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王小乘,最终找了家网吧,开了台机子,在一片游戏声中,敲起字来。
“嘿,兄弟,够勤奋啊!”邻座一年轻人见他既不看视频也不打游戏,只一门心思在写文章,不免连连冲他竖大姆指。
王小乘苦笑,做贼心虚地四下里张望,看有没有人偷着拍自己。曾有人在网吧看《西游记》都被拍下来,当作网吧里的清流四处流传了。自己现在这副奋笔疾书的状态,若被拍下来,那就真成网红了。
好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也多,笔下有物,写起来倒是快得很。
两三个小时之后,他竟然一口气写了四个章节,再创历史新高。
虽然增加了4点附身值,但还差1点,他已经完全无力再写下去了。
谁知打开手机一看,不由一阵喜悦,又有三张推荐票加上来,粉丝附加值已达到10点了。
哈哈!这下远程附身绰绰有余了!
王小乘戴上耳朵,爬在电脑前假装睡觉。然后,他的灵魂随着意念,唰一下回到了他们的出租屋,附到了林晴的身上。
“哗哗哗……”温热的水当头淋下,王小乘的灵魂呆了一下,定睛一瞧,不由有些脸红——林晴正在洗澡。
这是王小乘和林氏姐妹共同的洗手间,自然淋浴什么的都是共用,王小乘熟悉得很,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有些恍惚——是不是自己在洗澡?
但淋浴间那被热气蒸得朦朦胧胧的镜子里,分明是一个凸凹分明的倩影。
其实,这倩影也是他熟悉的……
他第一次和林晴在一起是一个大雨瓢泼的夏日午后,那时林晴刚对他的感情有些松动,恋人不足朋友有余地相处着。他请她在必胜客吃了一次牛排,然后漫步在郁郁葱葱的林**上,淡着彼此的理想。
正当两人都感觉到了浪漫的时候,忽然天上乌云密布。
“不好,看样子要下大雨了,我们快点回家吧!”王小乘说着抓起林晴的手就往家里跑。
那其实是他耍的一个心机,他们离商场很近,原本可以先在商场里躲雨,但他不搞些紧张气氛,怎好拉她的手!
就这样,他拉着她的手,大步奔跑着……感情就这样又进了一层。
可惜还没跑到家,雨已经落下来了,豆大的雨点,把两人打成了落汤鸡。
“要不我们去避避雨吧?”王小乘建议。
“反正都淋湿了,干脆一鼓作气跑回去吧。”那个时候的林晴,其实也很喜欢被他拉着手的感觉。
回到家后,雨水顺着衣服像小河一下往下淌,王小乘跑回自己的卧室换衣服,林晴不愿把自己卧室的地弄湿,所以到洗手间里换衣服。
男人换衣服自然都快,王小乘三下五去二换好衣服,大大咧咧地一把推开了洗手间的门,准备洗一下脸,却突然看到了刚刚脱下湿衣服的林晴。
匆忙的林晴忘了锁门了,而王小乘还以为她是在自己的卧室里换呢。
就是在这同一个卫生间里,他们彼此都呆住了。
那是王小乘第一次看这个状态下的女孩,从看到的第一眼起,他的目光便再也移不开了。
“你——”林晴有些羞愤。
“对不起,对不起!”意识到不妥的王小乘怕她翻脸,吓得转身就想往门外逃。
“别走——”林晴忽然冲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
这曾是王小乘非常美好的一段回忆,也常以此和基友们吹牛逼,说他的感情进展得既是最慢的又是最快的:他整个大学时代都在讨好林晴,却连她的手都没拉过;但从拉手到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就只隔了十几分钟。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像个画家一样,完全迷恋上了她的轮廓,每次在一起,他真的是连脸都顾不上看……
直到后来,他和林晴的感情越来越淡,甚至林晴直白地告诉他:当年在学校的时候,虽对他有好感,却又迟迟不接受他,那是因为她在等待一个更优秀的男人……毕业了一段时间之后,眼见“更优秀的”迟迟不出现,她才接受了他。
即便知道了这样的爱情真相,他仍然难以戒除对那轮廓的迷恋,他曾以为,林晴是他见过的女孩中,身材最美的。
直到林洛出现,他才知道,自己只是少见多怪了。
可能和她们姐妹两人的生活习惯有关吧,林晴喜欢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喜欢吃垃圾食品,喜欢喝酒;而林洛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喜欢运动,连吃饭都是以清淡为主。
所以更挺拔、更翘、还有着完美马甲线的林洛,和林晴站在一起的时候,林晴就一下子被比下去了。
……
靠!自己这是在干什么?!
