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冰冷刺骨,如同万剑穿身。
这场梦这下总该醒了吧?
脑子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从水底捞了起来。
身上疼痛的很,浑身刀子割一样,估计是冻的,他眼睛都有些看不清东西了,只感觉到了岸上以后,有人把他抱到车上去了,隐约听到一声枪声,有人说:“快走。”
车子摇摇晃晃,颠簸的他又吐出一口水来。
“这是那个……那个男皇后,皇后陈醉?”
陈醉闭着眼睛,感觉自己像个珍稀动物一样在被围观,接着他便听见有个男人说:“好好开你的车。”
他话音刚落,刚才还一副昏迷不醒状的陈醉,猛地坐了起来,一把将他的手枪从腰间掏了出来,握在手里,枪口抵上了他的头:“不准动!”
这话说完,对方没反应,倒是陈醉先石化了。
天爷啦。
这是什么神仙颜值,极品帅哥。
他发愣,对方也愣了一下,但还是比他先回过神来,对方忽然扣住他的手腕,直接一转,他手里的枪就到了对方手里。
陈醉:“……”
他立即缩到了角落里,才发现自己身上湿透了,而夺走他枪的那个男人,身上和他一样,全都湿透了,风纪扣解开了,露出了里头的衬衫,也是湿的。
“啊,醒了。”前头有个兵回头说:“你……您是皇后殿下么?”
陈醉说:“我不是!”
“您以前去过我们部队慰问,我见过您。”那人盯着他说:“长头发,您脖子上这个纹身我也认识,是玉簪花。”
陈醉立即遮住了自己的脖子,本就白皙的脸颊因为冷水刺激的关系,变得更白,嘴唇略有些发紫,还挂着水珠子,看起来格外脆弱可怜。
怎么办怎么办。
是敌是友他不知道,如今在车里他可跑不了。《百万雄兵爱上我》这篇文里,是个男配都能对陈醉硬一下以示礼貌!
陈醉双眼一闭,直接装死。
希望没有人对昏死的男人感兴趣。
“他就是皇后殿下。”那兵哥执拗地说:“不然刚才于怀庸为什么叫他的兵爬墙下来……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堂堂皇后殿下会……”
“开快点。”有个声音冷冷地说:“去医院。”
“……我不会游泳,不然我肯定先跳下去救人……你赶紧把衣服脱了吧,”兵哥说:“这么冷的天。包里不是有作战服,你换上。”
陈醉就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他偷偷睁开眼睛,眯着看了一眼,就看见那男人正在脱衣服,健硕修阔的肩背,背脊的肌肉线条隔着t恤都看得分明,双臂扬起的时候,手臂的肌肉微微隆起,这应该是常年训练的结果,结实又不过分粗壮,等到t恤也脱下来以后,他看到了他背上好几道疤痕。
这么精致俊美的五官,脱了军服,竟是这么精壮的身躯。
这么优秀的男人,不应该在《百万雄兵》里没有姓名,只不知道他是谁。
毕竟这篇文里俊美有型的军人太多了。
要脱裤子的时候,那人忽然扭头朝他看了一眼,陈醉赶紧将眼睛闭上了。
接着便是窸窸窣窣的声响,到底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换衣服快的很,陈醉忽然发觉对方伸手摸向了自己。
“你干什么?”不等他开口,前头的兵哥就先开口了。
“给他换衣服,”那人说:“转过头去。”
“都是男人……”
“转过头去。”那人又冷冷地说了一句。
陈醉便感觉有人在解他的扣子。
他如今穿的是这个架空世界里的传统服饰,叫百服,斜襟长袍,解开扣子里头就是内衣了,他今天早晨被叫醒的时候出来的匆忙,里头穿的很薄,内衣是白色汗衫,露着胳膊,对方握住他胳膊的时候,他能感受到对方粗糙的指腹……这或许是一只常年握枪的手,和男皇后过度白嫩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心跳如鼓,正想着自己要不要睁眼,忽然察觉对方停下来了。
紧接着他便被干燥的衣服包裹住了。
看来是个正人君子,没有趁机揩油,这世上还有能抵御住媚娃皇后的男人,不容易!
