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自己激动的浑身几乎发抖的时候,罗诗诗轻轻的挽着他的胳膊,紧紧的搂着自己的胸前。
李莫求瞬间就像触电了似的,一下子忘了眼前的紧张。
他低下头看着这美丽的小可爱,几乎心都被融化了。
“亲爱的,是我不够美,是我太笨,给你造成困扰了对吗?”
李莫求皱起眉头,无奈的笑着:“这跟你美不美有什么关系呀?你就是太笨了,叫人家给盯上了,现在正在满世界的找我们俩。”
罗诗诗没想到他居然直言不讳的说自己笨,听到这里,马上就低下了头,嘤嘤难过的低吟着。
李莫求一撇嘴,又好气,又觉得好笑。
他一手抚摸着罗诗诗的头顶,一边安慰的关心说道:“哎哟,好啦好啦,亲爱的小傻瓜,你是我眼中最美丽最漂亮的小公主,至于聪明不聪明无所谓了,只要你漂亮美丽,就够了!我负责勤俭持家,负责养家糊口,负责你我之间的安慰,负责咱们俩里边的一切,你只要负责美丽就好了。”
“可是,可是……”罗诗诗撒娇的扬起头,撅着嘴,细细的,没事儿凑在一起。
看着她的样子又觉得可爱,又觉得好傻气。
不就是多年没人心疼,没人安慰,孤独,一人生活了许久之后,终于有了一个把自己当回事,而且想要被捧在手心里的爱人。
然后罗诗诗就打算做那个,既不成熟,又傻乎乎的傻丫头么。
似乎这样,会显得自己更容易被李莫求所在乎,和关心吧。
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离开这鬼地方。
但是罗诗诗心里头还是觉得很不舒坦,因为她知道这房子肯定价格不菲。
这俩人刚住进来,还没干什么呢,也就一个晚上都没完事儿,直接就要离开。
除了浪费以外,还就是觉得吃了大亏,那么多的钱买的房子,一晚上都不到就不要了。
午夜,新的城市下着小雨。
两个人都穿上了雨衣,而且全都是黑夜的颜色。
李莫求平时很少这样骑自行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但今天,他骑着自行车,健步如飞。
他们一路离开半星岛,去了南国,去了一个叫宁山的地方。
期间差不多有几百公里的样子,一开始离开半星岛市,自然是李莫求带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凭空飞行。
辗转了片刻,在天空中选择了这个城市。
于是这才落下来,搞了一辆大号的自行车。
“亲爱的,我们为什么要骑着自行车进去呢?走着不好吗?或者直接就降落到一个安全的地点。”
罗诗诗觉得这样很怪异,感觉就像两个半夜里出来偷东西的人,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在进了山路之后的城市就差一把铁锹了。
“我之前也这么想过,但是不行,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各项监控,都非常密布了。我们必须有来有去,有去有来。虽然不能换了容貌,但是我们也可以伪装成他人。”
李莫求在自己的脑海中勾勒出一台计算机的模型。
同时他查出宁山市是一个旅游区。
这样的话,在那片山区的旅游景点里边,他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这里生活,做一对简单的讨生活夫妻,也未尝不可。
同时这个国家的人,多得不计其数,弄几张身份信息,很快就会被查出来真假。
而且现在的时代没有身份证的人,照样可以活的很潇洒。
比如说那些沿街的乞丐,还有那些流浪的拾荒者。
唯有让自己变得卑贱,才可以保全高贵的灵魂。
这是李莫求当下所最凄惨的感受,如果不是自己活得高高在上,那么招摇的出现在研究所。
林教授也不会这么兴奋的,告诉自己的老同学。那接下来郎雍这个所谓的教授,就根本不可能有那种疯狂的想法。
现在已经把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女孩逼到了绝路上,没办法,只能就此逃亡。
现在还不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而且李莫求也没急着打算离开。
他虽然思念自己的孩子,但似乎那并没有什么感情。
说是自己想要抛弃,也不为过,毕竟那是他和罗丹的孩子。
女人的10月怀胎,他虽然守在了旁边,可并没有那种爱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义工一样,顶多是为罗丹打掩护,成了他不折不扣的、廉价的丈夫。
现在眼前这美丽的姑娘,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爱人。
什么狗屁的为了全人类服务的意识,什么想要拿到古人的智慧力量,从而回到自己现代世界,为科技未来贡献自己的才华,全都是痴人说梦,扯淡的。
人活着最重要的,除了开心和幸福以外,那就是这一生活得是否充实。
李莫求感觉现在自己活的挺充实的。
不必要去理会别人的评价,也不必要去忙碌所谓的疲劳。
已经拥有了这世上人类所不能及的力量,真实的,富裕在了自己的身上,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能。
