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受到这种程度的侧向撞击时还不至于完全侧翻,而是因为驾驶失控冲出了马路。
再加上这里处于山腰,坡度较陡,车子重心失衡后发生了翻滚,随后撞到了一颗树上才停下来。
这些冲击还不足以让李天秀昏迷,顶多只是让他头有些晕而已,身上也只是为了保护艾米蹭破了一点皮。
相比之下贝克就有点惨了,脑袋撞破了在流血,意识也不够清醒,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艾米显然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车祸”,虽然没有受伤却也七荤八素了。
李天秀已经听到这些人说要将他们彻底灭口,所以那就别怪他下狠手。
他现在在车里仔细听周围动静,为的就是确定敌人的数量,然后还需要确定他们手中的武器有哪些。
他不能轻举妄动,免得这伙人狗急跳墙,让贝克和艾米再次受到伤害。
根据他的判断,来清理尸体的只有两个人,他们手中都拿着枪。其中一个人走向了驾驶座的贝克,而另一个正好来到了李天秀的面前。
因为车身完全翻倒,所以李天秀先看见的是他们的脚,而要确定车内人员的死活那么他们就必须蹲下身子。
大概以前干过很多次这种活,凭经验,这种程度的车祸后里面的人不死也得昏迷不醒,除非是受过专业训练。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大片主角,车翻了飞机炸了,然后主角流血负伤还战斗力爆表。
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先用匕首把还活着的人结果掉,然后再把尸体从安全带上解开,拖出来。
直接用子弹?别逗了,这么近的距离就不怕跳弹,况且这年头子弹可比人命贵多了。
可惜的是任谁也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个变数,李天秀异常清醒,并且等待时机。
“喔,这个男人命可真够硬的,我想再过几分钟他就要清醒了,他的身边没有枪。亨利,你发现什么了?……亨利?你丫的不会找到好东西了吧!”
检查驾驶座的男人询问同伴,可是没有等到同伴回话。他朝后排座位看了一眼,确实有两个人躺在那,但正好亨利的脸被座位挡住了。
有些疑惑,他站起了身子,看了看亨利确实蹲在那儿面朝车窗,接着他走了过去:“你在愣什么呢?”
一拍肩膀,只见亨利整个人都后仰过来,他右手手里拿着的匕首竟插到了自己的喉咙里。
不!不是喉咙,那把匕首直接从下颚刺穿到了颅内,所以亨利才一声不吭的……死了!
就在这个男人想要从腰间掏枪,同时大声呼喊的时候,一双手捂到了他的嘴巴和脖颈上。
“你是在找我吗?”这句话如同幽灵低语,嘎哧……
被扭断脖子的男人半靠在了树上,那样子就像在小便?然后树的另一边还冒着烟。
“玛的!利恩这狗粮养的,搜到烟倒还自己先享用起来了。真不愧是狗粮养的,还学狗靠着树撒尿,呸。”
百米外正在站岗放哨的男人看了一眼这边,然后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
“呵呵呵,谁叫他是老大的兄弟呢,不然每次捡尸这种福利都交给他?”
李天秀当然算个好人,了结了利恩的性命,还不忘为他点上一根上路烟,当然烟是从亨利自己口袋里掏的。
极其迅速而老练地伪装好了现场,恰好是一个足以迷惑剩余三人的位置,所以谁也没有惊动。
其实李天秀拥有更简便的方法解决这几个敌人,不过就是每个人赏他们一颗子弹的事。
但是他也知道,一旦开枪就必须连开五枪,那么这不但会增加敌人反击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将感染者引过来。
就连这些狩猎者都知道能不开枪就尽量不开枪。
“利恩,还没好吗?你和亨利到底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别告诉我还发现了女人……嘿嘿嘿。”
剩下放哨站岗的三人当中,某人终于等不及了,他对另外两人打了个眼色然后就朝山下走去。
李天秀隐蔽在三个人的视觉死角当中,并且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在树干之后行动着,甚至连一丝不合常理的草响叶动也没有发生。
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片平静无比的森林。
“戴维,我烟瘾又犯了,把你的烟丢一根给我。玛的,都怪利恩这混蛋,把我烟瘾都勾了起来……”
也就是刚才那个对利恩愤愤不满的男人,他朝着戴维喊道,二人之间不过隔着十来米。
“好吧好吧,回去你要给我补上。”
“给你五发子弹!快点。”
他双手接住了香烟,然后用两根手指捋了一下这根有些皱吧的烟,叼在嘴里,低下头摸索身上的火柴。
“淦,火忘带了……戴维,把你的火再丢给我一下。”他抬起脑袋,可是却没有看到戴维在哪。
咔擦——“你要的火。”
耳边陡然间响起火机打火声,他习惯性地抻着脑袋,将头转到一半……可额头猛然渗出的冷汗就流到了下巴尖,他眼中填满了巨大的惊恐。
这特么是谁的声音?!
