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美的年华里,我曾经爱过最好的人。然后容颜一天天变老,脑海里全是曾经的模样,连做梦都是那张熟悉的脸,我心里已经住不了别人了。
即使齐明宇对我那么好,我还是忘不了陆其。
即使陆其已经结婚了,我还是会想念陆其。
就这么简单。
周末一大早,我待在厨房收拾那条刚从超市里买回来的鲤鱼,不小心鱼鳞割伤了我的手指,然后眼泪就流下来了。
单身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矫情。
我坐在地板上,把鱼扔在了水池子里,把自己从头到尾骂了八百遍,买什么鱼,手真贱。
齐明宇给我打电话,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用下巴划开接听键,把头一斜,脸贴了上去。
”睡醒了?“他问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我抬头看了眼挂钟,已经10点了。
”当然。“
”吃饭没有?“
我瞥了一眼厨房的水池,恨恨的说,”没有!“
”你下楼吧,我给你送吃的,一定喜欢。“他得意地说。
我蹭了蹭胳膊,一身鱼腥味儿。
”算了,我到时候自己去吃。“
”下来。“他有点儿霸道了。
挂了电话摘了围裙我就下楼了。
齐明宇看见我,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前仰后合。
”曼曼,原来你居家的时候就这么邋遢呀。“他指着我挽成了一个发髻的乱蓬蓬的头发。
我白了他一眼。
他强忍住笑,从车上取出饭盒递给我,”我煲的汤,还有一道菜,表扬表扬我。“他仰着头,像个小孩儿。
我笑着伸手去接,他看见了我手上的伤口,吃了一惊。
”曼曼你受伤了啊?“他一边轻轻地试探性的抓住我的手,一边问我。
我想起高一的时候,有一次我手指受伤了,陆其用他的指尖夹起我的手指悬在半空中观察了半天,一脸羞涩。
我没有把手缩回来,齐明宇有点惊讶。
”杀鱼,但是失败了。”我无奈的回答。
他像是得到了鼓励,用他的大手包住了我的手。
“其实…;…;其实我厨艺还是很棒的,我…;…;”他吞吞吐吐。
“那还站着干嘛,去给我把鱼炖了!”我吼他。
他愣了一下,激动地拉上我往楼上跑。
这是他第一次来我的家。
看到房间里装修的那么华丽,他有点儿惊讶。
“一个小姑娘把房子装成这样,得花多少钱!”他骂我。
“在天津,我就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凭什么不把它整的舒服点儿。”我回答的有点儿底气不足。
“我给你炖鱼去。”他便不再说话。
齐明宇是进入我厨房的第一个男人。
我像是有强迫症,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入我的厨房,包括罗奇峰。
以前我总觉得,这个厨房的男主人一定会是陆其。
以前我总觉得,整栋房子的男主人一定会是陆其。
所以我爱护厨房里的每一个物件,我相信陆其说过的会每天做最美味的饭菜给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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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花光了所有积蓄精装修了这栋房子,按照我想象的我和陆其结婚时候的婚房的标准装修的。
而现在,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齐明宇不穿西服的样子依然很挺拔,带着维尼熊的小围裙紧紧的贴在他身上,果然有个居家好男人的样子。
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么早遇见陆其,我会爱上齐明宇的。
“盯着我发什么呆,对我心怀不轨?”齐明宇往后退了几步,故意用两只手捂住了领口。
“美得你吧!”我一巴掌打在他的肚皮上。
说实话,齐明宇的厨艺真的不是一般的好,我把汤碗喝的“哧溜哧溜”直响。
“你怎么真的十项全能啊,我以为你是吹牛呢。”我喝着汤吃着糖醋鱼。
“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再不有点儿技艺,怎么勾搭小姑娘呀。”齐明宇看着我吃的很high的样子分外享受的耸了耸眉毛。
“谁嫁给你,享不完的福。”我巴结他。
“那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看,就你吧。”
我便不再说话,低头喝汤。
“我知道,你心里住着一个人。”他幽幽的说。
我吃了一惊。
“因为在我面前,你总会不经意的走神发呆。”他微笑的看着我。
我心存愧疚,头更低了。