不是他自恋,《百万雄兵》这篇文雷爽的地方就在于对他这个男皇后的描述,作者可不是为了猎奇才故意把男皇后设置成秀美脸蛋和长头发的。为的就是基佬直男通吃,吃的有逻辑。一个美貌又留着长头发的男人,又美又娇,又纯又欲,自然直男看了也要心动!
等他有机会,先把他这头长头发给剪掉,剪成劳改犯的发型,提高提高安全系数!
车子没有先前那么晃荡了,估计是到了马路上,就在这时候,车子突然猛地停了下来,前头的兵哥喊了一句“卧槽”,陈醉只感觉身体直接撞到了车门上,他立即睁开了眼睛,看见前头正到巷子路口,几辆军用汽车堵在前头。
刚才还装死的他立马生龙活虎地蹿起来,身边的男人吃惊地看了他一眼。
他一边朝外头看,一边回手去那男人身上摸枪,摸了几下没摸到,却被人按住了手。
陈醉回头:“枪呢?”
“殿下别怕,是我们的人。”前头的兵哥道。
陈醉就见前面几辆汽车自动分散开来,让出了一条道。
他们的车子就继续往前开,那几辆车就在前后左右保驾护行。
陈醉都被这场面给惊住了,军车开道,这排场,男人的终极梦想!
这也是他头一次看到梅花州的街景,街道两旁都是四五层的建筑,看外头这些车的车型和房屋类型,他揣测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概年份。
《百万雄兵》是完全虚构的小说,为了避免和现实世界有任何重叠,作者不但地理是完全私设的,就连年代也混合了,现代近代杂糅,没有具体年份,但依照他的估计,比较像地球的二十世纪,没有太高的楼,也没有太多的汽车,街上的行人穿的也比较保守,还有许多穿百服的老百姓。不过最有特色的,还是这条主干道两旁全是遮天的老梅树,枝干如盖,如今正是盛开季节,举目望去一片繁花似红云,柏油路上都落满了花瓣,车轮子过去,落花都被带了起来,飘飘洒洒。
这就是“八万里长风吹花海”的百花联邦啊,小说里浪漫到梦幻的世界,竟成了真。
“你们要带我……”
陈醉话刚说半句,忽然感觉一阵眩晕,直接就倒下来了,还好身边那人眼明手快,一手接住了他。
大手往他额前一探,说:“你发烧了。”
陈醉自己摸了摸额头,这他妈烧的可真快。
可是没办法,皇后陈醉就是这么个体质,柔弱不堪,风吹一吹就倒了。
这体质,还他妈的百万雄兵个鸟啊,一个兵他这身子也受不了好嘛!
“我是不是要死了?”他说,眼睛噙着泪水。
对方愣了一下,他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救我。”
应该管用吧?《百万雄兵》里的经典杀手锏:“梨花一枝春带雨,哪个男人不动心!”
先让他度过这个难关再说。
他有点不好意思看对面这个男人,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深,能看透他的心思。他就闭上了眼睛,眼皮子烫人,适时地掉出两滴眼泪来,湿漉漉的头发微贴着脸颊,脸颊上浮着潮红,头颅微微倾斜的时候,右颈上的玉簪花纹身全都露出来了。
他身体越来越冷了,开始发抖,车子到了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恍惚又回到了他追文的时候,砸雷怒吼;“作者大大看这里,快让于怀庸扑倒他!赵准也可以!张三王四也可以!”
作者回复:“好的!”
我的老天爷,自作孽不可活!