如果自己是个坏人,大杀四方又如何?可自己的人生观念不是这样的,他既不想要去招惹是非,也不想要是非来招惹自己。
逃避是最好的办法,杀也杀不得,打也打不起,那躲着总可以吧。
他在这短暂的夜晚里,曾经慵懒的想过一件事。
那就是自己在这150年前的世界和这个比自己大了150多岁的女孩,在此共度一生,最后老死,生一堆孩子,慢慢的享受这个世界逐渐的变化,也未尝不可。
回不回去现代世界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现在,耳畔的雨声淅淅沥沥,背后隔着雨衣却有一双温柔的手,搂着自己。
尽管此刻暑期即将迎来结束之后的初秋,尽管到了南国,还是有些在雨,也觉得寒冷。
可是此刻,望着黑夜中的雨幕,前方的路,并不清晰,脚下拼命蹬着自行车的感觉,也逐渐觉得吃力。
总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感觉。
黑夜降临,无人问津,一对爱人,tou kui着夜下的都市灯火。
从荒凉的郊外缓缓进入城市,时不时身旁会有过路的货车,飞驰而过,就连那喷溅到自己身上的泥水,李莫求在这个时候都觉得是应该的。
因为现在的感觉,不管是这个世界的温度,还是这个世上的人情冷暖,哪怕是自己背后的小爱人,都无比的真实。
他们没有什么超能力,也不会穿越时空,更没有尔虞我诈的那种心思。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不会像罗丹丹那样,委曲求全,宁可穿越时空做了别人的老婆,哪怕是抛弃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也要为了曾经的爱人,拼死一搏。
那样的女孩绝对不是李莫求想要的爱人。
他希望的,想要的,而且现在已经拥有得到的,是罗诗诗这样,平平淡淡,百依百顺,而且特别需要依靠自己,她就在自己的背后,给自己传递着,那楚楚可怜的温度。
一个大男人,最需要的就是懂得自己的爱人,就算不懂,她也会选择无条件的支持。
“诗诗,我们在灵山这边住下来之后,咱们就结婚吧!”李莫求在这雨夜黑暗里,他居然双手大撒把,冲着那一幕,高声的大喊了起来。
罗诗诗,双手紧紧的抓着他的腰部雨衣,似乎是以为自己听错了。
紧接着他又喊了一遍,那种焦躁不安的,急求回答的感觉,让罗诗诗有一种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不太相信的错觉。
“嗯,我听你的。”
罗诗诗轻轻的说着。
李莫求听到了,但是他故意的大吼着:“你们这群白痴,来抓我呀,亲爱的罗诗诗大人,你刚才说的什么,我李莫求没听见呀!”
“我说!全都听你的——”
{本章完}
李莫求瞬间就像触电了似的,一下子忘了眼前的紧张。
他低下头看着这美丽的小可爱,几乎心都被融化了。
“亲爱的,是我不够美,是我太笨,给你造成困扰了对吗?”
李莫求皱起眉头,无奈的笑着:“这跟你美不美有什么关系呀?你就是太笨了,叫人家给盯上了,现在正在满世界的找我们俩。”
罗诗诗没想到他居然直言不讳的说自己笨,听到这里,马上就低下了头,嘤嘤难过的低吟着。
李莫求一撇嘴,又好气,又觉得好笑。
他一手抚摸着罗诗诗的头顶,一边安慰的关心说道:“哎哟,好啦好啦,亲爱的小傻瓜,你是我眼中最美丽最漂亮的小公主,至于聪明不聪明无所谓了,只要你漂亮美丽,就够了!我负责勤俭持家,负责养家糊口,负责你我之间的安慰,负责咱们俩里边的一切,你只要负责美丽就好了。”
“可是,可是……”罗诗诗撒娇的扬起头,撅着嘴,细细的,没事儿凑在一起。
看着她的样子又觉得可爱,又觉得好傻气。
不就是多年没人心疼,没人安慰,孤独,一人生活了许久之后,终于有了一个把自己当回事,而且想要被捧在手心里的爱人。
然后罗诗诗就打算做那个,既不成熟,又傻乎乎的傻丫头么。
似乎这样,会显得自己更容易被李莫求所在乎,和关心吧。
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离开这鬼地方。
但是罗诗诗心里头还是觉得很不舒坦,因为她知道这房子肯定价格不菲。
这俩人刚住进来,还没干什么呢,也就一个晚上都没完事儿,直接就要离开。
除了浪费以外,还就是觉得吃了大亏,那么多的钱买的房子,一晚上都不到就不要了。
午夜,新的城市下着小雨。
两个人都穿上了雨衣,而且全都是黑夜的颜色。
李莫求平时很少这样骑自行车带着一个女孩子,但今天,他骑着自行车,健步如飞。
他们一路离开半星岛,去了南国,去了一个叫宁山的地方。
期间差不多有几百公里的样子,一开始离开半星岛市,自然是李莫求带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凭空飞行。
辗转了片刻,在天空中选择了这个城市。
于是这才落下来,搞了一辆大号的自行车。
“亲爱的,我们为什么要骑着自行车进去呢?走着不好吗?或者直接就降落到一个安全的地点。”
罗诗诗觉得这样很怪异,感觉就像两个半夜里出来偷东西的人,穿着雨衣骑着自行车,在进了山路之后的城市就差一把铁锹了。
