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加长版劳斯莱斯幻影缓缓驶来,停在位于中央大道的盛天酒店外。
李昂缓缓推开车门,下车卓立,军靴踩在枯红枫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身材魁梧,面容斧凿刀削般硬朗,只如陈列在佛罗伦萨美术馆的那尊完美雕像。
整个人却散发着冰川般的冷意。
连深秋温暖的阳光浸染到他身上,都变得幽冷寒彻。
“先生,外面风大……”
旁边女子目光温柔,给李昂披上一件黑色风衣。
她身材高挑,一身戎装,英姿飒爽。
肩章是两条金色麦穗交叉,点缀两颗金星。
熟悉帝国军制的都知道,此乃虎贲校尉,可统兵三千。
“红叶,那上面的风更大。”
李昂遥望盛天酒店的天台。
目光沉郁。
盛天酒店高达一百二十八层,是蜀郡天府市的地标性建筑。
抬眼望去,层叠如云,让人望而生畏。
“两年前,义父就是从那里,一跃而下。”
他嗓音低沉,带着金属般质感。
商红叶眼眶微红道:
“先生,您……节哀顺变。”
李昂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沉默片刻。
他喟然叹道:
“我刚出生便被父母遗弃。本是天地一浮萍,世间一尘沙。六岁那年,是义父从孤儿院把我领了回家,待我如亲子……”
“后来义父生意越做越大,旁人教唆,说我有鹰视狼顾之相,将来绝对会觊觎沈家偌大家业。义父和义母却并不在乎,甚至说这家业本来就有我的一半,还说要把君婥妹妹许配给我。”
“但二老忽略了君婥妹妹的想法。她并不喜欢我这个哥哥,说就算死也不嫁给我这个‘野孩子’,还不止一次离家出走……十六岁那年,我高中没毕业就离家,这一去就是十年。”
“没有联系二老,也一直没回来,只是不想君婥妹妹觉得我这个哥哥会抢她的东西。”
“终于决定回来看看……哪知道,一回来就收到义父早在三年前惨死的消息……义母和君婥妹妹也音讯全无……”
他嗓音愈发沙哑,如北地纷飞的鹅毛大雪,思绪更是抑制不住蔓延。
三年前——
排名天府五大家族之首的沈家,突遭横难。
天府首富沈苍生,被逼得走投无路,就是在这座盛天酒店的天台,一跃而下。
“先生,根据天策影卫打探到的消息,沈先生的死,跟天府其他四个家族有关。”
商红叶压低声音,跟李昂禀报:
“这四大家族联手逼死沈先生,侵吞了沈家偌大产业,现在是愈发鼎盛……”
韩李孙孟,天府四大家,代表着四个近千亿体量的大财阀,盘踞蜀郡,就是四株参天大树,四座巍峨大山。
有秋风,拂动满地枫叶,猩红如血。
李昂冷峻眉宇之间,逐渐蕴上一抹杀气。
他缓缓道:
“杀他们有何难。不过让他们这么痛快的死,又怎能解我胸中郁结,抚我义父在天之灵?我不仅要他们的命,还要诛他们的心。”
他缓步走向盛天酒店。
他的背后,是一轮盛大的夕阳。
今日傍晚,盛天酒店将有一场更加盛大的酒会。
天府四大豪族都有代表人物出席。
便有几个二十出头、浑身彪悍气息的年轻人,齐刷刷下了车,紧随其后。
他们看着李昂的眼神,满是崇敬。
那是随时准备为这个男子慷慨赴死的绝对忠诚。
“你们回避,我一个人去。”
李昂摆手。
“先生,您乃国之重器,岂可孤身?”
“这是命令。”
“是!”
众人不敢再多言。
看着李昂修长身影逐渐隐没,商红叶忍不住叹气。
“红叶姐,你担心什么,在天府市这种小地方,哪有人能伤先生一根毫毛?”
一个留着硬朗平头的帅气年轻人笑道:
“两年前在远东战场,咱家先生,可是一人横扫罗刹帝国三千禁卫军,吓得罗刹那位素来以铁血著称的大元帅,一夜之间让他麾下数十万大军后退三百里,更是说出了那句轰传世界的至理名言——”
他环顾一下几位伙伴。
几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异口同声道:
“撼天易,撼李天策难!”
“行了,都散开警备吧。小高,你偷偷溜进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遵命。”
叫小高的青年,领命而去。
商红叶心中思虑,远比这几个满腔热血和狂热的年轻人来得多。
先生年纪轻轻便列土封疆,位极人臣,国朝建立八百年,都称得上第一人。
纵观朝野,衮衮诸公,想要先生死的人,绝不在少数。
……
李昂缓步踏进盛天酒店大厅。
大厅已满是宾客。
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穿金戴银,都是上流人士。
李昂没有刻意高调,只是站在那里,却吸引许多目光。
“这人谁啊,长得好帅!”
“是啊……不过应该不是咱天府的人吧?”