陈醉已经烧的快要睁不开眼睛,恍然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抱着,身上的些微热气烘着他,像个人体暖炉,他勉强睁开了眼睛,包裹着他的军大衣露出一条缝来,陈醉躺在那男人怀里,透过那条缝看着。
这角度看上去下巴都这么棱角分明,没有一丝赘肉,帅哥就是帅哥啊。这鼻子这眉毛这下巴,这位军人哥哥从头到脚找不到一丝缺点来!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他虚弱的说。
那人低头看他:“郁铖。”
本来都要昏死过去的陈醉闻言浑身一震。
他忽然听见“刷刷”几声响,这拉栓上膛的声音叫他心中一紧,隐隐约约看到郁铖的人全都举起了枪。
毕竟就在皇廷附近,于怀庸的兵到的也快,只是于怀庸本人并没有露面,只他的心腹于文轩领着十几个兵一路追了过来,在皇家医院大门口拦住了他们。
医院门口本来有些闲散人员,见这阵仗也全都四散躲开,大街上有些不怕死的民众偷偷躲在拐角围观,于文轩下了车,刚开始只看到郁铖的肩章,见那上头只有一枚银质蔷薇,还以为只是寻常少校,心下还松了一口气,朗声说:“小子,我奉于大元帅的令,来接你怀里那个人,把他交给我吧。”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听到“于大元帅”这几个字,那几个兵崽子早该吓得放下枪了,谁知道这一回碰上了硬茬,对方几个兵不但丝毫不见畏惧,就连抱着陈皇后的那个青年少校,理也没理睬他,抱着人直接朝他们走了过来。
于文轩心下一怒,挥了一下手,手下的兵便也全都端起了枪。两方对峙,剑拔弩张。
陈醉眼皮子烫的很,泪水都快要模糊了视线,心下绷着一根弦,简直紧张到了极点,精神愈发撑不住,昏昏沉沉要睡过去,却见郁铖丝毫没有放慢脚步,直接冲着于文轩的枪口走了过去。
步伐坚定从容,面色波澜不惊。
于文轩看清了人,也愣了一下,手下的兵都看向了他,于文轩舔了下嘴唇,举着枪说:“郁……我奉于大元帅……”
枪还举着,却眼睁睁地看着郁铖抱着人从他面前走过。在这个过程当中,郁铖看都没看他一眼。
是郁戎的独子郁铖,谁人不认识他,谁人又敢对他开枪。
郁铖。
陈醉昏迷前的一刹那想,原来这就是郁铖!
在“大家觉得谁会拿下陈醉第一次”的投票中,于怀庸高票当选第一名,而以大比分差距获得倒数第一的,正是连发起人都说的,为了凑整数才添上去的男人,郁铖。
作者有话要说:陈醉:可靠,最不用担心会日自己的人!
这场梦这下总该醒了吧?
脑子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将他从水底捞了起来。
身上疼痛的很,浑身刀子割一样,估计是冻的,他眼睛都有些看不清东西了,只感觉到了岸上以后,有人把他抱到车上去了,隐约听到一声枪声,有人说:“快走。”
车子摇摇晃晃,颠簸的他又吐出一口水来。
“这是那个……那个男皇后,皇后陈醉?”
陈醉闭着眼睛,感觉自己像个珍稀动物一样在被围观,接着他便听见有个男人说:“好好开你的车。”
他话音刚落,刚才还一副昏迷不醒状的陈醉,猛地坐了起来,一把将他的手枪从腰间掏了出来,握在手里,枪口抵上了他的头:“不准动!”
这话说完,对方没反应,倒是陈醉先石化了。
天爷啦。
这是什么神仙颜值,极品帅哥。
他发愣,对方也愣了一下,但还是比他先回过神来,对方忽然扣住他的手腕,直接一转,他手里的枪就到了对方手里。
陈醉:“……”
他立即缩到了角落里,才发现自己身上湿透了,而夺走他枪的那个男人,身上和他一样,全都湿透了,风纪扣解开了,露出了里头的衬衫,也是湿的。
“啊,醒了。”前头有个兵回头说:“你……您是皇后殿下么?”
陈醉说:“我不是!”
“您以前去过我们部队慰问,我见过您。”那人盯着他说:“长头发,您脖子上这个纹身我也认识,是玉簪花。”
陈醉立即遮住了自己的脖子,本就白皙的脸颊因为冷水刺激的关系,变得更白,嘴唇略有些发紫,还挂着水珠子,看起来格外脆弱可怜。
怎么办怎么办。
是敌是友他不知道,如今在车里他可跑不了。《百万雄兵爱上我》这篇文里,是个男配都能对陈醉硬一下以示礼貌!
