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抬手看了看表,仿佛对我脚不着地的作法感到有些烦躁,看得出来有些事在催促着她。
她应该有几个姐妹,每天晚上都会互通电话,聊一些漫无边际的问题,讨论某个男客人,打动她或者伤害她的其中一个,他们大多有些怪癖,给妓女送花或者用牙齿咬女人的屁股,累了会趴在女人的身上睡上一会等等。
她们在挂电话之前互道晚安,在第二天即将开始前试图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现在时间还早,但夜晚很短,她在估摸着如何让我想到她最在意的事情。
我在一个看不见行人的路口掉了头,朝着另一个街区开去。
“别告诉我你只想带着我兜风。”她说。
“如果我邀你陪我十天,每天给你一千块,我想你一定会同意的。”
我不紧不慢的说道。她没有否定我的提议,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好像觉得这才是某些事情开始前应该有的前奏。
我敢说她非常高兴。
她开始躺在座椅上,告诉我一个假名。
街边有一个卖冷饮的小店,我及时在门前停了车,她挑选了一杯蓝莓草木奶茶,而我仅仅捡了一支绿豆冰,一共四块五毛,她付的钱。
我们出了城区,沿着南海大道一直往南行驶,沿路两旁的建筑变得越来越少,只有高高的吊架上还亮着红色的避撞灯,其它地方黑乎乎的,更远的地方是港口,还有茫茫的海水,来不及看清就会掉进去的那种。
她躺在座椅上睡着了,而我似乎在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我和她并不熟悉,更谈不上信任,一面之缘而已。
然而,总有些无法领会的寄托在我们的心里起了作用,让我们无缘无故地坐在一起。
她只是为了钱,我的钱总要往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花,我挥霍她就能得到,即使换作别人也同样如此,我答应给她钱。如果她偶然梦醒,幽幽地对我说,你不要误以为我乐意出卖自己。
我想我早就想好了说辞,我会对她说,无独有偶!
她没有醒来,头在偏向我一侧的靠枕上耷拉着,呼吸均匀。
我循着以前曾经走过的路线在黑夜中穿梭,车子的胎噪声音和呼呼的风声混合在一起,让四处寂静的夜里显得更加枯燥。没有几辆车子,只有星星在码头的天空等我。我拐进一片荒草地,没有寻着路,凭着感觉在零零碎碎的石子地面行驶了五分钟,在一处高坡上及时熄灭了车灯。
“你们男人真是奇怪!”她用满满的呼吸迎着我小声埋怨道,眼睛刚刚睁开,有些慵懒,似乎在等着我抱住她。
我在她脸上亲了一小口,俯身从她身前的行李柜中拿出一只长焦电子相机,将一只长得像观赏南瓜一样大小的红外光捕捉镜头安装好,并慎重地交到了她的手里。
她接过我为她调试好的相机,看着我从座位底下拿出那支明晃晃的手枪,拉动枪栓,钢铁滑动的声音在车厢里听起来非常清脆,我装上弹夹,但没有上膛。
她吃惊地看着我,半天没有说话。
“你在浪费一些好时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会干这些事。你应该带我去最好的宾馆。我快被你吓死了。”
她用一只手摸着胸口的地方,另一只手正握着我的胳膊。
热汗弄湿我的胳膊。
“毛瑟,那位给了你十万现金的男人,没能死在你的怀里让我感到非常难过。”我伸手用力地抱住了她的肩膀,并隔着短发梢轻昵地在她耳边接着说道:“大家都叫你夏末对吧。听到枪声你就开车逃跑,越快越好。”
“你要去干什么?”她抓着我的胳膊不放。
“去见毛瑟的老朋友。”
我挣脱她。她看上去惊恐极了,有关毛瑟的记忆一定在她的脑海中蜂拥,她有千万个疑惑需要解开,又有千万种想法感到恐惧,她会在我赶回来之前逃跑,或者在枪声响起之后迈不开腿,但我来不及理会这些,留下她无力地坐在车里。
