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响起一个悦耳的少女声音,软糯中带着清灵道:“女郎,小郎,百合薏米羹做得了!”
杨毓轻轻的用衣袖拭去脸上的泪痕,杨秀也正襟而坐,两人默契的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般,依旧面对面的坐着。
“进来吧。”杨毓碎玉般的声音响起,门口的人轻轻的推开房门,只见祺砚与静墨走了进来。
“女郎,秋日虽寒,也不能将暖阁烧的太旺,否则出门会更易着凉的。”刚刚归府的静墨一边说,一边将鎏金碗分别递给二人。
杨毓点点头,满意的道:“静墨这次的事情办的好,拿着吧。”说着从宽袖中拿出一个绣工精致的荷包递给静墨。
静墨与祺砚,杨毓母亲在世时为她挑选的贴身侍婢,三人自小一块长大,静墨性情沉静,办事妥帖,祺砚好动,却也是忠心耿耿的,不然,前世杨毓落魄到谷底之时,二人也不会无悔相随。
静墨很是高兴,双手接过。她知道女郎从来对待下人都很大方,光是这精致的荷包拿到金陵都可得一个小金稞子,更何况这荷包里还有赏赐呢。
一边的祺砚微红的秀脸喜滋滋的对静墨拱手道:“恭喜静墨姐姐得到女郎赏识了。”接着对杨毓道:“女郎,您当真卖掉了聊城的所有田产铺子?”
杨毓微微点头:“自然。”
祺砚一听,心中很是诧异,这半年女郎的变化太大了,从半年前潜移默化的转移财产,到接到郎主死讯的安然处之,到今日灵堂的伶牙俐齿,再到散尽家财的妥善安排,连自己都看不清她了,仿佛从小一起长大的女郎突然变得沉稳,大气。俏脸微红:“杨府是将门,主母在世时凭借雷厉手段,为杨府挣得金山银山,女郎!您散尽千金易,再想挣得千金可就不易了。难道你就不心疼?”
忠仆直言,她听得懂。杨毓小口小口的吃着鎏金碗中熬制极为软糯香甜的百合薏米羹,优雅的放下调羹,:“若是无法守住,而成为他人眼中的肥羊,倒不如造福百姓。杨府的财富太过,不是我和小郎能够守住的。”
思忖一瞬,接着对静墨道:“我交代的事可都准备好了?”
静墨点头,眼中有一丝迟疑道:“女郎,南街那地方虽三教九流,奴却寻到一处极风雅的小院。”
杨毓抿唇而笑,若不搬去那贱地,谁会相信她真的散尽家财?
祺砚微微一笑,灿如春花:“女郎几日前叫奴去将金器秘密打成金叶子,藏于箱笼隔层,和书简之中,也是为了今日之举?女郎真是聪慧!”
静墨微笑道:“女郎真真神算,如今聊城的铺子和田产卖掉,在益阳和南车郡足够置办双倍的产业,女郎没看到,那益阳的景色极美,南车郡民风淳朴,若以后女郎有机会去看,便知静墨所言了。”说着不由兴奋的脸红红的,并将购置的产业契书尽数拿给杨毓过目。
“阿姐这是。。。”杨秀不明所以的看着杨毓。
杨毓微笑得意道:“所谓狡兔三窟,聊城繁荣,日后胡兵定要大肆劫掠此地,这里的产业留也留不住,而益阳和南车郡,虽然偏远些,但是收成丰厚,民风极美,最适合在此乱世购置,以后不论如何田地,我们俩总有退路了。”说着杨毓略有些得意笑笑。
“这祖宅,是留不得了,阿秀,我们要搬家了,以后可能没有杨府如此好的房子住了,你怕不怕?”
杨秀抿唇笑道:“只要有阿姐,阿秀都不怕。”
杨毓抬眼有些恋恋不舍的环顾雅致的暖阁中一器一物,咬咬唇对静墨和祺砚道:“明日辰时,召集府中所有奴仆和总管,到前厅。”
“是。”二人伏身应下,退出暖阁。
杨毓并不是舍不得万贯家财,这是她的家啊!
