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李家要办寿宴了!李家家主李吉八十大寿,宴请各大门派英雄豪杰!最近江湖上一个重大消息传来,一向不问世事不涉江湖的天方李家,突然一反常态要大摆宴席,还广邀各路英雄豪杰前往天方城李家大宅,借李吉寿宴顺道搞个英雄会。
坊间传闻,这李家以前跟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故而一直行事低调,处处避嫌。此番隆重之举,不免让人联想到百鬼白夜杀投靠李慕的事情来。江湖中人都在猜测,难道这李吉想借英雄会之事来表明立场,拉帮结派?
江湖中人越是好奇,就越是想谈个究竟,所以天方的城门,就快要被来访的人挤爆了。
天方城并不大,却的确很美很繁华……
李家大宅,大得惊人,几乎要占据了天方城主城区的十分之一。
花临风和蔷薇乔装打扮站在李家大宅门口许久,看江湖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故地重游,往事浮上心头,良久无言。
“不是只是顺路来这里看看么?看好了,就走吧,继续去找我们的女儿吧。”蔷薇拉了拉临风的衣袖,把他从当年的回忆里拉了出来。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不如就进去看看吧,二十年没有看到过李老爷子了,都到了这儿却不进去看看他,未免有些失礼了。”花临风道。
蔷薇没有说话,她只是突然之间想起了她的女儿。他们找她已经有一段时间,却一丝线索都没有。世界之大,想找一个自小失散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蔷薇有些懊恼当年为什么会同意屠凉的建议,就算是两家人分别带着两把钥匙从此天各一方,为什么非要把女儿互换?这一点她一直都想不通。
此时此刻,他站在李家大宅前,望着身边擦身而过的各路江湖人物,看着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自己和临风,脑海里突然灵光一现,她抓住临风的手问道,“当年屠凉把我们两家的女儿换着养育,是不是……是不是因为觉得她的女儿跟着我们才会更安全?毕竟他们两个人行走江湖,比我们两个人的处境要危险得多?”
花临风没有说话,没有摇头,并不否认,他似乎早就知道这层用意,所以连一丝惊讶之色都未表现出来。
蔷薇也不再说话,她没有怪她,以她和他这么多年的相处,他知道花临风做这种事一定也是出于对花仙客的兄弟之情,她不明白同出秋藏阁的他们明明不是亲兄弟,做出的事来,却连亲兄弟都未必能做到。也许男人之间最重的情谊,除了两肋插刀以外,还能舍了骨肉亲情吧,就像当初花临风也愿意拿自己的女儿代替花仙客的女儿去死一样。蔷薇并不知道,花临风之所以舍得,还有骨子里的人性的一点点劣根作祟,因为他知道那并不是他的女儿,所以割舍的时候,多多少少有点儿自我安慰。
李家大堂,院内,花园,广场上都挤满了人,蔷薇久未经过鼎沸的人声,在人群中躲躲闪闪,有些不太习惯。
倒是见着了李老爷子,在陪客人说话,虽然看上去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但精神格外得好,中气十足的样子。
老爷子旁边还坐了几个人,一个十五六岁模样娇俏的粉嫩衣裙的小姑娘,一个黑色长衫白色发带束发的少年,少年身边还有一个看起来十八九岁的姑娘,亦是肤如凝脂唇红齿白惹人怜爱,只是眼里有那个年纪所没有的成熟与忧伤,蔷薇看那姑娘看得有些心惊,莫名的似曾相识,又说不上为什么。
蔷薇又往旁边看去,这一看不打紧,居然看到了一个朝夕相处二十年的人,花屠!蔷薇几乎要热泪盈眶,她刚想往前走,被花临风一把拽了回来,再看花临风也是眼圈有些泛红,应当也是认出了她。分开了这么久,看起来她过得还不错,看起来没有瘦没有变黑变黄,虽然眉宇间有那么一丝丝的愁绪。临风轻声道,“我们不宜招摇,知道她过得好便是了。当初决定离开她,让她过自己的人生的时候,就是决绝而深思熟虑过的,当初,就已割舍得下。我们来只是见李家家主的,因为仓促没有准备礼物已是失礼,等会找机会私下好好赔个礼,说完我们便走。”
