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手帕要迭起来才能丢得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便到了诗会召开的日子。
或许是为了附庸风雅,今日的白嫡并没有给王戊换上多么妩媚的红装。
而是让她穿了一件公子的长袍,和一双骑马的半靴。
并给她扎了一头龙须发,画了一副略显中性的妆容。
不过即便是这样,即便是搭配着一身男子的装束,独属于王戊的那种神人痴媚和菩萨醉态,也还是没有被遮住几分。
甚至这糙人,还因为这一副淑人君子的打扮,而平添了几分少年意气和风流倜傥。
一件月白的长袍如云出岫,一双黑色的短靴踏风涤尘。
一头如瀑的青丝束着锦缎,两片发梳的龙须垂落额边。
眼角恍若桃花一般透着粉红,嘴唇恍若柳叶一般衔着春风。
如玉的脸上画着一点朱砂痣。
虽然是点在了眉宇之间,但又好像是点在了人心之上。
不得不承认的是,为了让王戊看着既妥当又出挑,白嫡也真是费尽了心思。
奈何王戊的媚,似乎只能用泥巴来盖住。
所幸眼下的女子,大概也已经能够契合那诗会上的文人风气了。
起码叫人看着,不至于是一只妖精,误入了圣贤的书里。
“帅啊,真帅啊。”
明亮的铜镜跟前,王戊一边摸着下巴,一边赞叹着自己当下的形象。
“白嫡,你有这本事,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呢,非要把我扮成那种妖艳贱货的模样。你看这,就我现在的这副样子,走出去,那还不得把那些小姑娘们给迷得神魂颠倒的啊?”
“好了,收一收你的流氓气吧。”
满脸无奈地站在王戊的身后,此刻的白嫡却是一副护卫的装扮。
“而且,我要你勾引的是那些男人,不是姑娘。”
“嘿,你别说,谁花钱不是花钱啊。”
仿佛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王戊又贱兮兮地笑了一下。
“咱们,难道就不能靠给姑娘们卖色,来登上花选的榜首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倒也不是不能出卖一点色相。”
“让闺中的姑娘来逛青楼?”
听闻此话白嫡忍不住地抽了抽嘴角。
“你倒是真敢想。”
“姑娘咋了,姑娘就不能逛青楼了吗。你是不是看不起姑娘,你知不知道你也是姑娘生的。凭什么只许男人看姑娘,不许姑娘看姑娘?”
许是被戳中了痛处的王戊,反手就打了一套女权主义。
“呃。”
愣是没领教过这种招数的白嫡,直接就被打出了沉默。
良久,才算是回过了神来地咳嗽了一下。
“咳,行了,别闹了。你这里都收拾好了吗,如果收拾好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切,就只会转移话题。”
也不知是风情万种,还是丰神俊朗地翻了个白眼。
王戊再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跟着就转过了身来,半抬着一只手地说道。
“那么,我们就出发吧,小嫡子。”
“喏。”
已然被王戊给带偏了画风的白嫡,下意识地便抬起了一只手来,托住了女子的手掌。
然后,哪怕是察觉到了情况不对,他也有些舍不得,再将之给放开来了。
要问具体的原因,白嫡也说不清楚。
可能是因为手掌的滑腻,可能是因为指尖的温润,也可能是因为心下的触动。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看破了红粉骷髅和环肥燕瘦的千面人。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放下了男欢女爱和生死之念的提刀客。
奈何人心,有的时候就是会不明所以地软上一下。
恰如酩酊时,突然念及的年少轻狂。
恰如睡梦间,突然传来的旧语声声。
白嫡,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习惯了麻木的。
只是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杀到两只手,都已然沾上了洗不掉的血红。
如此想着,自觉污秽的白嫡,便想要放开王戊的手了。
谁知下一刻,王戊就开口抱怨了句:“走得真慢。”
跟着便迈步跨到了他的前面。
拉着他就是走啊,走啊。
一直走到了后院里的马厩旁。
“白嫡。”
“怎么了?”
“今天我要骑马去诗会。”
“为什么?”
“因为少年游,暖风吹飞袖,鲜衣怒马踏歌喉,才风流!”
