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现了上次那样的事情后,我再也不敢轻易忤逆哥哥,而是事实顺着他的性子来。又是一连歇了数日,我的伤恢复了,他的伤,却始终未见好。
怎么会这样子?
“滟儿,想不想去凡尘?”
凡尘?我一下子愣住了。就冥河宴对我兄妹得调查来说,我觉得还是不要出暗幽谷的好。于是,我实话实说。
扑哧——
这次,他却笑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心口猛烈的疼。
“没关系,他们完全不够资格。”他的语气虽然平静,但还是令我打了个冷颤。
凡尘留给我的记忆是无限遥远:第一世时有两次去过凡尘。第一次,是孟婆带着五岁的我和十九岁的哥哥刚好赶上了一个庙会,为了逛完这场庙会,我们在凡尘里一连住了五日。第二次,则是物是人非,曾经那样美好的凡尘在我兄妹二人的长剑之下,留下了血雨腥风,留下了白骨埋葬。
今世,除了幼时历练的那几年之外,就再也没有踏入过凡尘一步。我们兄妹是纯阴体质,只恐怕凡尘阳气太重伤了身子。
“小妹,我还从未见过凡尘的艳霞,你陪我去看可好?”
他逆着光,就那么斜斜的卧在塌上。头发因为没有束的缘故任由其自然垂落,眼神略微迷离,领口更是敞开,露出大半个胸膛来。这在白日里,不想让人想歪了都难。
哥哥,自你我成婚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莫非……我心中一凛,突然悟了。前世今生,既然逃不过注定的结局,那就改变在结局之前的过程,在一切还未开始之前,尽全力陪着爱人。
“好。”我点头允诺。
进行一番简单的准备之后,我们毅然决然的出发了。
“糖葫芦卖来!糖葫芦冰凉甜哦——”
“烤鸭买烤鸭就来老王烤鸭店,买一支送一支——”
“香甜的烤红薯——”
小贩的吆喝声结连不断,客商旅人们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这就是凡尘的集市吗?真有意思。
当然,就像冥界也有冥市,妖界也有妖市一样。只不过人们购买得方式和流通的货币不同而已。
为防止旁人察觉异样,我们只得靠心之间的交流。对于集市,我还是多多少少了解的,在什么都不懂得哥哥面前,至少可以算个行家。
哥哥拉住我的手,可不要跟丢哟。
他有些气恼,也不好发作,只得是硬生生吞了下去。
“店家,请问这个怎么卖?”我盯着玉佩瞧了一瞧,玉佩的纹路与哥哥衣服上的暗纹多有相似,一时间就来了亲切感。做工精美,精雕细琢,玉体晶莹剔透,真是快好玉。
凡尘有君子必佩玉之说。
而哥哥的却连个像样的腰饰都没有,这玉也就算给他的礼物好了。
“姑娘,这是对玉,一百两银子不议价。”
一百两……这也太……
“店家,我用这和你交换怎么样?”我从袖中取出一幅十字绣来,上面绣的是九龙吞天。这也是少时打发无趣的时间罢了,况且绣这样一个东西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半刻钟的事情根本就费不了什么力。因为当时突发奇想,便托梦瑶帮我寻了凡间谁都不要的烂线头来。
“姑娘这方巾绣的是十分精妙啊,绣法这般巧夺天工,简直是绝无仅有。”店家此话一出,惹得众人纷纷观看过来。
“今日观赏姑娘这神作,倒也了了我当年的一桩夙愿。这对玉本就是为有缘人而来,今日,老夫就将它送给姑娘。”
“谢谢店家。”我眨了眨眼飞速的带着哥哥逃离包围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
这对玉阳气偏盛,不太适合我们的纯阴体质,用来遮挡气息还算是不错。况且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里,本很难察觉到单独某个人的气息。
兜兜转转了一圈,买了些许东西,转眼来到了郊外。
“哥哥,你不要动哦。”任何东西沾染了我的气息都会变得有几分阴凉之性,阴压制住阳,在适当的时候又会将它放开。手腕翻转,对玉垂在了哥哥的腰间,好一个谦谦公子的模样。
怎么会这样子?