“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在一起4年,”他停顿了一下,“她妈妈嫌我穷,觉得闺女吃亏,死活不答应。我爸妈是农民,她妈嫌土。然后我就拼命拼命的赚钱,等我买了房子有了车有了地位学会了做饭,她却早已嫁了人。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因为我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变得可以配得上她。我爸爸妈妈依然是农民,但是我给他们存够了养老基金,他们即便没有工作也不用担心养老金问题…;…;他们不是儿女的负担了。“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在汤碗里。
听着别人的故事,满脑子都是自己的伤悲。
我突然站起来问齐明宇:“你喝不喝酒?”然后不等他回答就去客厅橱柜里取回一瓶上好的红酒,这是我买房子的时候凌霜送我的,一直没舍得喝,本想假期带回给爸爸,却一直因为火车上太挤行李太重没有实行。
齐明宇伸手按住了我正在开启瓶塞的手。
我冲他强颜欢笑,“干嘛,怕我喝醉酒占你便宜呀。没事儿,我这人酒品好,最多就是抱着你亲两口。”
齐明宇便不再阻拦我,我取出两只高脚杯。
一字一句的述说着曾经的故事,像是最残忍的回忆。
高一那年,我认识了陆其。那是在班主任点名的时候,他说,“我宣布一下班级的负责人名单。班长,杨林,团支书,苏曼,体育委员,陆其。”然后我看见了陆其缓缓地站起身,穿着红色的篮球队服,是个干净的大男孩儿。
我在心里默默念着他的名字,陆其,陆其。
你相信肤浅的一见钟情吗?认识陆其之前,我不信,觉得一见钟情钟情的不过是外貌。可是后来,《奋斗》上,夏琳说,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一次一见钟情。
后来一段日子里,以讨教题目以及商议班级大事为名,我冠冕堂皇的接近陆其。那时候的女孩子都很花痴的喜欢他,喜欢他干净单纯的笑容。
“你知道吗,记得有一次,冬天,他站在我面前跟我说话,胳膊挨着我,我嗅着他衣服上面的洗衣粉的味道,居然心砰砰跳得厉害,紧张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一口喝下杯子里的红酒,冲着齐明宇笑,“是不是很没用?”
齐明宇没说话,只是微微的笑,也喝干了杯子里面的酒。
我就接着给他讲。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每晚写一封邮件给陆其,陆其呢,每天早起几分钟,为了去看前一晚我发给他的邮件。
我给他说我一天的见闻和感受,告诉他我的喜怒哀乐。
每天的标题,我都写“tlms”。
陆其曾经问我,什么是“tlms”?我没有告诉他。是,提拉米苏。
提拉米苏的含义,记住我,带我走。
表面上,我是陆其的兄弟,是罗奇峰的妹妹,整天跟他们鬼混在一起,暗地里,我喜欢陆其,这件事情,连许昭都不知道。
直到某一天,我告诉陆其,我的日记本要用完了,让他帮我在最后一页题几行字吧,作为好朋友。但是,不准往前翻。
因为前面,满满写着的都是陆其的名字。
但是事实是,打开的时候,他便看见了扉页上我画的那幅图,图的暗语,是一个“其”字。他看了我的日记,然后给我写:其实,我也很喜欢你。日记上还有淡淡的水渍。
或许从一开始,就是我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了。我错误的理解了陆其所说的“喜欢”,我忘记了,单纯如他,怎么会动男女之情,他所说的,不过是朋友间的互相欣赏。我也错误的理解了那滴水渍,在《有没有人曾告诉你》这首歌风靡全国的时候,我理所应当的联想到了“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我以为那是一滴眼泪,后来才知道,不过是一滴汗渍。
但无论如何,在我的自作多情和他的单纯善良的推动下,我们还是顺利的在一起了。
很久之后,直到大学之后,直到我和陆其分手之后,罗奇峰才告诉我,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我和陆其不般配,说不出为什么,可就是不般配。
可惜,他说的太晚了。
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高中那场恋爱让我谈的高调而张扬。我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那个时候我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把结婚请柬摆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告诉他们,早恋不都是冲动不都是闹着玩儿的。
“幼稚吗?”我问齐明宇。
“你想听实话?”齐明宇斜着头看我,眼神有些迷离。
我点头,又倒了一杯酒。
他对我摇头,“恋爱,就应该这么单纯而且美好。然后呢,然后你们上了大学,大学之后呢?”
