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复古的小店,靠近橱窗的地方,坐着一个的姑娘。
她穿着白色的吊带长裙,黑色的长发斜斜地披在肩头,古典美女的长相,弯眉细眼,一颗眉间痣更显古风,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唇,却偏偏是姨妈色的口红,显得高冷不可接近。
“木子”于莎莎伸手拍了拍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古典美女回过头,勾起一抹微笑,“二莎,还是没赶上你结婚!”
说起这个木子,她可是于莎莎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只比她大三天的表姐,于莎莎舅舅家的孩子,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就像亲姐妹一样。
四年前,舅妈和舅舅离婚,接受不了的木子一个人跑到日本留学,不管谁劝都没用,就是不回来。
直到于莎莎结婚,她才想回来参加婚礼,却没想到日本地震,航班全部停飞了,就这样错过了。
于莎莎在她面前坐下,“在日本这四年,倒是学乖了。”
“那是,”张木子撩了撩头发,“这不是长大了吗?”
“我结婚你都没回来,是不是得请我吃饭什么的。”于莎莎笑意盈盈,“害得我都没伴娘。”
“这不是因为航班都停飞了。”张木子伸手捏了捏她的脸,“想吃什么都行,胖死你!”
“那就烤肉吧,我最近都没什么油水。”于莎莎撇撇嘴,的确,这两天陈若芳在,她都没吃什么肉。
“好好好。”张木子点点头,“你老公对你好不?”
看着她坏笑的脸,于莎莎似乎懂了什么,“其实挺好的。”
“那就好,”张木子摆弄着手指,“反正比那跑路的王八蛋强就行。”
“哎呀行了,”于莎莎示意她不要说了,然后转移话题,“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我是回来找人的。”张木子笑笑,“找我的冤家。”
说完,张木子掏出手机,“你得帮我啊,但是这事不能让姑姑他们知道啊,替我保密。”
于莎莎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这人好眼熟啊。”
“是吗?”张木子冲她抛了个媚眼,“找到他,我一定得好好报答你。”
“他叫什么?”于莎莎问。
“白臻。”
于莎莎想了半天,终于想到,是在她婚礼上出现过的人,但是她却不记得是谁家的人了。
“回去问问我……”于莎莎刚想说“老公”,又觉得不太对,于是便改成“他好像认识。”
“那你别忘了啊!”张木子喝了一口咖啡,“走,吃饭去。”
“快跟我说说,跟这个白臻什么关系,瞒得滴水不漏啊。”于莎莎拿筷子不停地夹着肉往嘴里送,满嘴是油,毫无形象。
“是我喜欢的人。”张木子笑了笑,于莎莎知道,这一定是个好故事。
事情要从去年的10月份说起,那时候的张木子,已经混迹到最可怜的地步。
父母给她按时打钱,她却倔强得一份都不要,靠着奖学金和打工维持着最基本的生活。
这天她正在酒吧上晚班,有个男孩一直坐在吧台上,不说话也不喝酒。
张木子是调酒师,她很好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来酒吧不喝酒,就跟去饭店不吃饭一样。
“これをどうぞ!(这个给你)”张木子递给他一杯酒,这是她的招牌酒——“暮年”
没想到他看都没看,自顾自地念叨着什么。
张木子以为他是瞧不起她的酒,心里是有些愤怒的,她正色道,“いやがらせ?(你故意找茬吧?)”说完又嘀咕了一句,“有病!”
那个男孩子一伸手把酒喝净,“这样总行了吧?”
他说的是中文?张木子有些疑惑,没等说话,他又说,“我知道你是中国人,刚才听到你小声骂我了。”
张木子这才看清了他的脸,她知道,她已经沦陷了。
这个叫白臻的男孩有着一张坏坏的笑脸,连眉毛也是弯弯的,似乎是带着笑意的,皮肤白皙,五官清秀,金丝边眼镜后面是一双深邃的眼睛,不大却很有神。
“嘿,美女!”白臻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一晃,看她回过神来,才说,“今天真是没心情喝酒。”说完,他起身要离开,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停下来回过头对她说,“你的酒很好喝,谢谢。”
这个晚上,张木子眼前都是这个人的样子,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女孩子,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是她却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在长相上并不十分突出的男孩子,她气自己为什么不要个联系方式呢,让缘分就这样白白跑掉。
但是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第二天她去学校图书馆还书,一眼就看到那个男孩子,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行色匆匆的。
张木子拦住他的去路,“帅哥,又见面了。”
他“嗯?”了一声,随后反应过来,“是你啊。”
没想到两个人居然在同一所学校,但是却没有见过。
两个人也算是熟了,后来张木子知道他是化学专业,那天去酒吧喝酒,是因为他已经无数次实验失败,被导师骂了个狗血喷头。
女孩子的心思是藏不住的,张木子见天陪他上课,隔三差五还送点吃的,鬼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他不表示,不拒绝也不答应,终于有一天,张木子受不了了,她跟白臻摊牌,却没想到他异常淡定。
“木子,我的事,你不清楚,等你清楚了,你就不会喜欢我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暗淡的,似乎在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张木子揪住他的领子,“你要是玩弄我,我就整死你!”
他依然淡定,松开张木子的手,“其实我早就应该跟你解释清楚,我们……不合适。”
接着,白臻便在她的世界消失了,他的导师告诉她,白臻已经启程回国了。
带着愤怒和不解,张木子追回国,这次他是要讨回说法,究竟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他明明是喜欢她的啊。
于莎莎听完这个故事,她佩服张木子的敢爱敢恨,如果我喜欢你,挖地三尺也要找到你,而自己却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她穿着白色的吊带长裙,黑色的长发斜斜地披在肩头,古典美女的长相,弯眉细眼,一颗眉间痣更显古风,小巧的鼻子,薄薄的唇,却偏偏是姨妈色的口红,显得高冷不可接近。
“木子”于莎莎伸手拍了拍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古典美女回过头,勾起一抹微笑,“二莎,还是没赶上你结婚!”