“我之前也这么想过,但是不行,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各项监控,都非常密布了。我们必须有来有去,有去有来。虽然不能换了容貌,但是我们也可以伪装成他人。”
李莫求在自己的脑海中勾勒出一台计算机的模型。
同时他查出宁山市是一个旅游区。
这样的话,在那片山区的旅游景点里边,他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这里生活,做一对简单的讨生活夫妻,也未尝不可。
同时这个国家的人,多得不计其数,弄几张身份信息,很快就会被查出来真假。
而且现在的时代没有身份证的人,照样可以活的很潇洒。
比如说那些沿街的乞丐,还有那些流浪的拾荒者。
唯有让自己变得卑贱,才可以保全高贵的灵魂。
这是李莫求当下所最凄惨的感受,如果不是自己活得高高在上,那么招摇的出现在研究所。
林教授也不会这么兴奋的,告诉自己的老同学。那接下来郎雍这个所谓的教授,就根本不可能有那种疯狂的想法。
现在已经把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女孩逼到了绝路上,没办法,只能就此逃亡。
现在还不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而且李莫求也没急着打算离开。
他虽然思念自己的孩子,但似乎那并没有什么感情。
说是自己想要抛弃,也不为过,毕竟那是他和罗丹的孩子。
女人的10月怀胎,他虽然守在了旁边,可并没有那种爱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义工一样,顶多是为罗丹打掩护,成了他不折不扣的、廉价的丈夫。
现在眼前这美丽的姑娘,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爱人。
什么狗屁的为了全人类服务的意识,什么想要拿到古人的智慧力量,从而回到自己现代世界,为科技未来贡献自己的才华,全都是痴人说梦,扯淡的。
人活着最重要的,除了开心和幸福以外,那就是这一生活得是否充实。
李莫求感觉现在自己活的挺充实的。
不必要去理会别人的评价,也不必要去忙碌所谓的疲劳。
已经拥有了这世上人类所不能及的力量,真实的,富裕在了自己的身上,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不能。
如果自己是个坏人,大杀四方又如何?可自己的人生观念不是这样的,他既不想要去招惹是非,也不想要是非来招惹自己。
逃避是最好的办法,杀也杀不得,打也打不起,那躲着总可以吧。
他在这短暂的夜晚里,曾经慵懒的想过一件事。
那就是自己在这150年前的世界和这个比自己大了150多岁的女孩,在此共度一生,最后老死,生一堆孩子,慢慢的享受这个世界逐渐的变化,也未尝不可。
回不回去现代世界他自己也不清楚,但是现在,耳畔的雨声淅淅沥沥,背后隔着雨衣却有一双温柔的手,搂着自己。
尽管此刻暑期即将迎来结束之后的初秋,尽管到了南国,还是有些在雨,也觉得寒冷。
可是此刻,望着黑夜中的雨幕,前方的路,并不清晰,脚下拼命蹬着自行车的感觉,也逐渐觉得吃力。
总觉得这才是他想要的感觉。
黑夜降临,无人问津,一对爱人,tou kui着夜下的都市灯火。
从荒凉的郊外缓缓进入城市,时不时身旁会有过路的货车,飞驰而过,就连那喷溅到自己身上的泥水,李莫求在这个时候都觉得是应该的。
因为现在的感觉,不管是这个世界的温度,还是这个世上的人情冷暖,哪怕是自己背后的小爱人,都无比的真实。
他们没有什么超能力,也不会穿越时空,更没有尔虞我诈的那种心思。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不会像罗丹丹那样,委曲求全,宁可穿越时空做了别人的老婆,哪怕是抛弃自己的丈夫和儿子,也要为了曾经的爱人,拼死一搏。
那样的女孩绝对不是李莫求想要的爱人。
他希望的,想要的,而且现在已经拥有得到的,是罗诗诗这样,平平淡淡,百依百顺,而且特别需要依靠自己,她就在自己的背后,给自己传递着,那楚楚可怜的温度。
一个大男人,最需要的就是懂得自己的爱人,就算不懂,她也会选择无条件的支持。
“诗诗,我们在灵山这边住下来之后,咱们就结婚吧!”李莫求在这雨夜黑暗里,他居然双手大撒把,冲着那一幕,高声的大喊了起来。
罗诗诗,双手紧紧的抓着他的腰部雨衣,似乎是以为自己听错了。
紧接着他又喊了一遍,那种焦躁不安的,急求回答的感觉,让罗诗诗有一种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不太相信的错觉。
“嗯,我听你的。”
罗诗诗轻轻的说着。
李莫求听到了,但是他故意的大吼着:“你们这群白痴,来抓我呀,亲爱的罗诗诗大人,你刚才说的什么,我李莫求没听见呀!”
“我说!全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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