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金手指
这是一间老酒馆,门口悬着一块木板,上面画着一个简易的酒壶图案。
老酒馆门前五米外是一条飘着各种垃圾的河,这不是废弃臭水河,恰恰相反,这是他们的生活淡水来源。沿岸的人家洗菜洗衣在这里,生活用水也取自这里,但却仍习惯将粪便等生活垃圾往河里倒,经营着老酒馆的中年夫妻也是如此。
店老板约摸三十五岁,两鬓斑白,眼眶凹陷,满脸的络腮胡子。这里的人种,一旦过了少年期,无论男女都老得特别快。对于整体医疗水平低下、生活挣扎在温饱线的贫民阶层来说,三十五岁已是平均死亡年龄节点了。所以,虽然他才三十五岁,但看起来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老态。
他就整天坐在老酒馆门口,晒着太阳,看着过往的人群,并殷切盼望着有坐马车的高贵客人来喝酒。但通常来说,到这里喝酒的人都是穷得叮当响的贫民窟酒鬼,不管家里的死活,有一点儿铜板就愿意来这里喝一杯忘记烦恼。
这些人自然是不可能给店老板什么小费的,能按时把酒钱付清就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他这店里一楼卖酒,二楼住人,他的老婆就常年待在二楼。她是一个孱弱多病的女人,曾经倒也是个美人,但这里糟糕的环境和不讲卫生的习惯夺走了她少女时期的健康,也夺走了她曾拥有过的美貌。
现在的她,更多的时间都是蜷缩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微微发臭的河流等死。
夫妻俩曾有一个儿子,生下来就有三只耳朵、十一根手指,他们害怕他是恶魔转世,便把他丢弃在了簸箕里,任其自生自灭了。后来两人又有了一个女儿,倒是健健康康。
虽然此后因为女人身体的原因再也没能拥有儿子,但总比怪物要好。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变得漂亮,到今年十七岁,已经是附近闻名的金发碧眼大美人了。
靠着美貌她打破了圈层,得以跟城里中心区客栈老板家的儿子订亲。本来上个月两人就要结婚了,但就在不久前,城里颁布了一个荒唐的法令——新婚的纯洁的新娘竟然要进古堡跟他们的领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过初夜。
因为这件荒唐的事情,他们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大家都想观望一下,会不会有一天领主大人幡然醒悟自己太离谱,而取消这个法令。
……
……
此时的老酒馆里只有醉鬼两三只,店老板眯着眼睛蜷缩着身子在门口晒着冬日的暖阳,门前已经好久都没有人经过了。隐隐约约间,他听到了马车行驶的声音。
他习惯性地睁大眼睛瞧着马车,希望它能在他的店门前停下来。这辆马车很奇怪,两匹马竟然不用马车夫指挥,自觉地拉着车。而后面的露天车厢上则并排坐着两个黑发黑眼的异族少年。
少年和他们的马车向着老酒馆而来,到了店门口,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完全看不出少年有拉扯缰绳的痕迹。都不知道是马自己要停的,还是少年人的意思。
店老板不管那么多,他马上精神百倍地一跃而起,连声道:“先生们,天太冷啦,来喝一口热酒,人会舒服很多!要进来吗?我们这里有好酒!”
两个身披丝绸的少年跳下马车,其中一个用不太流利但语法却很标准、用词也很高贵的拉丁语说道:“请您给我们找一个干净的位置。”
“好咧,没问题。”
店老板殷勤地上前牵过马车,缰绳栓在老酒馆门前一棵高大的五针松上,一边忙,一边赶紧仰头往上喊:“苔丝!苔丝!快下来招呼客人,来了贵客,你来招呼!”
苔丝就是店老板和老板娘的女儿,此时的她,正坐在妈妈的旁边纺着纱。
“哦,母亲,我得先下去了,一会儿忙完再来陪您。”听到父亲的叫喊,她不得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她妈妈苍白虚弱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然后提起裙摆匆匆下楼,老旧的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的父亲已经不耐烦地喊第二次了。
老酒馆里的酒鬼看到这个美貌的少女都吹起了口哨,而店老板则进去把他们都赶走:“喝完了就快走,别赖着。”
他不怕得罪这两三个老主顾,因为这附近只有他这家店才愿意赊酒给他们,无论他的态度怎么样,他们都别无选择。
“干嘛啊干嘛啊,也让我们跟贵族小少爷一起喝杯酒啊。”
“老鬼你太势力了,我迟早有一天要把你的老酒馆烧了……”
老酒鬼们就这样骂骂咧咧地被推出了门,店老板大马金刀地在门口一坐,俨然化身成了门神。两位少年对这一幕视若无睹,站在昏暗寒冷的酒馆内四处打量着环境。
苔丝见到两位身着华服的身材高大的异族少年,并没有异样,落落大方地走上前,笑着问道:“两位客官想喝点什么酒?”