山坡下的厂房亮起了灯,照亮的范围很小,四周的山谷还是黑漆漆的,我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前面的陡崖差点滚了下去。
我将枪插进左肋下的皮带里,攀折着一条条短树枝悄悄地潜入山谷里。
有人将前院的灯打开,从房子里开出了一辆散发着金属光泽的两厢汽车,车子很普通,打火的声音有些吃力,尾灯不太亮,让我很难看清楚车牌上的号码。
我蹲在长着蒿草的角落里,几只蚊子在我周围飞来飞去,就像发现了一个长毛怪物。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赤裸着上身,长裤吊在腹股沟以下的地方。
身子比车厢足足高出一大截,走路时不停地用鞋底搓着地面的石子,发出嗤啦的响声。
他绕着车身走过一圈,最后在车尾的地方停了下来,将手中的猪皮箱子扔进后备箱,然后关上,并用力地在车背上拍了好几下。
我听到像敲碎闷瓜一样的声音,还有耳朵里响起的一阵耳鸣。
猪皮箱子四四方方,边角的地方镶着金边,和毛瑟塞给我的一模一样。
司机开着车子慢慢悠悠地转了个大弯,绕过一块发亮的水洼,车灯照过的树干雪白一片。
我眼睁睁地看着它穿过树林,在远处的两排亮黄色的路灯下离我远去。
没有车灯的光亮,四周漆黑,整个世界里就像只剩下了我和那个高个子,还有一些终于摸着夏日温度叫个不停的虫子们。
他开始点烟,打火机的火苗窜起老高,被风吹得摇来摇去,照亮了他乱哄哄的头发。
烟头在他有意无意的驻足中变得越来越短。
我望了一眼屋顶的天空正晴朗,两颗星星在屋角两侧一明一暗地闪烁。
又有两个披着黑影的男人从车库的灯光里走出门外,一个人手里拎着瘦长的酒瓶子,看上去像冰酒。
他仰着脖子喝酒的蠢样确实惹恼了我,我真想拿起那只酒瓶砸碎他们脑袋。
我细数着他们的脚步,希望能量出房间大致的宽度,但那细碎而又凌乱的步子让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两层楼,外楼道连着第二层的栏杆,有一首轻柔的歌曲顺着楼梯从楼上倾泻下来。
我喜欢这首叫做《lady》的曲子,更喜欢那位美国男人的头发,整齐地打着卷儿,不像面前的两个男人顶着像被飓风刮过田野的仓促发型出没在这个夜晚,他们一人一口将瓶中的酒喝个精光。
有个女人,大概正躺在软绵绵的被单上和我一样认真地听着歌。
夜晚让人感到寂寞,有时给人带来恐惧,管它是什么都会叫人浑身不自在,蒿草毛茸茸的触须一不小心就会钻进我的领口。
她轻轻咳嗽了一声,来到窗边打开窗户。
如果没有楼板将我俩隔开,我想我可能会因为看到她迷恋沙哑唱腔男人的忧郁而喜欢上她。
她倒下一盆淅沥的水,就在我的头顶。然后拉上帘子,没有关灯,在唱片接近末尾的时候及时按下了暂停开关。
男人们交谈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想我太害怕了,那些该死的狗杂种随时都会出卖我们。当那些条子拿着榔头照着他们的卵蛋一顿捶,他们就会口吐白沫,不停地抽搐,就像中了毒瘾一样胡言乱语。
然后他们会瞪着死鱼眼在牢房里等我们,隔着黑乎乎的栅栏向我们道歉。开始抱怨,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最后差点将想好的证词都一股脑儿甩给我们。”他面朝我站着,灯光正好照着他的脸,圆方脸,张开的嘴巴有些大,差不多能将我的拳头吞下去。
说话的人正是乔,他醉得厉害,似乎再好的酒精都无法提振他的气力。
另一个男人穿着一件方格子衬衫,鼻梁很高,侧脸看起来像极了李国华,他正扶着乔站立着。
“你是怎么想的。”高个子背对着我,侧头望向格衫男人的时候才让我看见他含着的下巴,用低沉得近乎有些恫吓的语气问道。
“我只希望情况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糟糕。”他勉强回答道。