有她的父亲,母亲,小弟,一起哭过笑过,吵过闹过,一起度过数十年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一砖一瓦,这里的每个角落都溢满了回忆,代表着她的依靠,她的外壳。
从此以后,她不能再哭,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够抚慰她。
从此以后,她要坚韧无比,因为她还有人要保护。
杨毓放下手中的鎏金碗,起身,微笑的对杨秀道:“阿秀,阿姐觉得有些闷,你好生休息,阿姐出去逛逛。”
杨秀知晓杨毓心中的悲哀,乖巧的点头。
杨毓又是温暖的笑笑,烛光中,玉脸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没有丝毫的瑕疵,只眉心那一点殷红的朱砂痣,连耳垂都圆润可爱,眼中再没有白日里的锋芒,变得和暖,也包裹着许多说不出的悲哀。
徐步出门,杨毓闭着双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又是流光溢彩的美丽:“静墨,给我一壶翠涛,我要在梧桐苑的小亭独酌。”
祺砚想要制止,刚要说话,静墨扯住了她的衣袖,祺砚回头,正看见静墨拧着眉缓缓的摇头。
静墨应声答道:“祺砚先陪着女郎慢慢的去梧桐苑,奴婢先去叫人准备。”
杨毓颔首同意,缓缓的向梧桐苑走去,静墨垂着头,转身招呼几个小婢。
初秋,杨家花园中的各色菊花开的正好,因着母亲爱菊成痴,父亲一掷千金为母亲购得满园形态各异,姿容万千的菊花。
白天风雨肆虐过的天空,显得清明澄澈,一轮明月散发出淡淡的银色的光辉,映照着满园的菊花,美的不可方物。
杨毓徐步行于其间,心间隐隐作痛,手指不自觉的拂过一株开的清朗的白鸥逐波,柔弱的不堪秋风的花瓣上散发着洁白的光芒,杨毓突然想起母亲在世时常说,“白鸥逐波,最是醉人心扉,只一朵便足以言明秋色了”。
杨毓微笑着对身后的祺砚吩咐道:“这株白鸥逐波不能卖的,待会把它搬去我的卧房,我要带它一起走。”
祺砚笑意盈盈的道:“主母最爱这白鸥逐波了,女郎原先不是喜牡丹花儿吗?怎么想起它了?”
杨毓微笑,映着月辉的侧脸也覆着淡淡的光:“都言牡丹真国色,谁知秋菊傲骨香?”
祺砚听不大懂,却觉得女郎的话都是对的,秋菊最美了。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小脑袋不自觉的点头。
二人转过两个门庭,绕过从苍山引来的活水湖,来到了梧桐苑,一个琉璃顶白玉柱的精美凉亭,四周轻纱帷帐,杨毓提步进亭,脚下的木屐敲打着白玉地面,咔哒,咔哒的声音极为悦耳,亭中早有生好的暖炉,烧着一篓十片金叶子的银屑炭,暖烘烘的,又没有烟尘,隔着轻纱隐约看得到梧桐苑里的景致。
杨毓自斟自饮,静墨祺砚侍候在侧。
“女郎,翠涛性烈,莫要贪杯伤身啊。”静墨轻声提醒道。
杨毓三杯下腹,已有些醉意,眼波如烟,蒙着雾气般,美目流转,映着眼下的美人痣,风情万千,玉指捏着小巧的暖玉杯,仰头,一饮而尽。
烈酒滚过咽喉,使人脸颊升起一丝暖意,桓七郎不可一世的眼神,却在杨毓眼前一闪而过,她恨恨的啐了一口,咬牙道:“这病瘦郎君,专揭人之短,太也可恨!”说着努力的摇摇头,先把这将自己比作妖姬、妓女的可恨之人忘掉。
祺砚静墨二人相视一笑,罢了,罢了,毕竟郎主刚刚故去,女郎再沉稳经事,也才十四岁啊!二人静候再旁,不再多言。
“静墨,祺砚,将我的七弦琴和宝剑取来,我要弹琴、舞剑。”杨毓发髻有些松散,索性直接扯掉头上的发饰,乌发如墨垂在胸前,显得少了几分妖媚,多了几分清明。
“是。”二人俯身行礼,退去。
微醺的酡红映衬着杨毓的脸颊,一个黑影闪过墙头,赫然矗立在苑中金黄的梧桐树上,杨毓虽有些醉酒,却灵敏的感觉到了来自树梢的视线。登时眼光一黯,心中百转千回。
是谁的人?
杨公?
