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曼曼跌跌撞撞走在大街上,今天是大年三十,举国上下都沉浸在春节的欢愉里,饭店里的欢声笑语传出来,她却觉得一颗心已经疼得麻木。
天空飘起了小雪,她只穿着一双棉拖鞋就被赶出了家门――呵,是的,家门,一个小时之前还是。
可是现在不是了,就在她被老公和那个登堂入室的小三赶出家门的那一刻,那就已经不是她的家了。
七年来,她在那一方天地里勤勤恳恳,每天累死累活做家务,从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变成一个黄脸婆,图的是什么呢?
是他当年在大学校园里握着她的手,还要放在心口暖一暖,他说:“老婆,以后结婚了,你做饭我洗碗。”
她那个时候觉得,什么甜言蜜语都比不上这一句承诺。所以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了,在小小的出租房里,购置一件件东西,货比三家,逐渐构建起自己的小家来,然而七年之后,一个女人堂而皇之的把她赶出家门,而那个女人,是她的闺蜜,在她找不到工作的时候,还让她来家里暂住。
是不是就是那个时候勾搭上的?
大年三十的晚上,她无处可去,脚上的棉鞋已经被水浸透,冻得她失去了知觉,一个不留神,她被什么东西绊倒,瞬间摔了个狗啃屎。
她趴在雪地里痛哭起来,脸颊被冻得发麻,眼泪落下来,也是凉的惊人。
“小姐,你没事吧?”有人停在了她面前,声音关切。
呵,现在还有人敢在大马路上扶人吗,就不怕是讹诈?还有,现在都不兴喊小姐了,那已经不再是大家闺秀的代名词,而是某种特殊的职业。
下一刻,她自己都忍不住自嘲,怎么还有心思来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想爬起来,但是手肘和膝盖都太痛了,一时竟然使不出力气。
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把她搀扶了起来,见她形容狼狈,甚至还掏出了一块手绢来给她擦拭面颊。
“谢谢。”她接过来,匆匆抹了抹脸孔,一抬头,却愣住了。
怎么会是他?是,何曼曼当然认得他!或许现在全国都很少有人不认得这个人,他生得这样好看,又俊又美,却一点儿都不女气,反倒是皎若玉树,整个人站在那里,风华气度就让人心折不已。
他是如今娱乐圈里的当红小生,一出道就引起好一阵疯狂,有人说,总以为古人说潘安掷果盈车是虚言,看到他才知道世界上的确有美男子,看一眼就要窒息。
偏偏某人除了一身好皮相之外,还有一番好气度,有人背后酸他不过是靠一张脸吃饭,实则是个草包,演戏靠剪辑唱歌是假唱。
记者问起来,他气定神闲答道:“以色事他人,原是我的本分,大家喜欢,更是我的荣幸。”
粉丝一听,更是疯狂,称他有君子之风,连上了年纪的人一看,都要说:“这小生好相貌,好气性,日后必有成就。”
连房东太太这样五六十岁的人都喜欢,买菜的时候碰见了,还要说一句:“温某人新拍的电视剧我也在看,演个民国贵公子,再合适也没有了。”真的是上至八十岁老奶奶下至八岁小妹妹,无一幸免。
他是温怀光,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何曼曼此时此刻这样狼狈,乍然一见他,顿时觉得面皮涨红:“温、温先生?”
“是。”温怀光真是了不得,对于一个落魄的陌生女人都这样和气,“小姐,你没事吧?”
她摸了摸脸,苦笑一声,怎么算有事,怎么算没事呢?温怀光也真是体贴,问完这一句,也不多说,自车里斟出一杯咖啡来:“天无绝人之路,小姐,日后总会柳暗花明。”
她小心翼翼捧着那一纸杯的咖啡,感动得几乎落下泪来:“谢谢你,温先生。”她在这样穷途末路的时候感受来自陌生人的温暖,让她方才升起的一丝求死的念头都悄悄消灭无踪了。
温怀光倚在车边看着她渐渐平静下来,这才道:“找个酒店住下来,洗把脸,吃些东西,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她窘迫地笑了起来,刚刚被人赶出门,头上还肿着一个大包,但是她身无分文,已经是流落街头。
温怀光发现了这一点,自皮夹里取出一叠现钞塞到她手里:“暂解燃眉之急。”
她握着那卷钞票不知如何是好,温怀光上了车,要下车窗对她挥了挥手:“保重。”
他的车子驶走了,何曼曼在原地呆立半天,才想起来要走,那杯咖啡似乎给了她力量,她找了一家旅馆,要了份意大利面,胡吃海喝之后,就怔怔躺在了床上。
从今往后,何曼曼何去何从?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继母带了个女儿,生了个儿子,他们才是一家人,她回家去,简直就像是外人,继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可怕,若非急于离开那个家,她也不会这么快就结婚。
可是林国栋呢,他这么对她!还有白蕾儿,她们大学四年,无话不谈,连彼此的胸围、月经的时间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白蕾儿知道她大四那年和林国栋过了初夜,她知道白蕾儿高中时期就暗恋一位学长。
这样好的朋友,却捅了她最痛的一刀。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她想起闲暇的时候看到的么现在闺蜜变成了专抢老公的代名词了呢?