“乔,你喝得有点多了,酒精有时候能让你脆弱得像一个口齿不清的老太太,你尽量不要这么做,尽量要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些,这样在你大把花钱的时候才能多一些选择。只要你穿上高档西装,把皮鞋擦亮,照我说,你能选到一块全深圳最好的墓地。
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死人,有些人是咬着牙死的,有的人在死的时候也不过懒洋洋地伸了伸舌头,这没有什么两样。
你即使想出了几句话,让自己激动得不行,也不应该在自己即将死之前说了出来,那样只会让你身边的人大吃一惊,瞪着眼睛将你的死相记得更清楚。这没什么作用,乔。
自从你粘上白粉生意,就没有作用了。
他们可能会告发你,说是你在小的时候教会了他们系鞋带,教会了他们吃带棒棒球的冰激凌,还有亲女人的屁股。他们轻薄,没有能力,胆小又贪婪,我敢说他们活得一点都不轻松。
大部分人会这样做,我敢保证。”等他说完,他的右手已经伸到胸前。
如果也像我一样别着一把仿真手枪,我想他会拿起手枪,将枪上膛。
他没有够到那把枪,当他用一记摆拳将乔击倒,用从乔手中夺过来的酒瓶在第五次砸向乔的头的时候,我说,嗨,别动我朋友。
乔还年轻,比离开我时更有气力,他挣扎着想要爬了起来。
不过样子难看极了,前额像开裂的老树皮,整个上身歪向一边,脑袋被突如其来的撞击轰得像嗡嗡响了一整天的马蜂窝,剩了一条腿还能蹬几下。
他打得整齐的领带和刻意扎进皮带的高领衬衫全都乱套了,从头顶滴到胸口的血迹在迅速朝四周扩散,几乎快要浸湿了它们。
酒精随着血液从头皮和嘴里一起淌到地上,将冰酒特有的香气渗进土里去。
高个子转身看着我,看着我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他一定看见了我一身乌黑的衣服,亚麻质地,在脱氧水里漂白过不下五次然后再投进墨汁染缸里,非常显眼,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
她应该有几个姐妹,每天晚上都会互通电话,聊一些漫无边际的问题,讨论某个男客人,打动她或者伤害她的其中一个,他们大多有些怪癖,给妓女送花或者用牙齿咬女人的屁股,累了会趴在女人的身上睡上一会等等。
她们在挂电话之前互道晚安,在第二天即将开始前试图给自己一个好心情。
现在时间还早,但夜晚很短,她在估摸着如何让我想到她最在意的事情。
我在一个看不见行人的路口掉了头,朝着另一个街区开去。
“别告诉我你只想带着我兜风。”她说。
“如果我邀你陪我十天,每天给你一千块,我想你一定会同意的。”
我不紧不慢的说道。她没有否定我的提议,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兴趣,她静静地坐在那里,好像觉得这才是某些事情开始前应该有的前奏。
我敢说她非常高兴。
她开始躺在座椅上,告诉我一个假名。
街边有一个卖冷饮的小店,我及时在门前停了车,她挑选了一杯蓝莓草木奶茶,而我仅仅捡了一支绿豆冰,一共四块五毛,她付的钱。
我们出了城区,沿着南海大道一直往南行驶,沿路两旁的建筑变得越来越少,只有高高的吊架上还亮着红色的避撞灯,其它地方黑乎乎的,更远的地方是港口,还有茫茫的海水,来不及看清就会掉进去的那种。
她躺在座椅上睡着了,而我似乎在想着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我和她并不熟悉,更谈不上信任,一面之缘而已。
然而,总有些无法领会的寄托在我们的心里起了作用,让我们无缘无故地坐在一起。
她只是为了钱,我的钱总要往一些无关紧要的地方花,我挥霍她就能得到,即使换作别人也同样如此,我答应给她钱。如果她偶然梦醒,幽幽地对我说,你不要误以为我乐意出卖自己。
我想我早就想好了说辞,我会对她说,无独有偶!