我只知道,如果没有遇见陆其,或许这辈子我都会堕落成一滩烂泥,因为那个时候,高中的我因为家里的种种变故变的敏感而自卑,至今我都忘不了我曾在教室最后排有恃无恐的一瓶接一瓶的喝啤酒,把蜡烛融化揉成各种形状,把纸条扔的满教室都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狠狠地把书推到地上狠狠地摔上教室的门然后在班里同学唏嘘和嫌恶中跑去操场上喘气。
但是陆其告诉我,不要说脏话,不要随便发火。
从此,我变得很乖,安分守己,好好学习。
可是,如果没有遇见我,我相信,我始终相信,陆其会比现在变得更加优秀。因为我总敏感多疑,严重打扰了他的生活。
再后来,我们去了千里之外读大学。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没有跟他选择同一个城市,而是,选择了自己梦想的学校,跟他距离,5个小时的火车车程。
许昭说,我是冷血动物。
而我自己知道,为了梦想,我始终是不择手段的,任何事情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了我追逐梦想的脚步。我不可能为了选择和他一个城市而放弃了理想的学校。的确,我冷血。
很多时候,我坐火车去看他,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那都是些幸福的时光,他是唯一一个男孩子,可以让我开心到笑着蹲在地上,也是唯一一个男孩子,20个小时的火车,为了让我睡得好一点,一直用手托着我的头,直到手臂麻到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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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齐明宇对我那么好,我还是忘不了陆其。
即使陆其已经结婚了,我还是会想念陆其。
就这么简单。
周末一大早,我待在厨房收拾那条刚从超市里买回来的鲤鱼,不小心鱼鳞割伤了我的手指,然后眼泪就流下来了。
单身女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矫情。
我坐在地板上,把鱼扔在了水池子里,把自己从头到尾骂了八百遍,买什么鱼,手真贱。
齐明宇给我打电话,我把手机放在桌子上,用下巴划开接听键,把头一斜,脸贴了上去。
”睡醒了?“他问的声音很轻很温柔。
我抬头看了眼挂钟,已经10点了。
”当然。“
”吃饭没有?“
我瞥了一眼厨房的水池,恨恨的说,”没有!“
”你下楼吧,我给你送吃的,一定喜欢。“他得意地说。
我蹭了蹭胳膊,一身鱼腥味儿。
”算了,我到时候自己去吃。“
”下来。“他有点儿霸道了。
挂了电话摘了围裙我就下楼了。
齐明宇看见我,先是一惊,然后哈哈大笑,前仰后合。
”曼曼,原来你居家的时候就这么邋遢呀。“他指着我挽成了一个发髻的乱蓬蓬的头发。
我白了他一眼。
他强忍住笑,从车上取出饭盒递给我,”我煲的汤,还有一道菜,表扬表扬我。“他仰着头,像个小孩儿。
我笑着伸手去接,他看见了我手上的伤口,吃了一惊。
”曼曼你受伤了啊?“他一边轻轻地试探性的抓住我的手,一边问我。
我想起高一的时候,有一次我手指受伤了,陆其用他的指尖夹起我的手指悬在半空中观察了半天,一脸羞涩。
我没有把手缩回来,齐明宇有点惊讶。
”杀鱼,但是失败了。”我无奈的回答。
他像是得到了鼓励,用他的大手包住了我的手。
“其实…;…;其实我厨艺还是很棒的,我…;…;”他吞吞吐吐。
“那还站着干嘛,去给我把鱼炖了!”我吼他。
他愣了一下,激动地拉上我往楼上跑。
这是他第一次来我的家。
看到房间里装修的那么华丽,他有点儿惊讶。
“一个小姑娘把房子装成这样,得花多少钱!”他骂我。
