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三月四日,我记得很清楚,不知为何那天我比平时起得要早得多,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他的早餐。女房东一向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都还没来得及摆放我的餐具,咖啡也还没准备好。我莫名其妙地就发起脾气来了,我拉铃叫人,傲慢地告诉她我已经起来了,然后我从桌子上拿起一本杂志,想借此来打发等待的时间,而我的那位同伴正默默地啃着他的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的标题用铅笔做了记号,我就自然而然地看了下去。
这篇文章的标题似乎有点夸大其词,号称什么“生活宝典”。它要试图说明的中心意思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身边的事物加以精确和系统地观察,必然会取得很大的收获。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是虽有独到之处,不过,似乎也有点荒唐。文章的论证严密而紧凑,但其结论在我看来就有些牵强附会,而且言过其实了。作者声称能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抖动或眼神的转动推测出其内心深处的想法。
他还认为,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是没有什么事请能瞒得过他的。他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可以和欧几里得定律一样准确无误。对那些外行人来说,这些结论确实是让人惊讶,他们由此还真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巫师。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无需亲眼见到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也不用听别人说起,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它们是有可能存在的。因此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条链条的性质。像其他学科一样,演绎学,即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只有通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
不过,人们即使倾其毕生的精力也未必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初学者先不去考虑特别棘手的问题,调查应该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然后再深入观察及其艰难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比方说,遇到一个人时,一眼就能判断出此人的经历和职业,尽管这样的锻炼显得有些幼稚,但确实能够提高一个人的观察力,而且能教会他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观察,以及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食指和大拇指之间的茧子、面部表情、衬衣袖口等等,根据这些细节中的任何一点都能清楚地透露出这个人的职业。若是联系所有这些细节还是不能让一个称职的案件调查者恍然,那几乎就令人难以想象了。”“真是瞎编乱造!”我叫了起来,啪的一声把杂志仍在桌子上。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嗯,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勺子指了指那篇文章。“我知道你已经看过那篇文章了,因为你用铅笔在标题那做个了记号。我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精彩,但是我读后就不怎么爽。
很明显,这是一个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人写的,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推论出这些小小的、琐碎的、似是而非的论点,却没有一点实际意义。
我倒愿意看见他挤在地铁三等车厢里,请他说出同车所有旅伴的职业来,让人们向他鼓掌。我想跟他打赌说不出来,一千对一的赌注都可以。”“你会输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因为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你写的?”
“没错,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很有天赋。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来的理论,在你看来好像是很荒谬,其实是非常实用的――实用到我可以靠它挣钱活命。”“此话怎讲?”我不禁问道。
“这个嘛,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干我这一行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个‘咨询侦探’,不知道你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职业。
在伦敦,我们有不少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当这些人破案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他们就会来找我,我就设法帮他们找到正确的线索。
他们把所有证据提供给我,凭借我对罪案史方面的知识,一般而言,我都能纠正他们在调查中的错误,从而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途径。其实,种种罪案都有很多内在的相似之处,倘若你手头有一千个罪案的详细资料,而还不能解开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才是怪事呢。莱斯特雷德是个非常有名的侦探,最近他对一桩欺诈案感到有点困惑,这也就是他最近来这里找我的原因。”“那么,来这的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家侦探派过来的,都是破案遇到了困难,需要别人指点迷津。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事实的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然后,我就收取点咨询费。”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亲眼目睹的种种案情都无法破案,而你足不出户却能帮他们破案?”
