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元十六年,云州青县。
夏末,淅淅沥沥的雨下个没完,烦得人直想跳起来把天戳个窟窿,好让它干脆把雨水一气倾倒个干净。
野山因为连绵的雨变得危险,再老练的猎人也不敢在上头久待。
姜锦披着蓑衣,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
山间蜿蜒的小路上留下一串水坑。
她心里有气,一脚下去,淤泥腐叶被她踩得咔咔直响,惊得附近树梢头避雨的鸟雀纷乱飞走。
已经有一个来月了,姜锦还是很生气,非常生气。
她花了不少时间,才让自己接受了眼前的事实——重活一世,回到了十年前。
按理说,上辈子的结局怎么看都不甚愉快,病秧子得以重活一世,回到她少时活蹦乱跳的时候,无论如何都应该高兴才对。
偏偏姜锦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那句预备待裴临出征回来再说出口的和离,彻彻底底变成了寄不出去的信、压在箱底的石头,堵得她心烦意乱。
姜锦恨不得回到那个夜晚,然后揪住裴临的衣领,恶狠狠地对他说:“我,姜锦,要和你和离!”
想想都很英姿飒爽啊。
只是没人有机会和命运讨价还价。
都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谁又能料到自己还有重走回头路的时候?
好在漫长的病势早把姜锦的性子磨钝了,她自我调适都能力很强,不至于把自己怄死。
既然有了这样的机缘,她总归是想要好好过下去的。
如今能跑能跳,还有什么不满足?
或许她真的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又或许聚少离多之下,裴临的形象本就日渐淡漠。这一个多月来,在姜锦的自制之下,想到他的次数已然越来越少。
除却还是偶尔会幻想一下,当着他的面把和离说出口该有多爽快。
若是那样,她也就了无遗憾了。
可是人这辈子,又哪能没点遗憾呢?
姜锦轻笑一声,专心致志走脚下的路。
她的住处离这座叫乌泥山的野山并不远,山脚下往西走百来步便到了。
姜锦步伐轻快,随意推开了蓬门。
这里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座茅庐,当年收养她的老猎户姜游身故之后,她便独自居于此处。
没有什么好偷的,所以干脆就没锁。不过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野兽和贼人,姜锦出门回来,总要背着她那把有些锈了的柴刀在屋内外绕一圈。
阴雨绵绵,天未至傍晚就已经黑透。确认了安危之后,姜锦从袖中摸出火折子,擦亮了微茫的光,再去寻那盏年纪比她还大的旧油灯。
青县贫寒,无亲无傍的孤女更是艰难,有盏油灯已是不易,蜡烛这玩意儿是想也不要想。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骤然回到贫瘠生活的那几天,姜锦还真有些不适应水要挑柴要担,夜里连灯都不舍得多点的日子。
昏黄的灯光照亮了逼仄的堂屋,姜锦半蹲在地上,把还没死透的灰毛兔子从背篓里抓出来,熟稔地送它上西天,收拾干净好来祭她的五脏庙。
往前数一个月,她忧虑的还是淮西叛乱、长安局势,而现在,她得担心的是下一顿饭的着落。
土灶台上放着两只陶罐,勉强算得上是炊具,堆久了的柴火在染了潮气,烧起来有点艰难。
姜锦望着灶膛里摇曳着的橙黄火焰,怔怔地叹了口气。
怎么就回到了这个时候呢?
