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香又说四房的太太脾气好,待人和善,在沈府里口碑极好,奴婢们都爱戴她。
三房的人安静低调,不爱参与家里的事情,也不大受重视。
然后就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沈荞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要由自己掌握主动权。
直接开口问:“我是怎么死的?”
她明显觉得松香的身子抖了一下。
“是……是吃错了东西!”
吃错了东西?
会死人?
沈荞简直要笑死了!她最惨的时候吃过半生不熟的地瓜,树上青黄不接的果子,小石子和棒子面混杂在一起的粥,长了霉的饼把霉点刮掉拿火一烤就吃下去,连肚子都不闹。
怎么沈荞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娇养在深闺的小姐,吃的这么讲究,怎么才叫吃错,白糖蘸成了盐?
“吃错了什么东西?”
“是,生的银杏果!”
哦,那个好像是不能生吃的。
“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好些银杏果来,到了……出事的前一晚,您一个人在屋里吃掉了满满一盘……加上您身子一直病弱,就没有,救回来!”
“等发现的时候,您整个脸都是青色的,满床满地的银杏壳,可吓人了……太太当场命人全部都烧掉了……”
沈荞冷声问:“你的意思是……我是自杀的?”
松香惊恐的捂住她的嘴道:“小姐您可千万别嚷嚷,太太说了谁要敢泄露出去半个字,就打死……就连老爷都不知道,方才您也听见了,白大夫说是吃了寒滞之物……”
太太不告诉老爷?沈荞本能的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松香随即又悲泣起来:“小姐您怎么能这么做呢?……您再苦也不能做这样的傻事呀!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沈荞只觉得头里嗡嗡的,想喝止她又觉得不好,便生平第一次试着安慰人,伸手拍了拍她的肩,像磕掉烟袋里的烟叶灰一般。
没错,她还会抽烟袋,很累的时候会抽几口提提神,这没什么可丢人的,她从没把自己当作过女人。
如果可以的话,现在就很想抽两口。
“我干嘛要死?”沈荞问
松香正哭得伤心,却发现沈荞的表情冷静的可怕,像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在听一件稀松平常的故事,又听她这么一问就愣了。
现在这么云淡风轻的,昨晚怎么会去死的呢?再说那得问您自己吧?
松香吞吞吐吐的说:“大概,是您不想嫁给际少爷了……”
“季少爷是谁?”
“您不记得际少爷了?”松香的心情突然复杂起来,是记得他好呢?还是不记得好?那个祸害,也许不记得好吧?
沈荞越来越不耐烦,做出属于她特有的动作,右手拇指抵了抵下巴说:“把你知道的,捡要紧的说!别让我一句句的问!”
际少爷,沈际,二老爷收养的义子。
虽然为了到底该不该姓沈府里已经闹过多少次了,姑且先叫他沈际吧。
反正天下也不只有南居贤坊这一个沈家,他爱姓就姓吧!但是祠堂里给祖宗上香的时候,永远不会有他的位子!
这话是沈老太爷说的。
十六年前河间府发大水,初任户部小吏的沈近山先行赶赴涝区勘察灾情,年轻人还没有足够的防护经验,他站在黄沙稻草包垒成的临时堤坝上时忽遇洪流来袭不幸跌入洪涛,贴身随从张广奋不顾身跳下去营救,将他推上岸后自己却体力不支被大水卷走。
留下了怀胎十月即将分娩的妻子。
半个月后其妻生下一个男孩,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二老爷悲伤不已,又感念张广的救主忠心便收养了孩子,带回了沈府。
从此沈府里至少有三四成的矛盾和这个孩子有关!
此事沈老太爷原是不答应的,二爷自己又不是没有孩子,突然多了这么个螟蛉之子叫外人怎么想,他品性如何?禀赋如何?身体康不康健?要不要改姓?改了姓要不要入族谱?有没有继承权?平常交给谁来教导?
这些都是麻烦!
当时的二太太刚生下二少爷朝哥儿,产后一直心情郁闷,根本不愿意也无心去管这个从天而降的孩子,更何况还有传言说,二老爷对这个孩子如此疼爱,会不会是和外面的小妇偷偷养的呢?
秦氏当然不相信,当时二老爷踌躇满志的刚刚入仕,怎么可能做出这样自毁形象的事来,即便真是外面的小妇生的,早在怀孕之初就大可以求了自己让她住进府里,就算抬个姨娘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当时的封姨娘也是秦氏做主纳的,自己并非是那不守妇德的善妒之人!
