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诗雅穿越过来。
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
你要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去爱上一个人?
“对不起,我做不到。”
丁诗雅转账完,就自顾自的走了。
夜凌尽力去挽留,可是都没用。
“夜凌,这栋房子价值几百万,也全部送给你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纪念你这三年感情的礼物吧。”
丁诗雅对这个家没有留恋。
反而每次看见这个家,尤其是在卧室里,挂在床对面的结婚照。
那个清纯拜金女和夜凌的结婚照。
每每看到那张照片,丁诗雅的心里,就有一种揪心的痛。
而在她亲身感受,体验了被男主宠爱的这种幸福感之后,“我不是女主”这件事,就更是成为她心中无法挑出来的刺。
就这样,继续顶着女主的身份,和男主相爱,或许没有任何人可以看出来。
可是,那不是我啊!
女主不是我!
丁家大小姐不是我!
夜凌爱的那个女人,更不是我!
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冒牌货,一个顶替女主身份,顶替女主容貌,是夜凌虚假的妻子。
“让我抢别人的老公?”
“我还没有下贱到这个地步!”
属于自己的尊严,让丁诗雅不能接受,自己以别人的身份和男主相爱。
也就如她所说。
她在穿越过来以前,和男主夜凌都不在一个世界。
两个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
丁诗雅,怎么仅凭区区一些文字,和两天的相处,就深深的爱上,在他人笔下,一个写出来的角色?
“诗雅,你别走!我爱你!我们是夫妻,我们有结婚证的!”
“没用的,你放弃吧。”
丁诗雅心里清楚,夜凌的赘婿历练结束,对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浮躁心性,有着极高的提升。
这三年赘婿生活,让夜凌面对任何人的激怒,都能够成熟稳定的去处理,而不是动不动就杀人灭口,让家族头疼。
可是,完成了这一点。
丁诗雅对夜凌,或者说对于夜凌的家族来说,她已经是一个空有美貌的废物。原本丁诗雅在婚姻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已经一去不复返。
是个必然要被休掉的女人。
就算夜凌愿意,她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夜凌的正妻。
那位神秘大小姐背后的家族,掌控着数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人力犹有尽时。
丁诗雅不可能争得过她。
丁诗雅仅凭自己,还有这个偏向自保、克制男主的反制系统,怎么和神秘家族,这种掌控数个国家的庞然大物斗?
但夜凌就是拿着没离婚这一点,抓着丁诗雅,不让她走。
“丁诗雅!我不准你和我分手!只要我不离婚,我也没冷落和伤害你,你就不可能那么轻易就跟我分手!”
夜凌还说了一句,他自以为是的情话:
“丁诗雅!”
“你这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的女人!”
可丁诗雅听到这句话就气。
“你的女人?”
“凭什么!你凭什么说这种话?”
“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哪一条法律写了,一但嫁给你,就必须这一辈子都是你的女人?”
夜凌又帅又有钱,温柔又宠妻。
这样一位年轻的优秀男性,对自己说出,“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女人”这句话,或许可以让小时候的丁诗雅,心生向往。
但在现在的她看来。
把自己的妻子,当成是自己私有物品一样,宣布自己的所有权,这根本就是对自己这样独立自强女性的羞辱!
但她显然低估了夜凌的权势。
“我可以改!我可以让这个国家的法律加上一条,你嫁给我,就必须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这话说出来,丁诗雅都懵了!
还能这么不讲道理?
男主可不是什么只会口嗨的烂货,他敢说这句话,那就代表他真的可以做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上,加上一条丁诗雅爱上夜凌,就必须嫁给他!
但今天,丁诗雅分手分定了!
“我可不想陷入权势的漩涡,我一但成为夜凌的妻子,就无法轻易脱身,有一句话叫做,结婚容易,离婚难。”
“我和夜凌,门不当户不对。”
“万一那个神秘大小姐,铁了心要把夜凌拿下,顺手就把我一个小家族的嫡女铲除,我拿什么保护我自己?”
反制系统,是强,可也不是万能的。
“放弃吧夜凌,我相信你说的话,你也不要总是把我当成傻子骗,这三年来,我们朝夕相处,你身上的技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就可以拥有的?”
朝夕相处三年,除了原身那种傻白甜的女主,哪个姑娘,看不出自己老公藏了什么本事?
丁诗雅继续说道:
“夜凌,是你先骗了我,从我们婚姻的开始就是一场欺骗。”
“对于你来说,我和我的家族,只是一个历练你心境的工具。你亏欠我的很多,你没法补偿我,我家族亏欠你的,我也没办法补偿给你。”
丁诗雅的话,让夜凌自责起来。
是啊。
我老婆说的没错。
这场婚姻,充满了欺骗。
我如果顶着被系统电死的风险,直接告诉她,我的处境,或许她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理解,就不会和我分手。
而我,欺骗了她三年,却只是因为她有一次代表家族去谈合同,没有告诉自己,自己就生气。
还想着怪罪她。
怀疑自己老婆,我真该死啊!
