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朝 第3章

小说:贺新朝 作者:三道 更新时间:2024-08-18 15:32:39 源网站:顶点小说
  纪榛站在东厢房门前,透过薄窗看里头摇曳的烛光和朦胧的身影。

  有夹杂着细雨的凉风吹过,冻得他微微打了个颤。他一咬牙,抬手推开了未落锁的房门。

  沈雁清已执卷靠在塌沿,对纪榛会寻来没有丁点儿惊奇。可抬眼瞧见对方的打扮,外袍松散地披在身上,连腰带都没系,竟是这副尊容就在院内走动,眉目顿时一沉,低斥道:“衣冠不整,成何体统。”

  纪榛料到沈雁清不会给他好脸色,但被这么一责,仍有几分枉屈,“院里又没有外人。”

  八个奴仆皆是贴身伺候他的,当然算不上旁的人。

  沈雁清闻言神色冷却,不过没再执着于此,只道:“你来做什么?”

  纪榛咬着唇不说话,脸颊泛红。

  “如果你还想说些拈酸吃醋的话,我不愿听,你回房吧。”

  被下逐客令的纪榛杵着不动,“这里亦是我的住处,今夜我也要睡这儿。”

  “好,”沈雁清起身,“那我回房。”

  纪榛气结,“你.....”

  沈雁清已来到他面前,撩他一眼,“我什么?”

  纪榛没来由的面红耳赤,大着胆子去抓沈雁清的手,声音没什么底气,“你不要走。”

  沈雁清无言,对上纪榛闪烁的眼神。

  任凭是谁瞧见这一幕的纪榛,只会想到发浪二字。

  可沈雁清仿若木人石心,对眼前人隐隐的渴慕视而不见,淡淡道:“你究竟想如何?”

  纪榛不信对方不知他的想法,无法是要看他出糗罢了。于是他忍着羞赧,像往常的许多次那样,喃喃细语,“我想要.....”

  他抬起一双水盈盈的眼睛,最后一个字轻得近乎不可闻,“你。”

  纪榛瞧见沈雁清的唇角微抿,以为事成,就握着沈雁清的手往他的衣襟里摸。

  沈雁清没有阻止,可在他准备贴上去时,却低声嘲道:“恬不知耻。”

  纪榛浑身的热意褪了个干干净净,仿佛真的成了对方口中寡廉鲜耻之人,手一抖就要往后退。

  沈雁清却眼疾手快地重新握住他,两人离床榻不过三两步的距离,他顷刻就被摁倒在软榻上,懵懵然地看着烛影中的玉容。

  红被翻滚,一颗通体莹白的荔枝横陈其中。

  白是羊脂玉,红是软胭脂,两种极端的颜色,如一卷春画呈在眼前。

  纪榛受不住沈雁清打量的视线,赧然地想抬手遮挡。沈雁清却不让,摸得一手柔腻,最终掐住他的两颊晃了晃,哪怕到了这时语气亦是平稳的,“又去黄莺楼了?”

  黄莺楼是京都有名的戏馆,也做皮肉生意,里头的小唱个个嗓音清脆,面容姣好。

  纪榛在黄莺楼有个“相好”叫小茉莉,与沈雁清成婚后,小茉莉赠了他不少春宫图。可以说,纪榛所有床笫之欢的纸上知识都来源于那些秽图,甚至于他和沈雁清如愿圆房也多亏了小茉莉从坊间弄来的禁药。

  当然,如今回想起来,纪榛着实觉得他当时做得不够厚道。不过若不是成婚两月沈雁清都对他避之不及,他也不至于出此下策。

  纪榛有些不解沈雁清在这时提起黄莺楼,如实回答,“没有。”

  那次禁药的事情后,沈雁清严令禁止他再去找小茉莉,虽然他偷偷去过几回,也全被对方抓包,此后就不大敢造次了。

  好在他早早为小茉莉赎了身,也不用太担心小茉莉会给人欺负了去。

  沈雁清微凉的掌心贴在他的心口处,“哪儿学的?”

  纪榛思忖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说的是方才让对方探他衣襟的事情,支支吾吾,“之前,之前看的.....”

  沈雁清明知故问,“看的什么?”

  纪榛脸红得像炭火,咬唇,凑上去想亲沈雁清的唇。

  沈雁清果不其然避开了。

  三年,无论在榻上如何缠绵悱恻,沈雁清像是有意提醒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亲吻是一次也没有的,连碰一碰都不曾。纪榛想了很多法子偷亲,每次都先被察觉,这次偷袭自然也未能成功。

  他难受得鼻尖泛酸,好在沈雁清不再追问他看什么之事。

  他改而去亲对方的其它地方,突起的喉结、修长的颈子、光洁的肩头.....

