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认识毛瑟以来,不管经历过多少次来历不明的危机,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感到无趣。
我皱着眉头看着昏暗的灯光从墙壁上一路蔓延过来,穿过坚实的墨红色地板,将我的双脚沁在其中。
“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可以随意挑走一本。至于其它的东西,我想你大概看不上。”她说。
“包括你吗?”我打趣道,
“当然。”
“你爱毛瑟?”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何会问出那样的蠢话,但我就是那么问了。
“爱情是唯一值得肯定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否定一些除它之外的东西。”她坐到床头,轻易地靠在上面,眼睛忽闪,没有急着回答我。
我仰头望着她被灯光照成银色的发丝,还有无聊透顶的呼吸。等了一小会,她静静地说。
我点了点头。
“我在班房里蹲了三个月,警察们摆出要挨个强奸我的模样,但我知道的实在太少了,还不够他们给我一巴掌的。最后是一个叫曼妮的女人救了我。她见面的时候跟我说,你再也不用强迫自己的鼻子闻警察馊哄哄的裤裆了。
看她说话的模样,看得出她遭受的磨难比我少不到哪儿去。”她咂了砸嘴,就像女人喜欢的那种小动作。
两手拢开长发,雪白的脖颈修长,小心翼翼地从低领中露出一串白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当初毛瑟给我的一模一样的钥匙,金闪闪的,小得可怜。
“我知道毛瑟有自己的家庭,这是好事,就像任何一个酒店都需要一个招牌一样,不管长短,有个名字就行。曼妮看上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漂亮,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能让毛瑟每天晚上都能回到家里去,这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和毛瑟的意外死亡同样让我吃惊极了。”
曼妮很漂亮,我不小心插了一句,她转头看了我一眼,但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只是听到房子外偶尔响起的汽车警报。
她撅了一下嘴巴,轻轻地摇着头,企图用斩获胜利的眼神告诉我些什么。
这是女人惯用的伎俩,和嫉妒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我习惯了她们在男人面前装出这样的神色,我没有吭声。
“我们是在一家地下赌场认识的,当时他拎着一只镶着金边的手提箱,手里拿着一根雪茄在空气里戳来戳去,有时还会拿烟头在我的屁股上戳几下,他的下流确实惹恼了我。我继续给他荷牌,但在牌面上帮了他不少倒忙,这让赌客们笑歪了嘴。那晚,他将整整一箱子钱都输掉了。
他终于点燃了手中的那支烟,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里等我。我害怕极了,担心他会将我大卸八块之后装进那只手提箱里。我想逃走的,但没有得逞。赌场的老板就站在旁边,就像老鸨一样支棱着看我。
他扶着我的肩说他叫毛瑟,有一支枪的弹量。
他带我去了澳门,新加坡,还有缅甸。
一路上发生了不少惊奇的事情,度过了无数个令人振奋的夜晚.....他还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律师。说来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竟然在离别的最后一息间爱上了他。”
“你为了不让我找到你,中途转了十一趟车,跑出三百公里的地方,搬了不下十个住处,让我的私人侦探苦不堪言。”
“迟早有个人会来找我,但没想到是你。”
“你对我怎么找得到你一点都不感到好奇?”
“或许是因为那只箱子。”她慌忙俯下身子,从床底下抽出一支用报纸或者塑料包裹严实的手提箱。
不用撕开那些还散发着油墨味的遮掩物我就能认出它来。
“不是的,是因为穿在你身上从来都不会过季的深色长礼服,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你都穿着它,散发着一股冰镇柠檬水和昔日深情的味道。”我盯着她的眼睛,灯光的阴影在她额前一动不动,
有一缕刘海散乱地飘在她的眼角一侧,就像鸟儿张开的翅膀。“你忘不了毛瑟,所以才天天穿着它。换作是我,不过一天就会到处寻开心。”
“都是他送给我的,整整一手提箱,连同箱子一起。你让我怎么忘记?”
“如果说你是他雇佣的十个女人之中的,”我仔细地盯住她,“最值得尊重的一个,你会怎么想?”
“为什么是十个?”她吃惊的望着我,突然被我话语中提到的数字触动了悲伤。
“他女朋友多得数不清。”
“值得尊敬又是怎么回事?”
“你的箱子还留在手中,并没有被你送出去,这才是值得尊重你的原因。”
“这个箱子很特殊?”
“很眼熟,能让我想起什么。里面全是秘密,能孵化出天大的事,就像粪坑里的蛆。
毛瑟曾经将同一只箱子,或者是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箱子放进我那辆老牌别克轿车的后备箱,让我载着它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很多次。
里面不是晚礼服,他对我没这么体贴,我多么希望里面装的是既凉爽又透气的真丝内裤。在我弄清楚它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之前,我得保住这个秘密。
你叫古梅?”
