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错失的好球
世上有一种人,叫做“球迷”。
顾名思义,球迷着迷的当然是球。
不过,这球却不是普通的球,不管是小号的乒乓球、网球,还是大号的排球、足球或者篮球,它首先必须是个“好球”。
好球的标准一般来说有两个:一是体积,二是手感。
体积来说,排球当然比乒乓球好,但篮球却似乎有些偏大,最好的,当然是一只手刚好能抓住的那种。
手感就不好说了,有人喜欢软一点的,有人却喜欢更有弹性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李剑南就是一个铁杆球迷,他看到的正是一个“好球”,没碰过,手感当然不知道,但至少从体积上看,那无疑是一个大到足以“吸睛”的好球。
所以,他的眼睛立刻就被牢牢地吸了过去。
一瞬间,李剑南就把什么雷锋胸章的事抛到了脑后,行尸走肉般,跟在刘伟身后,走进了篮球场,坐到了篮球架后边。
对于李剑南的反应,刘伟虽然不是球迷,却也见怪不怪了,谁还没个癖好呢?
正如刘伟喜欢“日新月异”,换女友比换鞋子还勤,李剑南喜欢的就是球,看到好球,总是情不自禁。
不过,一看那女生,刘伟就认了出来,那是高帅的女朋友。
对于这种名花有主、只能看不能碰的女生,刘伟没有什么兴趣,随便在她身上扫了两眼,就忙着找人组队去了。
李剑南却依然忘我地欣赏着,一双眼睛就像扫描仪似的,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一遍接一遍,看得两眼放光,简直恨不得有一双透视眼。
说实话,还真的怪不了李剑南。
实在是,那女生,真的“挺”漂亮,的确是让他着迷的那种。
她不但长得漂亮,穿得更漂亮:
棕色的披肩长发,娇媚的瓜子脸,柳叶眉,大眼睛,琼鼻樱唇尖下巴,还有高挑的身材。
她穿着一条半透明的黑色连衣短裙,低胸吊带,上边露沟,下边露腿,内里的风光还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
裙摆很短,离着膝盖还有好长一截呢,如果这时候来一阵大风,男生们就能大饱眼福了。
短短的裙摆下,一双白玉似的腿,又长又直,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就忍不住,呃,吞口水。
更要命的是,在那连衣裙上,还有一条细细的腰带,紧紧地束在腰后,让小腰“盈盈一握”的同时,将那本来就非常突出的部位,显得越发突出。
再加上那一双红色高跟鞋的效果,垫脚提臀,挺胸收腹,不只前边很“凸”出,后边也很“凸”出。
那惊人的“万有引力”,吸引的当然不止李剑南一个人的眼睛。
她似乎还看得很投入,一旦高帅拿球做个什么动作,她就拍着小手娇呼两声“好球!”
那娇媚的声音就像冰冻的烈酒,一口下去透心凉,转瞬却在心里化作了火焰,男生们狼一样的目光立刻就被吸引过去,然后纷纷忍不住暗暗点头:“的确是好球!”
她叫刘晶。
经常到这儿来打球的男生们,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却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高帅的女朋友。
因为高帅很高调,刘晶同样高调。
跟刘晶一样,高帅也是一身红与黑的搭配:
红色的23号球衣球裤,红色的头箍,红色的篮球鞋,红色的护腕,都带着醒目的大勾子,一看就是名牌;
黑色的护臂,黑色的护腿裤袜,甚至还有黑色的牙套——不愧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哪是装备啊?分明是装逼!
但不得不承认,高帅的确名副其实,高高的个子,棱角分明的脸型,的确是又高又帅,一点都没辜负他父母的期望。
再看看停在篮球场外边的那辆保时捷,他的名字里再加一个“富”字,就更加完美了。
这样的一个男生,还经常往篮球场跑,即便是患了脸盲症,肯定也会记忆犹新啊!
而刘晶就像他的影子,每一次都会出现在场边,每一次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比高帅还引人注目呢——谁让球场上基本上都是男生呢?