她没有醒来,头在偏向我一侧的靠枕上耷拉着,呼吸均匀。
我循着以前曾经走过的路线在黑夜中穿梭,车子的胎噪声音和呼呼的风声混合在一起,让四处寂静的夜里显得更加枯燥。没有几辆车子,只有星星在码头的天空等我。我拐进一片荒草地,没有寻着路,凭着感觉在零零碎碎的石子地面行驶了五分钟,在一处高坡上及时熄灭了车灯。
“你们男人真是奇怪!”她用满满的呼吸迎着我小声埋怨道,眼睛刚刚睁开,有些慵懒,似乎在等着我抱住她。
我在她脸上亲了一小口,俯身从她身前的行李柜中拿出一只长焦电子相机,将一只长得像观赏南瓜一样大小的红外光捕捉镜头安装好,并慎重地交到了她的手里。
她接过我为她调试好的相机,看着我从座位底下拿出那支明晃晃的手枪,拉动枪栓,钢铁滑动的声音在车厢里听起来非常清脆,我装上弹夹,但没有上膛。
她吃惊地看着我,半天没有说话。
“你在浪费一些好时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不会干这些事。你应该带我去最好的宾馆。我快被你吓死了。”
她用一只手摸着胸口的地方,另一只手正握着我的胳膊。
热汗弄湿我的胳膊。
“毛瑟,那位给了你十万现金的男人,没能死在你的怀里让我感到非常难过。”我伸手用力地抱住了她的肩膀,并隔着短发梢轻昵地在她耳边接着说道:“大家都叫你夏末对吧。听到枪声你就开车逃跑,越快越好。”
“你要去干什么?”她抓着我的胳膊不放。
“去见毛瑟的老朋友。”
我挣脱她。她看上去惊恐极了,有关毛瑟的记忆一定在她的脑海中蜂拥,她有千万个疑惑需要解开,又有千万种想法感到恐惧,她会在我赶回来之前逃跑,或者在枪声响起之后迈不开腿,但我来不及理会这些,留下她无力地坐在车里。
山坡下的厂房亮起了灯,照亮的范围很小,四周的山谷还是黑漆漆的,我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前面的陡崖差点滚了下去。
我将枪插进左肋下的皮带里,攀折着一条条短树枝悄悄地潜入山谷里。
有人将前院的灯打开,从房子里开出了一辆散发着金属光泽的两厢汽车,车子很普通,打火的声音有些吃力,尾灯不太亮,让我很难看清楚车牌上的号码。
我蹲在长着蒿草的角落里,几只蚊子在我周围飞来飞去,就像发现了一个长毛怪物。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赤裸着上身,长裤吊在腹股沟以下的地方。
身子比车厢足足高出一大截,走路时不停地用鞋底搓着地面的石子,发出嗤啦的响声。
他绕着车身走过一圈,最后在车尾的地方停了下来,将手中的猪皮箱子扔进后备箱,然后关上,并用力地在车背上拍了好几下。
我听到像敲碎闷瓜一样的声音,还有耳朵里响起的一阵耳鸣。
猪皮箱子四四方方,边角的地方镶着金边,和毛瑟塞给我的一模一样。
司机开着车子慢慢悠悠地转了个大弯,绕过一块发亮的水洼,车灯照过的树干雪白一片。
我眼睁睁地看着它穿过树林,在远处的两排亮黄色的路灯下离我远去。
没有车灯的光亮,四周漆黑,整个世界里就像只剩下了我和那个高个子,还有一些终于摸着夏日温度叫个不停的虫子们。
他开始点烟,打火机的火苗窜起老高,被风吹得摇来摇去,照亮了他乱哄哄的头发。
烟头在他有意无意的驻足中变得越来越短。
我望了一眼屋顶的天空正晴朗,两颗星星在屋角两侧一明一暗地闪烁。
又有两个披着黑影的男人从车库的灯光里走出门外,一个人手里拎着瘦长的酒瓶子,看上去像冰酒。
他仰着脖子喝酒的蠢样确实惹恼了我,我真想拿起那只酒瓶砸碎他们脑袋。
我细数着他们的脚步,希望能量出房间大致的宽度,但那细碎而又凌乱的步子让我放弃了这个念头。
两层楼,外楼道连着第二层的栏杆,有一首轻柔的歌曲顺着楼梯从楼上倾泻下来。
