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乖乖,江湖险恶,小爷我才出来半月有余就混成这个样子,都怪你这个赔本货。”
毛驴哇哇的吼了几声,好像在反抗这倒霉的名字,啥子不好非得起个赔本货,你这主子不赔本就怪了。
辰燚摸了摸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提个底朝天,倒出来一块拇指大小的碎银子和几文铜钱,吃饭,睡觉等等,一看就撑不过几天了。
出门怀里叮当响,此时袋中无银两。
小爷无双斗奸商,江湖险恶悔断肠。
“得嘞,老子好几年的积蓄就这几天就花的差不多了,该死的奸商。”
一想到那个圆的像个球的奸商,辰燚就气的牙痒痒。
十多天前费了很大的劲悄悄的从家里溜了出来,这不行走江湖嘛,起码得有身行头嘛。于是就在集市店里买了把宝剑,可恶的胖球老板说那是削铁如泥,千年不绣,看在公子是有缘人的份上就十两银子买给你。
对于村里长大的辰燚来说,哪里见过什么宝剑呀,菜刀到是见了不少。
老板手里拿着的宝剑看着光亮亮的,晃眼睛,确实比村里的菜刀好看多了。自己为聪明的与老板砍起了价,什么称兄道弟,啥子都说出来了,说的老板嘴角不停的扯,最后怕是实在烦不得了,才让了五两银子,不过老板嘴里的紫檀木剑鞘就不赠送了。
辰燚心想不就是个剑鞘吗,山里砍根大点的竹子,剑插进去不就是剑鞘了吗,村里老王叔那把砍山刀的鞘也是这样做的。
看着辰燚要走,老板又笑咪咪的贴上来来:“少侠,那些高手大侠走江湖都是宝剑配良驹,出门在外岂能失了风范,是不。”
辰燚一想也对呀,那些初入江湖的高手都是这样的,书里写的明明白白的,高手出场要走气势嘛。
“胖兄弟,够义气,能告诉我哪里有买马的”
“这马嘛,是受军方管制的,只有在大城市专门售马的地方才有。马我虽然不有,但是我有头跑起来不输一等大马的驴,要不?”
“驴?那驴和马长的像不像呀”
驴辰燚到是没有少见,村里很多人家都有,可是马嘛,那就从来没有见过了,毕竟小山村,哪里会有啥骑马的人路过呀。
“像,怎么不像呀,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多少钱”
胖老板强忍着笑意,伸出五个手指,然后又翻了翻:“十两”
辰燚转身就走
“八两”
“七两”
“六两”
看着辰燚还是不回头的走老板一咬牙到:“五两”
辰燚一个转身飞一般的跑到老板旁,将早已在手机捏的微热且有点汗水的银子塞给了还没来得及反映老板。
“钱以付,验货。”
被辰燚速度惊了刚回过神的老板嘴角一扯,心里安骂: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中计了。
掂了掂手里的银子铜钱,小心翼翼的装回袋子里,放回怀里,看了一眼正在低头吃草的赔本货道:
“还好遇到了小爷我,不然就你这瘸腿驴早就做成驴肉火锅了。”
辰燚弯下腰解了扎在驴腿上的药包,摸了摸,已经痊愈了。
还好从小和药老头行医,以自己过目不忘的本领学了不少东西,连行医严谨的药老头都对自己夸赞不已,治愈这点伤不是啥难事。
“唉,该死的奸商。”
驴腿到是自己能治好,可是那宝剑砍棵竹子就崩开了个口子,辰燚那是越想越气呀。
一个翻身,第一次骑上了赔本货,迎着斜阳,一骑,一人,一剑入江湖。也有几分江湖路远,大道独行的意味。
少年初入江湖,侠肝义胆志气凌云。手中有剑座下有驴,倒也无惧前路风雨。
又说回十天前的夜里,三人站在院门外的小土丘上,看着月色下偷偷翻竹栏而出渐行渐远的背影各有所思,却格外安静,直到小小的背影消失在了月色里。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没有回头路的路。”
曹参之拢了拢袖子将手插在袖口里更严实了些。
“像他父亲,有辰家得胆。”
李凌冷冷的说到,可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十多年了,看着这个孩子长大,就像自己的亲孙子一样,唉,幼鸟终归长成雄鹰,去搏击苍穹的。”