——————
李天秀今天一口气解决了四个敌人,都是人类。这是李天秀第一次解决人类?并不是。
他曾经也以“执法者”的身份解决过很多坏人,因为那时候他代表的“律法”。
说来也奇怪,从前和人类差不多的怪物,或者说由人类变成的怪物他杀得不计其数。
可认真算起来,今天才是他第一次以个人的身份,正式了结人类的性命。
这种想法是不是很有毛病?做这种事还分身份?
杀怪物和了结人命,两种说法意思都差不多,但后者要和谐一些。
李天秀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和谐的人,比方说不抽烟,酒只是浅尝辄止,若非特殊情况晚上尽量11点睡觉,睡前会打坐20分钟梳理一整天的事。上了床,立马熟睡,一觉到天亮,绝不把疲劳和困惑留到第二天,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正常。
可是今天的他却让四个人提前结束了性命,因为他是一个正常人,所以一种背离律法道德的“负罪感”还是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
心中若有所思,除却第一个拿匕首靠近他喉咙的人,其他人是否可以暂留其性命呢?
还是说,从一开始掀翻了他们的车,这伙人就注定该死?
和酒一样,李天秀不喜欢这种感觉,也谈不上完全讨厌,毕竟都是浅尝辄止,并不后悔。
再加上这里处于山腰,坡度较陡,车子重心失衡后发生了翻滚,随后撞到了一颗树上才停下来。
这些冲击还不足以让李天秀昏迷,顶多只是让他头有些晕而已,身上也只是为了保护艾米蹭破了一点皮。
相比之下贝克就有点惨了,脑袋撞破了在流血,意识也不够清醒,但应该没有生命危险。艾米显然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车祸”,虽然没有受伤却也七荤八素了。
李天秀已经听到这些人说要将他们彻底灭口,所以那就别怪他下狠手。
他现在在车里仔细听周围动静,为的就是确定敌人的数量,然后还需要确定他们手中的武器有哪些。
他不能轻举妄动,免得这伙人狗急跳墙,让贝克和艾米再次受到伤害。
根据他的判断,来清理尸体的只有两个人,他们手中都拿着枪。其中一个人走向了驾驶座的贝克,而另一个正好来到了李天秀的面前。
因为车身完全翻倒,所以李天秀先看见的是他们的脚,而要确定车内人员的死活那么他们就必须蹲下身子。
大概以前干过很多次这种活,凭经验,这种程度的车祸后里面的人不死也得昏迷不醒,除非是受过专业训练。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大片主角,车翻了飞机炸了,然后主角流血负伤还战斗力爆表。
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先用匕首把还活着的人结果掉,然后再把尸体从安全带上解开,拖出来。
直接用子弹?别逗了,这么近的距离就不怕跳弹,况且这年头子弹可比人命贵多了。
可惜的是任谁也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个变数,李天秀异常清醒,并且等待时机。
“喔,这个男人命可真够硬的,我想再过几分钟他就要清醒了,他的身边没有枪。亨利,你发现什么了?……亨利?你丫的不会找到好东西了吧!”
检查驾驶座的男人询问同伴,可是没有等到同伴回话。他朝后排座位看了一眼,确实有两个人躺在那,但正好亨利的脸被座位挡住了。
有些疑惑,他站起了身子,看了看亨利确实蹲在那儿面朝车窗,接着他走了过去:“你在愣什么呢?”
