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第125章 ||||||家

小说: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 更新时间:2024-08-19 12:27:35 源网站:平板电子书
  “有吗?”王子琼听说他要出远门,说是想努力回忆起一些事情,不以为然,“你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人反正都会忘事儿,再说你这也是眼睛复明的代价,这代价已经很轻了,眼睛和一点无关紧要的记忆,换我选,我肯……”

  “我两样都要。”秦修刺啦拉上背包的拉链打断他,提起背包甩在背上,一身帅气工装就这么揣着机票轻装离开了工作室。

  飞机平缓地起飞,他坐在靠舷窗的位置,低头查看着笔记本电脑,那上面有他自立志成为野外摄影师以来所有去过的地点的备忘录。

  20X1年七月在坦桑尼亚塞伦盖蒂和格鲁美地保护区,20X1年十二月在黄石国家公园和落基山国家公园,20X3年五月在淮港黄金湖,20X2年八月在尼泊尔加德满都,20X2年九月攀登珠穆朗玛峰,20X3年五月在冰岛,20X3年六月在委内瑞拉,20X3年八月在阿拉斯加育空河和麦金利山,20X3年九月在墨西哥拍帝王蝶……

  他要重复从20X1年七月至20X2年九月这段路线。

  合上笔记本电脑,拉开挡板望着舷窗外,宁静辽阔的云海理应让人心情放松,但是他总有些心神不宁,明明是常年在平流层飞来飞去的人,这份淡淡的心绪不宁一点都说不通。好像是在担心着什么,身在航班中,心却在别处。但他想不起来。

  旅途的第一站是坦桑尼亚,再次踏上塞伦盖蒂的热土,心中不禁感慨良多。他在这片草原上经历了许多触动人心的瞬间,他还记得那只叫普雷尔的豹子。

  这次来塞伦盖蒂正值旅游旺季,哈罗德已经没住在格鲁美地保护区了,他一个人打点一切。草原上不时有观光车驶过,而他照例没有导游,一个人驾着吉普车在草原上独来独往。

  车子停在一棵金合欢树下,秦修下了车,从车顶拿了一把铁锹,走到树下,在树下挖了很久,正以为是不是自己记错了的时候,终于看见金色的焦土下一块斑驳的白色。

  他蹲下来,蹲在普雷尔的坟墓前,想了很久,手指轻轻抚过覆盖着一层浅浅细沙的白骨,却始终想不起什么。

  他在塞伦盖蒂一直待到雨季来临。

  天边雷声轰隆作响,白色吉普畅快地行驶在豪雨中,干涸的大地上雨水翻着泡沫四处流淌,前些天还是干得快要冒烟的沙地,如今已是丰沛的水塘。他在水塘边停下车,推开车门步入大雨中,倾盆暴雨顷刻便将他浑身淋得湿透。淋雨带来一种莫名的战栗,他闭上眼仰起头,朝向轰鸣的雷声,努力地,拼命地回想着。在哪里呢?这股全身心战栗的源头?

  不远处,斑马群和象群都迎来了新的生命,新生的小斑马和小象正从泥泞的草地上蹒跚着站起来,这些都是很值得一拍的画面,但是他却一点也没有拿起相机的**,心中隐隐有一丝悔意,是不是自己从前光顾着拍照,反而忽略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在塞伦盖蒂的三个月时间一无所获,他又去了黄石国家公园,因为行程安排很紧,上次来黄石公园是入冬,这次则是初秋。

  初秋的季节游客很多,他本想预订芬奇太太的旅馆,可惜打电话过去问的时候小旅馆已经客满了。芬奇老太太三个月前过世了,现在经营旅馆的是她的女儿。要找回记忆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这世界变化太快,稍一不留神,已是物是人非。

  他住进了公园内最昂贵的老忠实酒店,这天下午,和许多远道而来兴致勃勃的游客一起坐在老忠实泉外围的观测椅上,等待着和老朋友打招呼。

  初秋季节的间歇泉和冬季里是全然不同的景象,喷溅出来时看着有些陌生,但是那股澎湃的热情依旧神形兼备。秦修在阳光下眯起眼,弓着背专心地看着喷上天空又绚烂洒落的水花,听着身边欢呼惊叹的声音,还有观察员用无线电通话器向观察站汇报喷发时间的声音。他等待着能从这半个小时的喷发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但还是什么都没有。