说起这个木子,她可是于莎莎最好的朋友,同时也是只比她大三天的表姐,于莎莎舅舅家的孩子,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就像亲姐妹一样。
四年前,舅妈和舅舅离婚,接受不了的木子一个人跑到日本留学,不管谁劝都没用,就是不回来。
直到于莎莎结婚,她才想回来参加婚礼,却没想到日本地震,航班全部停飞了,就这样错过了。
于莎莎在她面前坐下,“在日本这四年,倒是学乖了。”
“那是,”张木子撩了撩头发,“这不是长大了吗?”
“我结婚你都没回来,是不是得请我吃饭什么的。”于莎莎笑意盈盈,“害得我都没伴娘。”
“这不是因为航班都停飞了。”张木子伸手捏了捏她的脸,“想吃什么都行,胖死你!”
“那就烤肉吧,我最近都没什么油水。”于莎莎撇撇嘴,的确,这两天陈若芳在,她都没吃什么肉。
“好好好。”张木子点点头,“你老公对你好不?”
看着她坏笑的脸,于莎莎似乎懂了什么,“其实挺好的。”
“那就好,”张木子摆弄着手指,“反正比那跑路的王八蛋强就行。”
“哎呀行了,”于莎莎示意她不要说了,然后转移话题,“你这次回来还走吗?”
“我是回来找人的。”张木子笑笑,“找我的冤家。”
说完,张木子掏出手机,“你得帮我啊,但是这事不能让姑姑他们知道啊,替我保密。”
于莎莎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这人好眼熟啊。”
“是吗?”张木子冲她抛了个媚眼,“找到他,我一定得好好报答你。”
“他叫什么?”于莎莎问。
“白臻。”
于莎莎想了半天,终于想到,是在她婚礼上出现过的人,但是她却不记得是谁家的人了。
“回去问问我……”于莎莎刚想说“老公”,又觉得不太对,于是便改成“他好像认识。”
“那你别忘了啊!”张木子喝了一口咖啡,“走,吃饭去。”
“快跟我说说,跟这个白臻什么关系,瞒得滴水不漏啊。”于莎莎拿筷子不停地夹着肉往嘴里送,满嘴是油,毫无形象。
“是我喜欢的人。”张木子笑了笑,于莎莎知道,这一定是个好故事。
事情要从去年的10月份说起,那时候的张木子,已经混迹到最可怜的地步。
父母给她按时打钱,她却倔强得一份都不要,靠着奖学金和打工维持着最基本的生活。
这天她正在酒吧上晚班,有个男孩一直坐在吧台上,不说话也不喝酒。
张木子是调酒师,她很好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来酒吧不喝酒,就跟去饭店不吃饭一样。
“これをどうぞ!(这个给你)”张木子递给他一杯酒,这是她的招牌酒——“暮年”
没想到他看都没看,自顾自地念叨着什么。
张木子以为他是瞧不起她的酒,心里是有些愤怒的,她正色道,“いやがらせ?(你故意找茬吧?)”说完又嘀咕了一句,“有病!”
那个男孩子一伸手把酒喝净,“这样总行了吧?”
他说的是中文?张木子有些疑惑,没等说话,他又说,“我知道你是中国人,刚才听到你小声骂我了。”
张木子这才看清了他的脸,她知道,她已经沦陷了。
这个叫白臻的男孩有着一张坏坏的笑脸,连眉毛也是弯弯的,似乎是带着笑意的,皮肤白皙,五官清秀,金丝边眼镜后面是一双深邃的眼睛,不大却很有神。
“嘿,美女!”白臻伸出手在她眼前晃一晃,看她回过神来,才说,“今天真是没心情喝酒。”说完,他起身要离开,却像是想起什么一样,停下来回过头对她说,“你的酒很好喝,谢谢。”
这个晚上,张木子眼前都是这个人的样子,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女孩子,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是她却一眼就喜欢上这个在长相上并不十分突出的男孩子,她气自己为什么不要个联系方式呢,让缘分就这样白白跑掉。
但是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第二天她去学校图书馆还书,一眼就看到那个男孩子,拎着一个黑色的箱子,行色匆匆的。
张木子拦住他的去路,“帅哥,又见面了。”
他“嗯?”了一声,随后反应过来,“是你啊。”
没想到两个人居然在同一所学校,但是却没有见过。
两个人也算是熟了,后来张木子知道他是化学专业,那天去酒吧喝酒,是因为他已经无数次实验失败,被导师骂了个狗血喷头。
女孩子的心思是藏不住的,张木子见天陪他上课,隔三差五还送点吃的,鬼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但是他不表示,不拒绝也不答应,终于有一天,张木子受不了了,她跟白臻摊牌,却没想到他异常淡定。
“木子,我的事,你不清楚,等你清楚了,你就不会喜欢我了。”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是暗淡的,似乎在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张木子揪住他的领子,“你要是玩弄我,我就整死你!”
他依然淡定,松开张木子的手,“其实我早就应该跟你解释清楚,我们……不合适。”
接着,白臻便在她的世界消失了,他的导师告诉她,白臻已经启程回国了。
带着愤怒和不解,张木子追回国,这次他是要讨回说法,究竟为什么不和她在一起,他明明是喜欢她的啊。
于莎莎听完这个故事,她佩服张木子的敢爱敢恨,如果我喜欢你,挖地三尺也要找到你,而自己却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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