天光大亮,玉面上点着一颗朱砂痣的人,咧嘴笑着,朗声唱着。
笑得红楼都失了颜色。
唱得白嫡都乱了心神。
是啊。
饱经沧桑,最怕少年游。
寒来寂寞,最怕风吹袖。
孤苦伶仃,最怕说风流。
麻木不仁,最怕犯莽寇。
此时此刻的王戊,就像是一个莽寇。
撞碎了他的心门,驰骋了一场风流。
白衣翻飞,朱红乱点。惹得冰心带泪,寡欲贪缠。
于是白嫡自觉,他大概是再也忘不掉这一个人,和这一张脸了。
哪怕他也知道,眼下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台拟好的戏剧罢了。
哪怕他也知道,王戊亦不过是一个薄情的人而已。
……
“踏踏踏踏。”
七月份的扬州青翠欲滴。
浅草铺落在河水的两岸。
柳树撩拨着水中的倒影。
王戊和白嫡骑着两匹黑马,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上。
他们要去运河的东岸,因为齐王府的诗会,将在那里开办。
突然,一名路过的女子对着王戊丢出了自己的手绢,然后又甜甜地喊道。
“妹妹,我是柳家的二小姐柳若雪。等你有空了,记得来找我玩呐,我请你吃新做的糕点。”
“嘿嘿,好,我记着了,谢谢姐姐。”
一脸傻笑地接住了手绢,王戊又对着女子招了招手。
因为长相和打扮,实在是太过俊俏的缘故。
再加上那一点朱砂痣,更是点得人心摇神晃。
所以这一路走来,王戊已经收到了三块手帕。
用这些东西,她就可以去拜访那些女子的府邸了,而且门卫八成都会给她开门。
不得不说,谁说江南的女子含蓄,如此看来,难道不是相当的大胆吗?
“你猜她们,到底是想吃糕点,还是想吃你?”
目视着王戊乐在其中的样子,白嫡冷冷地横过了眼睛。
“管她呢,反正我又不亏。”
乐呵呵地将手帕藏进了自己的怀里,这会儿的王戊,当真是春风得意。
“算了,我也懒得管你,只要别在赏花会以前,给我闹出什么丑闻就好。”
比如某青楼的花魁,和某官家的女子共度了良宵什么的。
光是想想,白嫡就已经能够感觉到头痛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便到了诗会召开的日子。
或许是为了附庸风雅,今日的白嫡并没有给王戊换上多么妩媚的红装。
而是让她穿了一件公子的长袍,和一双骑马的半靴。
并给她扎了一头龙须发,画了一副略显中性的妆容。
不过即便是这样,即便是搭配着一身男子的装束,独属于王戊的那种神人痴媚和菩萨醉态,也还是没有被遮住几分。
甚至这糙人,还因为这一副淑人君子的打扮,而平添了几分少年意气和风流倜傥。
一件月白的长袍如云出岫,一双黑色的短靴踏风涤尘。
一头如瀑的青丝束着锦缎,两片发梳的龙须垂落额边。
眼角恍若桃花一般透着粉红,嘴唇恍若柳叶一般衔着春风。
如玉的脸上画着一点朱砂痣。
虽然是点在了眉宇之间,但又好像是点在了人心之上。
不得不承认的是,为了让王戊看着既妥当又出挑,白嫡也真是费尽了心思。
奈何王戊的媚,似乎只能用泥巴来盖住。
所幸眼下的女子,大概也已经能够契合那诗会上的文人风气了。
起码叫人看着,不至于是一只妖精,误入了圣贤的书里。
“帅啊,真帅啊。”
明亮的铜镜跟前,王戊一边摸着下巴,一边赞叹着自己当下的形象。
“白嫡,你有这本事,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呢,非要把我扮成那种妖艳贱货的模样。你看这,就我现在的这副样子,走出去,那还不得把那些小姑娘们给迷得神魂颠倒的啊?”
“好了,收一收你的流氓气吧。”
满脸无奈地站在王戊的身后,此刻的白嫡却是一副护卫的装扮。
“而且,我要你勾引的是那些男人,不是姑娘。”
“嘿,你别说,谁花钱不是花钱啊。”
仿佛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王戊又贱兮兮地笑了一下。
“咱们,难道就不能靠给姑娘们卖色,来登上花选的榜首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倒也不是不能出卖一点色相。”
“让闺中的姑娘来逛青楼?”