当王小乘意识到自己一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忍不住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哦不,拍了一下林晴的头,然后快速擦干身子穿好睡衣,走出了洗手间。
转眼间他已经附身近三分钟了!
“林晴”回到卧室,林洛正怔怔地坐在书桌前发呆,脸上的表情很失落。
王小乘当然明白,单纯的林洛,肯定还在为自己跟踪女孩的事情难过。
“洛洛,怎么了?”“林晴”明知故问。
“没事。”
“是不是王小乘惹你了?你早告诉过你,离他远点,他不是个好人!”“林晴”故竟说道。
“别这样说姐夫,他是——”林洛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
王小乘有些伤感:看来她已经不再确信自己是不是好人了!
“洛洛,我这样和你说吧,他们写东西的都算不上好人!你想啊,作为一个普通人,平时哪有那么多故事写?为了找灵感,这些人什么办法都用上了。我听说有一个写恐怖小说的,半夜三更去闯墓地;还有人为了写监狱里的生活,故意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姐,今天你的话真多。”林洛一脸懒得听下去的表情。
“我得让你认清楚这些写手们的本质啊!这些人都是怪胎,必须远离他们!”“林晴”担心时间不够,不敢再啰嗦下去,直奔主题道,“就算最正常的写手,你知道他们为了描写人物的形象,会怎么做吗?他们跑到大街上去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一跟就是大半天,有时候还会被误会成坏人呢!”
“嘿,兄弟,够勤奋啊!”邻座一年轻人见他既不看视频也不打游戏,只一门心思在写文章,不免连连冲他竖大姆指。
王小乘苦笑,做贼心虚地四下里张望,看有没有人偷着拍自己。曾有人在网吧看《西游记》都被拍下来,当作网吧里的清流四处流传了。自己现在这副奋笔疾书的状态,若被拍下来,那就真成网红了。
好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也多,笔下有物,写起来倒是快得很。
两三个小时之后,他竟然一口气写了四个章节,再创历史新高。
虽然增加了4点附身值,但还差1点,他已经完全无力再写下去了。
谁知打开手机一看,不由一阵喜悦,又有三张推荐票加上来,粉丝附加值已达到10点了。
哈哈!这下远程附身绰绰有余了!
王小乘戴上耳朵,爬在电脑前假装睡觉。然后,他的灵魂随着意念,唰一下回到了他们的出租屋,附到了林晴的身上。
“哗哗哗……”温热的水当头淋下,王小乘的灵魂呆了一下,定睛一瞧,不由有些脸红——林晴正在洗澡。
这是王小乘和林氏姐妹共同的洗手间,自然淋浴什么的都是共用,王小乘熟悉得很,有那么一瞬间,他都有些恍惚——是不是自己在洗澡?
但淋浴间那被热气蒸得朦朦胧胧的镜子里,分明是一个凸凹分明的倩影。
其实,这倩影也是他熟悉的……
他第一次和林晴在一起是一个大雨瓢泼的夏日午后,那时林晴刚对他的感情有些松动,恋人不足朋友有余地相处着。他请她在必胜客吃了一次牛排,然后漫步在郁郁葱葱的林**上,淡着彼此的理想。
正当两人都感觉到了浪漫的时候,忽然天上乌云密布。
“不好,看样子要下大雨了,我们快点回家吧!”王小乘说着抓起林晴的手就往家里跑。
那其实是他耍的一个心机,他们离商场很近,原本可以先在商场里躲雨,但他不搞些紧张气氛,怎好拉她的手!