这一对帅哥靓女的组合,哪是打篮球啊?分明就是撒狗粮。
来这儿打球的单身汪们,遭受着一次又一次暴击,却也只能在背地里暗骂“狗男女”,最多再诅咒两句“秀恩爱,分得快”而已。
可惜,人家的恩爱已经秀了两三年,却一点分开的征兆都没有。
李剑南不是单身汪,对此却有着更深的怨念。
因为刘晶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她是李剑南的初恋,不过却是暗恋的那个“恋”。
刘晶和李剑南是同一届的高中校友,她是校花,他却不是校草,也算不上学霸,只能算是“优秀学生”。他和她,既不是“天造地设”,也不是“郎才女貌”。
在慕少艾的年龄,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许因为自卑吧,却一直没敢表白,苦心孤诣地跟她考进同一所大学之后,终于鼓足了勇气,买好了鲜花,看到的却是她跟别的男生拥吻,而那个男生就是高帅。
那一刻,真的是“我应该在车底”。
人生就是这么残酷,李剑南的初恋,还未开始,就已结束。
“出名要趁早”,泡妞也要趁早啊,鸟儿起晚了,就没得吃了。
可惜,李剑南明白这个道理,稍微晚了一点,而“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然而,有道是“一生难忘是初恋”,第一次怦然心动,总是难以忘怀的,有着特别的感情。
尽管刘晶已经是别人碗里的肉,尽管他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但他曾经向往过的网球,眼看着就在别人手里茁壮成长,一路朝着小号足球蜕变,李剑南心里的执念就越发难以释怀了:
“如果当初……”
“如果由我来开发……”
李剑南盯着刘晶,目不转睛,想入非非,放飞的思绪,直上云天。
突然间,刘晶似有所觉,转头看了过来,一瞬间,彼此的视线就对上了。
好尴尬!
可李剑南却早已不是吴下阿蒙,并没有羞愧闪避的意思,反倒冲着刘晶笑了笑,立刻又将目光滑了下去,继续放肆地看球。
一个大美女,穿成这个样,还跑到篮球场,不就是让人看的吗?
看一看又不会少块肉!
不看多浪费啊!浪费可耻嘛!
李剑南看得心安理得,津津有味,甚至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刘晶皱了皱眉,瞪了他一眼,就转头看向场内,娇声呼喊:
“高帅!加油!”
她的眼神里似乎有些恼怒,也似乎有些鄙夷,李剑南却毫不在意,反正他也只是吃吃冰淇淋,心里yy而已,又没真的考虑过再次追她,哪会在乎她的想法?
成功“击退”刘晶,一种莫名的快感从心头闪过,李剑南看球的兴致越发高涨。
就在这时,耳边却传来刘伟的一声惊呼:
“小心!”
“砰!”
(本章完)
世上有一种人,叫做“球迷”。
顾名思义,球迷着迷的当然是球。
不过,这球却不是普通的球,不管是小号的乒乓球、网球,还是大号的排球、足球或者篮球,它首先必须是个“好球”。
好球的标准一般来说有两个:一是体积,二是手感。
体积来说,排球当然比乒乓球好,但篮球却似乎有些偏大,最好的,当然是一只手刚好能抓住的那种。
手感就不好说了,有人喜欢软一点的,有人却喜欢更有弹性的,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李剑南就是一个铁杆球迷,他看到的正是一个“好球”,没碰过,手感当然不知道,但至少从体积上看,那无疑是一个大到足以“吸睛”的好球。
所以,他的眼睛立刻就被牢牢地吸了过去。
一瞬间,李剑南就把什么雷锋胸章的事抛到了脑后,行尸走肉般,跟在刘伟身后,走进了篮球场,坐到了篮球架后边。
对于李剑南的反应,刘伟虽然不是球迷,却也见怪不怪了,谁还没个癖好呢?
正如刘伟喜欢“日新月异”,换女友比换鞋子还勤,李剑南喜欢的就是球,看到好球,总是情不自禁。
不过,一看那女生,刘伟就认了出来,那是高帅的女朋友。
对于这种名花有主、只能看不能碰的女生,刘伟没有什么兴趣,随便在她身上扫了两眼,就忙着找人组队去了。
李剑南却依然忘我地欣赏着,一双眼睛就像扫描仪似的,从上往下,又从下往上,一遍接一遍,看得两眼放光,简直恨不得有一双透视眼。
说实话,还真的怪不了李剑南。
实在是,那女生,真的“挺”漂亮,的确是让他着迷的那种。
她不但长得漂亮,穿得更漂亮:
棕色的披肩长发,娇媚的瓜子脸,柳叶眉,大眼睛,琼鼻樱唇尖下巴,还有高挑的身材。
她穿着一条半透明的黑色连衣短裙,低胸吊带,上边露沟,下边露腿,内里的风光还若隐若现,让人浮想联翩。
裙摆很短,离着膝盖还有好长一截呢,如果这时候来一阵大风,男生们就能大饱眼福了。
短短的裙摆下,一双白玉似的腿,又长又直,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就忍不住,呃,吞口水。
更要命的是,在那连衣裙上,还有一条细细的腰带,紧紧地束在腰后,让小腰“盈盈一握”的同时,将那本来就非常突出的部位,显得越发突出。
再加上那一双红色高跟鞋的效果,垫脚提臀,挺胸收腹,不只前边很“凸”出,后边也很“凸”出。
那惊人的“万有引力”,吸引的当然不止李剑南一个人的眼睛。
她似乎还看得很投入,一旦高帅拿球做个什么动作,她就拍着小手娇呼两声“好球!”