男主又变成了傻叉恋爱脑。
明明去酒店这件事是丁诗雅的错,丁诗雅没道歉,夜凌却自责道:“老婆,是我错了,请你原谅我,我以后,不会再对你有那么多的隐瞒。”
“晚了,我们已经离婚,如果你昨天跟我把生米煮成熟饭,我或许会陪你疯一把,但现在,你我好聚好散吧,我不想为了一场充满欺骗的婚姻,就白白葬送我的性命。”
“老婆,你这是什么意思?”
“还用说吗?你的家族,已经利用掌控的权势,把我们的婚姻拆散,我们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夫妻了。”
“什么!”
夜凌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家族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
但他仔细想想就对了。
外国的某个神秘家族,也是和自己一样,把自己家族的继承人,派遣到一些可以随意拿捏的小家族,体验赘婿生活,压低自己的脾性。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忍受多年的白眼生活,却一点都不记恨。
没错,那个神秘家族的继承人,他恢复身份后,直接利用自己家族的权势,把那个小家族,屠了个一干二净!
夜凌这才幡然醒悟。
自己不是在挽留丁诗雅,而是在要她的命!要她全家的命!
虽然夜家家训严格,做不到那种屠杀小家族的事情,但万一,自己联姻的对象,她们家族会做这种事情呢?
我如何能够保证,我能保护丁诗雅一辈子?
“诗雅,是我错了,你走吧。”
夜凌叹了一口气,只能让丁诗雅离开。
丁诗雅也早就知道这个结果,这虽然是她的选择,但夜凌亲口放任她离开,她还是会不开心。
被男主宠着照顾,好幸福的。
但为了自己的小命,还有自己这便宜家族的命,丁诗雅只能放弃夜凌。
就像她嘴硬说的一样,她喜欢,却从来没有爱过夜凌。但喜欢,想要一直在一起,这难道不算是一种爱吗?
“算了,他本来就不是我的,我只是帮他走上他的正路,不再被原本的女主,一次次伤害罢了。”
丁诗雅摆正了心态。
她只是占有别人老公一段时间,现在把他还回去罢了。
但夜凌轻飘飘的一句话,又让她心里泛起一些涟漪。
只听夜凌吟道: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诗雅,总有一天,我会保证你一生的安全,到时候,我会明媒正娶,让你做我的妻子!”
可丁诗雅只能装聋作哑。
她就像女主出轨后,当时被赶出家门,那个伤心的夜凌一样,一步步沉重的走着。
她不敢回头,她怕被夜凌看见她的眼泪。
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
你要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去爱上一个人?
“对不起,我做不到。”
丁诗雅转账完,就自顾自的走了。
夜凌尽力去挽留,可是都没用。
“夜凌,这栋房子价值几百万,也全部送给你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纪念你这三年感情的礼物吧。”
丁诗雅对这个家没有留恋。
反而每次看见这个家,尤其是在卧室里,挂在床对面的结婚照。
那个清纯拜金女和夜凌的结婚照。
每每看到那张照片,丁诗雅的心里,就有一种揪心的痛。
而在她亲身感受,体验了被男主宠爱的这种幸福感之后,“我不是女主”这件事,就更是成为她心中无法挑出来的刺。
就这样,继续顶着女主的身份,和男主相爱,或许没有任何人可以看出来。
可是,那不是我啊!
女主不是我!
丁家大小姐不是我!
夜凌爱的那个女人,更不是我!
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冒牌货,一个顶替女主身份,顶替女主容貌,是夜凌虚假的妻子。
“让我抢别人的老公?”
“我还没有下贱到这个地步!”
属于自己的尊严,让丁诗雅不能接受,自己以别人的身份和男主相爱。
也就如她所说。
她在穿越过来以前,和男主夜凌都不在一个世界。
两个不在同一个世界的人。
丁诗雅,怎么仅凭区区一些文字,和两天的相处,就深深的爱上,在他人笔下,一个写出来的角色?
“诗雅,你别走!我爱你!我们是夫妻,我们有结婚证的!”
“没用的,你放弃吧。”
丁诗雅心里清楚,夜凌的赘婿历练结束,对他天不怕地不怕的浮躁心性,有着极高的提升。
这三年赘婿生活,让夜凌面对任何人的激怒,都能够成熟稳定的去处理,而不是动不动就杀人灭口,让家族头疼。
可是,完成了这一点。
丁诗雅对夜凌,或者说对于夜凌的家族来说,她已经是一个空有美貌的废物。原本丁诗雅在婚姻中,高高在上的身份,已经一去不复返。
是个必然要被休掉的女人。
就算夜凌愿意,她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夜凌的正妻。
那位神秘大小姐背后的家族,掌控着数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人力犹有尽时。
丁诗雅不可能争得过她。
丁诗雅仅凭自己,还有这个偏向自保、克制男主的反制系统,怎么和神秘家族,这种掌控数个国家的庞然大物斗?
但夜凌就是拿着没离婚这一点,抓着丁诗雅,不让她走。
“丁诗雅!我不准你和我分手!只要我不离婚,我也没冷落和伤害你,你就不可能那么轻易就跟我分手!”