卢公?
亦或,盗贼?
杨毓轻轻的用衣袖拭去脸上的泪痕,杨秀也正襟而坐,两人默契的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般,依旧面对面的坐着。
“进来吧。”杨毓碎玉般的声音响起,门口的人轻轻的推开房门,只见祺砚与静墨走了进来。
“女郎,秋日虽寒,也不能将暖阁烧的太旺,否则出门会更易着凉的。”刚刚归府的静墨一边说,一边将鎏金碗分别递给二人。
杨毓点点头,满意的道:“静墨这次的事情办的好,拿着吧。”说着从宽袖中拿出一个绣工精致的荷包递给静墨。
静墨与祺砚,杨毓母亲在世时为她挑选的贴身侍婢,三人自小一块长大,静墨性情沉静,办事妥帖,祺砚好动,却也是忠心耿耿的,不然,前世杨毓落魄到谷底之时,二人也不会无悔相随。
静墨很是高兴,双手接过。她知道女郎从来对待下人都很大方,光是这精致的荷包拿到金陵都可得一个小金稞子,更何况这荷包里还有赏赐呢。
一边的祺砚微红的秀脸喜滋滋的对静墨拱手道:“恭喜静墨姐姐得到女郎赏识了。”接着对杨毓道:“女郎,您当真卖掉了聊城的所有田产铺子?”
杨毓微微点头:“自然。”
祺砚一听,心中很是诧异,这半年女郎的变化太大了,从半年前潜移默化的转移财产,到接到郎主死讯的安然处之,到今日灵堂的伶牙俐齿,再到散尽家财的妥善安排,连自己都看不清她了,仿佛从小一起长大的女郎突然变得沉稳,大气。俏脸微红:“杨府是将门,主母在世时凭借雷厉手段,为杨府挣得金山银山,女郎!您散尽千金易,再想挣得千金可就不易了。难道你就不心疼?”
忠仆直言,她听得懂。杨毓小口小口的吃着鎏金碗中熬制极为软糯香甜的百合薏米羹,优雅的放下调羹,:“若是无法守住,而成为他人眼中的肥羊,倒不如造福百姓。杨府的财富太过,不是我和小郎能够守住的。”
思忖一瞬,接着对静墨道:“我交代的事可都准备好了?”
静墨点头,眼中有一丝迟疑道:“女郎,南街那地方虽三教九流,奴却寻到一处极风雅的小院。”
杨毓抿唇而笑,若不搬去那贱地,谁会相信她真的散尽家财?
祺砚微微一笑,灿如春花:“女郎几日前叫奴去将金器秘密打成金叶子,藏于箱笼隔层,和书简之中,也是为了今日之举?女郎真是聪慧!”
静墨微笑道:“女郎真真神算,如今聊城的铺子和田产卖掉,在益阳和南车郡足够置办双倍的产业,女郎没看到,那益阳的景色极美,南车郡民风淳朴,若以后女郎有机会去看,便知静墨所言了。”说着不由兴奋的脸红红的,并将购置的产业契书尽数拿给杨毓过目。
“阿姐这是。。。”杨秀不明所以的看着杨毓。
杨毓微笑得意道:“所谓狡兔三窟,聊城繁荣,日后胡兵定要大肆劫掠此地,这里的产业留也留不住,而益阳和南车郡,虽然偏远些,但是收成丰厚,民风极美,最适合在此乱世购置,以后不论如何田地,我们俩总有退路了。”说着杨毓略有些得意笑笑。
“这祖宅,是留不得了,阿秀,我们要搬家了,以后可能没有杨府如此好的房子住了,你怕不怕?”
杨秀抿唇笑道:“只要有阿姐,阿秀都不怕。”
杨毓抬眼有些恋恋不舍的环顾雅致的暖阁中一器一物,咬咬唇对静墨和祺砚道:“明日辰时,召集府中所有奴仆和总管,到前厅。”
“是。”二人伏身应下,退出暖阁。
杨毓并不是舍不得万贯家财,这是她的家啊!