“是的,我叫古梅。”她突然变得忧伤起来,目光黯淡,低着头不再看我。
“这个名字好过你手中的猪皮箱子。毛瑟给你留下一个羊皮本,你把她送给曼妮,这是个聪明的选择。但现在它就在我的手里,你大概知道他往上面写了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一只花瓶,一块一摔就破的烂玻璃,还傻傻地动了一点点真情。要不我也不会把本子物归原主。你找到真凶了?”
她的脸上有些忧伤,又有些期望和兴奋之类的东西露了出来。
“没有找到。我相信你的话,如果你愿意重新理理头绪,你可以打个电话给我,然后将这些事忘掉,你和它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有,也是被钉死在楼道墙壁上的一只苍蝇。
早点离开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事也好过你偷偷摸摸地活着,离开这里,回到家乡去。
记得保管好你脖子上的钥匙,不管是出于纪念还是出于它本身具有的价值。
和过去告个别。”
我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对她说。然后起身,和她做了一个短暂的拥抱。
她呆呆地望着我,望着我起身离开她的小房间,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不自觉地透出一口气来。
她站在门口离开光线的最黑暗的地方,目送我离开很远,直到我走到走道的尽头,然后消失在一片若有如无的叹息声中。
我启动车子,引擎开始转动,我不知道她在哪个窗户眼里望着我离开。
但我希望我们不会再见。
车子是新买的,绿色,在黑夜里分不清颜色的那种。
马达声音很大,双排气管,柴油动力。
我一直喜欢它巨大的车轮和随时可以从车里跳出去的宽大车窗。
前排驾驶底座下绑着一把银灰色仿真手枪,子弹多得用不完。没有准心,圆乎乎的膛管留着机床还没有清理干净的棱痕,让它看起来更像一把锥刀。
我在驾驶座上抽了三根烟,却想不出究竟要开往何处。
自从和古梅告别,我越来越担心“照片女孩”,不管是爱心泛滥还是误入歧途,她们都不应该被毛瑟选中。我得尽快印证我心里的想法。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在我车灯里走过的时候,亮出了长长的腿。
我打开车窗望着她,张开手掌朝她招了招手。
等她走近我的面前,我将车熄火,并将手腕上的三颗圆珠对准她,举着从叶苏儿那里得来的那束玫瑰,用男人惯有的深情打量着她。
她留着短发,前额有些宽阔,尖下巴,五官看不真切,但身上散发着一股清凉的气味,像极了小孩身上的爽身粉味道,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婴儿的屁股。
她的皮肤看起来很好。她从我手里接过花的时候,我看见凋萎的花瓣儿已经脱落了好几片。
然而,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摆出一副试图记起我的样子。
“去年夏初的紫罗兰酒会,你站在白金宫的前排靠近末尾的地方,人很多,但我记得你。”
我说完,看着她毫不费力地爬上我的前排乘客座,将车门关好。
“打算喝上一杯?”她说。
女人的情绪很奇怪,当她发现自己曾经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被少数的几个人关注过的时候,心中的窃喜会让她将防备统统抛掉。
虽然我只是在某张照片上看到过她,连照片上的时机和地点都是胡编乱造,但我恰恰能抓住她所希求的东西。
她年轻,旺盛的精力时常让她异想天开,对男人和金钱有一些独到的见地,但不完全正确。
我开着车子在马路上走走停停,不闯红灯,给行人让路,不鸣喇叭,有时候轰响油门也只是右脚踩错了地方。
她打开化妆灯开始补妆,动作很轻,顶多将眼角的细纹略微收拾了一下就停了下来,然后开始和我说话。
“你在兜圈子。”她说。
“这个城市的高楼太多了,让人捉摸不透。我或许离我寻找的东西不远了,或许是在另一个圈子里徒劳地转,但这都不重要,我们本就是在为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浪费时间。”
“你不一定要分辨清楚。但你必须明白,每个人每个晚上都只有一个想去的地方,特别像你和我。”
“你知道的,那天晚上人太多了,就算你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我也来不及问清楚你的名字。你的舞跳得确实不错。”
“我没有跳舞,如果说我厌恶那种垫着脚踝走路的样子你肯定感到奇怪。特别是看到那些喝得伶仃大醉的男人跌跌撞撞的样子,即使你站在舞池外面也能感到窘迫。永远有双手在你的屁股上摸来摸去,掀开你的衣服,用一只手指在你的皮肤上划。
遇上清醒一点的男人就更可怕了,他们会在你的耳边说悄悄话,为了打动你喋喋不休。
他们永远都只是为了让你明白一个道理,除了今夜,没有哪个日子会这么好过。”