夜凌还说了一句,他自以为是的情话:
“丁诗雅!”
“你这一辈子,都只能是我的女人!”
可丁诗雅听到这句话就气。
“你的女人?”
“凭什么!你凭什么说这种话?”
“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哪一条法律写了,一但嫁给你,就必须这一辈子都是你的女人?”
夜凌又帅又有钱,温柔又宠妻。
这样一位年轻的优秀男性,对自己说出,“你这一辈子都是我的女人”这句话,或许可以让小时候的丁诗雅,心生向往。
但在现在的她看来。
把自己的妻子,当成是自己私有物品一样,宣布自己的所有权,这根本就是对自己这样独立自强女性的羞辱!
但她显然低估了夜凌的权势。
“我可以改!我可以让这个国家的法律加上一条,你嫁给我,就必须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这话说出来,丁诗雅都懵了!
还能这么不讲道理?
男主可不是什么只会口嗨的烂货,他敢说这句话,那就代表他真的可以做到!在这个国家的法律上,加上一条丁诗雅爱上夜凌,就必须嫁给他!
但今天,丁诗雅分手分定了!
“我可不想陷入权势的漩涡,我一但成为夜凌的妻子,就无法轻易脱身,有一句话叫做,结婚容易,离婚难。”
“我和夜凌,门不当户不对。”
“万一那个神秘大小姐,铁了心要把夜凌拿下,顺手就把我一个小家族的嫡女铲除,我拿什么保护我自己?”
反制系统,是强,可也不是万能的。
“放弃吧夜凌,我相信你说的话,你也不要总是把我当成傻子骗,这三年来,我们朝夕相处,你身上的技艺,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就可以拥有的?”
朝夕相处三年,除了原身那种傻白甜的女主,哪个姑娘,看不出自己老公藏了什么本事?
丁诗雅继续说道:
“夜凌,是你先骗了我,从我们婚姻的开始就是一场欺骗。”
“对于你来说,我和我的家族,只是一个历练你心境的工具。你亏欠我的很多,你没法补偿我,我家族亏欠你的,我也没办法补偿给你。”
丁诗雅的话,让夜凌自责起来。
是啊。
我老婆说的没错。
这场婚姻,充满了欺骗。
我如果顶着被系统电死的风险,直接告诉她,我的处境,或许她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不理解,就不会和我分手。
而我,欺骗了她三年,却只是因为她有一次代表家族去谈合同,没有告诉自己,自己就生气。
还想着怪罪她。
怀疑自己老婆,我真该死啊!
男主又变成了傻叉恋爱脑。
明明去酒店这件事是丁诗雅的错,丁诗雅没道歉,夜凌却自责道:“老婆,是我错了,请你原谅我,我以后,不会再对你有那么多的隐瞒。”
“晚了,我们已经离婚,如果你昨天跟我把生米煮成熟饭,我或许会陪你疯一把,但现在,你我好聚好散吧,我不想为了一场充满欺骗的婚姻,就白白葬送我的性命。”
“老婆,你这是什么意思?”
“还用说吗?你的家族,已经利用掌控的权势,把我们的婚姻拆散,我们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夫妻了。”
“什么!”
夜凌自己都没想到,自己家族已经做到了这种地步?
但他仔细想想就对了。
外国的某个神秘家族,也是和自己一样,把自己家族的继承人,派遣到一些可以随意拿捏的小家族,体验赘婿生活,压低自己的脾性。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忍受多年的白眼生活,却一点都不记恨。
没错,那个神秘家族的继承人,他恢复身份后,直接利用自己家族的权势,把那个小家族,屠了个一干二净!
夜凌这才幡然醒悟。
自己不是在挽留丁诗雅,而是在要她的命!要她全家的命!
虽然夜家家训严格,做不到那种屠杀小家族的事情,但万一,自己联姻的对象,她们家族会做这种事情呢?
我如何能够保证,我能保护丁诗雅一辈子?
“诗雅,是我错了,你走吧。”
夜凌叹了一口气,只能让丁诗雅离开。
丁诗雅也早就知道这个结果,这虽然是她的选择,但夜凌亲口放任她离开,她还是会不开心。
被男主宠着照顾,好幸福的。
但为了自己的小命,还有自己这便宜家族的命,丁诗雅只能放弃夜凌。
就像她嘴硬说的一样,她喜欢,却从来没有爱过夜凌。但喜欢,想要一直在一起,这难道不算是一种爱吗?
“算了,他本来就不是我的,我只是帮他走上他的正路,不再被原本的女主,一次次伤害罢了。”
丁诗雅摆正了心态。
她只是占有别人老公一段时间,现在把他还回去罢了。
但夜凌轻飘飘的一句话,又让她心里泛起一些涟漪。
只听夜凌吟道: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诗雅,总有一天,我会保证你一生的安全,到时候,我会明媒正娶,让你做我的妻子!”
可丁诗雅只能装聋作哑。
她就像女主出轨后,当时被赶出家门,那个伤心的夜凌一样,一步步沉重的走着。
她不敢回头,她怕被夜凌看见她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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