花临风话音未落,人群中突然一阵喧哗,只见不远处向李家飞奔来一群骑兵,个个身穿黑底金丝战甲,器宇轩昂,英姿飒爽,皆是剑眉星目,一脸正气,宛如天神。
“是万神宗!”人群中有人惊呼。骑兵并未停下,直冲进了广场上的人群中,人群自动闪开一条路来。那群人直冲到大门口,下了马,直奔院内而来。
那群人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就是花临风之前在酒馆里遇见的那个,那人眼神刚毅,身材粗壮,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花临风想到他在酒馆里以酒杯裂剑的那一招,竟不自觉打了个寒战,师兄当年在江湖以武功高强闻名,都不知道能不能使出那一招来,想到这里,他居然再次打了个寒战。
“朝廷万神宗,今日前来,有一件大事要公告天下,据查,天方李家,在天方城势力庞大,称霸一方,只手遮天,干涉守城府政事,为一方恶势力,今日起,万神宗全面接管天方李家各项事务,李家在永盛国各处之土地,房产,客栈,店铺等皆由朝廷接管,由万神宗代为管理。”那为首的中年男人说着,一手亮出了上书“万神宗”三个大字的黄金腰牌,一手亮出了一纸黄金书页的文书,文书上方“接管令”格外醒目。
一时间各路英雄豪杰议论纷纷,李吉变了脸色,几乎要站立不稳,李意阑扶住了她,脸上是从未有过的焦虑和倔强的神色。花临风也是一惊,同时为李吉担忧,不曾想一场热闹的盛宴,竟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
“这李家在江湖上的名声一贯不错,此次,怎么就得罪了朝廷?”“李家前日里戏弄了医圣白老人,那白老人医品输给了黑老人的传人,丢了医圣的头衔,坊间传闻说那白老人跟王后沾亲带故,难不成是那家伙告了状?”“依我看不太可能,就算那白老人是王亲国戚,也未必见得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吧?”身边的几个人在窃窃私语,花临风听得真真切切,却一头雾水,搞不清楚来龙去脉。
李吉定了定神,想起了前一日突然闯进李家的那个神秘的带着黄金面具的人。
前一日傍晚,李吉正准备歇下,一贯开着的门窗外,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李吉喝道,“谁?”
门没有拴住,被来人轻轻推开,那个人带着黄金面具,身后躺着两个已经昏迷的下人。
那个黄金面具的人,穿着一身黑色衣衫,看上去是最顶级的布料,衣衫上绣着精致的金丝云水纹,腰间黄金腰带上镶着碧玉,头上束发用的是如意簪,散落在胸前的头发中还有隐隐约约的金丝装饰。这样讲究的衣着,这样华贵的装饰,无一不彰显着来人的尊贵身份和不凡气度。李吉这把年纪,看人一贯精准,他从那人一双垂下的关节突出皮肤相对粗糙的手,就已经看出,此人年纪约四十左右,绝非稚嫩少年。
“天方李家家大业大,家主就配了武功这么平庸的下人,难道也睡得安稳么?”来人道。
“我李家一向行事低调,我李吉一向广结善缘,未曾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为何会睡不安稳呢?”李吉道。
“不错,李家确实是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当初,你还是帮了李慕处理了瀚海国的宝藏。李家一向低调,不惹江湖纷争,明哲保身,但事实上,还是站在李慕的立场上,帮他保护了瀚海国的宝藏这么多年,不是么?”来人道,声音平淡,让李吉听不出其中的情绪。李吉对听不出语气中情绪的人,一向有着本能的心虚和敬畏。
“看你的衣着配饰,十有八九是朝廷中人,却不知你到底是谁?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李吉道。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来这里,是问你当年瀚海国宝藏的事,你到底知道多少?”