酒馆里虽然燃着炭盆,但这么一点星火根本暖不了屋,里面还是很冷。两位少年连披袍都没有解,那个略高的少年开口道:“给我一壶你们这里最好的葡萄酒,谢谢。”
苔丝欠了欠身:“好的,请您稍等。”
她转身走到吧台后面,掀起地上的翻板,钻进地窖里面去取珍藏着的葡萄酒,这是她爷爷在世时就收藏着的酒,一直没找到能买得起它的大主顾。
不一会儿她从地窖中钻了出来,看见两个少年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矜贵又高雅,肌肤是一种泛着光泽的白,像贵族身上佩戴的白玉。两人长得虽跟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但帅就是帅,两个人坐那里顿时令人感觉吧台都奢华了起来。异族的特征非但无损他们的英俊,反而平添一份神秘的气质,更加动人。
这样出众的两个异族少年,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他们这家破落的老酒馆。
等苔丝开了酒,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其中一人才开口道:“老板,能进来聊会天吗?这位美丽的小姐请自便。”
店老板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两人,没料到他们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他女儿苔丝的美貌可是远近闻名,且超越了他妻子当年的。只有贵客临门,他才会喊她下来招待。
因为这是她的机会,也是他们全家的机会,那个客栈老板的儿子就是这么认识苔丝的。
现在眼看着两人的婚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了,他又动起了别的心思。但很显然,里面这两位贵人没看上他雪肤花貌的女儿。
苔丝欠了欠身,就毫不留恋地爬上了楼,老酒馆的一楼顿时就剩下两个少年和一个店老板了。
店老板斜倚着吧台,问道:“先生们想聊什么呢?我一出生就在这家店里,到如今有三十多年啦,见多了来来往往的故事。”
他看出来了,两位少年不是对他们的酒有兴趣,也不是因为他们老酒馆的漂亮少女而慕名前来,似乎只是为了听故事。
这种事情虽然稀奇但并非没有,店老板遇到的人多了,也愿意拿自己的见闻招待贵客。
他们里斯本是个港口型城市,南来北往的旅客商人可多了。他的老酒馆虽然破旧,但位置却还挺不错呢,总能招徕一些过路的客商。客商不仅给他带来生活所需的金钱,还带来各地的奇闻趣事。
眉眼如画的异族少年开口道:“我们是东土大唐的游侠儿,平素最喜收集各色美玉和原石。听说你们这家酒馆里有一块很独特的蓝色石头,不知知否为真?”
店老板的脸色变了变,被两位少年捕捉到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继续等着老板的反应。
岂料店老板摇了摇头,矢口否认:“没有啊,我们这里只卖酒,哪里有什么蓝色石头啊,先生们怕是搞错了。”
一直没说话的那个少年忽然从披袍里面探出手来,他的手上拿着一块金币。他一声不吭地将金币放在桌沿。
印着国王头像的特里斯金币!
店老板的呼吸瞬间粗了,这样一块金币能把他店里的所有酒都买走。但是他长长呼吸了几口之后,竟然克制住了贪念,没有改口:“是真的没有。”
只是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那枚特里斯金币,仿佛饿狼在看着一块鲜肉。
少年将之收进了宽大的披袍里,但那特里斯金币仍然在店老板的脑海里盘旋。
少年仿佛变魔术一样又取出了一个茶杯以及它配套的杯垫,放在吧台上。另一位少年开口道:“您见过的人多,听说过有关于我们东方的瓷器吗?”
店老板眼睛发红地问:“来自东方的瓷器?我能看看吗?”
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
店老板就好像抚摸美女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瓷器轻轻抚摸,脸上的表情极为陶醉,他感动地道:“我居然也能见着这种只有大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很多里斯本人都不知道瓷器,只有上层的贵族才懂。但店老板却恰恰知道,因为他曾听一个不列颠商人吹嘘过贩卖东方瓷器的事情。
这种来自东方的美丽瓷器,被商人们漂洋过海、跋山涉水地带到这一片大陆上,极受贵族大人们欢迎。一个普通瓷器的价格就差不多和黄金等价,而对于那些看着就精美且结构还复杂的瓷器,更是贵到离谱。
店老板咬了咬牙,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然后才叹了口气道:“蓝色石头以前确实是有,但你们来晚啦,这石头已经被人抢走了。”
少年蹙眉道:“抢走?被何人抢走,为什么抢走?如果您提供的信息有用的话,这个杯子就当做您的报酬。”
店老板的脸“腾”一下涨红了,似乎不敢相信,连忙确定:“只要提供消息就给瓷器?”