“在天津,我就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凭什么不把它整的舒服点儿。”我回答的有点儿底气不足。
“我给你炖鱼去。”他便不再说话。
齐明宇是进入我厨房的第一个男人。
我像是有强迫症,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入我的厨房,包括罗奇峰。
以前我总觉得,这个厨房的男主人一定会是陆其。
以前我总觉得,整栋房子的男主人一定会是陆其。
所以我爱护厨房里的每一个物件,我相信陆其说过的会每天做最美味的饭菜给我吃。
酷匠网@b首z发*e
所以我花光了所有积蓄精装修了这栋房子,按照我想象的我和陆其结婚时候的婚房的标准装修的。
而现在,一切都只是我以为。
齐明宇不穿西服的样子依然很挺拔,带着维尼熊的小围裙紧紧的贴在他身上,果然有个居家好男人的样子。
我想,如果我没有那么早遇见陆其,我会爱上齐明宇的。
“盯着我发什么呆,对我心怀不轨?”齐明宇往后退了几步,故意用两只手捂住了领口。
“美得你吧!”我一巴掌打在他的肚皮上。
说实话,齐明宇的厨艺真的不是一般的好,我把汤碗喝的“哧溜哧溜”直响。
“你怎么真的十项全能啊,我以为你是吹牛呢。”我喝着汤吃着糖醋鱼。
“我都这么大岁数了,再不有点儿技艺,怎么勾搭小姑娘呀。”齐明宇看着我吃的很high的样子分外享受的耸了耸眉毛。
“谁嫁给你,享不完的福。”我巴结他。
“那肥水不流外人田,我看,就你吧。”
我便不再说话,低头喝汤。
“我知道,你心里住着一个人。”他幽幽的说。
我吃了一惊。
“因为在我面前,你总会不经意的走神发呆。”他微笑的看着我。
我心存愧疚,头更低了。
“大学的时候,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在一起4年,”他停顿了一下,“她妈妈嫌我穷,觉得闺女吃亏,死活不答应。我爸妈是农民,她妈嫌土。然后我就拼命拼命的赚钱,等我买了房子有了车有了地位学会了做饭,她却早已嫁了人。你曾经问我为什么一直不结婚,因为我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变得可以配得上她。我爸爸妈妈依然是农民,但是我给他们存够了养老基金,他们即便没有工作也不用担心养老金问题…;…;他们不是儿女的负担了。“
我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在汤碗里。
听着别人的故事,满脑子都是自己的伤悲。
我突然站起来问齐明宇:“你喝不喝酒?”然后不等他回答就去客厅橱柜里取回一瓶上好的红酒,这是我买房子的时候凌霜送我的,一直没舍得喝,本想假期带回给爸爸,却一直因为火车上太挤行李太重没有实行。
齐明宇伸手按住了我正在开启瓶塞的手。
我冲他强颜欢笑,“干嘛,怕我喝醉酒占你便宜呀。没事儿,我这人酒品好,最多就是抱着你亲两口。”
齐明宇便不再阻拦我,我取出两只高脚杯。
一字一句的述说着曾经的故事,像是最残忍的回忆。
高一那年,我认识了陆其。那是在班主任点名的时候,他说,“我宣布一下班级的负责人名单。班长,杨林,团支书,苏曼,体育委员,陆其。”然后我看见了陆其缓缓地站起身,穿着红色的篮球队服,是个干净的大男孩儿。
我在心里默默念着他的名字,陆其,陆其。
你相信肤浅的一见钟情吗?认识陆其之前,我不信,觉得一见钟情钟情的不过是外貌。可是后来,《奋斗》上,夏琳说,人这一辈子,总要有一次一见钟情。
后来一段日子里,以讨教题目以及商议班级大事为名,我冠冕堂皇的接近陆其。那时候的女孩子都很花痴的喜欢他,喜欢他干净单纯的笑容。
“你知道吗,记得有一次,冬天,他站在我面前跟我说话,胳膊挨着我,我嗅着他衣服上面的洗衣粉的味道,居然心砰砰跳得厉害,紧张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一口喝下杯子里的红酒,冲着齐明宇笑,“是不是很没用?”