迷蒙的天气实在是让人神思不属,跃动的火苗在姜锦瞳孔中裂成了两半,她眼前一花,恍然竟又回想起了前世和裴临的初遇。
夏末秋初,她进山打猎,走在崎岖的山路间时,一股极其浓重的血腥气顺风袭来。
荒山野岭里,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姜锦本能地想要绕开。
可惜她的鼻子一贯很灵,她闻得出,血腥味的来源并非是某种禽兽,而是人。
姜锦发了滥好心,循着风的方向去找那人,心想若是死了就埋一埋,也算她积功德,若是活的……
若是活的,那可麻烦了。
姜锦走了约莫几十步,在背风的山石后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一个大麻烦。
一个看起来也不过十来啷当岁的少年,仰面斜倒在山石后。他的伤势是肉眼可见的严重,最严重的伤在大腿上,浑浊的血还在在汩汩地流,身下的泥土都被浸成了暗红色。
哪怕已经晕厥过去,他也依旧保持着警戒的姿态,一手支在腿上,另一手抵在自己的后腰——那里有一柄锋利的、不知沾了谁血的短匕。
得亏姜锦山野长大,见血的经验丰富,若换了旁人,直接能被被这骇人的景象吓死。
不过,她见的多是野兽的血,伤这么重的人还是把她惊了一跳。
姜锦垂眸,瞧出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料一看就非寻常人用得起的,心下便又打起鼓来。
若是游商的货郎、抑或其他村的猎户着了凶兽的道,她救了也就救了,可偏偏眼前这位一看就是为刀剑所伤,救下他只怕会掺和到是非里去。
野兽逞凶,也不过是用牙齿、用利爪。而人争斗起来,却比这可怕多了。
冷然的夜风渐起,姜锦没有犹豫多久,最终还是把这个麻烦带了回去。
倒不是因为她有多么菩萨心肠,让她下定决心的,同样也是他身上污泥血水也掩盖不住的气度。
按县里摇头晃脑的算命先生的话来说,那就是“此子绝非池中物也”。
富贵险中求,姜锦没想一辈子在山野中胡混着过。而收养她的老猎户姜游去世以前,也丢了两个包袱给她。
一是留下了捡到她时襁褓中的信物,二来,他还希望她这个便宜女儿能为他这个便宜爹了却一桩旧怨。
找不找生身父母暂且不论,然而姜游终归对她有养育之恩,他临终的夙愿,姜锦觉得自己还是要报一报的。
然而他故去两年了,姜锦一个山野长大的丫头,始终没有办法找到路子——天知道姜游一个山中独居的老鳏夫老猎户,是怎么和世家大族的人结了仇的!
眼前突然出现的受伤少年非富即贵,那时的姜锦天真又世故地想,倘若她救了他,挟恩图报央他帮些忙,应当也是可以的。
受潮的柴火在灶台里烧炸了膛,陷落在前尘旧事里的姜锦被崩开的火星子一撩,才猛然清醒过来。
当真是恍然如梦。
重活一世再忆起这些时,姜锦心下不免有些自嘲。
纵然怀揣的心思本就不纯洁,那时的她也绝不会想到,她想要以救命之恩要挟的这位,竟会是河东裴氏东眷之属、真真正正的高门子弟。
那这一次……
自打姜锦重活一遭,她一直刻意地忽略了一件事情。
——如果她的重生没有改变按部就班的轨迹,现在是真元十六年,那么再过不了多久,她便会和前世一样,遇到流落山间的裴临。
平心而论,裴临对她不坏,姜锦介意长安那些年的困顿,却也知道很多事情不能简单归咎于他。
她只是还没有做好再见到他的准备。
见到一个站在万事伊始,对一切都无知无觉的裴临。
不过,虽然姜锦不想重蹈覆辙,然她此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户女,除却打猎的家伙和这间破屋,再无家私,称得上是手停口停,再想逃避,每日也依旧要进山打猎。
秋意渐凉的清晨,姜锦和往常一样,拐上蓬门,往山里去。
瑟瑟的风自山涧而起,裹挟着枯黄草木的气息席卷难宁。
姜锦迎风打了几个大喷嚏,背紧了竹篓,打算今日早些回去。
右边眼皮跳了半天,连带着她半边颧骨都有些发麻,她心念一动,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了。
血腥气宛若诡异的暗香,浮动至她的鼻尖。
姜锦只觉两腿重逾千钧,怎么也迈不开了。
这回,她没有再在山中找寻,而是轻车熟路地爬到了顺风的高点。
这里视野开阔,并无高大的草木遮蔽,可以将底下的情形一览无余。
那块山石后头,果然已经有人了!