认一个义子带来的麻烦和后果远远大于把偷生的庶子领回来养!
大大的不合算!
最令人意外的是,一向做事情不感情用事的祖母简氏却动了恻隐之心,不断从中周旋成全,还说二老爷收养忠仆的孩子是大大的义举,在同僚和上峰面前建立的是重情重义有责任的形象,同时也等于告诉家里其他的家奴,只要忠心伺主,主子也会真诚待下,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怎么能不做?
况且这孩子的父亲既然是个牺牲自己去救主子的人,这孩子身上也流着忠仆的血液,将来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好孩子当然应该养在身边。
然后好事就来了,好孩子沈际看上了美貌却瞎眼的沈荞!
沈家原以为沈荞是要养一辈子的。
没想到会报恩的父亲生下会报恩的儿子,恩恩相报,沈际居然愿意娶一个瞎子为妻!
别人不知道怎么想,反正老太太和二老爷信了,而且动心起来。
这一次大太太和二太太难得态度一致起来,那就是一致反对!
“那我愿意嫁给沈际吗?”沈荞面无表情的问,她对于这种儿女私情没有概念,问起来理直气壮。
“原来一开始的时候,好像是愿意的……”松香声如蚊讷。
“可是慢慢的就不愿意了,重阳节那日小姐从流芳斋回来后就天天的哭,际少爷来了您也不肯再见,眼见着越来越瘦,就病倒了,直到昨晚上您就把藏了一盘的生银杏果给吃了……”
沈荞沉默了一会儿。
“我之前是个很软弱的人?”松香说是,您性子柔弱,阖府皆知。
哼哼,也就是说人人可欺吧!
沈荞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虽然看不见,此刻却凛然透出威慑的压力。
原来沈荞的气息含糊甜美像仲夏的栀子花,如今却如雪中的寒梅那样冷洌。
笃,笃笃,沉寂的室内突然传来可疑的敲窗声。
沈荞准确的转向北面的花窗,松香却失声惊跳起来“不好!一定是际少爷!”
“他不走正门的吗?”
“嗯嗯,他怕太太知道,每次都是这样偷偷的来……”松香烦躁的在屋里走了几步道:“不行,您不能再见他了!太太知道了非打断我的腿不可!小姐您快躺下,我去叫谷妈妈来赶他走!”
三房的人安静低调,不爱参与家里的事情,也不大受重视。
然后就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沈荞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要由自己掌握主动权。
直接开口问:“我是怎么死的?”
她明显觉得松香的身子抖了一下。
“是……是吃错了东西!”
吃错了东西?
会死人?
沈荞简直要笑死了!她最惨的时候吃过半生不熟的地瓜,树上青黄不接的果子,小石子和棒子面混杂在一起的粥,长了霉的饼把霉点刮掉拿火一烤就吃下去,连肚子都不闹。
怎么沈荞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娇养在深闺的小姐,吃的这么讲究,怎么才叫吃错,白糖蘸成了盐?
“吃错了什么东西?”
“是,生的银杏果!”
哦,那个好像是不能生吃的。
“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找了好些银杏果来,到了……出事的前一晚,您一个人在屋里吃掉了满满一盘……加上您身子一直病弱,就没有,救回来!”
“等发现的时候,您整个脸都是青色的,满床满地的银杏壳,可吓人了……太太当场命人全部都烧掉了……”
沈荞冷声问:“你的意思是……我是自杀的?”
松香惊恐的捂住她的嘴道:“小姐您可千万别嚷嚷,太太说了谁要敢泄露出去半个字,就打死……就连老爷都不知道,方才您也听见了,白大夫说是吃了寒滞之物……”
太太不告诉老爷?沈荞本能的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松香随即又悲泣起来:“小姐您怎么能这么做呢?……您再苦也不能做这样的傻事呀!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沈荞只觉得头里嗡嗡的,想喝止她又觉得不好,便生平第一次试着安慰人,伸手拍了拍她的肩,像磕掉烟袋里的烟叶灰一般。
没错,她还会抽烟袋,很累的时候会抽几口提提神,这没什么可丢人的,她从没把自己当作过女人。
如果可以的话,现在就很想抽两口。
“我干嘛要死?”沈荞问
松香正哭得伤心,却发现沈荞的表情冷静的可怕,像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在听一件稀松平常的故事,又听她这么一问就愣了。
现在这么云淡风轻的,昨晚怎么会去死的呢?再说那得问您自己吧?
松香吞吞吐吐的说:“大概,是您不想嫁给际少爷了……”
“季少爷是谁?”