众人议论。
被诸多目光打量,李昂并不在意。
他早就习惯。
不远处,站起来一位身材高挑、颇为漂亮的红衣女子,仔细打量着,试探道:
“你……你是李昂?”
她身边是一群跟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女。
目光也纷纷集中过去。
“他……真是李昂?确实长得很像啊。不过李昂可没有这么强大的气场。”
“应该不是吧……”
他们讨论。
样貌依稀是曾经轮廓,就是气质千差万别。
高中时的李昂,性格孤僻,寡言少语。
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那种人。
跟眼前这个雄伟如神、气吞万里的男子,完全搭不上边。
李昂看着这群面容依稀还有些印象的年轻男女,缓步走了过去,浅笑道:
“洛然,没想到你还认得出我。”
“还真是你?”
全名叫林洛然的红衣佳人眼瞳一亮:
“高中还没毕业你就没了踪影,现在眨眼都十年了吧?我认出你倒是不奇怪,毕竟学生时代,长得像你这么帅的男孩子可不多。倒是你,还记得我的名字,我可是倍感荣幸。你这家伙啊,从小就高冷的不行……”
李昂浅笑。
他不是高冷,他只是不喜欢多说话。
林洛然招呼李昂坐过来,一个个给他介绍当年的老同学。
“李昂,你高二没读完就去当兵,这一去就是十年,在军中混得怎样,起码是尉官了吧?”
有个西装革履的青年问道。
他叫张东。
“不是。”
李昂摇摇头。
普通人参军,十年之内,能当尉官就算得上优秀。
四十岁前能封校,更是极为难得,常人根本不用指望。
至于将军——
国朝八百年,鲜有五十岁之前的统兵之将。
李昂当然不是尉官。
他是国朝八百年来,最年轻的大都督。
执掌三十万天策军,镇守国门的大国柱。
张东眼中多了些鄙夷:
“也是,一般人从军,能当尉官的百中无一……那你至少是个士官吧?”
其他人也看着李昂。
都想知道这位十年不见的老同学,在军中混得怎样。
“也不是。”
李昂再次摇头。
“不会吧,你入伍十年,居然还是个大头兵?!这也混得太差了,不会养了十年猪吧?”
张东哈哈大笑。
混了十年还是大头兵……
养了十年猪……
其他人也跟着嗤笑。
心中满是鄙夷。
男人,将近三十岁,还一事无成。
那便是彻底废掉。
“张东,少说一句,你会噎死啊?”
林洛然冷声数落张东。
就在此时,酒店大厅错落坐着的人群,爆发出阵阵惊呼。
…………
…………
李昂缓缓推开车门,下车卓立,军靴踩在枯红枫叶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他身材魁梧,面容斧凿刀削般硬朗,只如陈列在佛罗伦萨美术馆的那尊完美雕像。
整个人却散发着冰川般的冷意。
连深秋温暖的阳光浸染到他身上,都变得幽冷寒彻。
“先生,外面风大……”
旁边女子目光温柔,给李昂披上一件黑色风衣。
她身材高挑,一身戎装,英姿飒爽。
肩章是两条金色麦穗交叉,点缀两颗金星。
熟悉帝国军制的都知道,此乃虎贲校尉,可统兵三千。
“红叶,那上面的风更大。”
李昂遥望盛天酒店的天台。
目光沉郁。
盛天酒店高达一百二十八层,是蜀郡天府市的地标性建筑。
抬眼望去,层叠如云,让人望而生畏。
“两年前,义父就是从那里,一跃而下。”
他嗓音低沉,带着金属般质感。
商红叶眼眶微红道:
“先生,您……节哀顺变。”
李昂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沉默片刻。
他喟然叹道:
“我刚出生便被父母遗弃。本是天地一浮萍,世间一尘沙。六岁那年,是义父从孤儿院把我领了回家,待我如亲子……”
“后来义父生意越做越大,旁人教唆,说我有鹰视狼顾之相,将来绝对会觊觎沈家偌大家业。义父和义母却并不在乎,甚至说这家业本来就有我的一半,还说要把君婥妹妹许配给我。”
“但二老忽略了君婥妹妹的想法。她并不喜欢我这个哥哥,说就算死也不嫁给我这个‘野孩子’,还不止一次离家出走……十六岁那年,我高中没毕业就离家,这一去就是十年。”
“没有联系二老,也一直没回来,只是不想君婥妹妹觉得我这个哥哥会抢她的东西。”
“终于决定回来看看……哪知道,一回来就收到义父早在三年前惨死的消息……义母和君婥妹妹也音讯全无……”
他嗓音愈发沙哑,如北地纷飞的鹅毛大雪,思绪更是抑制不住蔓延。
三年前——
排名天府五大家族之首的沈家,突遭横难。
天府首富沈苍生,被逼得走投无路,就是在这座盛天酒店的天台,一跃而下。
“先生,根据天策影卫打探到的消息,沈先生的死,跟天府其他四个家族有关。”
商红叶压低声音,跟李昂禀报:
“这四大家族联手逼死沈先生,侵吞了沈家偌大产业,现在是愈发鼎盛……”
韩李孙孟,天府四大家,代表着四个近千亿体量的大财阀,盘踞蜀郡,就是四株参天大树,四座巍峨大山。
有秋风,拂动满地枫叶,猩红如血。
李昂冷峻眉宇之间,逐渐蕴上一抹杀气。
他缓缓道:
“杀他们有何难。不过让他们这么痛快的死,又怎能解我胸中郁结,抚我义父在天之灵?我不仅要他们的命,还要诛他们的心。”
他缓步走向盛天酒店。
他的背后,是一轮盛大的夕阳。
今日傍晚,盛天酒店将有一场更加盛大的酒会。
天府四大豪族都有代表人物出席。
便有几个二十出头、浑身彪悍气息的年轻人,齐刷刷下了车,紧随其后。
他们看着李昂的眼神,满是崇敬。
那是随时准备为这个男子慷慨赴死的绝对忠诚。
“你们回避,我一个人去。”
李昂摆手。
“先生,您乃国之重器,岂可孤身?”