  一轮喷发结束,不少游客尽兴而归,又有不少游客加入到等待的行列。身边的人来了又走,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同一个位置,手肘枕着膝盖,从下午一直看到日落。

  让我想起点什么吧,老朋友。

  水花起起落落。

  太阳完全没入地平线以下后,游客越来越少,四周渐渐变得冷清,秦修站起来,跳下高高的观测椅,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背上背包转身离开。

  去过黄石公园,他又顺道去了落基山国家公园,已经连续五个月没有回国了,他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处目的地,本来已经收拾好一切准备飞尼泊尔了,却接到王子琼催促他回国的电话。

  ANNY WOOD品牌旗下又创建了一个新锐设计师品牌,设计师本人指明要秦修做大片掌镜人。于是去世界最高峰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回国后见了BONNIE RAIN的首席设计师,讨论好大片风格,签好合同,等到单子成囊中之物后王子琼才松一口气,想起来什么事:“哦对了,有一份给你的请帖。”

  王先生在抽屉里翻了半天递给他一张粉红色的请柬,那少女情怀的嫩粉色和蕾丝边,一看就知道是喜帖,秦修纳闷地接过来:“JENNY要结婚了?”

  “哪是JENNY啊,是从你老家寄来的。”

  秦修打开请柬,那上面连新郎新娘的名字都没写,只狂草地写着他的名字和婚礼举办地点。

  “是你朋友吗?”王子琼凑过来问。

  秦修支着下巴,想不起来,他记得自己出过车祸,小时候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现在出名了,攀亲戚的人肯定很多,”王子琼说,“你七岁以后就没回过老家了,那边哪来的什么熟人啊?别去了,去了纯属当冤大头。”

  秦修看着请柬,陷入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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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彻趴在贺兰老师家门口,连打了两个喷嚏,晒了一下午太阳,他翻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然后听见上方传来“扑哧”忍俊不禁的笑声。

  大金毛连忙一骨碌爬起来,甩了甩一身毛,狗不会这么伸懒腰,那是他以前做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被人看见挺令人忧伤的。不过,狗东西抬头看着站在面前穿着一套帅气牛仔服,头戴棒球帽,嘴上还在吹泡泡糖的短发女子,想问你找谁啊,却又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你不记得我了?”吹泡泡糖的棒球帽短发女子蹲下来,“我是阿紫啊!”

  阿紫?阿彻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再看对方,粉红色的泡泡随着女孩展开的嘻嘻笑脸“啪嚓”爆掉,阿彻猛然张大狗嘴,我靠阿紫?!那个小恶魔?!

  小时候被欺负的记忆瞬间复苏,大金毛表情不太高兴,都气得有点翻嘴皮子,两只狗眼睛戒备地看着阿紫。

  阿紫双手放在膝盖上,笑眯眯地说:“我和阿宝这几年都在外面,在庚林医学院,今天才回来。我们要结婚了。”

  你们要结婚关我什么事啊。大金毛在心里吐槽。

  “我听胖婶说了你的事,”女孩凝视着大金毛,声音里带着由衷的佩服,“好了不起啊……”

  阿彻没想到阿紫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可是心里一点也骄傲不起来,寂寞地低垂着眼睫。

  阿紫笑着说:“小时候我真挺调皮的,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看在我们都长大了的份上,你能原谅小时候的我吗?”她朝着大金毛伸出手。

  女孩的微笑淡淡的,十分真诚。是啊,都过去快十九年了,阿彻释怀地笑了笑,伸出爪子,轻轻搭在阿紫手心。相隔十九年的小恩怨,在今天握手言和了。

  “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阿紫临走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份请柬,“给你和贺兰老师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说罢摘下棒球帽扣在卷毛大金毛脑袋上,“这个送你!”

