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以徐子恒的智商,我不认为他能有什么生活常识,除了做行尸还算合作,做人,他除了会钱和捣乱基本没别的功能。

  而且他的财政大权,一直都握在我手里。

  他离家出走的时候,只带走了一根棒棒。

  当然,僵尸在外面也不用吃东西睡觉,也不存在生病,但是我完全能预想到,小恒的离家出走生活,也不会幸福到哪里去。

  不知道是出于,故意想磨搓他的心理。

  还是我真的有心想找个女人了,所以在小恒离家出走的这几天,我不仅没主动联系他,还故意频繁的跟李梦甜出入公众场合。

  相处的还算融洽。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徐子恒居然一连消失了半个月!

  半个月!

  我终于开始有点不淡定了。

  倒不是因为担心他,而是生气,如果他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就是消失一辈子,我也未必会关心。

  但他是我的行尸,这次徐子恒明显有点过分了,闹脾气可以,但他这样消失半个月,却是违反了一个行尸的工作本质。

  我思考的一晚,正要决定用赶尸秘术,把他召回,如果他还不回来,那这样不听话的行尸,就已经不能要了。

  资质再好也不能要了。

  我有些生气的,正打算痛下决心,却没想到,他居然自己回来了,我能感觉的到,他现在就站在门外。

  隔着一道门板。

  完全阻隔不了,赶尸人和行尸的那种联系。

  不过我却并没有马上开门,而是僵持了五六分钟,才缓缓的把门打开,大晚上的,因为他一直没动。

  外面的声控灯也灭了。

  不过随着我开门的动作,灯又亮了。

  我没想到,阔别半个月没见到徐子恒,居然会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乱七八糟的穿在身上,皱皱巴巴的,估计得有半个月没洗了。

  包括脸,也明显很久没洗了。

  我天,这哪里还是我当初的那个帅气的小僵尸,这根本就是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流浪汉。

  我没有洁癖,但是我对最起码的整洁还是有要求的。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就皱起了眉,口气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甚至可以说是恶狠狠的责备:“终于舍得回来了,这几天都死哪去了?”

  小恒在不似之前那么趾高气昂了,他低着头,仔仔细细的盯着自己的脚尖,明明是他错了,却好像是我为难他似的。

  道:“就是去外面转转,群哥你先让我进去吧。”

  “脏。”

  我丝毫没有遮掩的道。

  小恒立刻一副想哭不敢哭的表情,看着我,但是我对他的这种表情,基本已经免疫,因为我知道,他是不会哭的。

  因为僵尸不会流眼泪。

  只有在……

  算了。

  “你进来吧,不过直接去浴室打扫,不准乱动,”我恶狠狠的交代了一句,小恒这才委委屈屈,别别扭扭的进来了。

  看着我黑着的脸皮,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不过似乎怕我发火,他乖乖进了浴室。

  很快浴室里就传来了哗啦啦的水声,不久后,浴室的门开了,倒不是他这么快就清洗完了。

  而是。

  “群哥,给我擦擦背。”

  小恒的声音,依旧弱弱的。

  我坐在沙发上,翻了翻眼,“你自己擦吧,今天没心情。”

  浴室门缝,伸出来的手,微微一僵,然后就没有声音了,我以为他放弃了,其实说白了,他还不过是想用这种法子,惹起我的注意。

  让我关心他而已。

  就像是一种撒娇。

  但是我现在真的没什么心情,我在考虑,一会儿要怎么教训他,而他经过这次离家出走,到底有没有明白那个道理。

  说句不好听的,我现在是赶尸族的族长,赶尸族的养尸地也归我调配,只要我愿意,什么样的尸体养不出来。

  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等我思考完这些问题后,我发现于是的门依旧开着一条缝隙,他居然还在等着我给他搓背。

  我冷冷一笑,不准备搭理他。

  却听片刻,小恒继续低弱的道:“群哥,我左手臂受伤了,真的不能自己洗,一只手洗会很慢。”

  “你受伤了?”

  回忆了一下,发现小恒在回来后,身子都是缩着的,也没有注意他伤没伤,不过这种事,他应该不会骗我。

  我拉开浴室的门,发现里面水汽朦胧,他居然在用热水洗澡,他以前不是更喜欢冷水的吗?

  “听说热水更干净,我太脏了,不然群哥就不喜欢了。”

  我对他这种幼稚的小心思,也是无言以对,我现在只关心他到底伤的怎么样,以他的本事怎么会受伤?

  朦胧的水汽中,小恒几乎一丝不挂的站在那里。

  雪白精壮的身体,我已经不陌生了。

  但是下一刻,我的瞳孔却狠狠的锁了一下,因为小恒的左边手臂,明显的不协调,呈现一种扭曲的角度。

  像是被人硬生生掰断了骨头。

  他可是银尸啊。

  “怎么伤的,谁干的?”