姜锦瞳孔微缩,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再久不见,她也依旧记得这张鲜活英气的面孔。
这一世,凭借一点先知先觉,姜锦反应得快了不少,至少此时此刻,山石后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年,还没有晕过去。
他嘴唇青白,勉力迈着艰难的步履,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山石后,抬手感受了一下风吹来的方向,才在背风处跌坐下来。
他的掌根抵在自己的胸口,似乎是在确定某样东西的存在。
确定好之后,他粗重地喘了几口气,脑袋一歪,阖上了双眸。
居高临下的姜锦将裴临的动作尽收眼底,直到掌心传来些微的刺痛,她才发觉自己下意识攥紧了一旁粗砺的树枝。
她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过,自己正站在命运的分岔口。
她的,还有他的。
姜锦深吸一口气,随即一点一点地把这口气吐出去。
算了,再救他一次。
姜锦想,她救的不是她曾经的丈夫,而是把守中原、打得戎狄落花流水的将军。
他得活着。
她缓缓松开被树皮磨破了的手,挪动着脚步往山石旁走去。
“算我欠你的,”姜锦低声自语,“这么大的血腥味,任你再厉害,留在这一晚也是要喂狼。”
尽管眼前的裴临年纪尚轻,然他们夫妻多年,姜锦对他的身体再熟悉不过,是以并不扭捏,在拖他回去之前,还打算先给他处理一下腿上的伤处。
姜锦放下背篓,用牙咬着自己的衣摆下围,刺啦一声撕了块里衣上还算干净的布出来。
她跪坐在血泊里,任血水也染透她的衣裙,低下头,正要伸手探向他的伤处,忽然就被制住了。
一只血迹斑斑的手,扼在了她的手腕上。
作者有话说:
夏末,淅淅沥沥的雨下个没完,烦得人直想跳起来把天戳个窟窿,好让它干脆把雨水一气倾倒个干净。
野山因为连绵的雨变得危险,再老练的猎人也不敢在上头久待。
姜锦披着蓑衣,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山下走。
山间蜿蜒的小路上留下一串水坑。
她心里有气,一脚下去,淤泥腐叶被她踩得咔咔直响,惊得附近树梢头避雨的鸟雀纷乱飞走。
已经有一个来月了,姜锦还是很生气,非常生气。
她花了不少时间,才让自己接受了眼前的事实——重活一世,回到了十年前。
按理说,上辈子的结局怎么看都不甚愉快,病秧子得以重活一世,回到她少时活蹦乱跳的时候,无论如何都应该高兴才对。
偏偏姜锦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那句预备待裴临出征回来再说出口的和离,彻彻底底变成了寄不出去的信、压在箱底的石头,堵得她心烦意乱。
姜锦恨不得回到那个夜晚,然后揪住裴临的衣领,恶狠狠地对他说:“我,姜锦,要和你和离!”
想想都很英姿飒爽啊。
只是没人有机会和命运讨价还价。
都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谁又能料到自己还有重走回头路的时候?
好在漫长的病势早把姜锦的性子磨钝了,她自我调适都能力很强,不至于把自己怄死。
既然有了这样的机缘,她总归是想要好好过下去的。
如今能跑能跳,还有什么不满足?
或许她真的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又或许聚少离多之下,裴临的形象本就日渐淡漠。这一个多月来,在姜锦的自制之下,想到他的次数已然越来越少。
除却还是偶尔会幻想一下,当着他的面把和离说出口该有多爽快。
若是那样,她也就了无遗憾了。
可是人这辈子,又哪能没点遗憾呢?