她忽然悔恨交加,她不甘心,她真的不甘心,两年恋爱,五年婚姻,为什么会走到这种地步?她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才会让他就这样厌恶了她?
她看到旁边的镜子里印出来的自己的脸,浮肿苍白,蓬头垢面,再想起刚才的白蕾儿,一身名牌衣裙,画着淡妆,踩着高跟鞋的样子好像是女王。
是了,食色性也,男人负心,或许本来是没有理由的。
如果,能有机会重新来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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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曼有些纠结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她已经盯着手机看了一个多小时,但是还是被上面显示的时间震惊地无法相信。
她怎么就一觉醒来就回到五年前了呢。
五年前,她和林国栋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她希望留在老家,找一份简单的工作,太太平平过日子。
然而林国栋有志气,不肯留在这样的小地方,因此他们最后吵了一架,几乎和所有大四毕业的情侣一样分道扬镳,可是最后她妥协了,因为太爱那个男人,最终决定和他一起到了大城市里,可是那里生活节奏太快,竞争激烈,她迟迟找不到工作。
林国栋就说:“曼曼,不要紧,我养你。”
于是他们结婚,她做了家庭妇女,一晃五年之后,他带了小三进门。
何曼曼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心想,这一次,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她正那么想着,忽然看见面前出现了一瓶可乐,紧接着是白蕾儿那张画着淡妆无懈可击的脸:“曼曼,怎么坐在这里发呆?”
何曼曼一时愣神,白蕾儿啊……五年前的白蕾儿,就懂的打扮了,因为青春,那些廉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都好看极了,还有那张漂亮的脸蛋,是了,这个时候的白蕾儿,还是他们系的系花呢。
见她不说话,白蕾儿就用一种“我了解我懂的”的眼神看着她:“和国栋吵架了吧,你也知道国栋这个人,他志气大呢,你们好歹也走了两年了……”
何曼曼看着她温柔细语的样子,脑袋里忽然冒出来一个词:绿茶婊。
白蕾儿活脱脱就是五年后那个网络上疯传的绿茶婊无误啊!何曼曼顿时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清醒感,她心里头冷笑,这一次,我可不会再上当了。
“白蕾儿,我和林国栋已经分手了。”她站了起来,面无表情道,“以后我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
白蕾儿像是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分、分手?”她惊讶极了,林国栋长相中上,又是前途无限,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暗地里对何曼曼羡慕嫉妒恨呢,这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
她心里头暗喜,但是面上却故意劝道:“曼曼,吵架了就是吵架了,不要动不动就说分手呀,你也知道男人有的时候也不吃这一套的。”
何曼曼却没有心思继续和她纠缠,只是冷冷道:“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往宿舍走去。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马上就要毕业了,她不打算读研或者考公务员的话,那么就应该去找一份工作了,究竟是留在这个大城市,还是回到老家去呢?
几乎不费任何心思,何曼曼就打算留了下来,她不甘心,重生一次,她怎么甘心就这样灰溜溜回到老家去,她还没有看着林国栋和白蕾儿倒霉呢。
不错,她要报仇。这个念头从来没有那么清晰过。
然而对于一个渣男最好的报复,那就是活得比他还好,然后光彩亮丽地站在他面前说:“看到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何曼曼自己脑补了一下,终于露出了重生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打开电脑,她忽然发现邮箱里多了一封邮件,仔细一读,原来是系里的通知,说是有一个文赛,非常权威,奖金不菲,最关键的是,何曼曼想起来,这场比赛的第一名的作品,似乎后来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主演的人……就是温怀光。
想起那冰天雪地里唯一得到的温暖,何曼曼的心都暖和了起来。
她的天分不差,结婚之后一直在一家文学网站看直手痒想要动笔,但是实在没有时间,一日日拖下去,也就蹉跎了时日。
好,她想,从今往后,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她打开了一个wod文档,输入了标题――《乱世红尘》,她对民国有着难以言说的热爱,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那个炮火纷飞的时候,那个国仇家恨与爱恨情仇交织的岁月,都带给她无数的灵感。
她觉得自己似乎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支配,不停写啊写,不觉得口渴肚饿,就是一直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她脑海里的男主角非常立体清晰,那就是温怀光。
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何曼曼那一刻想,我要把这个故事献给你,谢谢你那一天对我伸出了援手,何曼曼感激一生。
天空飘起了小雪,她只穿着一双棉拖鞋就被赶出了家门――呵,是的,家门,一个小时之前还是。
可是现在不是了,就在她被老公和那个登堂入室的小三赶出家门的那一刻,那就已经不是她的家了。
七年来,她在那一方天地里勤勤恳恳,每天累死累活做家务,从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变成一个黄脸婆,图的是什么呢?