“又是一个来问宝藏之事的……”李吉叹了口气,“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最近怎么突然不清静了,一个个跑来问我……”
“一个个?李慕来过了?”黄金面具道。
“他倒是没来,怎么,你那么紧张,难不成你是他死对头?”李吉缕着自己的胡子道。
“朝廷和逆贼,原本就是对立,我紧张也是应该的。再说,宝藏原本就是瀚海国为了他谋权篡位准备的,他便是来拿,本也是天经地义。”
“如果他拿回了宝藏,你现在已经得准备披甲上阵了,李羡殿下,放眼天下,还有谁胆敢在靴子上使用黄金龙纹刺绣?”李吉笑道。
黄金面具听闻,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脚下,确实没在意穿的是王族才有资格穿的黄金龙纹刺绣马靴。黄金面具笑了,“什么都瞒不过前辈。”他伸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果然是那九五之尊,深居后庭城永安宫的王族李羡。
“若论起辈分,你估计得叫我一声太爷爷,虽然我天方李家一族很早就脱离了朝廷,但一直也算安分守己,与天方城守城府也是井水不犯河水,殿下今天忽然到我这里来,实在是有些受宠若惊。若殿下算来看望长辈,我李吉自是感恩戴德,若殿下是为宝藏而来,恐怕还是会让您失望了。这宝藏,早在二十年之前就由李慕的人花仙客和花临风夫妇安置,我并不知道他们把宝藏至于何处,更不知道他们设置了什么机关或者钥匙,这么些年来也并非我李家庇护,使宝藏安然无恙,而是压根儿,就没有人能找到他们夫妇,更没有人能得到宝藏了。”李吉道。
“太爷爷说的,当真是没有半点儿隐瞒?宝藏的事,您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李羡追问。
“没有。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了殿下。关于瀚海国宝藏的事,还是劳烦殿下自己去寻吧。老夫年事已高,只想安度晚年,别的事也不想掺和。”李吉走到了床前坐下,说道。
“那我想再多问一句,太爷爷,若我和李慕势不两立,若如今李慕的反军和朝廷打起仗来,您站在谁那边?”李羡虽只是试探,眼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期望。
“你知道我李家一向中立的,我自然是哪边都不站了。”李吉道。
“那最好,倘若太爷爷站在了李慕那一边,那您总有一天会后悔。因为您终究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我,又是什么样的人……”李羡说完,扬长而去。
李吉坐在床边,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李慕和百鬼白夜杀勾结的事,他不是没有耳闻,屠杀风云寨子的事,在江湖上也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李吉已经快忘记了当年的李慕是什么样子,但当年的李慕,是绝对不可能像如今这般残暴可怕,李吉的心很乱,他知道,他已经无法置身事外。李吉坐在床上思虑,明日就是八十寿宴,已经答应喜欢热闹的孙女儿李意阑邀好了江湖各路豪杰欢聚一堂,热闹热闹,无论如何,还是养好精神,走一步算一步吧,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破坏了早就准备的英雄会,万不可让一向向往江湖风云气度的孙女儿失望……
坊间传闻,这李家以前跟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故而一直行事低调,处处避嫌。此番隆重之举,不免让人联想到百鬼白夜杀投靠李慕的事情来。江湖中人都在猜测,难道这李吉想借英雄会之事来表明立场,拉帮结派?
江湖中人越是好奇,就越是想谈个究竟,所以天方的城门,就快要被来访的人挤爆了。
天方城并不大,却的确很美很繁华……
李家大宅,大得惊人,几乎要占据了天方城主城区的十分之一。
花临风和蔷薇乔装打扮站在李家大宅门口许久,看江湖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故地重游,往事浮上心头,良久无言。
“不是只是顺路来这里看看么?看好了,就走吧,继续去找我们的女儿吧。”蔷薇拉了拉临风的衣袖,把他从当年的回忆里拉了出来。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不如就进去看看吧,二十年没有看到过李老爷子了,都到了这儿却不进去看看他,未免有些失礼了。”花临风道。
蔷薇没有说话,她只是突然之间想起了她的女儿。他们找她已经有一段时间,却一丝线索都没有。世界之大,想找一个自小失散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蔷薇有些懊恼当年为什么会同意屠凉的建议,就算是两家人分别带着两把钥匙从此天各一方,为什么非要把女儿互换?这一点她一直都想不通。
此时此刻,他站在李家大宅前,望着身边擦身而过的各路江湖人物,看着在人群中毫不起眼的自己和临风,脑海里突然灵光一现,她抓住临风的手问道,“当年屠凉把我们两家的女儿换着养育,是不是……是不是因为觉得她的女儿跟着我们才会更安全?毕竟他们两个人行走江湖,比我们两个人的处境要危险得多?”