姜锦轻笑一声,专心致志走脚下的路。
她的住处离这座叫乌泥山的野山并不远,山脚下往西走百来步便到了。
姜锦步伐轻快,随意推开了蓬门。
这里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座茅庐,当年收养她的老猎户姜游身故之后,她便独自居于此处。
没有什么好偷的,所以干脆就没锁。不过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野兽和贼人,姜锦出门回来,总要背着她那把有些锈了的柴刀在屋内外绕一圈。
阴雨绵绵,天未至傍晚就已经黑透。确认了安危之后,姜锦从袖中摸出火折子,擦亮了微茫的光,再去寻那盏年纪比她还大的旧油灯。
青县贫寒,无亲无傍的孤女更是艰难,有盏油灯已是不易,蜡烛这玩意儿是想也不要想。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骤然回到贫瘠生活的那几天,姜锦还真有些不适应水要挑柴要担,夜里连灯都不舍得多点的日子。
昏黄的灯光照亮了逼仄的堂屋,姜锦半蹲在地上,把还没死透的灰毛兔子从背篓里抓出来,熟稔地送它上西天,收拾干净好来祭她的五脏庙。
往前数一个月,她忧虑的还是淮西叛乱、长安局势,而现在,她得担心的是下一顿饭的着落。
土灶台上放着两只陶罐,勉强算得上是炊具,堆久了的柴火在染了潮气,烧起来有点艰难。
姜锦望着灶膛里摇曳着的橙黄火焰,怔怔地叹了口气。
怎么就回到了这个时候呢?
迷蒙的天气实在是让人神思不属,跃动的火苗在姜锦瞳孔中裂成了两半,她眼前一花,恍然竟又回想起了前世和裴临的初遇。
夏末秋初,她进山打猎,走在崎岖的山路间时,一股极其浓重的血腥气顺风袭来。
荒山野岭里,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姜锦本能地想要绕开。
可惜她的鼻子一贯很灵,她闻得出,血腥味的来源并非是某种禽兽,而是人。
姜锦发了滥好心,循着风的方向去找那人,心想若是死了就埋一埋,也算她积功德,若是活的……
若是活的,那可麻烦了。
姜锦走了约莫几十步,在背风的山石后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一个大麻烦。
一个看起来也不过十来啷当岁的少年,仰面斜倒在山石后。他的伤势是肉眼可见的严重,最严重的伤在大腿上,浑浊的血还在在汩汩地流,身下的泥土都被浸成了暗红色。
哪怕已经晕厥过去,他也依旧保持着警戒的姿态,一手支在腿上,另一手抵在自己的后腰——那里有一柄锋利的、不知沾了谁血的短匕。
得亏姜锦山野长大,见血的经验丰富,若换了旁人,直接能被被这骇人的景象吓死。
不过,她见的多是野兽的血,伤这么重的人还是把她惊了一跳。
姜锦垂眸,瞧出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料一看就非寻常人用得起的,心下便又打起鼓来。
若是游商的货郎、抑或其他村的猎户着了凶兽的道,她救了也就救了,可偏偏眼前这位一看就是为刀剑所伤,救下他只怕会掺和到是非里去。
野兽逞凶,也不过是用牙齿、用利爪。而人争斗起来,却比这可怕多了。
冷然的夜风渐起,姜锦没有犹豫多久,最终还是把这个麻烦带了回去。
倒不是因为她有多么菩萨心肠,让她下定决心的,同样也是他身上污泥血水也掩盖不住的气度。
按县里摇头晃脑的算命先生的话来说,那就是“此子绝非池中物也”。
富贵险中求,姜锦没想一辈子在山野中胡混着过。而收养她的老猎户姜游去世以前,也丢了两个包袱给她。
一是留下了捡到她时襁褓中的信物,二来,他还希望她这个便宜女儿能为他这个便宜爹了却一桩旧怨。
找不找生身父母暂且不论,然而姜游终归对她有养育之恩,他临终的夙愿,姜锦觉得自己还是要报一报的。
然而他故去两年了,姜锦一个山野长大的丫头,始终没有办法找到路子——天知道姜游一个山中独居的老鳏夫老猎户,是怎么和世家大族的人结了仇的!