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店老板却还不信,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似乎抢走他石头的人来头颇大,令他极为忌惮。
那个沉默的少年忽然手一挥,“嘭”地一声,瓷器被扫落在地,摔成了四瓣!
“啊!我的上帝!”店老板大叫了一声,仿佛自己的心都被摔碎了!他已经反应很快地去抢救了,但仍落了空。
楼上的苔丝听到动静悄悄地坐在台阶上,望着底下的情景。
“上帝啊……你们……”店老板话都说不利索了,这么一个价比黄金的宝贝,他们居然说摔就摔了!
那少年对着他灿然一笑,一副浑不在意地模样。他又从披袍里掏出了一个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的杯子,放在了杯垫上。
另一个少年慢悠悠地开口道:“这本来是一对,现在只剩这一只。一对杯子在这片大陆上可以卖五百个特里斯金币,现在嘛,它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了。所以,它最少能卖一千个金币。”
“魔鬼,魔鬼……”店老板低声喃喃道,“你们在引诱我犯罪……”
忽然,他奔到门口,关上了老酒馆的门,并插上了闩,长吁了一口气道:“既然说到了这里,那我们就别让人来打扰了。”
两位少年搬动了凳子,并排坐在一起,背对着阳光,做出了洗耳恭听地架势,令人看不清两人脸上的表情。
店老板开始讲起关于那颗蓝色石头的事情。
那是他父亲从一位夜里经过他们老酒馆门口的、重伤濒死的牧师手里得到的。当时他父亲亲眼看到那个牧师手里拿着的蓝色石头在发光!他就一直躲在门背后,透过门缝看着那个牧师咽下了气,才忐忑不安地开门出去捡了石头。
他父亲觉得这东西一定是件宝贝,所以在牧师死后半年,他父亲认定已经没什么风险了,就拿出去抛售。但很可惜,他拿着卖给珠宝商时,却被珠宝商拒绝了。
城里的珠宝商们对这种坑坑洼洼的还刻着奇怪符文的蓝色石头根本不感兴趣,而且一点也不信他说的它会发光这件事情。都认为他父亲是想钱想疯了,臆想出来的。
这是一间老酒馆,门口悬着一块木板,上面画着一个简易的酒壶图案。
老酒馆门前五米外是一条飘着各种垃圾的河,这不是废弃臭水河,恰恰相反,这是他们的生活淡水来源。沿岸的人家洗菜洗衣在这里,生活用水也取自这里,但却仍习惯将粪便等生活垃圾往河里倒,经营着老酒馆的中年夫妻也是如此。
店老板约摸三十五岁,两鬓斑白,眼眶凹陷,满脸的络腮胡子。这里的人种,一旦过了少年期,无论男女都老得特别快。对于整体医疗水平低下、生活挣扎在温饱线的贫民阶层来说,三十五岁已是平均死亡年龄节点了。所以,虽然他才三十五岁,但看起来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老态。
他就整天坐在老酒馆门口,晒着太阳,看着过往的人群,并殷切盼望着有坐马车的高贵客人来喝酒。但通常来说,到这里喝酒的人都是穷得叮当响的贫民窟酒鬼,不管家里的死活,有一点儿铜板就愿意来这里喝一杯忘记烦恼。
这些人自然是不可能给店老板什么小费的,能按时把酒钱付清就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他这店里一楼卖酒,二楼住人,他的老婆就常年待在二楼。她是一个孱弱多病的女人,曾经倒也是个美人,但这里糟糕的环境和不讲卫生的习惯夺走了她少女时期的健康,也夺走了她曾拥有过的美貌。
现在的她,更多的时间都是蜷缩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微微发臭的河流等死。
夫妻俩曾有一个儿子,生下来就有三只耳朵、十一根手指,他们害怕他是恶魔转世,便把他丢弃在了簸箕里,任其自生自灭了。后来两人又有了一个女儿,倒是健健康康。
虽然此后因为女人身体的原因再也没能拥有儿子,但总比怪物要好。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变得漂亮,到今年十七岁,已经是附近闻名的金发碧眼大美人了。
靠着美貌她打破了圈层,得以跟城里中心区客栈老板家的儿子订亲。本来上个月两人就要结婚了,但就在不久前,城里颁布了一个荒唐的法令——新婚的纯洁的新娘竟然要进古堡跟他们的领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过初夜。
因为这件荒唐的事情,他们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大家都想观望一下,会不会有一天领主大人幡然醒悟自己太离谱,而取消这个法令。
……
……
此时的老酒馆里只有醉鬼两三只,店老板眯着眼睛蜷缩着身子在门口晒着冬日的暖阳,门前已经好久都没有人经过了。隐隐约约间,他听到了马车行驶的声音。
他习惯性地睁大眼睛瞧着马车,希望它能在他的店门前停下来。这辆马车很奇怪,两匹马竟然不用马车夫指挥,自觉地拉着车。而后面的露天车厢上则并排坐着两个黑发黑眼的异族少年。
少年和他们的马车向着老酒馆而来,到了店门口,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完全看不出少年有拉扯缰绳的痕迹。都不知道是马自己要停的,还是少年人的意思。
店老板不管那么多,他马上精神百倍地一跃而起,连声道:“先生们,天太冷啦,来喝一口热酒,人会舒服很多!要进来吗?我们这里有好酒!”