“这是命令。”
“是!”
众人不敢再多言。
看着李昂修长身影逐渐隐没,商红叶忍不住叹气。
“红叶姐,你担心什么,在天府市这种小地方,哪有人能伤先生一根毫毛?”
一个留着硬朗平头的帅气年轻人笑道:
“两年前在远东战场,咱家先生,可是一人横扫罗刹帝国三千禁卫军,吓得罗刹那位素来以铁血著称的大元帅,一夜之间让他麾下数十万大军后退三百里,更是说出了那句轰传世界的至理名言——”
他环顾一下几位伙伴。
几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异口同声道:
“撼天易,撼李天策难!”
“行了,都散开警备吧。小高,你偷偷溜进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遵命。”
叫小高的青年,领命而去。
商红叶心中思虑,远比这几个满腔热血和狂热的年轻人来得多。
先生年纪轻轻便列土封疆,位极人臣,国朝建立八百年,都称得上第一人。
纵观朝野,衮衮诸公,想要先生死的人,绝不在少数。
……
李昂缓步踏进盛天酒店大厅。
大厅已满是宾客。
男的西装革履,女的穿金戴银,都是上流人士。
李昂没有刻意高调,只是站在那里,却吸引许多目光。
“这人谁啊,长得好帅!”
“是啊……不过应该不是咱天府的人吧?”
众人议论。
被诸多目光打量,李昂并不在意。
他早就习惯。
不远处,站起来一位身材高挑、颇为漂亮的红衣女子,仔细打量着,试探道:
“你……你是李昂?”
她身边是一群跟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女。
目光也纷纷集中过去。
“他……真是李昂?确实长得很像啊。不过李昂可没有这么强大的气场。”
“应该不是吧……”
他们讨论。
样貌依稀是曾经轮廓,就是气质千差万别。
高中时的李昂,性格孤僻,寡言少语。
是很容易被忽略的那种人。
跟眼前这个雄伟如神、气吞万里的男子,完全搭不上边。
李昂看着这群面容依稀还有些印象的年轻男女,缓步走了过去,浅笑道:
“洛然,没想到你还认得出我。”
“还真是你?”
全名叫林洛然的红衣佳人眼瞳一亮:
“高中还没毕业你就没了踪影,现在眨眼都十年了吧?我认出你倒是不奇怪,毕竟学生时代,长得像你这么帅的男孩子可不多。倒是你,还记得我的名字,我可是倍感荣幸。你这家伙啊,从小就高冷的不行……”
李昂浅笑。
他不是高冷,他只是不喜欢多说话。
林洛然招呼李昂坐过来,一个个给他介绍当年的老同学。
“李昂,你高二没读完就去当兵,这一去就是十年,在军中混得怎样,起码是尉官了吧?”
有个西装革履的青年问道。
他叫张东。
“不是。”
李昂摇摇头。
普通人参军,十年之内,能当尉官就算得上优秀。
四十岁前能封校,更是极为难得,常人根本不用指望。
至于将军——
国朝八百年,鲜有五十岁之前的统兵之将。
李昂当然不是尉官。
他是国朝八百年来,最年轻的大都督。
执掌三十万天策军,镇守国门的大国柱。
张东眼中多了些鄙夷:
“也是,一般人从军,能当尉官的百中无一……那你至少是个士官吧?”
其他人也看着李昂。
都想知道这位十年不见的老同学,在军中混得怎样。
“也不是。”
李昂再次摇头。
“不会吧,你入伍十年,居然还是个大头兵?!这也混得太差了,不会养了十年猪吧?”
张东哈哈大笑。
混了十年还是大头兵……
养了十年猪……
其他人也跟着嗤笑。
心中满是鄙夷。
男人,将近三十岁,还一事无成。
那便是彻底废掉。
“张东,少说一句,你会噎死啊?”
林洛然冷声数落张东。
就在此时,酒店大厅错落坐着的人群,爆发出阵阵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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