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前的女人,眉目如画,妆容精致,脸上却无半点笑意,只能通过她那缀满珍珠的白婚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待嫁的新娘。
“怎么?不高兴?”突然一个身影站在她的背后,是个男人,准确得来说,是个帅气的男人,东方特质的眉眼,棱角分明的面庞,却偏偏多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女人回过头,脸上的表情是呆滞的,“你说呢?”
那男人伸出手掐住她的脸,“做我林景阳的女人,就这么让你不开心?”
“呵”女人冷笑了一下,“你不过是我于家的一条狗。”
“哦?”林景阳也笑着,“你们现在不都流行什么忠犬老公吗?”
“你就这么想成为于家的女婿吗?不惜娶个不爱的女人?”于莎莎打掉他的手,冷笑道。
“那你呢?也甘心嫁给我?”林景阳反问。
于莎莎的眼神暗淡下来,“我反正都是要嫁人的,嫁给谁,都是一样的。”
婚礼进行曲伴着新郎新娘的脚步缓缓响起,宾客皆言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但是大家都清楚,豪门的家庭,不过是利益的纠缠,真爱难寻。
于莎莎知道,嫁人是父亲的主意,且从十六岁起,她就知道,她的婚姻,从来都是不由自己做主的。
以前,她以为就算嫁人,父亲也会把她嫁给尹星耀,所以她从没反对过父亲对她婚姻的掌控,但是后来尹星耀悄无声息消失在她面前,而她的心,仿佛也跟着他走了。
嫁给谁都是一样的。于莎莎这样想着,但是她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把她嫁给林景阳,而他,不过是父亲的助理,一个下属而已。
他粗鲁,孤傲,却对父亲谄媚的样子让于莎莎厌恶,甚至是躲避。
她忽视父亲创造的种种机会,每次看到他进了她家的门,她便躲在房间里,不与他一起吃饭。
父亲提起她的婚事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尹星耀的消失中,她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灰暗了,所以就自暴自弃得答应了下来。
在她的世界里,尹星耀是她的白月光,而林景阳,却是把她带入地狱的恶魔。
与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还是于莎莎和他一起领结婚证的那一天。
这天阳光明媚,于莎莎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海军风的条纹,她本就看着稚嫩,这样打扮,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林景阳靠在车门上,看着她缓缓走来,忽而想起他第一次见她的情形。
那年她只有十六岁,扎着小巧的丸子头,穿着一件碎花的短裙子,在花园里荡秋千,林景阳只一眼,却再也没有忘记那个女孩子的脸。
他觉得这是他二十年来,见到过最美的画面,如果这个女孩可以和他在一起,甚至成为他的妻,将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这个想法从头脑里冒出来时,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是老板的女儿,贵族千金,而自己,不过是落魄的公子哥,如果没有于家的扶持,他根本不可能上大学,更不可能成为于建国的助理。
他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但是她却总是躲着他,好像自己是瘟疫一样。
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可以娶到她,成为日后她可以依靠的肩膀。
“喂!走不走啊?”于莎莎的话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
“走。”林景阳转身,小心翼翼得为她开了副驾驶的门。
于莎莎只是看了一眼,便开门上了后座。
林景阳没说话,只是重重地关上了门。
他这个人平时就不是温柔的人,很少有人对他如此看轻,况且能让他开车门的,之前只有于建国一人,她却如此不知趣。
后座上的于莎莎更是讨厌这个狂傲家伙,摔门给谁看呢!
两个人一路无言,来到登记处。
不知是什么黄道吉日,今天这里热闹非凡,和其他的情侣不一样,于莎莎和林景阳两个人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明明是手足无措,却要表现出一副高冷的神情。
拿了号,于莎莎便坐在外面休息室看起了杂志,云淡风轻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来是来登记结婚的。
“14号”林景阳听到号,想叫于莎莎,但是于莎莎依然没动地方。
“到我们了。”林景阳只是低低地提醒了她一句,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哦。”于莎莎猛的站起来,却没站住,踉跄了一下。
“小心。”林景阳下意识得伸手扶住了她的腰。
两个人此时贴的很近,于莎莎第一次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脸,原来……他还挺帅的。
但是下一秒,于莎莎立刻推开了他,站好,还不自然得拍了拍裙子。
“走吧。”林景阳此时是有点害羞的,所以只能岔开话题。
“二位,你们真的是来结婚的吗?”登记是一位中年的阿姨,她很少见到,有人能把结婚证件照拍得比离婚证还丑。
“是”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完,两个人谁都没看谁,又恢复了互相不说话,面无表情的样子。
阿姨有些惊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这结婚可不是儿戏,虽然现在是个开放的社会,但是今天结明天离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
两人面面相觑,于莎莎有些不耐烦,“别说了,您就快办吧。”
不多时,两张纯红的结婚证便交到他们手中,照片上两个人虽然表情僵硬,却依然看上去那么般配。小巧可爱配高大帅气,两个人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出了登记处,林景阳把于莎莎的那份递给她,“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于莎莎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我打车回去就好。”
林景阳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拳头握得紧紧的,“于莎莎,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
于莎莎却并没有打车,她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手里的结婚证,这么快,她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她苦笑,却无力。
“就这样嫁人了。”于莎莎自言自语道,她有些感叹,自己从小衣食无忧,却无法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那样,柴米油盐得过完一生,这究竟是她的福,还是她的祸?
