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中阴云密布,雷霆滚滚,整个繁华的临安城笼罩在一股压抑的气氛中。
沈安从昏昏的沉睡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灰色的床罩,额头上传来一阵冰凉之感,似乎是,一只手掌贴在上面。
“嗤!”
沈安猛地坐起来,额头上的手掌受惊一般迅速缩了回去。
短暂的寂静后,沈安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这是一间卧室,古色古香,略显破旧,没有丝毫现代的味道。
一个看起来约摸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他的身前,不时看向他。
同时,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沈安脑海。
姜朝,沈家。沈安,字仲平。
窗外终于是下起了暴雨,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顶着大雨跑了进来。
“小姐小姐,外面下大暴雨了。咦?姑爷……姑爷醒了……”
下午,雨停了。沈安呆呆地站在院子之中,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被他消化了一些,他脸上表情复杂。
这里,不再是那个时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高楼大厦。
想不到重生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是想不到真的有重生这一说。
那个时代,现在称为沈安的前世比较适合。
前世,沈安是一个白手起家的金融巨鳄。本打算收山不干的他,却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摆了一道,来到了这个世界。
庆幸的是她拿不到自己的一分钱,他的钱,在他死后便会自动捐赠给慈善机构。
而现在,他的身份是临安城沈家庶子,或者说是被抛弃的庶子。
沈家是临安城有名的商贾大家,而沈家现任掌权人,也就是沈安的父亲沈定庸。在一次酒醉后与一个平凡的农家妇女缠绵之后才有了沈安,这样的情况,沈府的其他女眷自然是反对的,况且沈安的那个生母一侧脸上有一块令人心惊的青色斑块。
在沈安出生的那一天,沈安的生母便因为难产而死,许是那沈定庸良知未泯,好不容易活下来的沈安被他收养到了二十岁。
二十岁那年,沈定庸给沈安找了一门亲事,分给沈安一处屋宅,彻底把沈安从沈府隔离了出来。
现在的姜朝,跟沈安前世的明朝有些相似,一些历史上的名人这里也有,而另外一些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原来那个沈安的记忆零零散散,有许多记忆都消失了,想来也是,连续发高烧七八天,脑子没烧坏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抵是原来那个沈安意志薄弱,自寻死路,坚决抵制看病,也被烧的一命呜呼。
“明珠么?”记忆中关于明珠的内容极少,其中隐带的情绪更是一种抵制,厌恶。
李明珠站在门口,望着院子里的沈安,眼睛里面充满担忧和悲凉。
对于这个丈夫,她是不满意的。可是不满意又能如何呢,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在这个时代,几乎无法违背。
不过她是一个懂事的姑娘,既然已为人妇,那便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初春的雨后天气还是有些微凉,李明珠取了一件衣服去给沈安披上,出乎她意料的是沈安并没有一把把她推开,对着她披头大骂一顿,反而是将衣服裹了裹,在这之前,她原本已经准备好被打或者是被骂。
沈安回头看了看眼前的女子,一身素绿色的打扮,容颜精致,肤色白皙,很是漂亮。
李明珠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改变还有些措手不及,直到沈安的一句话才让她回过神来:“娘……子,我饿了。”
既来之则安之,他很快就转变了角色,既然上辈子过去了,那就珍惜这一世,好好过吧。
李明珠略显慌乱,匆忙地理了理额头的秀发,冲丫鬟喊了一声:“小荷,快给姑爷做几个饭菜。”
傍晚的时候,太阳又出来了,撒下一片金色的光辉,临安城在这光辉下显得庄重神秘。