花临风没有说话,没有摇头,并不否认,他似乎早就知道这层用意,所以连一丝惊讶之色都未表现出来。
蔷薇也不再说话,她没有怪她,以她和他这么多年的相处,他知道花临风做这种事一定也是出于对花仙客的兄弟之情,她不明白同出秋藏阁的他们明明不是亲兄弟,做出的事来,却连亲兄弟都未必能做到。也许男人之间最重的情谊,除了两肋插刀以外,还能舍了骨肉亲情吧,就像当初花临风也愿意拿自己的女儿代替花仙客的女儿去死一样。蔷薇并不知道,花临风之所以舍得,还有骨子里的人性的一点点劣根作祟,因为他知道那并不是他的女儿,所以割舍的时候,多多少少有点儿自我安慰。
李家大堂,院内,花园,广场上都挤满了人,蔷薇久未经过鼎沸的人声,在人群中躲躲闪闪,有些不太习惯。
倒是见着了李老爷子,在陪客人说话,虽然看上去白发苍苍满脸皱纹,但精神格外得好,中气十足的样子。
老爷子旁边还坐了几个人,一个十五六岁模样娇俏的粉嫩衣裙的小姑娘,一个黑色长衫白色发带束发的少年,少年身边还有一个看起来十八九岁的姑娘,亦是肤如凝脂唇红齿白惹人怜爱,只是眼里有那个年纪所没有的成熟与忧伤,蔷薇看那姑娘看得有些心惊,莫名的似曾相识,又说不上为什么。
蔷薇又往旁边看去,这一看不打紧,居然看到了一个朝夕相处二十年的人,花屠!蔷薇几乎要热泪盈眶,她刚想往前走,被花临风一把拽了回来,再看花临风也是眼圈有些泛红,应当也是认出了她。分开了这么久,看起来她过得还不错,看起来没有瘦没有变黑变黄,虽然眉宇间有那么一丝丝的愁绪。临风轻声道,“我们不宜招摇,知道她过得好便是了。当初决定离开她,让她过自己的人生的时候,就是决绝而深思熟虑过的,当初,就已割舍得下。我们来只是见李家家主的,因为仓促没有准备礼物已是失礼,等会找机会私下好好赔个礼,说完我们便走。”
花临风话音未落,人群中突然一阵喧哗,只见不远处向李家飞奔来一群骑兵,个个身穿黑底金丝战甲,器宇轩昂,英姿飒爽,皆是剑眉星目,一脸正气,宛如天神。
“是万神宗!”人群中有人惊呼。骑兵并未停下,直冲进了广场上的人群中,人群自动闪开一条路来。那群人直冲到大门口,下了马,直奔院内而来。
那群人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就是花临风之前在酒馆里遇见的那个,那人眼神刚毅,身材粗壮,一看就是个练家子。花临风想到他在酒馆里以酒杯裂剑的那一招,竟不自觉打了个寒战,师兄当年在江湖以武功高强闻名,都不知道能不能使出那一招来,想到这里,他居然再次打了个寒战。
“朝廷万神宗,今日前来,有一件大事要公告天下,据查,天方李家,在天方城势力庞大,称霸一方,只手遮天,干涉守城府政事,为一方恶势力,今日起,万神宗全面接管天方李家各项事务,李家在永盛国各处之土地,房产,客栈,店铺等皆由朝廷接管,由万神宗代为管理。”那为首的中年男人说着,一手亮出了上书“万神宗”三个大字的黄金腰牌,一手亮出了一纸黄金书页的文书,文书上方“接管令”格外醒目。
一时间各路英雄豪杰议论纷纷,李吉变了脸色,几乎要站立不稳,李意阑扶住了她,脸上是从未有过的焦虑和倔强的神色。花临风也是一惊,同时为李吉担忧,不曾想一场热闹的盛宴,竟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
“这李家在江湖上的名声一贯不错,此次,怎么就得罪了朝廷?”“李家前日里戏弄了医圣白老人,那白老人医品输给了黑老人的传人,丢了医圣的头衔,坊间传闻说那白老人跟王后沾亲带故,难不成是那家伙告了状?”“依我看不太可能,就算那白老人是王亲国戚,也未必见得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吧?”身边的几个人在窃窃私语,花临风听得真真切切,却一头雾水,搞不清楚来龙去脉。
李吉定了定神,想起了前一日突然闯进李家的那个神秘的带着黄金面具的人。
前一日傍晚,李吉正准备歇下,一贯开着的门窗外,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李吉喝道,“谁?”