“滟儿,想不想去凡尘?”
凡尘?我一下子愣住了。就冥河宴对我兄妹得调查来说,我觉得还是不要出暗幽谷的好。于是,我实话实说。
扑哧——
这次,他却笑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心口猛烈的疼。
“没关系,他们完全不够资格。”他的语气虽然平静,但还是令我打了个冷颤。
凡尘留给我的记忆是无限遥远:第一世时有两次去过凡尘。第一次,是孟婆带着五岁的我和十九岁的哥哥刚好赶上了一个庙会,为了逛完这场庙会,我们在凡尘里一连住了五日。第二次,则是物是人非,曾经那样美好的凡尘在我兄妹二人的长剑之下,留下了血雨腥风,留下了白骨埋葬。
今世,除了幼时历练的那几年之外,就再也没有踏入过凡尘一步。我们兄妹是纯阴体质,只恐怕凡尘阳气太重伤了身子。
“小妹,我还从未见过凡尘的艳霞,你陪我去看可好?”
他逆着光,就那么斜斜的卧在塌上。头发因为没有束的缘故任由其自然垂落,眼神略微迷离,领口更是敞开,露出大半个胸膛来。这在白日里,不想让人想歪了都难。
哥哥,自你我成婚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类似的话,莫非……我心中一凛,突然悟了。前世今生,既然逃不过注定的结局,那就改变在结局之前的过程,在一切还未开始之前,尽全力陪着爱人。
“好。”我点头允诺。
进行一番简单的准备之后,我们毅然决然的出发了。
“糖葫芦卖来!糖葫芦冰凉甜哦——”
“烤鸭买烤鸭就来老王烤鸭店,买一支送一支——”
“香甜的烤红薯——”
小贩的吆喝声结连不断,客商旅人们来来往往好不热闹。
这就是凡尘的集市吗?真有意思。
当然,就像冥界也有冥市,妖界也有妖市一样。只不过人们购买得方式和流通的货币不同而已。
为防止旁人察觉异样,我们只得靠心之间的交流。对于集市,我还是多多少少了解的,在什么都不懂得哥哥面前,至少可以算个行家。
哥哥拉住我的手,可不要跟丢哟。
他有些气恼,也不好发作,只得是硬生生吞了下去。
“店家,请问这个怎么卖?”我盯着玉佩瞧了一瞧,玉佩的纹路与哥哥衣服上的暗纹多有相似,一时间就来了亲切感。做工精美,精雕细琢,玉体晶莹剔透,真是快好玉。
凡尘有君子必佩玉之说。
而哥哥的却连个像样的腰饰都没有,这玉也就算给他的礼物好了。
“姑娘,这是对玉,一百两银子不议价。”
一百两……这也太……
“店家,我用这和你交换怎么样?”我从袖中取出一幅十字绣来,上面绣的是九龙吞天。这也是少时打发无趣的时间罢了,况且绣这样一个东西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半刻钟的事情根本就费不了什么力。因为当时突发奇想,便托梦瑶帮我寻了凡间谁都不要的烂线头来。
“姑娘这方巾绣的是十分精妙啊,绣法这般巧夺天工,简直是绝无仅有。”店家此话一出,惹得众人纷纷观看过来。
“今日观赏姑娘这神作,倒也了了我当年的一桩夙愿。这对玉本就是为有缘人而来,今日,老夫就将它送给姑娘。”
“谢谢店家。”我眨了眨眼飞速的带着哥哥逃离包围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
这对玉阳气偏盛,不太适合我们的纯阴体质,用来遮挡气息还算是不错。况且在人来人往的集市里,本很难察觉到单独某个人的气息。
兜兜转转了一圈,买了些许东西,转眼来到了郊外。
“哥哥,你不要动哦。”任何东西沾染了我的气息都会变得有几分阴凉之性,阴压制住阳,在适当的时候又会将它放开。手腕翻转,对玉垂在了哥哥的腰间,好一个谦谦公子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