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其外 第74章 番外 星罗

小说:金玉其外 作者:布丁琉璃 更新时间:2024-08-18 13:44:43 源网站:顶点小说
  深山之中,炊烟袅袅,鸡鸣狗吠,十里稻花飘香。

  潺潺的溪水旁,李毓秀一身淡青色的衣裳,姿色出尘,正牵着一匹枣红大马在溪边饮水。

  初夏的微风拂过,草丛深处忽的传来了窸窣的声响,似有什么东西靠近。李毓秀警觉,猛地转过一张湿漉漉的脸来,沉静的目光紧锁住声响传来的方向,手中的剑已出鞘半寸。

  又是一阵窸窣的声响,草丛被拨开,一名年轻的黑衣男子抱着个小孩,从草丛深处阔步走来。

  男子约莫二十来岁,身量纤细高挑,容貌有着不输于女人的艳丽,正是星罗。

  李毓秀松了一口气,望着他怀中那个穿着开裆裤、挂着鼻涕泡,脸上还有两坨质朴的红晕的小孩,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抱过来了?”

  “方才换米的时候路过村庄,看见这小孩一个人在村口玩耍,就将他带过来给你看看。”星罗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何不妥,还兴致勃勃地问道,“阿秀,你不是说想要儿孙满堂么?虽然我不能让你生孩子,但只要你想,多少孩子我都能给你弄来。”

  李毓秀微微蹙眉,“这样不好,快将这孩子还回去,否则他父母该着急了。”

  闻言,星罗瘪了瘪嘴,打量一眼怀里懵懵懂懂的孩子,“丑是丑了点。”

  “这与美丑无关,将他送回去。”

  “还是说,阿秀你不喜欢男孩?若是要女孩也可以的,方才我还看见村里有个三岁大的女童,生得可水灵啦!”

  “不可以,星罗。”李毓秀声音依旧清淡,但面色沉稳了不少,带着几分告诫道,“不是我们的东西,就不可以去偷抢。”

  “好罢。”星罗有些失落,抱着男孩又返回村口的方向,还不忘叮嘱道,“那阿秀,你在原地等我,我去去就回。”

  李毓秀望着星罗的背影,轻叹一声。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个年头,亦是他们逃亡的第四年。

  四年的心惊胆战,杯弓蛇影,那桩惊动长安的血案随着武安侯郭忠的死而渐渐尘封,至今已少人再提起,可这并不代表她的罪孽便得到了消除。

  都说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她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落入恢恢法网。她唯一知道的是,即便是下地狱,星罗也会跟着一起。

  她的手终于染上了鲜血,堕落成和星罗一样的罪人,可她从未后悔过。

  入夜,星罗和李毓秀投宿在镇上一间简单的客栈中。

  借着昏黄的油灯,李毓秀一颗一颗数着钱袋中的铜板,眉头紧紧蹙起,平淡道:“明日要去找活干了。”

  李毓秀是个出身高贵的郡主,一不会女红,二不会织布,星罗除了杀人外更是什么也不会,流浪江湖的这些年,两人一度捉襟见肘。好在偶尔给县官们捉一捉身手高强的犯人,或是给富贵人家押送货物,勉强尚能度日。

  如今月余没有干活,钱已经不多了。

  “也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手痒得很。”

  星罗在灯下盘腿坐着,用棉布擦净臂上缠绕的软剑,抬眼笑道,“方才在镇口的告示栏上看见贴了官榜,重金悬赏一名高手带队剿匪,明早我出去一趟,揭榜上山。”

  李毓秀道:“我同你一起。”

  星罗却是摇头,“不必了,阿秀,你上次的伤还未好透呢。”

  李毓秀坚持道,“山匪那么多,你一个人应付不过来。”