“您不记得际少爷了?”松香的心情突然复杂起来,是记得他好呢?还是不记得好?那个祸害,也许不记得好吧?
沈荞越来越不耐烦,做出属于她特有的动作,右手拇指抵了抵下巴说:“把你知道的,捡要紧的说!别让我一句句的问!”
际少爷,沈际,二老爷收养的义子。
虽然为了到底该不该姓沈府里已经闹过多少次了,姑且先叫他沈际吧。
反正天下也不只有南居贤坊这一个沈家,他爱姓就姓吧!但是祠堂里给祖宗上香的时候,永远不会有他的位子!
这话是沈老太爷说的。
十六年前河间府发大水,初任户部小吏的沈近山先行赶赴涝区勘察灾情,年轻人还没有足够的防护经验,他站在黄沙稻草包垒成的临时堤坝上时忽遇洪流来袭不幸跌入洪涛,贴身随从张广奋不顾身跳下去营救,将他推上岸后自己却体力不支被大水卷走。
留下了怀胎十月即将分娩的妻子。
半个月后其妻生下一个男孩,却因产后大出血离开了人世,二老爷悲伤不已,又感念张广的救主忠心便收养了孩子,带回了沈府。
从此沈府里至少有三四成的矛盾和这个孩子有关!
此事沈老太爷原是不答应的,二爷自己又不是没有孩子,突然多了这么个螟蛉之子叫外人怎么想,他品性如何?禀赋如何?身体康不康健?要不要改姓?改了姓要不要入族谱?有没有继承权?平常交给谁来教导?
这些都是麻烦!
当时的二太太刚生下二少爷朝哥儿,产后一直心情郁闷,根本不愿意也无心去管这个从天而降的孩子,更何况还有传言说,二老爷对这个孩子如此疼爱,会不会是和外面的小妇偷偷养的呢?
秦氏当然不相信,当时二老爷踌躇满志的刚刚入仕,怎么可能做出这样自毁形象的事来,即便真是外面的小妇生的,早在怀孕之初就大可以求了自己让她住进府里,就算抬个姨娘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当时的封姨娘也是秦氏做主纳的,自己并非是那不守妇德的善妒之人!
认一个义子带来的麻烦和后果远远大于把偷生的庶子领回来养!
大大的不合算!
最令人意外的是,一向做事情不感情用事的祖母简氏却动了恻隐之心,不断从中周旋成全,还说二老爷收养忠仆的孩子是大大的义举,在同僚和上峰面前建立的是重情重义有责任的形象,同时也等于告诉家里其他的家奴,只要忠心伺主,主子也会真诚待下,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怎么能不做?
况且这孩子的父亲既然是个牺牲自己去救主子的人,这孩子身上也流着忠仆的血液,将来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
好孩子当然应该养在身边。
然后好事就来了,好孩子沈际看上了美貌却瞎眼的沈荞!
沈家原以为沈荞是要养一辈子的。
没想到会报恩的父亲生下会报恩的儿子,恩恩相报,沈际居然愿意娶一个瞎子为妻!
别人不知道怎么想,反正老太太和二老爷信了,而且动心起来。
这一次大太太和二太太难得态度一致起来,那就是一致反对!
“那我愿意嫁给沈际吗?”沈荞面无表情的问,她对于这种儿女私情没有概念,问起来理直气壮。
“原来一开始的时候,好像是愿意的……”松香声如蚊讷。
“可是慢慢的就不愿意了,重阳节那日小姐从流芳斋回来后就天天的哭,际少爷来了您也不肯再见,眼见着越来越瘦,就病倒了,直到昨晚上您就把藏了一盘的生银杏果给吃了……”
沈荞沉默了一会儿。
“我之前是个很软弱的人?”松香说是,您性子柔弱,阖府皆知。
哼哼,也就是说人人可欺吧!
沈荞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虽然看不见,此刻却凛然透出威慑的压力。
原来沈荞的气息含糊甜美像仲夏的栀子花,如今却如雪中的寒梅那样冷洌。
笃,笃笃,沉寂的室内突然传来可疑的敲窗声。
沈荞准确的转向北面的花窗,松香却失声惊跳起来“不好!一定是际少爷!”
“他不走正门的吗?”
“嗯嗯,他怕太太知道,每次都是这样偷偷的来……”松香烦躁的在屋里走了几步道:“不行,您不能再见他了!太太知道了非打断我的腿不可!小姐您快躺下,我去叫谷妈妈来赶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