老人微微红了眼,只是夜色遮掩住了。人老了最怕的就是看着孩子远行呀,害怕那天就成了永别。
“其实我们都希望他在这里平平凡凡的做个普通人,我们也平平凡凡的陪他在此了结此生。既然他选择了我们不希望他走的路,那就在为他尽可能的扫开障碍吧。”
曹参之挺了挺腰,一身病怏怏的气息顿时少了大半。
李凌看着老伙计那张又从新写满了斗志的脸,捏了捏拳头。该还的迟早要还的,等着吧,我们曾失去的,会通通加倍要回来。
“我回去给参之准备药,我就不走了,孩子在外面累了回家,家里起码得有个人是不。我呀就留在这里等着小燚,等着你们回来。”
这一刻老人微驮的背似乎一下子就更驮了些。因为他知道留不住,不能留,也留不得。
“药叔……”
李凌的话还没说出口就给曹参之扯了扯袖口,然后咽了回去。
“小凌,叔知道你要说啥,叔老啦,你们要做的是大事,叔不能拖累你们。别担心我,在村里行医治病十多年,你们走啦,村里人会照看着的。”
“叔,我们在陪你两天,两天后走。”
“参之,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了,叔无能,没法根治你的病。你心思玲珑,聪明过人,但是慧者必伤,考虑太多对你身体不好。我给你的药要记得吃,叔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曹参之微微眼红,这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男人没有了万事不上心的安然自若的神态。平时的他就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谪仙,那么现在的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人间有泪不轻弹的儿郎了。
曹参之双膝跪地道
“你将我从死神的手里多要了三十年的命,有在造之恩,我无以为报,只希望你能收我为义子,将来为你送终。”
李凌也跪下来重重的瞌了个头道:
“义父”
老人本就微红的的双眼泛出了浑浊的泪水道:
“好,好孩子,以后你们就是我儿”
老人颤巍巍的扶起了两人,心里满是自豪。
这一日少年初入江湖,
这一日两人重出江湖。
那少年天下无人曾识,
那两人天下无人不知。
毛驴哇哇的吼了几声,好像在反抗这倒霉的名字,啥子不好非得起个赔本货,你这主子不赔本就怪了。
辰燚摸了摸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提个底朝天,倒出来一块拇指大小的碎银子和几文铜钱,吃饭,睡觉等等,一看就撑不过几天了。
出门怀里叮当响,此时袋中无银两。
小爷无双斗奸商,江湖险恶悔断肠。
“得嘞,老子好几年的积蓄就这几天就花的差不多了,该死的奸商。”
一想到那个圆的像个球的奸商,辰燚就气的牙痒痒。
十多天前费了很大的劲悄悄的从家里溜了出来,这不行走江湖嘛,起码得有身行头嘛。于是就在集市店里买了把宝剑,可恶的胖球老板说那是削铁如泥,千年不绣,看在公子是有缘人的份上就十两银子买给你。
对于村里长大的辰燚来说,哪里见过什么宝剑呀,菜刀到是见了不少。
老板手里拿着的宝剑看着光亮亮的,晃眼睛,确实比村里的菜刀好看多了。自己为聪明的与老板砍起了价,什么称兄道弟,啥子都说出来了,说的老板嘴角不停的扯,最后怕是实在烦不得了,才让了五两银子,不过老板嘴里的紫檀木剑鞘就不赠送了。
辰燚心想不就是个剑鞘吗,山里砍根大点的竹子,剑插进去不就是剑鞘了吗,村里老王叔那把砍山刀的鞘也是这样做的。
看着辰燚要走,老板又笑咪咪的贴上来来:“少侠,那些高手大侠走江湖都是宝剑配良驹,出门在外岂能失了风范,是不。”
辰燚一想也对呀,那些初入江湖的高手都是这样的,书里写的明明白白的,高手出场要走气势嘛。
“胖兄弟,够义气,能告诉我哪里有买马的”
“这马嘛,是受军方管制的,只有在大城市专门售马的地方才有。马我虽然不有,但是我有头跑起来不输一等大马的驴,要不?”
