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快节奏的都市里,有异兽,有英雄,异兽从何而来,至今不得而知。

  源气的使用也渐渐融入生活中。

  江海市北边的棚户区。

  “噗…噗……噗唧…卟卟。”

  “啊,舒服。”

  眼前在大号的男子,身穿泛了黄的白色短袖,一条休闲裤,人字拖,形象不修边幅,左手猛按着数字键都模糊的直板手机。

  林默自幼跟着爷爷住,自从八年前爷爷走后,家里就剩下他一人,靠着微薄的救济金生活。

  自此以后便弃学在家,一个人开始了地狱般的锻炼持续了八年,自创了独特的修炼方法。

  “咚…咚咚”

  “咚…”

  “这么吵,楼上的你们是拆迁啊。”林默仰头对着天花板喊道。

  今年刚满十八周岁,他还赶着去英雄社报名呢,刚刚一惊,硬是把快拉出来的货缩了回去。

  为什么要当英雄,只因为他自己想当。

  “吱咔。”

  看着天花板的林默凝着眉脸色一变,0.31415926秒内擦了屁股提起裤子就冲出了厕所,直觉告诉他再不离开会有危险。

  嗵的一声,厕所的房顶顷刻崩塌。

  一个裹着黑气的怪物出现在林默面前,身体被黑气渐渐吞噬,看不清脸庞只有眼珠泛着血红嘶吼着感受不到一丝神志的存在。

  咔嚓一声,客厅的玻璃被打碎了,一名女子出现在客厅里。

  楼下传来了一阵欢呼声,棚户区的楼道下挤满了一堆举着牌子的粉丝,还围着一群记者。

  “叶雅馨!叶雅馨!”

  “叶雅馨我爱你!”

  楼底下的粉丝疯狂的喊着,把睡觉的居民也吵醒了,一个个都跑出来凑热闹。

  “……”

  我靠,这搞什么鬼林默心中一惊,房子塌了窗户也碎了,自己澡都没法洗了。

  “快走,下等平民,这里有异兽!”名叫叶雅馨的女子对着正在提裤子的叶默冷声说道。

  “我不叫下等平民,我叫林默,要成为最强英雄的男人!”

  后者扫了一眼这个打破窗户的女子,神色一滞,白花花细长大腿,v字脸,活生生一美人胚子,尤其是那身衣服把身材突显的更立体。

  那身黑色紧身衣,胸前赫然刻着五个大字——永恒的光芒。

  林默一脸惊愕,“你是永恒的光芒团的职业英雄?”

  前段时间还在楼下小卖部看到过这英雄团海报。

  听闻永恒的光芒团全是大美女,果然没错。

  永恒的光芒,是江海市英雄社最强的英雄团,团员十四名,里面的团员都别有一番实力,不是咸鱼杂虾能混进去的。

  叶雅馨在永恒的光芒团里也是耀眼一般的存在,不管是家势实力还是外貌都是上上之选,电视里经常出现她的身影,有着万众粉丝。

  至于林默为什么不认识叶雅馨,因为他压根不关注这些,仅仅只知道英雄团的名字罢了。

  叶雅馨扫了林默一眼,脸色冷漠不做声。

  提着大裤衩穿着掉色的短袖,灰头土脸,不知道还以为被卖进山沟子里做苦力的,一个普通的屌丝,竟还大言不惭的说要成为最强英雄,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这种人能成为英雄,母猪都能上树了。

  “喂,问你话呢。”林默皱着眉不爽着。

  叶雅馨微微皱眉没有理会前者,真是聒噪。

  玉手一挥叶手心出现一团红色的火焰,整个人在原地消失,啪的一掌朝着厕所里的异兽头顶拍去期间的动作不超两秒,异兽竟瞬间被秒杀,直接化成一团灰。

  “哼,只是个黄级下等异兽罢了。”

  叶雅馨一脸不屑冷眼道,这种低级异兽根本不值得自己出手。

  “我跟你说话你听见没有,还有赔我家窗户钱!”林默心里越发不爽,打坏他家玻璃也就算了跟她说话理都不理。

  “下等平民,我救了你,你还问我要钱?”叶雅馨一脸鄙视的看着林默,真是个俗人。

  咚咚咚,整个楼都能感到震动,啪一下屋门直接被撞开了。

  “叶雅馨在哪里!”