门没有拴住,被来人轻轻推开,那个人带着黄金面具,身后躺着两个已经昏迷的下人。
那个黄金面具的人,穿着一身黑色衣衫,看上去是最顶级的布料,衣衫上绣着精致的金丝云水纹,腰间黄金腰带上镶着碧玉,头上束发用的是如意簪,散落在胸前的头发中还有隐隐约约的金丝装饰。这样讲究的衣着,这样华贵的装饰,无一不彰显着来人的尊贵身份和不凡气度。李吉这把年纪,看人一贯精准,他从那人一双垂下的关节突出皮肤相对粗糙的手,就已经看出,此人年纪约四十左右,绝非稚嫩少年。
“天方李家家大业大,家主就配了武功这么平庸的下人,难道也睡得安稳么?”来人道。
“我李家一向行事低调,我李吉一向广结善缘,未曾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为何会睡不安稳呢?”李吉道。
“不错,李家确实是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只不过当初,你还是帮了李慕处理了瀚海国的宝藏。李家一向低调,不惹江湖纷争,明哲保身,但事实上,还是站在李慕的立场上,帮他保护了瀚海国的宝藏这么多年,不是么?”来人道,声音平淡,让李吉听不出其中的情绪。李吉对听不出语气中情绪的人,一向有着本能的心虚和敬畏。
“看你的衣着配饰,十有八九是朝廷中人,却不知你到底是谁?来我这里又有何贵干?”李吉道。
“我是谁并不重要。我来这里,是问你当年瀚海国宝藏的事,你到底知道多少?”
“又是一个来问宝藏之事的……”李吉叹了口气,“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最近怎么突然不清静了,一个个跑来问我……”
“一个个?李慕来过了?”黄金面具道。
“他倒是没来,怎么,你那么紧张,难不成你是他死对头?”李吉缕着自己的胡子道。
“朝廷和逆贼,原本就是对立,我紧张也是应该的。再说,宝藏原本就是瀚海国为了他谋权篡位准备的,他便是来拿,本也是天经地义。”
“如果他拿回了宝藏,你现在已经得准备披甲上阵了,李羡殿下,放眼天下,还有谁胆敢在靴子上使用黄金龙纹刺绣?”李吉笑道。
黄金面具听闻,低头望了望自己的脚下,确实没在意穿的是王族才有资格穿的黄金龙纹刺绣马靴。黄金面具笑了,“什么都瞒不过前辈。”他伸手摘下了自己的面具,果然是那九五之尊,深居后庭城永安宫的王族李羡。
“若论起辈分,你估计得叫我一声太爷爷,虽然我天方李家一族很早就脱离了朝廷,但一直也算安分守己,与天方城守城府也是井水不犯河水,殿下今天忽然到我这里来,实在是有些受宠若惊。若殿下算来看望长辈,我李吉自是感恩戴德,若殿下是为宝藏而来,恐怕还是会让您失望了。这宝藏,早在二十年之前就由李慕的人花仙客和花临风夫妇安置,我并不知道他们把宝藏至于何处,更不知道他们设置了什么机关或者钥匙,这么些年来也并非我李家庇护,使宝藏安然无恙,而是压根儿,就没有人能找到他们夫妇,更没有人能得到宝藏了。”李吉道。
“太爷爷说的,当真是没有半点儿隐瞒?宝藏的事,您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李羡追问。
“没有。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了殿下。关于瀚海国宝藏的事,还是劳烦殿下自己去寻吧。老夫年事已高,只想安度晚年,别的事也不想掺和。”李吉走到了床前坐下,说道。
“那我想再多问一句,太爷爷,若我和李慕势不两立,若如今李慕的反军和朝廷打起仗来,您站在谁那边?”李羡虽只是试探,眼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期望。
“你知道我李家一向中立的,我自然是哪边都不站了。”李吉道。
“那最好,倘若太爷爷站在了李慕那一边,那您总有一天会后悔。因为您终究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而我,又是什么样的人……”李羡说完,扬长而去。
李吉坐在床边,心绪久久不能平静。李慕和百鬼白夜杀勾结的事,他不是没有耳闻,屠杀风云寨子的事,在江湖上也已经传得沸沸扬扬,李吉已经快忘记了当年的李慕是什么样子,但当年的李慕,是绝对不可能像如今这般残暴可怕,李吉的心很乱,他知道,他已经无法置身事外。李吉坐在床上思虑,明日就是八十寿宴,已经答应喜欢热闹的孙女儿李意阑邀好了江湖各路豪杰欢聚一堂,热闹热闹,无论如何,还是养好精神,走一步算一步吧,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破坏了早就准备的英雄会,万不可让一向向往江湖风云气度的孙女儿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