“驴?那驴和马长的像不像呀”
驴辰燚到是没有少见,村里很多人家都有,可是马嘛,那就从来没有见过了,毕竟小山村,哪里会有啥骑马的人路过呀。
“像,怎么不像呀,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多少钱”
胖老板强忍着笑意,伸出五个手指,然后又翻了翻:“十两”
辰燚转身就走
“八两”
“七两”
“六两”
看着辰燚还是不回头的走老板一咬牙到:“五两”
辰燚一个转身飞一般的跑到老板旁,将早已在手机捏的微热且有点汗水的银子塞给了还没来得及反映老板。
“钱以付,验货。”
被辰燚速度惊了刚回过神的老板嘴角一扯,心里安骂: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中计了。
掂了掂手里的银子铜钱,小心翼翼的装回袋子里,放回怀里,看了一眼正在低头吃草的赔本货道:
“还好遇到了小爷我,不然就你这瘸腿驴早就做成驴肉火锅了。”
辰燚弯下腰解了扎在驴腿上的药包,摸了摸,已经痊愈了。
还好从小和药老头行医,以自己过目不忘的本领学了不少东西,连行医严谨的药老头都对自己夸赞不已,治愈这点伤不是啥难事。
“唉,该死的奸商。”
驴腿到是自己能治好,可是那宝剑砍棵竹子就崩开了个口子,辰燚那是越想越气呀。
一个翻身,第一次骑上了赔本货,迎着斜阳,一骑,一人,一剑入江湖。也有几分江湖路远,大道独行的意味。
少年初入江湖,侠肝义胆志气凌云。手中有剑座下有驴,倒也无惧前路风雨。
又说回十天前的夜里,三人站在院门外的小土丘上,看着月色下偷偷翻竹栏而出渐行渐远的背影各有所思,却格外安静,直到小小的背影消失在了月色里。
“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没有回头路的路。”
曹参之拢了拢袖子将手插在袖口里更严实了些。
“像他父亲,有辰家得胆。”
李凌冷冷的说到,可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十多年了,看着这个孩子长大,就像自己的亲孙子一样,唉,幼鸟终归长成雄鹰,去搏击苍穹的。”
老人微微红了眼,只是夜色遮掩住了。人老了最怕的就是看着孩子远行呀,害怕那天就成了永别。
“其实我们都希望他在这里平平凡凡的做个普通人,我们也平平凡凡的陪他在此了结此生。既然他选择了我们不希望他走的路,那就在为他尽可能的扫开障碍吧。”
曹参之挺了挺腰,一身病怏怏的气息顿时少了大半。
李凌看着老伙计那张又从新写满了斗志的脸,捏了捏拳头。该还的迟早要还的,等着吧,我们曾失去的,会通通加倍要回来。
“我回去给参之准备药,我就不走了,孩子在外面累了回家,家里起码得有个人是不。我呀就留在这里等着小燚,等着你们回来。”
这一刻老人微驮的背似乎一下子就更驮了些。因为他知道留不住,不能留,也留不得。
“药叔……”
李凌的话还没说出口就给曹参之扯了扯袖口,然后咽了回去。
“小凌,叔知道你要说啥,叔老啦,你们要做的是大事,叔不能拖累你们。别担心我,在村里行医治病十多年,你们走啦,村里人会照看着的。”
“叔,我们在陪你两天,两天后走。”
“参之,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了,叔无能,没法根治你的病。你心思玲珑,聪明过人,但是慧者必伤,考虑太多对你身体不好。我给你的药要记得吃,叔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曹参之微微眼红,这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男人没有了万事不上心的安然自若的神态。平时的他就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谪仙,那么现在的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人间有泪不轻弹的儿郎了。
曹参之双膝跪地道
“你将我从死神的手里多要了三十年的命,有在造之恩,我无以为报,只希望你能收我为义子,将来为你送终。”
李凌也跪下来重重的瞌了个头道:
“义父”
老人本就微红的的双眼泛出了浑浊的泪水道:
“好,好孩子,以后你们就是我儿”
老人颤巍巍的扶起了两人,心里满是自豪。
这一日少年初入江湖,
这一日两人重出江湖。
那少年天下无人曾识,
那两人天下无人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