两个身披丝绸的少年跳下马车,其中一个用不太流利但语法却很标准、用词也很高贵的拉丁语说道:“请您给我们找一个干净的位置。”
“好咧,没问题。”
店老板殷勤地上前牵过马车,缰绳栓在老酒馆门前一棵高大的五针松上,一边忙,一边赶紧仰头往上喊:“苔丝!苔丝!快下来招呼客人,来了贵客,你来招呼!”
苔丝就是店老板和老板娘的女儿,此时的她,正坐在妈妈的旁边纺着纱。
“哦,母亲,我得先下去了,一会儿忙完再来陪您。”听到父亲的叫喊,她不得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她妈妈苍白虚弱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然后提起裙摆匆匆下楼,老旧的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的父亲已经不耐烦地喊第二次了。
老酒馆里的酒鬼看到这个美貌的少女都吹起了口哨,而店老板则进去把他们都赶走:“喝完了就快走,别赖着。”
他不怕得罪这两三个老主顾,因为这附近只有他这家店才愿意赊酒给他们,无论他的态度怎么样,他们都别无选择。
“干嘛啊干嘛啊,也让我们跟贵族小少爷一起喝杯酒啊。”
“老鬼你太势力了,我迟早有一天要把你的老酒馆烧了……”
老酒鬼们就这样骂骂咧咧地被推出了门,店老板大马金刀地在门口一坐,俨然化身成了门神。两位少年对这一幕视若无睹,站在昏暗寒冷的酒馆内四处打量着环境。
苔丝见到两位身着华服的身材高大的异族少年,并没有异样,落落大方地走上前,笑着问道:“两位客官想喝点什么酒?”
酒馆里虽然燃着炭盆,但这么一点星火根本暖不了屋,里面还是很冷。两位少年连披袍都没有解,那个略高的少年开口道:“给我一壶你们这里最好的葡萄酒,谢谢。”
苔丝欠了欠身:“好的,请您稍等。”
她转身走到吧台后面,掀起地上的翻板,钻进地窖里面去取珍藏着的葡萄酒,这是她爷爷在世时就收藏着的酒,一直没找到能买得起它的大主顾。
不一会儿她从地窖中钻了出来,看见两个少年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矜贵又高雅,肌肤是一种泛着光泽的白,像贵族身上佩戴的白玉。两人长得虽跟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但帅就是帅,两个人坐那里顿时令人感觉吧台都奢华了起来。异族的特征非但无损他们的英俊,反而平添一份神秘的气质,更加动人。
这样出众的两个异族少年,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他们这家破落的老酒馆。
等苔丝开了酒,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其中一人才开口道:“老板,能进来聊会天吗?这位美丽的小姐请自便。”
店老板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两人,没料到他们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他女儿苔丝的美貌可是远近闻名,且超越了他妻子当年的。只有贵客临门,他才会喊她下来招待。
因为这是她的机会,也是他们全家的机会,那个客栈老板的儿子就是这么认识苔丝的。
现在眼看着两人的婚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了,他又动起了别的心思。但很显然,里面这两位贵人没看上他雪肤花貌的女儿。
苔丝欠了欠身,就毫不留恋地爬上了楼,老酒馆的一楼顿时就剩下两个少年和一个店老板了。
店老板斜倚着吧台,问道:“先生们想聊什么呢?我一出生就在这家店里,到如今有三十多年啦,见多了来来往往的故事。”
他看出来了,两位少年不是对他们的酒有兴趣,也不是因为他们老酒馆的漂亮少女而慕名前来,似乎只是为了听故事。
这种事情虽然稀奇但并非没有,店老板遇到的人多了,也愿意拿自己的见闻招待贵客。
他们里斯本是个港口型城市,南来北往的旅客商人可多了。他的老酒馆虽然破旧,但位置却还挺不错呢,总能招徕一些过路的客商。客商不仅给他带来生活所需的金钱,还带来各地的奇闻趣事。
眉眼如画的异族少年开口道:“我们是东土大唐的游侠儿,平素最喜收集各色美玉和原石。听说你们这家酒馆里有一块很独特的蓝色石头,不知知否为真?”
