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夕的运气不错,一进山,便轻轻松松地抓了一只的山鸡和一只野兔。她将这两个敲晕,出门之前的她也有准备一些绳索,正好将这猎物给绑了。
她没忘记自己这趟进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那仙人草和冰粉花,至于山鸡和兔子,那纯粹就是意外收获啊。只可惜阳河村这里只有一条大河,并不靠海,不然杜云夕还可以去寻找一下前世一种石花草,来做石花膏。
这大青山的深处即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猎户来说,依旧是危险的存在,但是对杜云夕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逛着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闲庭信步。那些撞上来的动物基本都成为了她的猎物。
现在正是六月的酷热时节,这大山里的树荫却将头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只在缝隙之中漏下点斑斑阳光,微风拂面,吹去了暑热,风中混合着花香、青草和泥土的混合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虽然一直没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但是大山中凉爽的空气却也让她心情不自觉平静了几分。
忽然之间,杜云夕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她现在的身体基本继承了前世的好体质,不仅视觉听觉厉害,就连嗅觉也十分灵敏。
这香气……
杜云夕循着香气走了过去,最后再一株三人手拉手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后面发现了一株的灵芝。只是这灵芝显然尚未成熟,边缘还有一圈嫩黄白色的生长全。
灵芝啊!不用说也知道肯定也值钱,只是这灵芝最多就是几个月,都还没成熟,现在拿去卖也卖不出好价格啊。
倘若别人遇到这灵芝,恐怕也只会再等待个几个月,等灵芝成熟了,再摘去卖了。
杜云夕望着自己的手指,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成熟又不要紧,她可是有植物异能在手。虽然……这能力还不算强。她前世的时候,可是能够做到让人参苗瞬间长成了百年人参的。
她伸出手指,集中精神力,轻轻碰触着灵芝。像是宣传片将灵芝成长的瞬间快放一样,这灵芝在云夕面前慢慢地展现了成长的每一个步骤。
当灵芝成熟后喷出了孢子粉,杜云夕的眼前一黑,身子一软,直接坐在地上。
她为了让这灵芝成熟,也算是一口气用尽了自己的精神力,此时的她嘴唇发白,额头上还渗出了淡淡的汗珠,更是头疼欲裂。
不过杜云夕也清楚,每一次用尽精神力,虽然会头疼一天,可是却也能够更大地开发自己的异能。
她欣喜地望着这总算成熟了的灵芝,小心翼翼地将这采摘下来。然后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这灵芝大概有两斤重的样子,品相很是不赖,就算拿到药店中,最少也能卖几十两银子吧。
她将灵芝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之中,今天这一趟进山,单单这灵芝便值回了票价。
不过杜云夕可没有因为找到了这灵芝就心满意足,继续寻找着仙人草。
只是她的好运似乎在这灵芝上用光了,一个早上过去,也没寻找到什么。到了中午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饿了。幸好她出门之前有带干粮,坐在树下,很快就着带来的凉开水,将干粮吃了进去。干粮的味道自然不算好,只是勉强入口填饱肚子罢了。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能抱怨什么。
在匆匆吃过午饭以后,杜云夕再接再厉寻找。本来她都做好了若是找不到的话,就明天继续来的打算。没想到在太阳下山之前,她人品爆发了一下,还真的找到了仙人草,而且数量还不少,那一整片都是。
杜云夕将这些仙人草拔了一半,又留了一些下来,记好这一带的路线。然后将仙人草同灵芝一起装进袋子之中。
只是那凉粉花,她终究还是没有找到。
保不齐这大山中根本就没有凉粉花呢,能找到仙人草已经运气不错了。杜云夕这样安慰自己,然后便准备回去。
回去之前,她又去了孟珩那边一趟,打算扛回野猪肉。
孟珩淡淡道:“我爹已经帮你将那些野猪肉送回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孟良同他们家无亲无故,之所以会帮忙,恐怕就是看在孟珩份上吧。没想到孟珩却是个面黑心热的人。她嘴角扬了扬,认真说道:“多谢。”
孟珩对她的道谢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继续推着轮椅,回到屋内。
原本杜云夕还抱着将野猪肉扛回去,倘若大家问起的话,就说里面装的是野菜的打算,谁知道孟良却帮了她一把。
她将抱着袋子,准备回村里。一路上,导致遇到了不少记忆中的熟人,还有人凑上来问她:“云夕啊,那孟良,怎么好端端地给你们家送木材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原来孟珩的父亲孟良送野猪肉回来,是打着木材的名义吗?