“娘子,你手上的这伤,是我弄的?”沈安吃完饭后偶然看见李明珠手背跟处有一道明显的伤痕,模模糊糊的记忆之中,这道伤痕好像跟自己有关,不由得微微皱眉。
李明珠低着头缩了缩手,轻轻说道:“不碍事的,不碍事的。”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相公为何性情大变,不过这样总比之前的喜怒无常,对她和小荷非打即骂要好上许多。
沈安沉默,沈安啊,你真是操蛋,这句话是对原来的那个“沈安”腹诽的。
不过好在李明珠手上的伤痕倒也好得差不多了,放下这个问题,沈安思考起眼前的问题来。银两如今倒还不是很缺,沈家那边每个月会送来一些银两,虽然没多少,不过只要不胡乱用,吃饱饭总是不愁的。
反正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既然饿不死冻不死,那自己就老老实实地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有时候平凡,也是一种幸运。
回想起自己的前世,自己拥有的那庞大的金融帝国,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也算是极尽繁华。可越是回首,他就越是觉得平凡的可贵。
……
二月份,江南多烟雨,沈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大半个月了。这大半个月以来,沈安彻底接受和融入了这个世界,闲来无事的时候,他便出去在临安城里到处逛逛,这个时候,西湖的景色刚刚冒出一点芽头。
至于李明珠,则在家里打点着家务,还有一个小丫鬟向他问好,这一世,就这样过也蛮好的。
然而,好景不长,沈府来人了,但这一次不是按照惯例来送每个月的银两,是来下通牒的。
沈府来的人是一个瘦巴巴的老头,留着山羊胡,李明珠管他叫刘管事。
刘管事来到的时候就在院子里,环视这破旧的屋宅,脸上露出一副趾高气昂的神色。
李明珠吩咐小荷给刘管事倒了一杯茶,刘管事摆了摆手,对着沈安淡淡说道:“小公子啊,沈府那边的事想必您也听说了吧,最近修缮祖祠,花费的银两不少啊,而且沈府人员太多,内部开销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沈府生意上的银两现在也支不开,为此沈府那边商量之下,决定让沈府一些有能力的子弟自力更生,所以这段日子沈府原来每个月给小公子的银两怕是要暂时搁置一下了。”
“小公子也是念过两年书的文人,谋生手段想必还是有的,只是老朽无能啊,也不能帮上小公子什么忙。”
呵,修个祖祠这种借口也能拿的出来,真把他沈安当傻子了。
沈家的生意做得那么大,在各个钱庄皆有字号,莫非这个祠堂要用银子修缮装潢?
这怕也是沈家那边的女眷出的馊主意了,原来的沈安确实是念几年书,倒还是沈定庸大气一点,送他去书院学了两年,不过学了几年也只是一个半吊子文人。
不过现在此沈安非彼沈安,自然不会因为这事立马就暴跳如雷,客气应付了几句,就把刘管事送了出去。
李明珠站在原地,惶惶不安,没有了沈家银两的帮持,接下来的生活将会十分困难。
她本身除了做一些女红刺绣之外,没有其他的手艺。虽然她娘家也算是书香门第,识得几个字,不过因为家道中落,她这点知识,根本不够看。至于沈安,或许比她稍微好上一点儿,不过在临安城众多的才子文人之中,沈安就又不算什么了。
沈安送走了刘管事,走到李明珠身前,顿了顿:“娘子,家里面还有多少剩余的银两?”
李明珠听见沈安说话,稍微定了定神,慌乱的心也稍微平静了不少,女人啊,主心骨终究还是男人。
李明珠回到自己所住的厢房取出了一个盒子,至于为什么李明珠是去厢房取呢?又是原来的沈安造的孽了,两人成亲过后就没有圆房,沈安暴躁地将李明珠赶到了屋宅的厢房,随李明珠嫁过来的丫头小荷也住在李明珠隔壁的另一间厢房。
沈安微微尴尬,自己住主房,让自己的妻子住厢房,委实不妥。至于圆房一说,沈安倒也想过,只是现在的情况下如果强行圆房更是不妥。就这样吧,一切顺其自然,等待水到渠成。
沈安走了进去,记忆中,这应该是他第一次进李明珠的房间。整个房间布置素静,小巧而温馨,文房四宝也有,毕竟是书香门第出身。
李明珠显然还没有意识到沈安在打量自己的房间,她低着头数了数盒子中的银两:“还有三十余两,应该还能撑一个月,省吃俭用勉强应该能撑两个月左右。”
“这样啊……”既然还能撑一段日子,那倒也不慌,沈安就不信,自己这金融大鳄还会饿死在这世界了。
办法嘛,总会有的。
沈安从昏昏的沉睡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灰色的床罩,额头上传来一阵冰凉之感,似乎是,一只手掌贴在上面。
“嗤!”