店老板的脸色变了变,被两位少年捕捉到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继续等着老板的反应。
岂料店老板摇了摇头,矢口否认:“没有啊,我们这里只卖酒,哪里有什么蓝色石头啊,先生们怕是搞错了。”
一直没说话的那个少年忽然从披袍里面探出手来,他的手上拿着一块金币。他一声不吭地将金币放在桌沿。
印着国王头像的特里斯金币!
店老板的呼吸瞬间粗了,这样一块金币能把他店里的所有酒都买走。但是他长长呼吸了几口之后,竟然克制住了贪念,没有改口:“是真的没有。”
只是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那枚特里斯金币,仿佛饿狼在看着一块鲜肉。
少年将之收进了宽大的披袍里,但那特里斯金币仍然在店老板的脑海里盘旋。
少年仿佛变魔术一样又取出了一个茶杯以及它配套的杯垫,放在吧台上。另一位少年开口道:“您见过的人多,听说过有关于我们东方的瓷器吗?”
店老板眼睛发红地问:“来自东方的瓷器?我能看看吗?”
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
店老板就好像抚摸美女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瓷器轻轻抚摸,脸上的表情极为陶醉,他感动地道:“我居然也能见着这种只有大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很多里斯本人都不知道瓷器,只有上层的贵族才懂。但店老板却恰恰知道,因为他曾听一个不列颠商人吹嘘过贩卖东方瓷器的事情。
这种来自东方的美丽瓷器,被商人们漂洋过海、跋山涉水地带到这一片大陆上,极受贵族大人们欢迎。一个普通瓷器的价格就差不多和黄金等价,而对于那些看着就精美且结构还复杂的瓷器,更是贵到离谱。
店老板咬了咬牙,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然后才叹了口气道:“蓝色石头以前确实是有,但你们来晚啦,这石头已经被人抢走了。”
少年蹙眉道:“抢走?被何人抢走,为什么抢走?如果您提供的信息有用的话,这个杯子就当做您的报酬。”
店老板的脸“腾”一下涨红了,似乎不敢相信,连忙确定:“只要提供消息就给瓷器?”
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店老板却还不信,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似乎抢走他石头的人来头颇大,令他极为忌惮。
那个沉默的少年忽然手一挥,“嘭”地一声,瓷器被扫落在地,摔成了四瓣!
“啊!我的上帝!”店老板大叫了一声,仿佛自己的心都被摔碎了!他已经反应很快地去抢救了,但仍落了空。
楼上的苔丝听到动静悄悄地坐在台阶上,望着底下的情景。
“上帝啊……你们……”店老板话都说不利索了,这么一个价比黄金的宝贝,他们居然说摔就摔了!
那少年对着他灿然一笑,一副浑不在意地模样。他又从披袍里掏出了一个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的杯子,放在了杯垫上。
另一个少年慢悠悠地开口道:“这本来是一对,现在只剩这一只。一对杯子在这片大陆上可以卖五百个特里斯金币,现在嘛,它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了。所以,它最少能卖一千个金币。”
“魔鬼,魔鬼……”店老板低声喃喃道,“你们在引诱我犯罪……”
忽然,他奔到门口,关上了老酒馆的门,并插上了闩,长吁了一口气道:“既然说到了这里,那我们就别让人来打扰了。”
两位少年搬动了凳子,并排坐在一起,背对着阳光,做出了洗耳恭听地架势,令人看不清两人脸上的表情。
店老板开始讲起关于那颗蓝色石头的事情。
那是他父亲从一位夜里经过他们老酒馆门口的、重伤濒死的牧师手里得到的。当时他父亲亲眼看到那个牧师手里拿着的蓝色石头在发光!他就一直躲在门背后,透过门缝看着那个牧师咽下了气,才忐忑不安地开门出去捡了石头。
他父亲觉得这东西一定是件宝贝,所以在牧师死后半年,他父亲认定已经没什么风险了,就拿出去抛售。但很可惜,他拿着卖给珠宝商时,却被珠宝商拒绝了。
城里的珠宝商们对这种坑坑洼洼的还刻着奇怪符文的蓝色石头根本不感兴趣,而且一点也不信他说的它会发光这件事情。都认为他父亲是想钱想疯了,臆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