我皱着眉头看着昏暗的灯光从墙壁上一路蔓延过来,穿过坚实的墨红色地板,将我的双脚沁在其中。
“如果你喜欢看书的话,可以随意挑走一本。至于其它的东西,我想你大概看不上。”她说。
“包括你吗?”我打趣道,
“当然。”
“你爱毛瑟?”我不知道我自己为何会问出那样的蠢话,但我就是那么问了。
“爱情是唯一值得肯定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试着去否定一些除它之外的东西。”她坐到床头,轻易地靠在上面,眼睛忽闪,没有急着回答我。
我仰头望着她被灯光照成银色的发丝,还有无聊透顶的呼吸。等了一小会,她静静地说。
我点了点头。
“我在班房里蹲了三个月,警察们摆出要挨个强奸我的模样,但我知道的实在太少了,还不够他们给我一巴掌的。最后是一个叫曼妮的女人救了我。她见面的时候跟我说,你再也不用强迫自己的鼻子闻警察馊哄哄的裤裆了。
看她说话的模样,看得出她遭受的磨难比我少不到哪儿去。”她咂了砸嘴,就像女人喜欢的那种小动作。
两手拢开长发,雪白的脖颈修长,小心翼翼地从低领中露出一串白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当初毛瑟给我的一模一样的钥匙,金闪闪的,小得可怜。
“我知道毛瑟有自己的家庭,这是好事,就像任何一个酒店都需要一个招牌一样,不管长短,有个名字就行。曼妮看上去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漂亮,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能让毛瑟每天晚上都能回到家里去,这让我感到非常吃惊。和毛瑟的意外死亡同样让我吃惊极了。”
曼妮很漂亮,我不小心插了一句,她转头看了我一眼,但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做一回事,就像只是听到房子外偶尔响起的汽车警报。
她撅了一下嘴巴,轻轻地摇着头,企图用斩获胜利的眼神告诉我些什么。
这是女人惯用的伎俩,和嫉妒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我习惯了她们在男人面前装出这样的神色,我没有吭声。
“我们是在一家地下赌场认识的,当时他拎着一只镶着金边的手提箱,手里拿着一根雪茄在空气里戳来戳去,有时还会拿烟头在我的屁股上戳几下,他的下流确实惹恼了我。我继续给他荷牌,但在牌面上帮了他不少倒忙,这让赌客们笑歪了嘴。那晚,他将整整一箱子钱都输掉了。
他终于点燃了手中的那支烟,在一个幽深的巷子里等我。我害怕极了,担心他会将我大卸八块之后装进那只手提箱里。我想逃走的,但没有得逞。赌场的老板就站在旁边,就像老鸨一样支棱着看我。
他扶着我的肩说他叫毛瑟,有一支枪的弹量。
他带我去了澳门,新加坡,还有缅甸。
一路上发生了不少惊奇的事情,度过了无数个令人振奋的夜晚.....他还说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律师。说来让我自己都无法相信,我竟然在离别的最后一息间爱上了他。”
“你为了不让我找到你,中途转了十一趟车,跑出三百公里的地方,搬了不下十个住处,让我的私人侦探苦不堪言。”
“迟早有个人会来找我,但没想到是你。”
“你对我怎么找得到你一点都不感到好奇?”
“或许是因为那只箱子。”她慌忙俯下身子,从床底下抽出一支用报纸或者塑料包裹严实的手提箱。
不用撕开那些还散发着油墨味的遮掩物我就能认出它来。
“不是的,是因为穿在你身上从来都不会过季的深色长礼服,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你都穿着它,散发着一股冰镇柠檬水和昔日深情的味道。”我盯着她的眼睛,灯光的阴影在她额前一动不动,
有一缕刘海散乱地飘在她的眼角一侧,就像鸟儿张开的翅膀。“你忘不了毛瑟,所以才天天穿着它。换作是我,不过一天就会到处寻开心。”
“都是他送给我的,整整一手提箱,连同箱子一起。你让我怎么忘记?”
“如果说你是他雇佣的十个女人之中的,”我仔细地盯住她,“最值得尊重的一个,你会怎么想?”
“为什么是十个?”她吃惊的望着我,突然被我话语中提到的数字触动了悲伤。
“他女朋友多得数不清。”
“值得尊敬又是怎么回事?”
“你的箱子还留在手中,并没有被你送出去,这才是值得尊重你的原因。”
“这个箱子很特殊?”
“很眼熟,能让我想起什么。里面全是秘密,能孵化出天大的事,就像粪坑里的蛆。
毛瑟曾经将同一只箱子,或者是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箱子放进我那辆老牌别克轿车的后备箱,让我载着它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很多次。
里面不是晚礼服,他对我没这么体贴,我多么希望里面装的是既凉爽又透气的真丝内裤。在我弄清楚它里面到底装着什么之前,我得保住这个秘密。
你叫古梅?”