陈醉双眼一闭,直接装死。
希望没有人对昏死的男人感兴趣。
“他就是皇后殿下。”那兵哥执拗地说:“不然刚才于怀庸为什么叫他的兵爬墙下来……不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堂堂皇后殿下会……”
“开快点。”有个声音冷冷地说:“去医院。”
“……我不会游泳,不然我肯定先跳下去救人……你赶紧把衣服脱了吧,”兵哥说:“这么冷的天。包里不是有作战服,你换上。”
陈醉就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他偷偷睁开眼睛,眯着看了一眼,就看见那男人正在脱衣服,健硕修阔的肩背,背脊的肌肉线条隔着t恤都看得分明,双臂扬起的时候,手臂的肌肉微微隆起,这应该是常年训练的结果,结实又不过分粗壮,等到t恤也脱下来以后,他看到了他背上好几道疤痕。
这么精致俊美的五官,脱了军服,竟是这么精壮的身躯。
这么优秀的男人,不应该在《百万雄兵》里没有姓名,只不知道他是谁。
毕竟这篇文里俊美有型的军人太多了。
要脱裤子的时候,那人忽然扭头朝他看了一眼,陈醉赶紧将眼睛闭上了。
接着便是窸窸窣窣的声响,到底是训练有素的军人,换衣服快的很,陈醉忽然发觉对方伸手摸向了自己。
“你干什么?”不等他开口,前头的兵哥就先开口了。
“给他换衣服,”那人说:“转过头去。”
“都是男人……”
“转过头去。”那人又冷冷地说了一句。
陈醉便感觉有人在解他的扣子。
他如今穿的是这个架空世界里的传统服饰,叫百服,斜襟长袍,解开扣子里头就是内衣了,他今天早晨被叫醒的时候出来的匆忙,里头穿的很薄,内衣是白色汗衫,露着胳膊,对方握住他胳膊的时候,他能感受到对方粗糙的指腹……这或许是一只常年握枪的手,和男皇后过度白嫩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心跳如鼓,正想着自己要不要睁眼,忽然察觉对方停下来了。
紧接着他便被干燥的衣服包裹住了。
看来是个正人君子,没有趁机揩油,这世上还有能抵御住媚娃皇后的男人,不容易!
不是他自恋,《百万雄兵》这篇文雷爽的地方就在于对他这个男皇后的描述,作者可不是为了猎奇才故意把男皇后设置成秀美脸蛋和长头发的。为的就是基佬直男通吃,吃的有逻辑。一个美貌又留着长头发的男人,又美又娇,又纯又欲,自然直男看了也要心动!
等他有机会,先把他这头长头发给剪掉,剪成劳改犯的发型,提高提高安全系数!
车子没有先前那么晃荡了,估计是到了马路上,就在这时候,车子突然猛地停了下来,前头的兵哥喊了一句“卧槽”,陈醉只感觉身体直接撞到了车门上,他立即睁开了眼睛,看见前头正到巷子路口,几辆军用汽车堵在前头。
刚才还装死的他立马生龙活虎地蹿起来,身边的男人吃惊地看了他一眼。
他一边朝外头看,一边回手去那男人身上摸枪,摸了几下没摸到,却被人按住了手。
陈醉回头:“枪呢?”
“殿下别怕,是我们的人。”前头的兵哥道。
陈醉就见前面几辆汽车自动分散开来,让出了一条道。
他们的车子就继续往前开,那几辆车就在前后左右保驾护行。
陈醉都被这场面给惊住了,军车开道,这排场,男人的终极梦想!
这也是他头一次看到梅花州的街景,街道两旁都是四五层的建筑,看外头这些车的车型和房屋类型,他揣测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概年份。
《百万雄兵》是完全虚构的小说,为了避免和现实世界有任何重叠,作者不但地理是完全私设的,就连年代也混合了,现代近代杂糅,没有具体年份,但依照他的估计,比较像地球的二十世纪,没有太高的楼,也没有太多的汽车,街上的行人穿的也比较保守,还有许多穿百服的老百姓。不过最有特色的,还是这条主干道两旁全是遮天的老梅树,枝干如盖,如今正是盛开季节,举目望去一片繁花似红云,柏油路上都落满了花瓣,车轮子过去,落花都被带了起来,飘飘洒洒。
这就是“八万里长风吹花海”的百花联邦啊,小说里浪漫到梦幻的世界,竟成了真。
“你们要带我……”
陈醉话刚说半句,忽然感觉一阵眩晕,直接就倒下来了,还好身边那人眼明手快,一手接住了他。
大手往他额前一探,说:“你发烧了。”
陈醉自己摸了摸额头,这他妈烧的可真快。
可是没办法,皇后陈醉就是这么个体质,柔弱不堪,风吹一吹就倒了。
这体质,还他妈的百万雄兵个鸟啊,一个兵他这身子也受不了好嘛!