  我几乎爆喝出口,可能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我从心里,早就已经把小恒当成了我的私有物。

  我可以在生气的时候,揍他,骂他,怎么对他都行。

  但别人只要动他一根毫毛,我都绝不准许。

  大概小恒也被我突然阴骜的表现给吓住了,他湿漉漉的抬起头,柔软的短发下,一双眼睛显得水汪汪的。

  “群哥,我不疼,真的。”

  “我说谁干的,听不懂人话啊?”

  我气的骂他,离家出走,居然都不会照顾自己。

  小恒这才乖乖交代,“是一个不认识的赶尸道人,他一看见我,就盯上了我,就跟要吃了我似的,不过他后来对我挺好,说愿意给我钱,可你说过,不让我随便拿别人的钱,用别人的东西,所以我拒绝了,他就不高兴了,要抓我,喏,手臂就是被他抓的,不过他抓不住我,我就逃回来了。”

  越说。

  我的脸皮越黑。

  玄门很大,不光只是赶尸族在赶尸,也偶尔会有一些赶尸的散修,加上小恒并不懂得隐藏自己,所以被盯上也没什么意外。

  “也正是因为这样,你才回来的?”

  我问小恒,如果他不受伤,还打算在外面飘着?

  小恒躲闪的看了我一眼,似乎还很委屈,撇着嘴,想哭,却哭不出来,只难过的道:“我想过回来的,我离家出走三天,就想你了……可既然自己出来了,怎么好意思……我,一直在等着你主动找我……”

  我哧声一笑。

  “如果你在不回来,我已经打算换掉你了,”我说的有点口不对心。

  “不要。”

  小恒望着我,竟是瞬间慌乱的哭了。

  那种淡淡赤红色的眼泪,我只在另一个人的眼眶里见过,发现出现在小恒的眼里时,竟是有种说不出的凄然。

  我胸口也跟着隐隐的疼了起来。

  “群哥,搓背。”

  你见过,一个流着血泪的僵尸,还在执着于搓背这个问题吗?

  我瞬间觉的人生都糟践了。

  搓完背洗完澡,顺带帮小恒正了骨,我发现我好像已经没什么心情给他,总结这次离家出走的利弊和位置了。

  我也搞不懂我究竟是生他的气还是在生我自己的气。

  堂堂赶尸人,居然会被自己的行尸,牵动情绪。

  而僵尸不用睡觉的,他洗完澡穿上干净的睡衣,就小心翼翼的笼在了我床前,问:“群哥,你跟你那个女朋友……李梦甜怎么样了?”

  “很好,怎么了?”

  我用鼻音冷冷的道。

  小恒缩了缩身子,也没什么,不知道他是要妥协,还是要进一步干涉我的生活,最后只道。

  “就是,作为你的行尸,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没有心动的婚姻,就是一场坟墓,坟墓有我陪着你就够了,干嘛还要在拉一个人?”

  我挑眉,回看了小恒一眼。

  难得,他嘴里居然说出了一句,比较有文化内涵的话。

  “只是你怎么知道,我就没心动呢。”

  小恒答不上来了,不过他憋了半天,还是憋出了一句话,“这是僵尸的直觉,我觉的你不爱她,干嘛还要娶她,你,你就是耍流氓,你说你是真耐不住,跟我耍耍流氓,我也不介意,但你不能祸害良家少女呀,还有,她知道你是干嘛的吗?她要是知道你是赶尸人,估计就不喜欢你了,到时候还是会离开你的……”

  小恒不知这么的,居然说这么一串子话。

  不过我听出来了,他还是不同意我跟李梦甜,也不同意我交女朋友。

  他就想我永远围着他一个人转,他是行尸,他没有前世今生,也没有世俗牵绊,他只有我,但我却可以有很多。

  他对我的依赖,我不是不懂。

  只是我笑了。

  “如果我愿意让她知道,她一定会知道我的身份,如果我不愿意让她知道,那她就是跟我过一辈子,也不会知道我的身份。”

  这点,我是有自信的。

  “可那终究是谎言,你骗她,就不是爱她。”

  “老僵尸不是就经常骗苗苗,我看他俩骗的很开心啊。”

  “所以老僵尸活该被苗苗姐磨搓……群哥,那你敢不敢跟我打个赌,就赌李梦甜一定接受不了你的身份。”

  小恒信誓旦旦的道。

  我知道,如果不给这小子一个痛快,他永远都不会接受我除他以外,还可以有别人的这个事实。

  “好,怎么赌?”

  “把事实摊开给她看,你敢吗?”