她早就寻思好了理由,说道:“之前我不小心落水,孟珩喊人来救了我一命,今天大娘便让我送一些谢礼上门。却没想到那孟良还送了木材过来。”
其他人恍然大悟,又继续问:“那你怎么现在才回来?难不成一直呆在孟家和孟珩在一起?”
问话的人显然不怀好意,毕竟孟珩在这村里的风评十分不好。
杜云夕神色淡淡道:“我看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便进山找了些野菜,准备晚上煮野菜汤。”说吧,还打开自己的袋子,让他们看了看。杜云夕的灵芝就放在最底下,被仙人草覆盖着,所以她也不怕会被他们看到。
虽然这群人并不知道杜云夕摘的是仙人草,只看到绿色的植物,便信了杜云夕的话语,还有人夸她懂得持家。
“既然那孟家公子救了你一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看你不如嫁给他算了。”一道含着讥讽笑意的声音响起。
孟珩因为腿疾的缘故,整日坐在轮椅上,也鲜少外出,被村里的好事者戏称他是公子,同城里那些公子哥一样。只是这称呼明显带着嘲笑。
杜云夕回过神,说话的真是她的堂姐,杜家二娘杜云月。
杜云月不过大她三个月而已,是她那三婶娘的亲生女儿,不知道为何,从小就讨厌杜云夕。
杜云夕神色微敛,直接回击道:“我听闻三个月前,村里的黄大叔在城里救了姐姐一回,既然是救命之恩,姐姐不如也嫁给他如何?”
她口中的黄大叔,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妻子在几年前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加上他家境又清贫,自然没有人愿意上门当便宜娘。
杜云月的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
她没忘记自己这趟进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那仙人草和冰粉花,至于山鸡和兔子,那纯粹就是意外收获啊。只可惜阳河村这里只有一条大河,并不靠海,不然杜云夕还可以去寻找一下前世一种石花草,来做石花膏。
这大青山的深处即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猎户来说,依旧是危险的存在,但是对杜云夕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逛着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闲庭信步。那些撞上来的动物基本都成为了她的猎物。
现在正是六月的酷热时节,这大山里的树荫却将头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只在缝隙之中漏下点斑斑阳光,微风拂面,吹去了暑热,风中混合着花香、青草和泥土的混合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虽然一直没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但是大山中凉爽的空气却也让她心情不自觉平静了几分。
忽然之间,杜云夕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她现在的身体基本继承了前世的好体质,不仅视觉听觉厉害,就连嗅觉也十分灵敏。
这香气……
杜云夕循着香气走了过去,最后再一株三人手拉手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后面发现了一株的灵芝。只是这灵芝显然尚未成熟,边缘还有一圈嫩黄白色的生长全。
灵芝啊!不用说也知道肯定也值钱,只是这灵芝最多就是几个月,都还没成熟,现在拿去卖也卖不出好价格啊。
倘若别人遇到这灵芝,恐怕也只会再等待个几个月,等灵芝成熟了,再摘去卖了。
杜云夕望着自己的手指,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成熟又不要紧,她可是有植物异能在手。虽然……这能力还不算强。她前世的时候,可是能够做到让人参苗瞬间长成了百年人参的。
她伸出手指,集中精神力,轻轻碰触着灵芝。像是宣传片将灵芝成长的瞬间快放一样,这灵芝在云夕面前慢慢地展现了成长的每一个步骤。
当灵芝成熟后喷出了孢子粉,杜云夕的眼前一黑,身子一软,直接坐在地上。
她为了让这灵芝成熟,也算是一口气用尽了自己的精神力,此时的她嘴唇发白,额头上还渗出了淡淡的汗珠,更是头疼欲裂。