“正是如此,我天生就有那么一种直觉。偶尔也会遇到稍微复杂一些的案件,那样的话,我就得四处奔走,亲临去考察现场。要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可以应用到案件的侦破中去,而且很容易把问题彻底解决。我在那篇文章里所说的演绎法,虽然引起了你的嘲笑,但对我来说,在实际工作却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观察力是我与生俱来的第二天性。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对你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听后似乎很惊讶。”
“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由于长期养成快速思考的习惯,一连串思索在我的头脑中飞快掠过,因此都意识不到得出结论前经过的推理了。当然,肯定是有推理思维过程的。在你的问题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是从事义务工作,却显出军人的神态,那么,他显然是一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色黝黑,但那不是他本来的肤色,因为他手腕的肤色较白。他面容十分憔悴,明显地说明他经历了艰难困苦并且久病初愈。他的左臂受过伤,到现在抬举动作僵硬不自然。请问,一位英**医在热带地方经历过艰苦生活,手臂还负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很显然是在阿富汗。’”这整个的推理过程花费了不足一秒钟,我马上就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还让你吃了一惊。”“听你这么一解释,原来事情是如此的简单。”我微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美国着名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宾。可我没想到的是在竟然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上烟斗。“你一定会以为,将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在赞美我,”他接着说,“可是在我看来,杜宾是个很差劲的家伙。他先是要沉思一刻钟,然后才突然一语道破朋友的心事,这种小把戏实在是太卖弄了、太肤浅了。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本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他决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那种杰出人物。”“那你有没有读过加博里约的作品?”我问道,“在你的心目中,勒科克算得上是个厉害的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勒科克是个可怜的笨蛋!”他恶声恶气地说,“他只有一点还值得一提的那就是精力超级充沛。那本书简直是让我烦腻透了,所有问题都围绕着如何确认一个连名字都不清楚的罪犯。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的问题,勒考克却花了六个多月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我完全可以写出一本侦探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多走那些不必要的弯路。”听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我心中有些气愤,便走到窗口,望着繁忙的街道,不禁自言自语:“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可他太自负了。”他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案子,也没出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都快没用武之地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世上从来没人像我这样具有侦探的天赋,也没人做过如此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然没有罪案可侦查,充其量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警察一眼都能识破。”我仍然对他自以为是的说话态度感到恼火,我想,最好还是换个别的话题。“我很好奇那家伙究竟在找什么?”我用手指着马路对面慢慢地走着的一个高大健壮、衣着朴实的人,那人正在焦急地找着门牌号,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你是指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士官?”福尔摩斯问道。
“又在说大话了,”我心中想着,“他知道我无法求证他猜测的对不对。”我的这个想法刚刚从我的头脑中闪过,只见我们注视的那个人在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后,立刻穿过了马路,然后我们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几句低沉的交谈后,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一走进房来就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这是个好机会,正好挫一挫福尔摩斯的傲气。他刚才信口乱说没想到会有这一步。我用和蔼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信差,先生。”他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送去修补了。”“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问道,一面幸灾乐祸地瞄了福尔摩斯一眼。“海军陆战队士官,先生。我曾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服役。先生,你没有回信吗?那好吧,再见,先生!”
他并拢双脚立正,举手敬了个礼,然后转身走了。
这篇文章的标题似乎有点夸大其词,号称什么“生活宝典”。它要试图说明的中心意思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身边的事物加以精确和系统地观察,必然会取得很大的收获。这篇文章给我的印象是虽有独到之处,不过,似乎也有点荒唐。文章的论证严密而紧凑,但其结论在我看来就有些牵强附会,而且言过其实了。作者声称能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抖动或眼神的转动推测出其内心深处的想法。
他还认为,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是没有什么事请能瞒得过他的。他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可以和欧几里得定律一样准确无误。对那些外行人来说,这些结论确实是让人惊讶,他们由此还真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巫师。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无需亲眼见到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也不用听别人说起,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它们是有可能存在的。因此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条链条的性质。像其他学科一样,演绎学,即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只有通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
不过,人们即使倾其毕生的精力也未必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初学者先不去考虑特别棘手的问题,调查应该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然后再深入观察及其艰难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比方说,遇到一个人时,一眼就能判断出此人的经历和职业,尽管这样的锻炼显得有些幼稚,但确实能够提高一个人的观察力,而且能教会他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观察,以及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食指和大拇指之间的茧子、面部表情、衬衣袖口等等,根据这些细节中的任何一点都能清楚地透露出这个人的职业。若是联系所有这些细节还是不能让一个称职的案件调查者恍然,那几乎就令人难以想象了。”“真是瞎编乱造!”我叫了起来,啪的一声把杂志仍在桌子上。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嗯,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勺子指了指那篇文章。“我知道你已经看过那篇文章了,因为你用铅笔在标题那做个了记号。我不否认这篇文章写得很精彩,但是我读后就不怎么爽。
很明显,这是一个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人写的,他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推论出这些小小的、琐碎的、似是而非的论点,却没有一点实际意义。
我倒愿意看见他挤在地铁三等车厢里,请他说出同车所有旅伴的职业来,让人们向他鼓掌。我想跟他打赌说不出来,一千对一的赌注都可以。”“你会输的,”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因为这篇文章是我写的。”“你写的?”