  “此事明天再议,睡觉吧。”说着,星罗屈指一弹,油灯熄灭,四周陷入了一片漆黑的静谧。

  李毓秀不再坚持,脱了外袍上床,只是怀中还抱着长剑,这是她四年逃亡养成的习惯,以便随时面对危机。

  片刻,月光从窗户洒入,在地上、案几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霜。

  星罗并未回自己的房间,仍站在黑暗中,一双眼睛闪着亮光,良久才小声地问道:“阿秀,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

  李毓秀睁开眼。

  见她不语,星罗又着急道:“我知道你受了伤,我不碰你,就睡在你旁边保护你。”

  他哪里还有杀人时的狠厉,像是一只软绵绵的奶猫,小心翼翼地乞求:“阿秀?”

  李毓秀并未多想,身子朝里挪了挪,依旧是没有波澜的简短语句:“上来。”

  星罗像是得到了巨大的恩惠,欢呼一声,三下五除二脱去外袍,爬上了李毓秀的床。

  没过片刻,他略微兴奋的声音再次响起:“阿秀,我可以抱着你睡吗?”

  “我不喜欢被人抱着。”李毓秀闭着眼说道。

  星罗的眼睛黯了黯,随即又道:“那,你抱着我也可以。”

  李毓秀拿他没辙,干脆闭目假寐。

  星罗仍在喋喋不休,“你知道吗,阿秀,我很早就喜欢你了。那时的你对我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月亮,那么清秀美丽,又那么遥远。我常常在想,牵着你的手是什么感觉?抱着你的身子是什么感觉?亲吻你……又是什么感觉?”

  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仇人们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说着,李毓秀解下腰间的佩剑,丢到那少年面前,平静地说:“现在我们要给你治伤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用此剑自裁,亦或者,杀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这样,她毫无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伤口。

  清理上药的时候,钻心的疼痛让少年生不如死。他攥着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几乎要将她的指骨捏碎,几度想要挥剑自尽,皆被李毓秀拦下。

  “别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识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怀抱很软,很暖。

  那时正值深夜,天地暗淡无光,少年却觉得,仿佛有一束强光冲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给了他一个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罗。

  “你为什么救我呢?我一无所有,已经不能和你交欢了。”伤好后,星罗睁着凤眼,满脸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贪恋他的身子,他以为,李毓秀也不例外。

  然而,李毓秀只是面无表情地收回剑,屈指在他脑门一弹,说,“以后不要将这些淫词挂在嘴边,会被哥哥罚的。”

  “哦。”星罗捂着额头,又问,“可是,究竟是为什么要救我呢?他们都骂我是太监,是残废……”

  “我不觉得你是残废,星罗。在欲界仙都见到你的时候,你虽然满身是血,可我总觉得你的眼睛,”李毓秀指了指他的眉目,继而道,“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是会发光的。”

  星罗一怔,继而狂喜,涨红了脸道:“真的吗?”

  李毓秀郑重点头,“我向来是个冷情的人,生老病死都激不起我半点波澜,唯有那夜遇见你,我却心生恻隐。或许,这就是缘分罢。”

  最后一句,几乎成了低不可闻的喟叹。

  “郡主,我不会发光,是你的光芒照亮了我。”星罗露出一个艳丽的笑,如此说道。

  那一瞬,李毓秀心弦一动,被他过于艳丽的笑容照得睁不开眼。

  “星罗,你以后想干什么?”

  “跟着郡主,死也要报答郡主。”

  “除此之外呢?你总要有一技之长罢。”

  “服侍人算不算一技之长?虽然我不能人道了,但有很多技术还是可以用得上的,保证郡主你……”

  “淫词艳语。”

  “哦,你不喜欢这样?那,我可以跟着你习武么?”

  闻言,李毓秀回剑入鞘,问道:“为何要习武?”

  “强大起来,杀了我的仇人。” 星罗趴在雕栏上,笑眯眯地说,“再杀了你的仇人,保护你。”

  “我没有仇人。”李毓秀执剑走过去,抚了抚他柔软的黑发,说,“哥哥说你根骨不错,是可造之材。这样吧,你随我出门一趟,我给你介绍一个高手,看看你适合练什么兵器。”

  星罗立刻竖起耳朵,“高手是谁?”