眼前突然出现的受伤少年非富即贵,那时的姜锦天真又世故地想,倘若她救了他,挟恩图报央他帮些忙,应当也是可以的。
受潮的柴火在灶台里烧炸了膛,陷落在前尘旧事里的姜锦被崩开的火星子一撩,才猛然清醒过来。
当真是恍然如梦。
重活一世再忆起这些时,姜锦心下不免有些自嘲。
纵然怀揣的心思本就不纯洁,那时的她也绝不会想到,她想要以救命之恩要挟的这位,竟会是河东裴氏东眷之属、真真正正的高门子弟。
那这一次……
自打姜锦重活一遭,她一直刻意地忽略了一件事情。
——如果她的重生没有改变按部就班的轨迹,现在是真元十六年,那么再过不了多久,她便会和前世一样,遇到流落山间的裴临。
平心而论,裴临对她不坏,姜锦介意长安那些年的困顿,却也知道很多事情不能简单归咎于他。
她只是还没有做好再见到他的准备。
见到一个站在万事伊始,对一切都无知无觉的裴临。
不过,虽然姜锦不想重蹈覆辙,然她此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户女,除却打猎的家伙和这间破屋,再无家私,称得上是手停口停,再想逃避,每日也依旧要进山打猎。
秋意渐凉的清晨,姜锦和往常一样,拐上蓬门,往山里去。
瑟瑟的风自山涧而起,裹挟着枯黄草木的气息席卷难宁。
姜锦迎风打了几个大喷嚏,背紧了竹篓,打算今日早些回去。
右边眼皮跳了半天,连带着她半边颧骨都有些发麻,她心念一动,隐隐感觉到不对劲了。
血腥气宛若诡异的暗香,浮动至她的鼻尖。
姜锦只觉两腿重逾千钧,怎么也迈不开了。
这回,她没有再在山中找寻,而是轻车熟路地爬到了顺风的高点。
这里视野开阔,并无高大的草木遮蔽,可以将底下的情形一览无余。
那块山石后头,果然已经有人了!
姜锦瞳孔微缩,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再久不见,她也依旧记得这张鲜活英气的面孔。
这一世,凭借一点先知先觉,姜锦反应得快了不少,至少此时此刻,山石后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年,还没有晕过去。
他嘴唇青白,勉力迈着艰难的步履,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山石后,抬手感受了一下风吹来的方向,才在背风处跌坐下来。
他的掌根抵在自己的胸口,似乎是在确定某样东西的存在。
确定好之后,他粗重地喘了几口气,脑袋一歪,阖上了双眸。
居高临下的姜锦将裴临的动作尽收眼底,直到掌心传来些微的刺痛,她才发觉自己下意识攥紧了一旁粗砺的树枝。
她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过,自己正站在命运的分岔口。
她的,还有他的。
姜锦深吸一口气,随即一点一点地把这口气吐出去。
算了,再救他一次。
姜锦想,她救的不是她曾经的丈夫,而是把守中原、打得戎狄落花流水的将军。
他得活着。
她缓缓松开被树皮磨破了的手,挪动着脚步往山石旁走去。
“算我欠你的,”姜锦低声自语,“这么大的血腥味,任你再厉害,留在这一晚也是要喂狼。”
尽管眼前的裴临年纪尚轻,然他们夫妻多年,姜锦对他的身体再熟悉不过,是以并不扭捏,在拖他回去之前,还打算先给他处理一下腿上的伤处。
姜锦放下背篓,用牙咬着自己的衣摆下围,刺啦一声撕了块里衣上还算干净的布出来。
她跪坐在血泊里,任血水也染透她的衣裙,低下头,正要伸手探向他的伤处,忽然就被制住了。
一只血迹斑斑的手,扼在了她的手腕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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