齐明宇没说话,只是微微的笑,也喝干了杯子里面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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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每晚写一封邮件给陆其,陆其呢,每天早起几分钟,为了去看前一晚我发给他的邮件。
我给他说我一天的见闻和感受,告诉他我的喜怒哀乐。
每天的标题,我都写“tlms”。
陆其曾经问我,什么是“tlms”?我没有告诉他。是,提拉米苏。
提拉米苏的含义,记住我,带我走。
表面上,我是陆其的兄弟,是罗奇峰的妹妹,整天跟他们鬼混在一起,暗地里,我喜欢陆其,这件事情,连许昭都不知道。
直到某一天,我告诉陆其,我的日记本要用完了,让他帮我在最后一页题几行字吧,作为好朋友。但是,不准往前翻。
因为前面,满满写着的都是陆其的名字。
但是事实是,打开的时候,他便看见了扉页上我画的那幅图,图的暗语,是一个“其”字。他看了我的日记,然后给我写:其实,我也很喜欢你。日记上还有淡淡的水渍。
或许从一开始,就是我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了。我错误的理解了陆其所说的“喜欢”,我忘记了,单纯如他,怎么会动男女之情,他所说的,不过是朋友间的互相欣赏。我也错误的理解了那滴水渍,在《有没有人曾告诉你》这首歌风靡全国的时候,我理所应当的联想到了“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我以为那是一滴眼泪,后来才知道,不过是一滴汗渍。
但无论如何,在我的自作多情和他的单纯善良的推动下,我们还是顺利的在一起了。
很久之后,直到大学之后,直到我和陆其分手之后,罗奇峰才告诉我,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我和陆其不般配,说不出为什么,可就是不般配。
可惜,他说的太晚了。
我不是一个做作的人,高中那场恋爱让我谈的高调而张扬。我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那个时候我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把结婚请柬摆在老师和同学面前,告诉他们,早恋不都是冲动不都是闹着玩儿的。
“幼稚吗?”我问齐明宇。
“你想听实话?”齐明宇斜着头看我,眼神有些迷离。
我点头,又倒了一杯酒。
他对我摇头,“恋爱,就应该这么单纯而且美好。然后呢,然后你们上了大学,大学之后呢?”
我只知道,如果没有遇见陆其,或许这辈子我都会堕落成一滩烂泥,因为那个时候,高中的我因为家里的种种变故变的敏感而自卑,至今我都忘不了我曾在教室最后排有恃无恐的一瓶接一瓶的喝啤酒,把蜡烛融化揉成各种形状,把纸条扔的满教室都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狠狠地把书推到地上狠狠地摔上教室的门然后在班里同学唏嘘和嫌恶中跑去操场上喘气。
但是陆其告诉我,不要说脏话,不要随便发火。
从此,我变得很乖,安分守己,好好学习。
可是,如果没有遇见我,我相信,我始终相信,陆其会比现在变得更加优秀。因为我总敏感多疑,严重打扰了他的生活。
再后来,我们去了千里之外读大学。
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没有跟他选择同一个城市,而是,选择了自己梦想的学校,跟他距离,5个小时的火车车程。
许昭说,我是冷血动物。
而我自己知道,为了梦想,我始终是不择手段的,任何事情任何东西都阻挡不了我追逐梦想的脚步。我不可能为了选择和他一个城市而放弃了理想的学校。的确,我冷血。
很多时候,我坐火车去看他,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来,那都是些幸福的时光,他是唯一一个男孩子,可以让我开心到笑着蹲在地上,也是唯一一个男孩子,20个小时的火车,为了让我睡得好一点,一直用手托着我的头,直到手臂麻到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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