就这样,他拉着她的手,大步奔跑着……感情就这样又进了一层。
可惜还没跑到家,雨已经落下来了,豆大的雨点,把两人打成了落汤鸡。
“要不我们去避避雨吧?”王小乘建议。
“反正都淋湿了,干脆一鼓作气跑回去吧。”那个时候的林晴,其实也很喜欢被他拉着手的感觉。
回到家后,雨水顺着衣服像小河一下往下淌,王小乘跑回自己的卧室换衣服,林晴不愿把自己卧室的地弄湿,所以到洗手间里换衣服。
男人换衣服自然都快,王小乘三下五去二换好衣服,大大咧咧地一把推开了洗手间的门,准备洗一下脸,却突然看到了刚刚脱下湿衣服的林晴。
匆忙的林晴忘了锁门了,而王小乘还以为她是在自己的卧室里换呢。
就是在这同一个卫生间里,他们彼此都呆住了。
那是王小乘第一次看这个状态下的女孩,从看到的第一眼起,他的目光便再也移不开了。
“你——”林晴有些羞愤。
“对不起,对不起!”意识到不妥的王小乘怕她翻脸,吓得转身就想往门外逃。
“别走——”林晴忽然冲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
这曾是王小乘非常美好的一段回忆,也常以此和基友们吹牛逼,说他的感情进展得既是最慢的又是最快的:他整个大学时代都在讨好林晴,却连她的手都没拉过;但从拉手到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就只隔了十几分钟。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像个画家一样,完全迷恋上了她的轮廓,每次在一起,他真的是连脸都顾不上看……
直到后来,他和林晴的感情越来越淡,甚至林晴直白地告诉他:当年在学校的时候,虽对他有好感,却又迟迟不接受他,那是因为她在等待一个更优秀的男人……毕业了一段时间之后,眼见“更优秀的”迟迟不出现,她才接受了他。
即便知道了这样的爱情真相,他仍然难以戒除对那轮廓的迷恋,他曾以为,林晴是他见过的女孩中,身材最美的。
直到林洛出现,他才知道,自己只是少见多怪了。
可能和她们姐妹两人的生活习惯有关吧,林晴喜欢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喜欢吃垃圾食品,喜欢喝酒;而林洛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喜欢运动,连吃饭都是以清淡为主。
所以更挺拔、更翘、还有着完美马甲线的林洛,和林晴站在一起的时候,林晴就一下子被比下去了。
……
靠!自己这是在干什么?!
当王小乘意识到自己一直站在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忍不住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头,哦不,拍了一下林晴的头,然后快速擦干身子穿好睡衣,走出了洗手间。
转眼间他已经附身近三分钟了!
“林晴”回到卧室,林洛正怔怔地坐在书桌前发呆,脸上的表情很失落。
王小乘当然明白,单纯的林洛,肯定还在为自己跟踪女孩的事情难过。
“洛洛,怎么了?”“林晴”明知故问。
“没事。”
“是不是王小乘惹你了?你早告诉过你,离他远点,他不是个好人!”“林晴”故竟说道。
“别这样说姐夫,他是——”林洛说到这里,忽然说不下去了。
王小乘有些伤感:看来她已经不再确信自己是不是好人了!
“洛洛,我这样和你说吧,他们写东西的都算不上好人!你想啊,作为一个普通人,平时哪有那么多故事写?为了找灵感,这些人什么办法都用上了。我听说有一个写恐怖小说的,半夜三更去闯墓地;还有人为了写监狱里的生活,故意让警察把他抓起来——”
“姐,今天你的话真多。”林洛一脸懒得听下去的表情。
“我得让你认清楚这些写手们的本质啊!这些人都是怪胎,必须远离他们!”“林晴”担心时间不够,不敢再啰嗦下去,直奔主题道,“就算最正常的写手,你知道他们为了描写人物的形象,会怎么做吗?他们跑到大街上去观察别人的一举一动,甚至跟在人家屁股后面,一跟就是大半天,有时候还会被误会成坏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