沈安猛地坐起来,额头上的手掌受惊一般迅速缩了回去。
短暂的寂静后,沈安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这是一间卧室,古色古香,略显破旧,没有丝毫现代的味道。
一个看起来约摸十七八岁的女子正局促不安地站在他的身前,不时看向他。
同时,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沈安脑海。
姜朝,沈家。沈安,字仲平。
窗外终于是下起了暴雨,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顶着大雨跑了进来。
“小姐小姐,外面下大暴雨了。咦?姑爷……姑爷醒了……”
下午,雨停了。沈安呆呆地站在院子之中,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被他消化了一些,他脸上表情复杂。
这里,不再是那个时代。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高楼大厦。
想不到重生这样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更是想不到真的有重生这一说。
那个时代,现在称为沈安的前世比较适合。
前世,沈安是一个白手起家的金融巨鳄。本打算收山不干的他,却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摆了一道,来到了这个世界。
庆幸的是她拿不到自己的一分钱,他的钱,在他死后便会自动捐赠给慈善机构。
而现在,他的身份是临安城沈家庶子,或者说是被抛弃的庶子。
沈家是临安城有名的商贾大家,而沈家现任掌权人,也就是沈安的父亲沈定庸。在一次酒醉后与一个平凡的农家妇女缠绵之后才有了沈安,这样的情况,沈府的其他女眷自然是反对的,况且沈安的那个生母一侧脸上有一块令人心惊的青色斑块。
在沈安出生的那一天,沈安的生母便因为难产而死,许是那沈定庸良知未泯,好不容易活下来的沈安被他收养到了二十岁。
二十岁那年,沈定庸给沈安找了一门亲事,分给沈安一处屋宅,彻底把沈安从沈府隔离了出来。
现在的姜朝,跟沈安前世的明朝有些相似,一些历史上的名人这里也有,而另外一些则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原来那个沈安的记忆零零散散,有许多记忆都消失了,想来也是,连续发高烧七八天,脑子没烧坏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大抵是原来那个沈安意志薄弱,自寻死路,坚决抵制看病,也被烧的一命呜呼。
“明珠么?”记忆中关于明珠的内容极少,其中隐带的情绪更是一种抵制,厌恶。
李明珠站在门口,望着院子里的沈安,眼睛里面充满担忧和悲凉。
对于这个丈夫,她是不满意的。可是不满意又能如何呢,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在这个时代,几乎无法违背。
不过她是一个懂事的姑娘,既然已为人妇,那便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初春的雨后天气还是有些微凉,李明珠取了一件衣服去给沈安披上,出乎她意料的是沈安并没有一把把她推开,对着她披头大骂一顿,反而是将衣服裹了裹,在这之前,她原本已经准备好被打或者是被骂。
沈安回头看了看眼前的女子,一身素绿色的打扮,容颜精致,肤色白皙,很是漂亮。
李明珠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改变还有些措手不及,直到沈安的一句话才让她回过神来:“娘……子,我饿了。”
既来之则安之,他很快就转变了角色,既然上辈子过去了,那就珍惜这一世,好好过吧。
李明珠略显慌乱,匆忙地理了理额头的秀发,冲丫鬟喊了一声:“小荷,快给姑爷做几个饭菜。”
傍晚的时候,太阳又出来了,撒下一片金色的光辉,临安城在这光辉下显得庄重神秘。
“娘子,你手上的这伤,是我弄的?”沈安吃完饭后偶然看见李明珠手背跟处有一道明显的伤痕,模模糊糊的记忆之中,这道伤痕好像跟自己有关,不由得微微皱眉。