那娇媚的声音就像冰冻的烈酒,一口下去透心凉,转瞬却在心里化作了火焰,男生们狼一样的目光立刻就被吸引过去,然后纷纷忍不住暗暗点头:“的确是好球!”
她叫刘晶。
经常到这儿来打球的男生们,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却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高帅的女朋友。
因为高帅很高调,刘晶同样高调。
跟刘晶一样,高帅也是一身红与黑的搭配:
红色的23号球衣球裤,红色的头箍,红色的篮球鞋,红色的护腕,都带着醒目的大勾子,一看就是名牌;
黑色的护臂,黑色的护腿裤袜,甚至还有黑色的牙套——不愧是“武装到了牙齿”。
这哪是装备啊?分明是装逼!
但不得不承认,高帅的确名副其实,高高的个子,棱角分明的脸型,的确是又高又帅,一点都没辜负他父母的期望。
再看看停在篮球场外边的那辆保时捷,他的名字里再加一个“富”字,就更加完美了。
这样的一个男生,还经常往篮球场跑,即便是患了脸盲症,肯定也会记忆犹新啊!
而刘晶就像他的影子,每一次都会出现在场边,每一次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比高帅还引人注目呢——谁让球场上基本上都是男生呢?
这一对帅哥靓女的组合,哪是打篮球啊?分明就是撒狗粮。
来这儿打球的单身汪们,遭受着一次又一次暴击,却也只能在背地里暗骂“狗男女”,最多再诅咒两句“秀恩爱,分得快”而已。
可惜,人家的恩爱已经秀了两三年,却一点分开的征兆都没有。
李剑南不是单身汪,对此却有着更深的怨念。
因为刘晶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身份——她是李剑南的初恋,不过却是暗恋的那个“恋”。
刘晶和李剑南是同一届的高中校友,她是校花,他却不是校草,也算不上学霸,只能算是“优秀学生”。他和她,既不是“天造地设”,也不是“郎才女貌”。
在慕少艾的年龄,他对她一见钟情,或许因为自卑吧,却一直没敢表白,苦心孤诣地跟她考进同一所大学之后,终于鼓足了勇气,买好了鲜花,看到的却是她跟别的男生拥吻,而那个男生就是高帅。
那一刻,真的是“我应该在车底”。
人生就是这么残酷,李剑南的初恋,还未开始,就已结束。
“出名要趁早”,泡妞也要趁早啊,鸟儿起晚了,就没得吃了。
可惜,李剑南明白这个道理,稍微晚了一点,而“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然而,有道是“一生难忘是初恋”,第一次怦然心动,总是难以忘怀的,有着特别的感情。
尽管刘晶已经是别人碗里的肉,尽管他也有了自己的女朋友,但他曾经向往过的网球,眼看着就在别人手里茁壮成长,一路朝着小号足球蜕变,李剑南心里的执念就越发难以释怀了:
“如果当初……”
“如果由我来开发……”
李剑南盯着刘晶,目不转睛,想入非非,放飞的思绪,直上云天。
突然间,刘晶似有所觉,转头看了过来,一瞬间,彼此的视线就对上了。
好尴尬!
可李剑南却早已不是吴下阿蒙,并没有羞愧闪避的意思,反倒冲着刘晶笑了笑,立刻又将目光滑了下去,继续放肆地看球。
一个大美女,穿成这个样,还跑到篮球场,不就是让人看的吗?
看一看又不会少块肉!
不看多浪费啊!浪费可耻嘛!
李剑南看得心安理得,津津有味,甚至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
刘晶皱了皱眉,瞪了他一眼,就转头看向场内,娇声呼喊:
“高帅!加油!”
她的眼神里似乎有些恼怒,也似乎有些鄙夷,李剑南却毫不在意,反正他也只是吃吃冰淇淋,心里yy而已,又没真的考虑过再次追她,哪会在乎她的想法?
成功“击退”刘晶,一种莫名的快感从心头闪过,李剑南看球的兴致越发高涨。
就在这时,耳边却传来刘伟的一声惊呼:
“小心!”
“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