听闻此话白嫡忍不住地抽了抽嘴角。
“你倒是真敢想。”
“姑娘咋了,姑娘就不能逛青楼了吗。你是不是看不起姑娘,你知不知道你也是姑娘生的。凭什么只许男人看姑娘,不许姑娘看姑娘?”
许是被戳中了痛处的王戊,反手就打了一套女权主义。
“呃。”
愣是没领教过这种招数的白嫡,直接就被打出了沉默。
良久,才算是回过了神来地咳嗽了一下。
“咳,行了,别闹了。你这里都收拾好了吗,如果收拾好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切,就只会转移话题。”
也不知是风情万种,还是丰神俊朗地翻了个白眼。
王戊再度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跟着就转过了身来,半抬着一只手地说道。
“那么,我们就出发吧,小嫡子。”
“喏。”
已然被王戊给带偏了画风的白嫡,下意识地便抬起了一只手来,托住了女子的手掌。
然后,哪怕是察觉到了情况不对,他也有些舍不得,再将之给放开来了。
要问具体的原因,白嫡也说不清楚。
可能是因为手掌的滑腻,可能是因为指尖的温润,也可能是因为心下的触动。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看破了红粉骷髅和环肥燕瘦的千面人。
明明,他本该是一个放下了男欢女爱和生死之念的提刀客。
奈何人心,有的时候就是会不明所以地软上一下。
恰如酩酊时,突然念及的年少轻狂。
恰如睡梦间,突然传来的旧语声声。
白嫡,也不是从一开始就习惯了麻木的。
只是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杀到两只手,都已然沾上了洗不掉的血红。
如此想着,自觉污秽的白嫡,便想要放开王戊的手了。
谁知下一刻,王戊就开口抱怨了句:“走得真慢。”
跟着便迈步跨到了他的前面。
拉着他就是走啊,走啊。
一直走到了后院里的马厩旁。
“白嫡。”
“怎么了?”
“今天我要骑马去诗会。”
“为什么?”
“因为少年游,暖风吹飞袖,鲜衣怒马踏歌喉,才风流!”
天光大亮,玉面上点着一颗朱砂痣的人,咧嘴笑着,朗声唱着。
笑得红楼都失了颜色。
唱得白嫡都乱了心神。
是啊。
饱经沧桑,最怕少年游。
寒来寂寞,最怕风吹袖。
孤苦伶仃,最怕说风流。
麻木不仁,最怕犯莽寇。
此时此刻的王戊,就像是一个莽寇。
撞碎了他的心门,驰骋了一场风流。
白衣翻飞,朱红乱点。惹得冰心带泪,寡欲贪缠。
于是白嫡自觉,他大概是再也忘不掉这一个人,和这一张脸了。
哪怕他也知道,眼下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台拟好的戏剧罢了。
哪怕他也知道,王戊亦不过是一个薄情的人而已。
……
“踏踏踏踏。”
七月份的扬州青翠欲滴。
浅草铺落在河水的两岸。
柳树撩拨着水中的倒影。
王戊和白嫡骑着两匹黑马,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上。
他们要去运河的东岸,因为齐王府的诗会,将在那里开办。
突然,一名路过的女子对着王戊丢出了自己的手绢,然后又甜甜地喊道。
“妹妹,我是柳家的二小姐柳若雪。等你有空了,记得来找我玩呐,我请你吃新做的糕点。”
“嘿嘿,好,我记着了,谢谢姐姐。”
一脸傻笑地接住了手绢,王戊又对着女子招了招手。
因为长相和打扮,实在是太过俊俏的缘故。
再加上那一点朱砂痣,更是点得人心摇神晃。
所以这一路走来,王戊已经收到了三块手帕。
用这些东西,她就可以去拜访那些女子的府邸了,而且门卫八成都会给她开门。
不得不说,谁说江南的女子含蓄,如此看来,难道不是相当的大胆吗?
“你猜她们,到底是想吃糕点,还是想吃你?”
目视着王戊乐在其中的样子,白嫡冷冷地横过了眼睛。
“管她呢,反正我又不亏。”
乐呵呵地将手帕藏进了自己的怀里,这会儿的王戊,当真是春风得意。
“算了,我也懒得管你,只要别在赏花会以前,给我闹出什么丑闻就好。”
比如某青楼的花魁,和某官家的女子共度了良宵什么的。
光是想想,白嫡就已经能够感觉到头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