  “叶雅馨我爱你,叶雅馨!”

  粉丝们发疯似的冲进了林默家中,连门都没放过。

  “谁要你救了,我是要成为最强英雄的男人!”

  林默一本正经的指着前方说道,不过叶雅馨早在两秒前消失,这一幕正好被赶来的记者拍个正着。

  “啪…啪啪…”传来络绎不绝的拍照声。

  穿着土掉渣的普通人,口出狂言要成为最强英雄,绝对可以上头条新闻,拍照抓紧抓紧。

  “我很帅吗,等一下我换个姿势。”林默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v字招牌动作。

  “叶雅馨走了…”

  “…”

  “就剩下个神经病,走了走了。”

  不一会儿围绕着的记者粉丝群都散了去,就剩下林默一人呆滞的站在屋中。

  看了看放在窗户边的钱,没想到这美女心地还是挺好的。

  翻开一看夹着一张卡片。

  “英雄职证。”

  英雄职证可以进出一些普通人不能进出的场所,更是英雄的象征,不是随随便便称呼自己是英雄自己就是英雄了。

  这大美女可真够粗心的林默心中想着,反正是英雄社团的,以后见到还她吧。

  早上刚从山里修炼回来灰头土脸的还没来得及洗,本来还打理下发型谁知厕所都没了。

  对于发型他还是很在意的。

  十点,离英雄社报名截止时间还剩一小时。看了眼手机时间,林默一溜烟的跑出了门。

  “司机大哥,去英雄社多少钱?”

  “二百。”

  “二百!你抢劫啊,顶我两个月生活费。”

  “你知道这里离英雄社有多远吗,开车也要两小时。”司机小哥一脸不屑道,心想宰一把眼前的土包子,一看就不认识路,到时候自己多绕几个弯嘿嘿…

  “二十吧,一口价!下次我还来坐你车!”林默盯着司机小哥一本正经说着。

  司机大哥脸色一变,扫了前者一眼,“妈的,哪来的土包子,哪凉快呆哪去,别打扰我做生意…”

  还没等他说完林默就跑远了“不做就不做呗,我还不愿意做你车了。”

  “神经病!”司机大哥对着远处呵斥道,这年头有异兽就算了,还到处有这种神经病,过个日子容易吗我。

  从口袋中掏出发皱的地图,现在人人都用手机导航,用地图的少之又少,而林默则是个例外,因为他的手机并没有导航这个功能,只能玩玩吞吞蛇和拼方块。

  “嗖。”

  “嗖…嗖。”

  一道人影在马路上狂奔着,一眨眼就没了踪影。

  “我靠!这是人吗,怎么跑这么快!”

  这速度确实惊人,这都是他这八年来锻炼的成果啊,每天坚持俯卧撑一万下,闭着眼绕着棚户区后山跑一百圈从未停歇过一天。

  路上的行人的声音自然落入了林默的耳里。

  可是他现在哪有空听这些,刚刚的剧烈运动闹的肚子咕咕叫,早上没拉出来的货又想出来了,没错,又想大号了!

  “来不及了!完蛋!厕所!”可是这大马路上哪有厕所呢。

  “咦,这是什么东西?”一辆开着粉红色宝马带着金项链的光头感觉头上一热。

  摸了摸自己的大光头,只见一块黄色污泥状的东西,黏黏的,放到鼻子前闻了闻一股恶臭。

  看着前方穿着大裤衩的少年屁股还有一摊黄印记,捂着屁股左右晃的,他再傻也知道怎么回事了,大号竟大到自己头上了。

  “妈的,小子你别跑,今天老子非把你腿卸了扔到这江河里!”大光头横肉一扭咬牙切齿道。

  从未受到过这般羞辱的他气急败坏直接停下车向着林默冲过去。

  平常都是自己欺负别人,尤其是这种土掉渣的穷人。

  “喂!前面的还走不走了!”

  “别乱停车!”

  “打架就快打啊!”

  光头这一停后面车子也无法通行,车主在后面都闹哄起来。

  监控锁定,“刘队长,十一号公路有人闹事!”

  “马上出发!”

  (本书比较慢热,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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