一拍肩膀,只见亨利整个人都后仰过来,他右手手里拿着的匕首竟插到了自己的喉咙里。
不!不是喉咙,那把匕首直接从下颚刺穿到了颅内,所以亨利才一声不吭的……死了!
就在这个男人想要从腰间掏枪,同时大声呼喊的时候,一双手捂到了他的嘴巴和脖颈上。
“你是在找我吗?”这句话如同幽灵低语,嘎哧……
被扭断脖子的男人半靠在了树上,那样子就像在小便?然后树的另一边还冒着烟。
“玛的!利恩这狗粮养的,搜到烟倒还自己先享用起来了。真不愧是狗粮养的,还学狗靠着树撒尿,呸。”
百米外正在站岗放哨的男人看了一眼这边,然后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
“呵呵呵,谁叫他是老大的兄弟呢,不然每次捡尸这种福利都交给他?”
李天秀当然算个好人,了结了利恩的性命,还不忘为他点上一根上路烟,当然烟是从亨利自己口袋里掏的。
极其迅速而老练地伪装好了现场,恰好是一个足以迷惑剩余三人的位置,所以谁也没有惊动。
其实李天秀拥有更简便的方法解决这几个敌人,不过就是每个人赏他们一颗子弹的事。
但是他也知道,一旦开枪就必须连开五枪,那么这不但会增加敌人反击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将感染者引过来。
就连这些狩猎者都知道能不开枪就尽量不开枪。
“利恩,还没好吗?你和亨利到底找到了什么好东西,别告诉我还发现了女人……嘿嘿嘿。”
剩下放哨站岗的三人当中,某人终于等不及了,他对另外两人打了个眼色然后就朝山下走去。
李天秀隐蔽在三个人的视觉死角当中,并且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在树干之后行动着,甚至连一丝不合常理的草响叶动也没有发生。
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一片平静无比的森林。
“戴维,我烟瘾又犯了,把你的烟丢一根给我。玛的,都怪利恩这混蛋,把我烟瘾都勾了起来……”
也就是刚才那个对利恩愤愤不满的男人,他朝着戴维喊道,二人之间不过隔着十来米。
“好吧好吧,回去你要给我补上。”
“给你五发子弹!快点。”
他双手接住了香烟,然后用两根手指捋了一下这根有些皱吧的烟,叼在嘴里,低下头摸索身上的火柴。
“淦,火忘带了……戴维,把你的火再丢给我一下。”他抬起脑袋,可是却没有看到戴维在哪。
咔擦——“你要的火。”
耳边陡然间响起火机打火声,他习惯性地抻着脑袋,将头转到一半……可额头猛然渗出的冷汗就流到了下巴尖,他眼中填满了巨大的惊恐。
这特么是谁的声音?!
——————
李天秀今天一口气解决了四个敌人,都是人类。这是李天秀第一次解决人类?并不是。
他曾经也以“执法者”的身份解决过很多坏人,因为那时候他代表的“律法”。
说来也奇怪,从前和人类差不多的怪物,或者说由人类变成的怪物他杀得不计其数。
可认真算起来,今天才是他第一次以个人的身份,正式了结人类的性命。
这种想法是不是很有毛病?做这种事还分身份?
杀怪物和了结人命,两种说法意思都差不多,但后者要和谐一些。
李天秀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挺和谐的人,比方说不抽烟,酒只是浅尝辄止,若非特殊情况晚上尽量11点睡觉,睡前会打坐20分钟梳理一整天的事。上了床,立马熟睡,一觉到天亮,绝不把疲劳和困惑留到第二天,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正常。
可是今天的他却让四个人提前结束了性命,因为他是一个正常人,所以一种背离律法道德的“负罪感”还是不由自主地冒了出来。
心中若有所思,除却第一个拿匕首靠近他喉咙的人,其他人是否可以暂留其性命呢?
还是说,从一开始掀翻了他们的车,这伙人就注定该死?
和酒一样,李天秀不喜欢这种感觉,也谈不上完全讨厌,毕竟都是浅尝辄止,并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