有她的父亲,母亲,小弟,一起哭过笑过,吵过闹过,一起度过数十年的家。这里的一草一木,这里的一砖一瓦,这里的每个角落都溢满了回忆,代表着她的依靠,她的外壳。
从此以后,她不能再哭,因为已经没有人能够抚慰她。
从此以后,她要坚韧无比,因为她还有人要保护。
杨毓放下手中的鎏金碗,起身,微笑的对杨秀道:“阿秀,阿姐觉得有些闷,你好生休息,阿姐出去逛逛。”
杨秀知晓杨毓心中的悲哀,乖巧的点头。
杨毓又是温暖的笑笑,烛光中,玉脸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没有丝毫的瑕疵,只眉心那一点殷红的朱砂痣,连耳垂都圆润可爱,眼中再没有白日里的锋芒,变得和暖,也包裹着许多说不出的悲哀。
徐步出门,杨毓闭着双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眼,又是流光溢彩的美丽:“静墨,给我一壶翠涛,我要在梧桐苑的小亭独酌。”
祺砚想要制止,刚要说话,静墨扯住了她的衣袖,祺砚回头,正看见静墨拧着眉缓缓的摇头。
静墨应声答道:“祺砚先陪着女郎慢慢的去梧桐苑,奴婢先去叫人准备。”
杨毓颔首同意,缓缓的向梧桐苑走去,静墨垂着头,转身招呼几个小婢。
初秋,杨家花园中的各色菊花开的正好,因着母亲爱菊成痴,父亲一掷千金为母亲购得满园形态各异,姿容万千的菊花。
白天风雨肆虐过的天空,显得清明澄澈,一轮明月散发出淡淡的银色的光辉,映照着满园的菊花,美的不可方物。
杨毓徐步行于其间,心间隐隐作痛,手指不自觉的拂过一株开的清朗的白鸥逐波,柔弱的不堪秋风的花瓣上散发着洁白的光芒,杨毓突然想起母亲在世时常说,“白鸥逐波,最是醉人心扉,只一朵便足以言明秋色了”。
杨毓微笑着对身后的祺砚吩咐道:“这株白鸥逐波不能卖的,待会把它搬去我的卧房,我要带它一起走。”
祺砚笑意盈盈的道:“主母最爱这白鸥逐波了,女郎原先不是喜牡丹花儿吗?怎么想起它了?”
杨毓微笑,映着月辉的侧脸也覆着淡淡的光:“都言牡丹真国色,谁知秋菊傲骨香?”
祺砚听不大懂,却觉得女郎的话都是对的,秋菊最美了。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小脑袋不自觉的点头。
二人转过两个门庭,绕过从苍山引来的活水湖,来到了梧桐苑,一个琉璃顶白玉柱的精美凉亭,四周轻纱帷帐,杨毓提步进亭,脚下的木屐敲打着白玉地面,咔哒,咔哒的声音极为悦耳,亭中早有生好的暖炉,烧着一篓十片金叶子的银屑炭,暖烘烘的,又没有烟尘,隔着轻纱隐约看得到梧桐苑里的景致。
杨毓自斟自饮,静墨祺砚侍候在侧。
“女郎,翠涛性烈,莫要贪杯伤身啊。”静墨轻声提醒道。
杨毓三杯下腹,已有些醉意,眼波如烟,蒙着雾气般,美目流转,映着眼下的美人痣,风情万千,玉指捏着小巧的暖玉杯,仰头,一饮而尽。
烈酒滚过咽喉,使人脸颊升起一丝暖意,桓七郎不可一世的眼神,却在杨毓眼前一闪而过,她恨恨的啐了一口,咬牙道:“这病瘦郎君,专揭人之短,太也可恨!”说着努力的摇摇头,先把这将自己比作妖姬、妓女的可恨之人忘掉。
祺砚静墨二人相视一笑,罢了,罢了,毕竟郎主刚刚故去,女郎再沉稳经事,也才十四岁啊!二人静候再旁,不再多言。
“静墨,祺砚,将我的七弦琴和宝剑取来,我要弹琴、舞剑。”杨毓发髻有些松散,索性直接扯掉头上的发饰,乌发如墨垂在胸前,显得少了几分妖媚,多了几分清明。
“是。”二人俯身行礼,退去。
微醺的酡红映衬着杨毓的脸颊,一个黑影闪过墙头,赫然矗立在苑中金黄的梧桐树上,杨毓虽有些醉酒,却灵敏的感觉到了来自树梢的视线。登时眼光一黯,心中百转千回。
是谁的人?
杨公?
卢公?
亦或,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