是他当年在大学校园里握着她的手,还要放在心口暖一暖,他说:“老婆,以后结婚了,你做饭我洗碗。”
她那个时候觉得,什么甜言蜜语都比不上这一句承诺。所以大学毕业之后就结婚了,在小小的出租房里,购置一件件东西,货比三家,逐渐构建起自己的小家来,然而七年之后,一个女人堂而皇之的把她赶出家门,而那个女人,是她的闺蜜,在她找不到工作的时候,还让她来家里暂住。
是不是就是那个时候勾搭上的?
大年三十的晚上,她无处可去,脚上的棉鞋已经被水浸透,冻得她失去了知觉,一个不留神,她被什么东西绊倒,瞬间摔了个狗啃屎。
她趴在雪地里痛哭起来,脸颊被冻得发麻,眼泪落下来,也是凉的惊人。
“小姐,你没事吧?”有人停在了她面前,声音关切。
呵,现在还有人敢在大马路上扶人吗,就不怕是讹诈?还有,现在都不兴喊小姐了,那已经不再是大家闺秀的代名词,而是某种特殊的职业。
下一刻,她自己都忍不住自嘲,怎么还有心思来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她想爬起来,但是手肘和膝盖都太痛了,一时竟然使不出力气。
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把她搀扶了起来,见她形容狼狈,甚至还掏出了一块手绢来给她擦拭面颊。
“谢谢。”她接过来,匆匆抹了抹脸孔,一抬头,却愣住了。
怎么会是他?是,何曼曼当然认得他!或许现在全国都很少有人不认得这个人,他生得这样好看,又俊又美,却一点儿都不女气,反倒是皎若玉树,整个人站在那里,风华气度就让人心折不已。
他是如今娱乐圈里的当红小生,一出道就引起好一阵疯狂,有人说,总以为古人说潘安掷果盈车是虚言,看到他才知道世界上的确有美男子,看一眼就要窒息。
偏偏某人除了一身好皮相之外,还有一番好气度,有人背后酸他不过是靠一张脸吃饭,实则是个草包,演戏靠剪辑唱歌是假唱。
记者问起来,他气定神闲答道:“以色事他人,原是我的本分,大家喜欢,更是我的荣幸。”
粉丝一听,更是疯狂,称他有君子之风,连上了年纪的人一看,都要说:“这小生好相貌,好气性,日后必有成就。”
连房东太太这样五六十岁的人都喜欢,买菜的时候碰见了,还要说一句:“温某人新拍的电视剧我也在看,演个民国贵公子,再合适也没有了。”真的是上至八十岁老奶奶下至八岁小妹妹,无一幸免。
他是温怀光,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何曼曼此时此刻这样狼狈,乍然一见他,顿时觉得面皮涨红:“温、温先生?”
“是。”温怀光真是了不得,对于一个落魄的陌生女人都这样和气,“小姐,你没事吧?”
她摸了摸脸,苦笑一声,怎么算有事,怎么算没事呢?温怀光也真是体贴,问完这一句,也不多说,自车里斟出一杯咖啡来:“天无绝人之路,小姐,日后总会柳暗花明。”
她小心翼翼捧着那一纸杯的咖啡,感动得几乎落下泪来:“谢谢你,温先生。”她在这样穷途末路的时候感受来自陌生人的温暖,让她方才升起的一丝求死的念头都悄悄消灭无踪了。
温怀光倚在车边看着她渐渐平静下来,这才道:“找个酒店住下来,洗把脸,吃些东西,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她窘迫地笑了起来,刚刚被人赶出门,头上还肿着一个大包,但是她身无分文,已经是流落街头。
温怀光发现了这一点,自皮夹里取出一叠现钞塞到她手里:“暂解燃眉之急。”
她握着那卷钞票不知如何是好,温怀光上了车,要下车窗对她挥了挥手:“保重。”
他的车子驶走了,何曼曼在原地呆立半天,才想起来要走,那杯咖啡似乎给了她力量,她找了一家旅馆,要了份意大利面,胡吃海喝之后,就怔怔躺在了床上。
从今往后,何曼曼何去何从?母亲早逝,父亲再娶,继母带了个女儿,生了个儿子,他们才是一家人,她回家去,简直就像是外人,继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太可怕,若非急于离开那个家,她也不会这么快就结婚。
可是林国栋呢,他这么对她!还有白蕾儿,她们大学四年,无话不谈,连彼此的胸围、月经的时间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白蕾儿知道她大四那年和林国栋过了初夜,她知道白蕾儿高中时期就暗恋一位学长。
这样好的朋友,却捅了她最痛的一刀。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她想起闲暇的时候看到的么现在闺蜜变成了专抢老公的代名词了呢?