我喜欢这首叫做《lady》的曲子,更喜欢那位美国男人的头发,整齐地打着卷儿,不像面前的两个男人顶着像被飓风刮过田野的仓促发型出没在这个夜晚,他们一人一口将瓶中的酒喝个精光。
有个女人,大概正躺在软绵绵的被单上和我一样认真地听着歌。
夜晚让人感到寂寞,有时给人带来恐惧,管它是什么都会叫人浑身不自在,蒿草毛茸茸的触须一不小心就会钻进我的领口。
她轻轻咳嗽了一声,来到窗边打开窗户。
如果没有楼板将我俩隔开,我想我可能会因为看到她迷恋沙哑唱腔男人的忧郁而喜欢上她。
她倒下一盆淅沥的水,就在我的头顶。然后拉上帘子,没有关灯,在唱片接近末尾的时候及时按下了暂停开关。
男人们交谈的声音响了起来。
“我想我太害怕了,那些该死的狗杂种随时都会出卖我们。当那些条子拿着榔头照着他们的卵蛋一顿捶,他们就会口吐白沫,不停地抽搐,就像中了毒瘾一样胡言乱语。
然后他们会瞪着死鱼眼在牢房里等我们,隔着黑乎乎的栅栏向我们道歉。开始抱怨,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最后差点将想好的证词都一股脑儿甩给我们。”他面朝我站着,灯光正好照着他的脸,圆方脸,张开的嘴巴有些大,差不多能将我的拳头吞下去。
说话的人正是乔,他醉得厉害,似乎再好的酒精都无法提振他的气力。
另一个男人穿着一件方格子衬衫,鼻梁很高,侧脸看起来像极了李国华,他正扶着乔站立着。
“你是怎么想的。”高个子背对着我,侧头望向格衫男人的时候才让我看见他含着的下巴,用低沉得近乎有些恫吓的语气问道。
“我只希望情况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糟糕。”他勉强回答道。
“乔,你喝得有点多了,酒精有时候能让你脆弱得像一个口齿不清的老太太,你尽量不要这么做,尽量要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些,这样在你大把花钱的时候才能多一些选择。只要你穿上高档西装,把皮鞋擦亮,照我说,你能选到一块全深圳最好的墓地。
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死人,有些人是咬着牙死的,有的人在死的时候也不过懒洋洋地伸了伸舌头,这没有什么两样。
你即使想出了几句话,让自己激动得不行,也不应该在自己即将死之前说了出来,那样只会让你身边的人大吃一惊,瞪着眼睛将你的死相记得更清楚。这没什么作用,乔。
自从你粘上白粉生意,就没有作用了。
他们可能会告发你,说是你在小的时候教会了他们系鞋带,教会了他们吃带棒棒球的冰激凌,还有亲女人的屁股。他们轻薄,没有能力,胆小又贪婪,我敢说他们活得一点都不轻松。
大部分人会这样做,我敢保证。”等他说完,他的右手已经伸到胸前。
如果也像我一样别着一把仿真手枪,我想他会拿起手枪,将枪上膛。
他没有够到那把枪,当他用一记摆拳将乔击倒,用从乔手中夺过来的酒瓶在第五次砸向乔的头的时候,我说,嗨,别动我朋友。
乔还年轻,比离开我时更有气力,他挣扎着想要爬了起来。
不过样子难看极了,前额像开裂的老树皮,整个上身歪向一边,脑袋被突如其来的撞击轰得像嗡嗡响了一整天的马蜂窝,剩了一条腿还能蹬几下。
他打得整齐的领带和刻意扎进皮带的高领衬衫全都乱套了,从头顶滴到胸口的血迹在迅速朝四周扩散,几乎快要浸湿了它们。
酒精随着血液从头皮和嘴里一起淌到地上,将冰酒特有的香气渗进土里去。
高个子转身看着我,看着我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他一定看见了我一身乌黑的衣服,亚麻质地,在脱氧水里漂白过不下五次然后再投进墨汁染缸里,非常显眼,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