  “有什么不敢。”

  我微微的扬了扬下吧,倒不是我对李梦甜有多自信,自信她会有多爱我,而是,我自己也想看看。

  事实之下,真相又是如何的。

  第二天晚上。

  我约李梦甜到学校的一栋老楼房见面,以前这里常常会传出闹鬼,一般晚上很少有人会过来,除非不怕死的。

  而我偏偏就是。

  我在电话里,明确的告诉李梦甜,今晚我告诉她一件,有关我很重要的事,让她务必过来,如果不来。

  我们就完了。

  我猜李梦甜一定会来,因为她并不太相信鬼神,上次老鳖山,因为阴泉的关系,她也把那场经历忘的一干二净了。

  果然。

  大约九点的时候,她独自驱车过来了。

  走来昏暗冰冷的老楼房走道上,她显得几分略微的紧张,因为她不确定我接下来会告诉她什么。

  我并没有说话。

  准确的说,我不知道这个话题要怎么开口,所以我选择了直接用事实说话。

  “叮铃铃……”

  赶尸的铃铛声响起。

  “师哥……”李梦甜不解的看着我,我也看着她,昏沉的光线下,我清楚的看到了李梦甜,因害怕而迅速收缩的瞳孔。

  和瞬间发出的惊叫。

  “啊……”

  因为我的背后,此刻正缓缓出现一张,皱皱巴巴的僵尸脸幽绿色的眼睛,和长长的獠牙,不断发出恐怖的煞气。

  绝对不是那种塑胶面具能营造出的恐怖。

  而这也不是小恒。

  小恒长的很没这么磕碜,身为赶尸人,随便调动几具尸傀还是有这个能力的,这栋老楼房,就是我的一个秘密藏尸地。

  这尸傀平时都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给人观赏的。

  今天偶尔被我的召唤,才出来客串一下。

  “叮铃铃……”

  我继续摇动着赶尸铃,那尸傀就像一具听话的野兽,乖乖的盘踞在那,听我的只会,而这样的一幕。

  对于普通人而言,已经相当恐怖了。

  “师哥……”

  我很佩服,李梦甜居然没有晕,她只是不敢置信的看着我。

  而我也开诚布公的道:“如你所见,我并不如你看到的那么完美,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就是赶尸人,我可能终日都会跟僵尸这种东西,打交道,你确定你还喜欢我,想跟我结婚吗?如果你不能接受,那我们结束吧,我不会为难你。”

  说完这句话,在配上李梦甜惊恐的表情。

  我知道,我们这段关系基本要结束了……只是,我没想到,就在我摇动着赶尸铃,就要离开的时候。

  身后几乎瘫坐在地上的李梦甜,忽然挣扎着,上前抖颤的拉住了我的手。

  “师哥,你,你别走……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其实……你叫我来的时候,我就该知道……但是,我还是好喜欢你,只要你不伤害我,我……我可以不介意的,真的……”

  李梦甜忽然泪流满面。

  是崩溃的,也是震惊,还是……充满爱意的。

  我没想到,她对我的执念会这么深。

  然后,她上前,将我紧紧的抱住,就算很害怕,但是她也在努力的克服……因为她爱我。

  这个结果,我有点始料未及。

  不止我,还有小恒。

  这场我与他的赌约,我赢了,赢的没有丝毫悬念。

  但是。

  不久后,在我安抚完李梦甜,甚至用玄门秘术,将她的这断记忆打碎,重组,让她相信,她那晚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后。

  我还是和李梦甜分手了。

  因为我虽然赢了,可是就在李梦甜不管不顾抱住我的瞬间,我发现,我居然没有一丁点心动心颤的感觉。

  因为我并不是真心爱她的。

  不管现实给我怎样的美好错觉,我都不是真心爱她的。

  我赢了,却也输了。

  为此,小恒整天乐的跟傻缺傻缺似的,就跟捡到宝似的,似乎比以前懂事乖多了,但是我事后反省了一下自己。

  我绝不是给他掰弯了。

  只是……真爱还没到而已。

  三十五岁,三十五岁之前,之前还是没有找到让我心动的女人,我就去找一个像李梦甜一样的女人,不管爱不爱,将就着过吧。

  至少我得学会主动去爱一个女人。

  “群哥。”

  夜半,我彻夜无眠的躺在床上,不得不说,因为那件事,我自己也深受打击,好几天的情绪都不是很好。

  “干嘛?”

  我没好气的道。

  小恒抱着枕头被,立马得寸进尺的笼到我的床边,小心翼翼的道:“其实这几天我也反省了很多问题,我虽然笨,但我不傻,我知道,群哥早晚有一天会娶妻生子的,我是你的行尸,有时候也是你的拖累,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离不开你,而你却离得开我,呜呜,我也好难过,究竟上辈子遭了什么孽,今生才要承受这样的孽缘……”

  明明最后一句话该我说的。

  我有些无力的掩住了额头。

  “然后呢。”

  “然后就是……”

  正题来了。

  小恒拿着手机,说道:“我经常不开心的时候,就会跟兽哥谈心,他刚才告诉了我一句话,我觉的很有道理,你要不要听听,说不定听完,你心情就好了。”

  “说……算了,还是别说了……”依我对秦守的了解,他嘴里说不出好话。

  但是我的拒绝,慢了半拍。

  小恒已经点开了微信语音,里面立刻传来一个大刺刺,得意洋洋的声音:“……异性只为繁殖后代,同性才知人间真爱,致,我那被掰弯了的小群群。”

  “……”

  叶群突然发现,他已经被生活中的各路极品,给虐的基本没什么脾气了。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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