“没错,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都很有天赋。我在这篇文章里提出来的理论,在你看来好像是很荒谬,其实是非常实用的――实用到我可以靠它挣钱活命。”“此话怎讲?”我不禁问道。
“这个嘛,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干我这一行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个‘咨询侦探’,不知道你是否知道这是什么职业。
在伦敦,我们有不少官方侦探和私家侦探,当这些人破案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的时候,他们就会来找我,我就设法帮他们找到正确的线索。
他们把所有证据提供给我,凭借我对罪案史方面的知识,一般而言,我都能纠正他们在调查中的错误,从而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途径。其实,种种罪案都有很多内在的相似之处,倘若你手头有一千个罪案的详细资料,而还不能解开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才是怪事呢。莱斯特雷德是个非常有名的侦探,最近他对一桩欺诈案感到有点困惑,这也就是他最近来这里找我的原因。”“那么,来这的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多半是私家侦探派过来的,都是破案遇到了困难,需要别人指点迷津。我仔细听他们讲述事实的经过,他们则听取我的意见,然后,我就收取点咨询费。”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别人亲眼目睹的种种案情都无法破案,而你足不出户却能帮他们破案?”
“正是如此,我天生就有那么一种直觉。偶尔也会遇到稍微复杂一些的案件,那样的话,我就得四处奔走,亲临去考察现场。要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知识可以应用到案件的侦破中去,而且很容易把问题彻底解决。我在那篇文章里所说的演绎法,虽然引起了你的嘲笑,但对我来说,在实际工作却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观察力是我与生俱来的第二天性。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时,我对你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听后似乎很惊讶。”
“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由于长期养成快速思考的习惯,一连串思索在我的头脑中飞快掠过,因此都意识不到得出结论前经过的推理了。当然,肯定是有推理思维过程的。在你的问题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是从事义务工作,却显出军人的神态,那么,他显然是一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色黝黑,但那不是他本来的肤色,因为他手腕的肤色较白。他面容十分憔悴,明显地说明他经历了艰难困苦并且久病初愈。他的左臂受过伤,到现在抬举动作僵硬不自然。请问,一位英**医在热带地方经历过艰苦生活,手臂还负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很显然是在阿富汗。’”这整个的推理过程花费了不足一秒钟,我马上就说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还让你吃了一惊。”“听你这么一解释,原来事情是如此的简单。”我微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美国着名德加・爱伦・坡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宾。可我没想到的是在竟然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上烟斗。“你一定会以为,将我和杜宾相提并论是在赞美我,”他接着说,“可是在我看来,杜宾是个很差劲的家伙。他先是要沉思一刻钟,然后才突然一语道破朋友的心事,这种小把戏实在是太卖弄了、太肤浅了。他是有些分析问题的本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他决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那种杰出人物。”“那你有没有读过加博里约的作品?”我问道,“在你的心目中,勒科克算得上是个厉害的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勒科克是个可怜的笨蛋!”他恶声恶气地说,“他只有一点还值得一提的那就是精力超级充沛。那本书简直是让我烦腻透了,所有问题都围绕着如何确认一个连名字都不清楚的罪犯。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的问题,勒考克却花了六个多月的工夫。有这么长的时间,我完全可以写出一本侦探教科书了,教导他们应当避免多走那些不必要的弯路。”听他把我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我心中有些气愤,便走到窗口,望着繁忙的街道,不禁自言自语:“这个人也许非常聪明,可他太自负了。”他抱怨道:“这些天来一直没案子,也没出现什么罪犯,干我们这行的都快没用武之地了。我深知我的才能足以使我成名。世上从来没人像我这样具有侦探的天赋,也没人做过如此精湛的研究。可是,结果怎样呢?竟然没有罪案可侦查,充其量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罪案,犯罪动机显而易见,就连苏格兰场的警察一眼都能识破。”我仍然对他自以为是的说话态度感到恼火,我想,最好还是换个别的话题。“我很好奇那家伙究竟在找什么?”我用手指着马路对面慢慢地走着的一个高大健壮、衣着朴实的人,那人正在焦急地找着门牌号,手中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你是指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士官?”福尔摩斯问道。
“又在说大话了,”我心中想着,“他知道我无法求证他猜测的对不对。”我的这个想法刚刚从我的头脑中闪过,只见我们注视的那个人在看到了我们的门牌号后,立刻穿过了马路,然后我们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几句低沉的交谈后,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一走进房来就把那封信交给了我的朋友。这是个好机会,正好挫一挫福尔摩斯的傲气。他刚才信口乱说没想到会有这一步。我用和蔼的声音问道:“小伙子,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信差,先生。”他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送去修补了。”“那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问道,一面幸灾乐祸地瞄了福尔摩斯一眼。“海军陆战队士官,先生。我曾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服役。先生,你没有回信吗?那好吧,再见,先生!”
他并拢双脚立正,举手敬了个礼,然后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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