  纪榛没能吮吻多久,沈雁清用的力度很重,不一会儿他就如风中蒲柳一般被撞碎了,意乱情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晓。

  他迷乱地望着上方下颌紧绷的凤貌,一颗心颠来倒去,归途只向一人。

  —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春日青阳,街巷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今日新科状元郎沈雁清骑马游街,无人不想一睹这天资少年的风采。

  一大早街面的酒楼就堆满了宾客,皆抻长了脑袋,怕一个不留神就被挤下去,赞叹声如潮,一声叠过一声。

  沈雁清,都御副史独子,三岁识千字,五岁熟读经书,八岁作诗,十三岁出师,十八岁乡试中解元,次年春闱称会元,殿试得天子赞不绝口,点为状元。

  大衡朝建国百年,往前数三元及第者唯仙逝的先帝太傅而已。如今沈雁清方及弱冠就一举拿下三元,竟比天子太傅还要早两年,如何不叫人拍案叫绝?

  一时之间,沈府门前日日宾客如云,媒人踏破门槛,沈雁清成为京都最炙手可热的对象。

  听闻开国老将军王蒙有意将曾孙女交付给沈雁清,老将军年近八十,手中握有五万精兵,是响当当的英豪。其子其孙亦在朝中为重臣,沈雁清若真能与王家结亲,定能平步青云,成为大衡朝新一届风云人物。

  “来了,来了!”

  随着一声声清脆的铜锣声,众人只见长街尽头别红花的白马哒哒而来,端坐于马背上的正是新科状元沈雁清。

  他头戴乌黑状元帽,正中镶一颗红玛瑙,两边金黑帽翅在日光下耀动,身穿红锦袍,披红挂彩,脚上一双金线长靴,龙姿凤采,风骨卓越,神宇似仙。

  左右两侧有小卒敲鼓鸣金,大声吆喝,“新科状元郎沈雁清,到,众人退——”

  有妇人惊呼,“好俊俏的状元爷!”

  花楼的姑娘倚栏巧笑,手执花篮,待沈雁清行至楼下,纷纷掷出香草雅花。

  满街欢声笑语中,有一轻巧身影越过层层人群,挤到最前头,身后跟着的随从被冲散,大喊道:“公子,等等我们。”

  纪榛哪管得来他们,哪里最热闹就往哪里去,他回身一笑,“你们太慢,我不等你们了。”

  他今日听闻沈雁清要游街,紧赶慢赶还是晚了,马车挤不进来,只能徒步而行。

  纪榛听过沈雁清的名号,也偶然远远瞧上两眼,当时只依稀觉得那人长得实在太好,芙蓉月貌、琼玉身姿,却不曾真正与之交谈。

  沈雁清父亲是四品官,他虽因为才气早早就在京都闯出名声来,却仍够不着国子监的门槛。而纪榛的父亲乃当朝内阁首辅,小小年纪就因显赫的家世与皇室旁支共读。

  二人父亲同在朝中为官,但就读之地不同,往来之人也不同,自然也就没什么交集。

  但纪榛却奇异地记住了这个仅有过几次照面的沈雁清,且听闻沈雁清连中三元竟觉得是理所应当的,好似那人生来就是人中龙凤,要来这人间翻云弄雨。

  沈雁清游街,他定要挤到最前头去瞧个清楚。

  “让让。”纪榛卯足了劲用肩膀顶开前头的人,累得胸膛起伏,额头也出了一层薄汗,总算钻出了人群。

  铜锣声震天响,炸在纪榛耳边,小卒再高声喊:“新科状元郎沈雁清,到,众人退——”

  纪榛迎着春日看向几步开外的沈雁清,薄阳落在马背的身姿上,似有谪仙入凡来。

  沈雁清手中拿着一朵鲜艳的牡丹花,那是花楼的姑娘所掷,他微微垂首嗅花香,又抬眸浅笑。

  纪榛只觉得人比花艳,沈雁清的红袍映入眼底,似有一只五彩斑斓的蝴蝶飞进他的心间,敲开了懵懵懂懂的雏壳,有千丝万缕的芬芳倾巢而出。

  人声鼎沸中,他却只听见了自己如鼓鸣的心跳声,响得他不得不抬手捂住胸口,唯恐一颗跃动的心跑到众人面前。

  许是他的目光太过炙热,竟引得沈雁清注意。

  沈雁清与他对视上,眸中依稀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惊艳,不知是否认识他,朝他轻轻颔首,然后将艳丽的牡丹花丢向他。

  纪榛一怔,抬手接住,像被绣球砸中一般的惊喜。

  他眨一眨眼,沈雁清已经收回目光,骑着白马走向街前。

  纪榛呆呆地站在原地,学着沈雁清闻花低头轻嗅,闻得一鼻花香。

  他像被魇住了,痴然地望向只剩下一个背影的沈雁清,天边云霞璀璨,他却只能看见一抹如火的绛红。

  烧啊烧,焚透他的五脏六腑。

  吉安和随从终于找上来,见他一动不动,吓得拿手在他眼前晃,“公子,怎么了?”

  纪榛茫茫然回不了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他生在贵胄之家,就是天下最珍贵的珠宝递到他面前他也只当石头玩。

  可沈雁清却只用一朵牡丹花就勾了他的心魄,叫他魂牵梦萦,眠思梦想。

  怪只怪这日春色太好,轻易叫人春心泛滥,瞬息起情念。

  作者有话说:

  到底是谁先招惹谁啊沈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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