李明珠低着头缩了缩手,轻轻说道:“不碍事的,不碍事的。”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相公为何性情大变,不过这样总比之前的喜怒无常,对她和小荷非打即骂要好上许多。
沈安沉默,沈安啊,你真是操蛋,这句话是对原来的那个“沈安”腹诽的。
不过好在李明珠手上的伤痕倒也好得差不多了,放下这个问题,沈安思考起眼前的问题来。银两如今倒还不是很缺,沈家那边每个月会送来一些银两,虽然没多少,不过只要不胡乱用,吃饱饭总是不愁的。
反正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既然饿不死冻不死,那自己就老老实实地将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有时候平凡,也是一种幸运。
回想起自己的前世,自己拥有的那庞大的金融帝国,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数字而已,也算是极尽繁华。可越是回首,他就越是觉得平凡的可贵。
……
二月份,江南多烟雨,沈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大半个月了。这大半个月以来,沈安彻底接受和融入了这个世界,闲来无事的时候,他便出去在临安城里到处逛逛,这个时候,西湖的景色刚刚冒出一点芽头。
至于李明珠,则在家里打点着家务,还有一个小丫鬟向他问好,这一世,就这样过也蛮好的。
然而,好景不长,沈府来人了,但这一次不是按照惯例来送每个月的银两,是来下通牒的。
沈府来的人是一个瘦巴巴的老头,留着山羊胡,李明珠管他叫刘管事。
刘管事来到的时候就在院子里,环视这破旧的屋宅,脸上露出一副趾高气昂的神色。
李明珠吩咐小荷给刘管事倒了一杯茶,刘管事摆了摆手,对着沈安淡淡说道:“小公子啊,沈府那边的事想必您也听说了吧,最近修缮祖祠,花费的银两不少啊,而且沈府人员太多,内部开销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沈府生意上的银两现在也支不开,为此沈府那边商量之下,决定让沈府一些有能力的子弟自力更生,所以这段日子沈府原来每个月给小公子的银两怕是要暂时搁置一下了。”
“小公子也是念过两年书的文人,谋生手段想必还是有的,只是老朽无能啊,也不能帮上小公子什么忙。”
呵,修个祖祠这种借口也能拿的出来,真把他沈安当傻子了。
沈家的生意做得那么大,在各个钱庄皆有字号,莫非这个祠堂要用银子修缮装潢?
这怕也是沈家那边的女眷出的馊主意了,原来的沈安确实是念几年书,倒还是沈定庸大气一点,送他去书院学了两年,不过学了几年也只是一个半吊子文人。
不过现在此沈安非彼沈安,自然不会因为这事立马就暴跳如雷,客气应付了几句,就把刘管事送了出去。
李明珠站在原地,惶惶不安,没有了沈家银两的帮持,接下来的生活将会十分困难。
她本身除了做一些女红刺绣之外,没有其他的手艺。虽然她娘家也算是书香门第,识得几个字,不过因为家道中落,她这点知识,根本不够看。至于沈安,或许比她稍微好上一点儿,不过在临安城众多的才子文人之中,沈安就又不算什么了。
沈安送走了刘管事,走到李明珠身前,顿了顿:“娘子,家里面还有多少剩余的银两?”
李明珠听见沈安说话,稍微定了定神,慌乱的心也稍微平静了不少,女人啊,主心骨终究还是男人。
李明珠回到自己所住的厢房取出了一个盒子,至于为什么李明珠是去厢房取呢?又是原来的沈安造的孽了,两人成亲过后就没有圆房,沈安暴躁地将李明珠赶到了屋宅的厢房,随李明珠嫁过来的丫头小荷也住在李明珠隔壁的另一间厢房。
沈安微微尴尬,自己住主房,让自己的妻子住厢房,委实不妥。至于圆房一说,沈安倒也想过,只是现在的情况下如果强行圆房更是不妥。就这样吧,一切顺其自然,等待水到渠成。
沈安走了进去,记忆中,这应该是他第一次进李明珠的房间。整个房间布置素静,小巧而温馨,文房四宝也有,毕竟是书香门第出身。
李明珠显然还没有意识到沈安在打量自己的房间,她低着头数了数盒子中的银两:“还有三十余两,应该还能撑一个月,省吃俭用勉强应该能撑两个月左右。”
“这样啊……”既然还能撑一段日子,那倒也不慌,沈安就不信,自己这金融大鳄还会饿死在这世界了。
办法嘛,总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