  阿彻顶着棒球帽目视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尽头,他衔着请柬回到家里,将请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着阳光照射在粉色的请柬上,他不知道该不该去。去参加婚礼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只狗。

  大金毛耷拉着尾巴钻进沙发旁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觉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放着他的圣物――一本相册,还有20X3年一月的《伟大遗产》杂志。

  趴在狗屋里,下巴垫在爪子上,长久地凝视着那张杂志封面,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来看看这张封面,想象着那时秦修从背后抱住他,心里一下就平静踏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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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颠簸的巴士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格格掠过,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机哼着一首《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虽然不记得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听着司机轻快的歌声,有那么一会儿,也会有一丝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达终点站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秦修单肩挎着背包下了车,抬头打量,终点站只有一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在阳光下拉长了影子。

  在他寻找记忆的这半年,所到之处都是日新月异,似乎只有这里,时间过得意外的缓慢。

  灵犬镇,他的故乡,时隔十九年,他终于回来了。

  小镇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纵横阡陌,矮矮的围墙上探出树枝和花儿,听不见城市的嘈杂喧嚣,耳畔只余下偶尔的人声,还有远处学校的体育场上传来的奔跑呼喊声,小镇里的狗都是放养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边自由地追来追去。走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觉得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也许这就是家的魔力。举起相机拍下通往夕阳的长长石板道,他在心里笑着想,即使已经不记得了,但他本能地热爱这里。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见前方一家柯达相馆,照相馆外停着两辆小面包车,正有人从相馆里搬东西出来,大件小件鱼贯搬出。他走到门口,才发现这家相馆要关门歇业了。

  这也不奇怪,当数码摄影成为主流,胶片摄影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在胶片相机的全盛时代曾经满大街可见的黄色店门和K字标志也早成为人们记忆中褪色的画面。

  他怀着几分感慨走进这家即将不复存在的照相馆。柯达照相馆的规模都不大,不过这会儿里面已经快被搬空了,显得空荡荡的,台子被拆掉了,椅子被搬走了,只剩下墙上挂着的一排排相框和贴得密密麻麻的相片。

  “您好,有什么需要吗?”照相馆的小妹有些疑惑地上前问这位在照片墙前驻足的俊美青年,见对方手上拿着相机,也猜到大概是一名摄影师。

  “没什么,我就看看。”

  照相馆小妹只好耐心站在一旁,虽然这已经是她当值的最后一天,女孩还是尽职地为进店的客人介绍道:“老板习惯把一些不错的底片多冲洗几张挂在这儿。”

  秦修扫视着照片墙,这些胶片冲洗出来的照片,记录下许多美好的瞬间,毕业了,结婚了,喜得贵子或是全家出游,当然也有纯粹的风景照,甚至还有……

  他的目光蓦地一定。在视野的最中央,是一张刚出生的金毛小狗崽的照片,小狗崽被一双手高高举起,它才只有巴掌大,连眼睛都没睁开,一身的小金毛打着卷。

  照相馆小妹见年轻的摄影师突然伸手抓下那张照片,不禁吓了一跳。

  秦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中的照片,这照片很熟悉很熟悉,和去塞伦盖蒂或者黄石公园时都不同,他抓着这份如稻草般渺小却无比确凿的熟悉感不敢放过,照片里的小金毛在他情不自禁地紧握中一点点变皱,像是皱着脸嗷呜嗷呜哭了起来,而他紧绷的神经好像突然找到了一处龟裂口,原本一片灰色的记忆中闪过一丝斑驳的金色,脑海中响起一道哽咽的声音――

  ……酱油……酱油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那声音透着无尽的委屈,他头痛欲裂地攥紧照片,只觉得那声音隔着什么听不真切,像是隔着……一道门?

  “酱油……酱油到底是谁……”

  年轻摄影师急切地喃喃自语,这反应让照相馆小妹颇有点手足无措,她低头看着摄影师手中快被攥得皱起的照片,小声道:“是这只小金毛的名字吗?”

  女孩无意的一句话像一道闪电,秦修缠在手腕上的相机带簌簌地松开,昂贵的单反相机磅的一声砸落在地上,照相馆小妹吓了一跳:“……你还好吧?”

  记忆排山倒海地涌来――在穆云山抢了他的裤子从窗口跳下去,拿着一份写满错别字的简历来应聘,把狗下巴搁在他的大腿上陪他伤心,去塞伦盖蒂,去黄石公园,去珠穆朗玛……他记起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家柯达照相馆,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照片就贴在这里。那时他抱着那只叫酱油的小金毛,他遇见过最聪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个知心朋友。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说这张照片拍摄于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酱油。直到今天他终于知道,这的确就是酱油,那只送他第一台相机的酱油,做他第一个模特的酱油,追在他车子后的酱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酱油……

  阻隔着那道声音的白色门扉终于缓缓打开,有着亚麻色卷发,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站在门前,带着无可替代的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记忆里。

  作者有话要说:十二点最后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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