  李毓秀淡淡一笑,“姓裴,你见了便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客栈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大雨。

  李毓秀缓缓起身,扭头一看,睡在旁边的星罗已不见了身影。她下意识摸了摸身侧,被褥冰凉,软剑也不见了,星罗显然是偷偷离开她出门去了。

  这么大的雨天,他竟是一个人上山剿匪去了?

  李毓秀拧眉,摸黑下床,擦燃了油灯,屋内亮堂起来。

  李毓秀穿好外袍,拿起长剑,正要出门去寻星罗,却忽的听见门外脚步靠近,接着,熟悉的敲门声响起。

  “谁?”她下意识拔剑,压低声音问道。

  “阿秀,是我。”

  “星罗?”

  说话间,她已快步向前,拉开了客房的门栓。

  一抹黑影飞速闪进,星罗拉下蒙面的黑布巾,浑身湿淋淋的,血水混合着雨水淌下,很快在地上汇合成一条蜿蜒的小溪。

  “你受伤了?”

  “没有,不是我的血。”

  李毓秀并不信,忙拉开他的手,却露出了他怀中一个鼓囊囊的黑色布包。

  “这是什么?”她疑惑,伸手碰了碰那布包。

  温热,并且会动,是个活物。

  “我捡来的,你看。”星罗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献宝似的,小心翼翼地打开怀中的黑布包。

  一阵婴儿的啼哭传来,李毓秀愕然。

  黑布包里的,竟是一个不足半岁的婴儿。

  星罗一路将这个黑布包护在怀里,保护得很好,只被雨水浸湿了一个小角,里头的婴儿毫发无损。

  星罗慌忙而笨拙地哄着小婴儿,嘴里喃喃道:“不哭不哭。”

  李毓秀回神,猛地关上门,问道:“你又将谁家的孩子偷来了?”

  “不是偷来的,是捡的。”见李毓秀拧眉,他委屈道,“真是捡来的。她的爹娘已经被山匪杀了,我上山的时候,看到山匪们将她的襁褓丢在尸首堆里,便悄悄捡了回来。”

  “真的?”

  “真的!我何时骗过你?”

  李毓秀轻轻吐了口气,看着怀里小小的女婴,“那,山匪呢?”

  “留了几个活口,其他的都杀了。”说着,星罗悄悄打开布包,笑道,“这是个小姑娘呢?阿秀,你喜欢女孩吗?”

  星罗毫不掩饰自己的开心,好像自己真的是这个孩子的父亲似的。

  也好,既然这孩子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那便养着罢。

  李毓秀笑了,点点头,“喜欢。”

  星罗大喜,又小心翼翼道:“不是我生的,你也喜欢吗?”

  “喜欢的。”李毓秀伸手抱过啼哭的孩子,温柔地拍了拍她的襁褓,对星罗道,“怕是饿了。你向客栈借用一下厨房,熬些汤水给这孩子。”

  “好!”星罗立刻去准备了。

  等喂好孩子,已是黎明时分。

  星罗依旧很亢奋,眼也不眨地盯着熟睡的婴儿,自语般问道:“阿秀,给孩子取个什么名字才好?”

  “随便。”

  “怎么能随便呢,我没有姓氏,就让她跟你姓罢。李……叫李什么好?”

  “如月。”

  “什么?”

  “叫李如月。”李毓秀又重复了一遍,看着星罗微微一笑道,“我们家已有星辰,唯缺一轮明月。”

  “我们家……”

  星罗怔了怔,喃喃重复着‘我们家’这三字,忽的,他茅塞顿开,猛地跳起来狂喜道:“阿秀!你说你跟我是一家人了?我们是一家人了!”

  李毓秀收敛了笑容,调开视线,平静道,“早就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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