝗之间的称呼,是杀过同类的称谓,在埋骨地,这是一种尊称。

  现在的朱九虽然看起来像个乞丐,脸上糊满了灰泥,但他眼中闪烁的精光却像暗夜里的刀芒,锋利、寒冷。

  埋骨地终年寒冷干燥,大风肆虐,起起伏伏的山岭、沙丘一眼望不到边,白沙骨屑铺满了低洼的山谷和平原,稍高一点的丘陵上则长满了灰绿色的树木,虽不茂盛,但也勉强成林,树木下铺满灰褐色的细长枯叶,给这充满死气的地域增添了一抹生意。

  埋骨地的尸蝗们把这种唯一生长在此地的树木叫做“冥树”,因为这些树木生长在白骨之上,他们觉得能生长在这里的树木,一定是来自冥界。

  尸蝗们不拜仙,只拜冥王,这是规矩。

  白沙不是砂石,山岭自然也不是山岭,而是骨岭。

  朱九坐在骨岭一处斜坡上,背靠着一颗半人粗细的冥树树干,他正拿着一块巴掌大的破铁片,在地上的一块青石上使劲地磨着,“嗤嗤”的声响回荡在空空的林子里。

  这块铁片是朱九刚刚从一处战场上挖出来的,埋在白骨之下深处,不知是什么年代的残片了,朱九想把它磨得尖一些,窄一些,然后缠上布条,做成一把匕首。

  可是磨了半天,这块看起来锈迹斑斑的破铁片竟然丝毫无损,甚至连锈迹都没有磨掉半点,地上的青石却被划的石屑纷飞,不成样子。

  这让朱九十分诧异和震惊,一来他心疼自己唯一的一块磨刀石,二来,他从没见过如此坚硬的铁片,不禁细细打量起来。

  铁片之上有许多的小坑,就像人脸上布满的麻点,小坑里塞满了泥灰,平坦处则铺着一层淡黄色的锈迹,和普通的铁锈并没有什么两样。

  就在朱九皱眉琢磨的时候,他身后的树林深处突然走出一个明显要比他高大壮实的身影,朱九挺直后背,侧耳一听,知道是阿牛来了,随即释然,继续观察手里的铁片。

  “阿九,你看我找到什么了!”一个兴冲冲的粗嗓门打破了林子里的幽静。

  朱九放下手中的铁片,扭头看向身后的阿牛,只见他手里举着一个金黄色的细小物件,眼神不禁一凝。

  “金钗!金的!哈哈,发财了!”

  “嘘——”朱九示意阿牛噤声,阿牛吐了吐舌头,憨憨地直笑,将金钗在身上擦了擦,递给朱九。

  朱九接过阿牛递过来的钗子,只见这钗子颜色暗金,有半个小拇指般粗细,钗头上弯起一朵金梅花,梅花中心嵌着一块儿蓝色宝石,掂量一下,足有半两沉

  朱九笑道:“阿牛,运气不错,看来是冥王保佑你,快收起来吧,别让他们看见!”

  阿牛摇了摇头,说道:“给你,你救了俺的命!”

  朱九无奈地道:“快拿着,别犯傻,你不是要回家娶媳妇儿吗,这钗子最起码值五两银子,快收起来!”

  阿牛张大了嘴,无法置信地道:“值那么多银子呐!”然后又如黄牛般地地摇了摇头,说道:“给你的!我不要!”

  朱九看着浓眉大眼的阿牛,苦笑一下,只得说道:“你先帮我收着好了,我身上已经没地方了。”说着,摇了摇手中的铁片,悻悻地说道:“不知道这是什么破玩意,根本磨不动!”

  阿牛的命是朱九救下的,是从他杀掉的第三个人手中救下的,当时阿牛刚来到这片埋骨地,他是齐国边疆山村里的人,听说这里能发财,就跟着村子里的几个人一路跋涉,来到这里,可几个人很快就死的死,散的散,剩下孤身一人的阿牛。

  阿牛这种憨直的性子,在这埋骨地,只有死路一条,所幸,他碰到了朱九。

  在阿牛心里,朱九是他所有的依靠。

  除了在自己捡到财物的归属上,阿牛从不敢违拗朱九的话,半句也不会。

  他将金钗小心地贴身放好,蹲坐在朱九身边,看着朱九手中的铁片,说道:“这铁这么硬,就当磨刀石好了!”

  朱九听了阿牛的话,眉头不禁一挑,喜道:“着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听到朱九的赞扬,阿牛呵呵傻笑起来。

  朱九从腰上抽出一把断剑,试着在这破铁片上磨了几下,嗤嗤几声轻响过后,之前剑刃上的几个小缺口顿时不见了踪影!

  这下朱九大喜过望,拍了拍阿牛的肩膀,笑道:“阿牛,可真有你的!不错!今天运气可真不错!真不错!”

  阿牛被朱九夸的喜不自胜,满脸欢喜,看着朱九的目光中满是崇敬。

  阿牛掰着皴裂的黑乎乎的粗手指,低头思索一阵,说道,“阿九,明天我们该去那里了!”

  朱九从破铁片上收回目光,看向远处的一座山岭,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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