她忽然悔恨交加,她不甘心,她真的不甘心,两年恋爱,五年婚姻,为什么会走到这种地步?她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才会让他就这样厌恶了她?
她看到旁边的镜子里印出来的自己的脸,浮肿苍白,蓬头垢面,再想起刚才的白蕾儿,一身名牌衣裙,画着淡妆,踩着高跟鞋的样子好像是女王。
是了,食色性也,男人负心,或许本来是没有理由的。
如果,能有机会重新来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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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曼曼有些纠结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她已经盯着手机看了一个多小时,但是还是被上面显示的时间震惊地无法相信。
她怎么就一觉醒来就回到五年前了呢。
五年前,她和林国栋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她希望留在老家,找一份简单的工作,太太平平过日子。
然而林国栋有志气,不肯留在这样的小地方,因此他们最后吵了一架,几乎和所有大四毕业的情侣一样分道扬镳,可是最后她妥协了,因为太爱那个男人,最终决定和他一起到了大城市里,可是那里生活节奏太快,竞争激烈,她迟迟找不到工作。
林国栋就说:“曼曼,不要紧,我养你。”
于是他们结婚,她做了家庭妇女,一晃五年之后,他带了小三进门。
何曼曼深吸一口气,咬紧牙关,心想,这一次,绝对不能重蹈覆辙!
她正那么想着,忽然看见面前出现了一瓶可乐,紧接着是白蕾儿那张画着淡妆无懈可击的脸:“曼曼,怎么坐在这里发呆?”
何曼曼一时愣神,白蕾儿啊……五年前的白蕾儿,就懂的打扮了,因为青春,那些廉价的衣服穿在身上也都好看极了,还有那张漂亮的脸蛋,是了,这个时候的白蕾儿,还是他们系的系花呢。
见她不说话,白蕾儿就用一种“我了解我懂的”的眼神看着她:“和国栋吵架了吧,你也知道国栋这个人,他志气大呢,你们好歹也走了两年了……”
何曼曼看着她温柔细语的样子,脑袋里忽然冒出来一个词:绿茶婊。
白蕾儿活脱脱就是五年后那个网络上疯传的绿茶婊无误啊!何曼曼顿时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清醒感,她心里头冷笑,这一次,我可不会再上当了。
“白蕾儿,我和林国栋已经分手了。”她站了起来,面无表情道,“以后我不想再听到这个名字。”
白蕾儿像是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分、分手?”她惊讶极了,林国栋长相中上,又是前途无限,学校里不知道多少人暗地里对何曼曼羡慕嫉妒恨呢,这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
她心里头暗喜,但是面上却故意劝道:“曼曼,吵架了就是吵架了,不要动不动就说分手呀,你也知道男人有的时候也不吃这一套的。”
何曼曼却没有心思继续和她纠缠,只是冷冷道:“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往宿舍走去。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马上就要毕业了,她不打算读研或者考公务员的话,那么就应该去找一份工作了,究竟是留在这个大城市,还是回到老家去呢?
几乎不费任何心思,何曼曼就打算留了下来,她不甘心,重生一次,她怎么甘心就这样灰溜溜回到老家去,她还没有看着林国栋和白蕾儿倒霉呢。
不错,她要报仇。这个念头从来没有那么清晰过。
然而对于一个渣男最好的报复,那就是活得比他还好,然后光彩亮丽地站在他面前说:“看到你过得不好,我就放心了。”
何曼曼自己脑补了一下,终于露出了重生以来的第一个笑容。
打开电脑,她忽然发现邮箱里多了一封邮件,仔细一读,原来是系里的通知,说是有一个文赛,非常权威,奖金不菲,最关键的是,何曼曼想起来,这场比赛的第一名的作品,似乎后来被改编成了电视剧,主演的人……就是温怀光。
想起那冰天雪地里唯一得到的温暖,何曼曼的心都暖和了起来。
她的天分不差,结婚之后一直在一家文学网站看直手痒想要动笔,但是实在没有时间,一日日拖下去,也就蹉跎了时日。
好,她想,从今往后,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她打开了一个wod文档,输入了标题――《乱世红尘》,她对民国有着难以言说的热爱,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那个炮火纷飞的时候,那个国仇家恨与爱恨情仇交织的岁月,都带给她无数的灵感。
她觉得自己似乎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所支配,不停写啊写,不觉得口渴肚饿,就是一直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她脑海里的男主角非常立体清晰,那就是温怀光。
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何曼曼那一刻想,我要把这个故事献给你,谢谢你那一天对我伸出了援手,何曼曼感激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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