不过杜云夕也清楚,每一次用尽精神力,虽然会头疼一天,可是却也能够更大地开发自己的异能。
她欣喜地望着这总算成熟了的灵芝,小心翼翼地将这采摘下来。然后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这灵芝大概有两斤重的样子,品相很是不赖,就算拿到药店中,最少也能卖几十两银子吧。
她将灵芝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之中,今天这一趟进山,单单这灵芝便值回了票价。
不过杜云夕可没有因为找到了这灵芝就心满意足,继续寻找着仙人草。
只是她的好运似乎在这灵芝上用光了,一个早上过去,也没寻找到什么。到了中午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饿了。幸好她出门之前有带干粮,坐在树下,很快就着带来的凉开水,将干粮吃了进去。干粮的味道自然不算好,只是勉强入口填饱肚子罢了。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能抱怨什么。
在匆匆吃过午饭以后,杜云夕再接再厉寻找。本来她都做好了若是找不到的话,就明天继续来的打算。没想到在太阳下山之前,她人品爆发了一下,还真的找到了仙人草,而且数量还不少,那一整片都是。
杜云夕将这些仙人草拔了一半,又留了一些下来,记好这一带的路线。然后将仙人草同灵芝一起装进袋子之中。
只是那凉粉花,她终究还是没有找到。
保不齐这大山中根本就没有凉粉花呢,能找到仙人草已经运气不错了。杜云夕这样安慰自己,然后便准备回去。
回去之前,她又去了孟珩那边一趟,打算扛回野猪肉。
孟珩淡淡道:“我爹已经帮你将那些野猪肉送回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孟良同他们家无亲无故,之所以会帮忙,恐怕就是看在孟珩份上吧。没想到孟珩却是个面黑心热的人。她嘴角扬了扬,认真说道:“多谢。”
孟珩对她的道谢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继续推着轮椅,回到屋内。
原本杜云夕还抱着将野猪肉扛回去,倘若大家问起的话,就说里面装的是野菜的打算,谁知道孟良却帮了她一把。
她将抱着袋子,准备回村里。一路上,导致遇到了不少记忆中的熟人,还有人凑上来问她:“云夕啊,那孟良,怎么好端端地给你们家送木材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原来孟珩的父亲孟良送野猪肉回来,是打着木材的名义吗?
她早就寻思好了理由,说道:“之前我不小心落水,孟珩喊人来救了我一命,今天大娘便让我送一些谢礼上门。却没想到那孟良还送了木材过来。”
其他人恍然大悟,又继续问:“那你怎么现在才回来?难不成一直呆在孟家和孟珩在一起?”
问话的人显然不怀好意,毕竟孟珩在这村里的风评十分不好。
杜云夕神色淡淡道:“我看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便进山找了些野菜,准备晚上煮野菜汤。”说吧,还打开自己的袋子,让他们看了看。杜云夕的灵芝就放在最底下,被仙人草覆盖着,所以她也不怕会被他们看到。
虽然这群人并不知道杜云夕摘的是仙人草,只看到绿色的植物,便信了杜云夕的话语,还有人夸她懂得持家。
“既然那孟家公子救了你一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看你不如嫁给他算了。”一道含着讥讽笑意的声音响起。
孟珩因为腿疾的缘故,整日坐在轮椅上,也鲜少外出,被村里的好事者戏称他是公子,同城里那些公子哥一样。只是这称呼明显带着嘲笑。
杜云夕回过神,说话的真是她的堂姐,杜家二娘杜云月。
杜云月不过大她三个月而已,是她那三婶娘的亲生女儿,不知道为何,从小就讨厌杜云夕。
杜云夕神色微敛,直接回击道:“我听闻三个月前,村里的黄大叔在城里救了姐姐一回,既然是救命之恩,姐姐不如也嫁给他如何?”
她口中的黄大叔,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妻子在几年前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加上他家境又清贫,自然没有人愿意上门当便宜娘。
杜云月的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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