“是的,我叫古梅。”她突然变得忧伤起来,目光黯淡,低着头不再看我。
“这个名字好过你手中的猪皮箱子。毛瑟给你留下一个羊皮本,你把她送给曼妮,这是个聪明的选择。但现在它就在我的手里,你大概知道他往上面写了什么。”
“不知道,我只是一只花瓶,一块一摔就破的烂玻璃,还傻傻地动了一点点真情。要不我也不会把本子物归原主。你找到真凶了?”
她的脸上有些忧伤,又有些期望和兴奋之类的东西露了出来。
“没有找到。我相信你的话,如果你愿意重新理理头绪,你可以打个电话给我,然后将这些事忘掉,你和它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有,也是被钉死在楼道墙壁上的一只苍蝇。
早点离开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事也好过你偷偷摸摸地活着,离开这里,回到家乡去。
记得保管好你脖子上的钥匙,不管是出于纪念还是出于它本身具有的价值。
和过去告个别。”
我盯着她的眼睛,认真地对她说。然后起身,和她做了一个短暂的拥抱。
她呆呆地望着我,望着我起身离开她的小房间,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我不自觉地透出一口气来。
她站在门口离开光线的最黑暗的地方,目送我离开很远,直到我走到走道的尽头,然后消失在一片若有如无的叹息声中。
我启动车子,引擎开始转动,我不知道她在哪个窗户眼里望着我离开。
但我希望我们不会再见。
车子是新买的,绿色,在黑夜里分不清颜色的那种。
马达声音很大,双排气管,柴油动力。
我一直喜欢它巨大的车轮和随时可以从车里跳出去的宽大车窗。
前排驾驶底座下绑着一把银灰色仿真手枪,子弹多得用不完。没有准心,圆乎乎的膛管留着机床还没有清理干净的棱痕,让它看起来更像一把锥刀。
我在驾驶座上抽了三根烟,却想不出究竟要开往何处。
自从和古梅告别,我越来越担心“照片女孩”,不管是爱心泛滥还是误入歧途,她们都不应该被毛瑟选中。我得尽快印证我心里的想法。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在我车灯里走过的时候,亮出了长长的腿。
我打开车窗望着她,张开手掌朝她招了招手。
等她走近我的面前,我将车熄火,并将手腕上的三颗圆珠对准她,举着从叶苏儿那里得来的那束玫瑰,用男人惯有的深情打量着她。
她留着短发,前额有些宽阔,尖下巴,五官看不真切,但身上散发着一股清凉的气味,像极了小孩身上的爽身粉味道,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婴儿的屁股。
她的皮肤看起来很好。她从我手里接过花的时候,我看见凋萎的花瓣儿已经脱落了好几片。
然而,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些,摆出一副试图记起我的样子。
“去年夏初的紫罗兰酒会,你站在白金宫的前排靠近末尾的地方,人很多,但我记得你。”
我说完,看着她毫不费力地爬上我的前排乘客座,将车门关好。
“打算喝上一杯?”她说。
女人的情绪很奇怪,当她发现自己曾经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被少数的几个人关注过的时候,心中的窃喜会让她将防备统统抛掉。
虽然我只是在某张照片上看到过她,连照片上的时机和地点都是胡编乱造,但我恰恰能抓住她所希求的东西。
她年轻,旺盛的精力时常让她异想天开,对男人和金钱有一些独到的见地,但不完全正确。
我开着车子在马路上走走停停,不闯红灯,给行人让路,不鸣喇叭,有时候轰响油门也只是右脚踩错了地方。
她打开化妆灯开始补妆,动作很轻,顶多将眼角的细纹略微收拾了一下就停了下来,然后开始和我说话。
“你在兜圈子。”她说。
“这个城市的高楼太多了,让人捉摸不透。我或许离我寻找的东西不远了,或许是在另一个圈子里徒劳地转,但这都不重要,我们本就是在为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浪费时间。”
“你不一定要分辨清楚。但你必须明白,每个人每个晚上都只有一个想去的地方,特别像你和我。”
“你知道的,那天晚上人太多了,就算你站在最显眼的地方,我也来不及问清楚你的名字。你的舞跳得确实不错。”
“我没有跳舞,如果说我厌恶那种垫着脚踝走路的样子你肯定感到奇怪。特别是看到那些喝得伶仃大醉的男人跌跌撞撞的样子,即使你站在舞池外面也能感到窘迫。永远有双手在你的屁股上摸来摸去,掀开你的衣服,用一只手指在你的皮肤上划。
遇上清醒一点的男人就更可怕了,他们会在你的耳边说悄悄话,为了打动你喋喋不休。
他们永远都只是为了让你明白一个道理,除了今夜,没有哪个日子会这么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