“我是不是要死了?”他说,眼睛噙着泪水。
对方愣了一下,他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救我。”
应该管用吧?《百万雄兵》里的经典杀手锏:“梨花一枝春带雨,哪个男人不动心!”
先让他度过这个难关再说。
他有点不好意思看对面这个男人,感觉这个男人的眼睛深,能看透他的心思。他就闭上了眼睛,眼皮子烫人,适时地掉出两滴眼泪来,湿漉漉的头发微贴着脸颊,脸颊上浮着潮红,头颅微微倾斜的时候,右颈上的玉簪花纹身全都露出来了。
他身体越来越冷了,开始发抖,车子到了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恍惚又回到了他追文的时候,砸雷怒吼;“作者大大看这里,快让于怀庸扑倒他!赵准也可以!张三王四也可以!”
作者回复:“好的!”
我的老天爷,自作孽不可活!
陈醉已经烧的快要睁不开眼睛,恍然感觉自己被一个人抱着,身上的些微热气烘着他,像个人体暖炉,他勉强睁开了眼睛,包裹着他的军大衣露出一条缝来,陈醉躺在那男人怀里,透过那条缝看着。
这角度看上去下巴都这么棱角分明,没有一丝赘肉,帅哥就是帅哥啊。这鼻子这眉毛这下巴,这位军人哥哥从头到脚找不到一丝缺点来!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他虚弱的说。
那人低头看他:“郁铖。”
本来都要昏死过去的陈醉闻言浑身一震。
他忽然听见“刷刷”几声响,这拉栓上膛的声音叫他心中一紧,隐隐约约看到郁铖的人全都举起了枪。
毕竟就在皇廷附近,于怀庸的兵到的也快,只是于怀庸本人并没有露面,只他的心腹于文轩领着十几个兵一路追了过来,在皇家医院大门口拦住了他们。
医院门口本来有些闲散人员,见这阵仗也全都四散躲开,大街上有些不怕死的民众偷偷躲在拐角围观,于文轩下了车,刚开始只看到郁铖的肩章,见那上头只有一枚银质蔷薇,还以为只是寻常少校,心下还松了一口气,朗声说:“小子,我奉于大元帅的令,来接你怀里那个人,把他交给我吧。”
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听到“于大元帅”这几个字,那几个兵崽子早该吓得放下枪了,谁知道这一回碰上了硬茬,对方几个兵不但丝毫不见畏惧,就连抱着陈皇后的那个青年少校,理也没理睬他,抱着人直接朝他们走了过来。
于文轩心下一怒,挥了一下手,手下的兵便也全都端起了枪。两方对峙,剑拔弩张。
陈醉眼皮子烫的很,泪水都快要模糊了视线,心下绷着一根弦,简直紧张到了极点,精神愈发撑不住,昏昏沉沉要睡过去,却见郁铖丝毫没有放慢脚步,直接冲着于文轩的枪口走了过去。
步伐坚定从容,面色波澜不惊。
于文轩看清了人,也愣了一下,手下的兵都看向了他,于文轩舔了下嘴唇,举着枪说:“郁……我奉于大元帅……”
枪还举着,却眼睁睁地看着郁铖抱着人从他面前走过。在这个过程当中,郁铖看都没看他一眼。
是郁戎的独子郁铖,谁人不认识他,谁人又敢对他开枪。
郁铖。
陈醉昏迷前的一刹那想,原来这就是郁铖!
在“大家觉得谁会拿下陈醉第一次”的投票中,于怀庸高票当选第一名,而以大比分差距获得倒数第一的,正是连发起人都说的,为了凑整数才添上去的男人,郁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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