“怎么?不高兴?”突然一个身影站在她的背后,是个男人,准确得来说,是个帅气的男人,东方特质的眉眼,棱角分明的面庞,却偏偏多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女人回过头,脸上的表情是呆滞的,“你说呢?”
那男人伸出手掐住她的脸,“做我林景阳的女人,就这么让你不开心?”
“呵”女人冷笑了一下,“你不过是我于家的一条狗。”
“哦?”林景阳也笑着,“你们现在不都流行什么忠犬老公吗?”
“你就这么想成为于家的女婿吗?不惜娶个不爱的女人?”于莎莎打掉他的手,冷笑道。
“那你呢?也甘心嫁给我?”林景阳反问。
于莎莎的眼神暗淡下来,“我反正都是要嫁人的,嫁给谁,都是一样的。”
婚礼进行曲伴着新郎新娘的脚步缓缓响起,宾客皆言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但是大家都清楚,豪门的家庭,不过是利益的纠缠,真爱难寻。
于莎莎知道,嫁人是父亲的主意,且从十六岁起,她就知道,她的婚姻,从来都是不由自己做主的。
以前,她以为就算嫁人,父亲也会把她嫁给尹星耀,所以她从没反对过父亲对她婚姻的掌控,但是后来尹星耀悄无声息消失在她面前,而她的心,仿佛也跟着他走了。
嫁给谁都是一样的。于莎莎这样想着,但是她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把她嫁给林景阳,而他,不过是父亲的助理,一个下属而已。
他粗鲁,孤傲,却对父亲谄媚的样子让于莎莎厌恶,甚至是躲避。
她忽视父亲创造的种种机会,每次看到他进了她家的门,她便躲在房间里,不与他一起吃饭。
父亲提起她的婚事的时候,她还沉浸在尹星耀的消失中,她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都灰暗了,所以就自暴自弃得答应了下来。
在她的世界里,尹星耀是她的白月光,而林景阳,却是把她带入地狱的恶魔。
与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还是于莎莎和他一起领结婚证的那一天。
这天阳光明媚,于莎莎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海军风的条纹,她本就看着稚嫩,这样打扮,就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女。
林景阳靠在车门上,看着她缓缓走来,忽而想起他第一次见她的情形。
那年她只有十六岁,扎着小巧的丸子头,穿着一件碎花的短裙子,在花园里荡秋千,林景阳只一眼,却再也没有忘记那个女孩子的脸。
他觉得这是他二十年来,见到过最美的画面,如果这个女孩可以和他在一起,甚至成为他的妻,将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这个想法从头脑里冒出来时,他自己都吓了一跳,她是老板的女儿,贵族千金,而自己,不过是落魄的公子哥,如果没有于家的扶持,他根本不可能上大学,更不可能成为于建国的助理。
他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女孩,但是她却总是躲着他,好像自己是瘟疫一样。
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可以娶到她,成为日后她可以依靠的肩膀。
“喂!走不走啊?”于莎莎的话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
“走。”林景阳转身,小心翼翼得为她开了副驾驶的门。
于莎莎只是看了一眼,便开门上了后座。
林景阳没说话,只是重重地关上了门。
他这个人平时就不是温柔的人,很少有人对他如此看轻,况且能让他开车门的,之前只有于建国一人,她却如此不知趣。
后座上的于莎莎更是讨厌这个狂傲家伙,摔门给谁看呢!
两个人一路无言,来到登记处。
不知是什么黄道吉日,今天这里热闹非凡,和其他的情侣不一样,于莎莎和林景阳两个人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明明是手足无措,却要表现出一副高冷的神情。
拿了号,于莎莎便坐在外面休息室看起了杂志,云淡风轻的样子,根本看不出来是来登记结婚的。
“14号”林景阳听到号,想叫于莎莎,但是于莎莎依然没动地方。
“到我们了。”林景阳只是低低地提醒了她一句,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哦。”于莎莎猛的站起来,却没站住,踉跄了一下。
“小心。”林景阳下意识得伸手扶住了她的腰。
两个人此时贴的很近,于莎莎第一次看清了这个男人的脸,原来……他还挺帅的。
但是下一秒,于莎莎立刻推开了他,站好,还不自然得拍了拍裙子。
“走吧。”林景阳此时是有点害羞的,所以只能岔开话题。
“二位,你们真的是来结婚的吗?”登记是一位中年的阿姨,她很少见到,有人能把结婚证件照拍得比离婚证还丑。
“是”两个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完,两个人谁都没看谁,又恢复了互相不说话,面无表情的样子。
阿姨有些惊讶,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这结婚可不是儿戏,虽然现在是个开放的社会,但是今天结明天离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
两人面面相觑,于莎莎有些不耐烦,“别说了,您就快办吧。”
不多时,两张纯红的结婚证便交到他们手中,照片上两个人虽然表情僵硬,却依然看上去那么般配。小巧可爱配高大帅气,两个人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出了登记处,林景阳把于莎莎的那份递给她,“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于莎莎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我打车回去就好。”
林景阳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拳头握得紧紧的,“于莎莎,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心甘情愿。”
于莎莎却并没有打车,她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手里的结婚证,这么快,她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她苦笑,却无力。
“就这样嫁人了。”于莎莎自言自语道,她有些感叹,自己从小衣食无忧,却无法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那样,柴米油盐得过完一生,这究竟是她的福,还是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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