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洛枳拿起装着报名表和成绩单复印件的透明文件袋,出门去法学办公楼报名双学位。
沿着小路朝前走,时时小心头上的柿子树,终于到了阳光明媚的开阔地带,马路上来来往往许多的自行车,她听到身边女孩子的惊呼,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男孩子双手都不扶着车把,一手捧着康师傅面桶一手拿叉子,边吃边骑,很悠闲稳健地在洛枳面前匀速前进,那缓慢的速度让洛枳确定他不是来不及吃饭,只是在showoff而已。
就这么无意识地追着自行车,抬头的时候发现已经偏离了法学院的方向,走到了东门办公楼门前的小超市。她觉得有点口渴,于是进门去买水。
就那样看见了盛淮南。
洛枳在那一瞬间甚至害怕地抬头看了看假想中的柿子树。
一个很少看见的人忽然在一段时间内频繁地被撞见,她知道,一定是上帝勾勾小指开始惹是生非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上大学一整年,这是第三次看见他,他们抓起了同一瓶午后红茶——其实洛枳是故意去抓的,她不知道哪儿来的胆量,总之还没想明白就伸手了。然而盛淮南只是道了个歉就松手了,顺手抓起另外一瓶。她慌张地微笑说没关系的时候他已经转身朝付款处走去了,她连他道歉的声音都没有听清楚,只是凭逻辑判断那应该是一句对不起。
原来他不认识她。真的不认识。
她高中时候在心中磨磨揣测了三年,猜想对方是怎么看待她这个人的,毕竟,她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时至今日终于得到了朝思暮想的谜底。
自己只是个人名而已。她对着冷柜咧咧嘴,咧不开,然后再咧一下,终于笑了出来。
不过这也许是里程碑式的一天。她第一次跟他打招呼了。就算对着背影。
收银员在她眼前晃了一下手指,她才回过神,赶紧把手里的红茶递出去。
那瓶红茶是她和他有生以来最近距离的接触。可是,完全没有什么“他手指微凉,拂过我手背时有干爽的触觉”等等的经历——大脑空白,什么都回忆不起来了。
冰红茶在手里拧了半天拧不开,都走到法学院楼前了,左右手掌都通红,右手虎口印上了瓶盖的细密的竖条纹路,但还是没能喝上一口。
在法学院办完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她很喜欢这个时段,阳光灿烂但不耀眼。
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一个女孩子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金丝框眼睛,两只眼睛因为过分接近而显得有点古怪。身上穿着稍稍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的长袖t恤,有点胖,裤子的大腿部分都绷了起来。
洛枳记起她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要做点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些诧异。
“吃饭了吗?”
“正要回宿舍收拾一下就去吃。”
“那一起吧。”
洛枳下意识点点头说,好。
她回宿舍,踩在椅子上面把那瓶宁死不屈的冰红茶高高地立在柜子的顶端,然后出门去浴室洗澡,换衣服,前往约定的地点。
洛枳不认识郑文瑞,但是只要是振华高中的学生都记得高三的时候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那可是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是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着她的方向看。洛枳印象中只知道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举动,也许是出于尖子生的怪癖吧,她自己也有怪癖。
郑文瑞和自己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格外诡异。
不过,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要喝点酒,你不介意吧”,洛枳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她觉得对方只是随便抓了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吧。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郑文瑞不讲话,她也不讲话。偶尔抬起头,看见郑文瑞朝她略带拘谨地笑。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灌酒。
奇怪的安静氛围,直到郑文瑞有点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开篇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努力学习,我进了全班的前五。可是进前五又怎么样?我估计我都已经被别人笑话死了吧?都快成芙蓉姐姐级别的了。我自己也鄙视自己,变态也好自虐也好,我做过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左手拿筷子右手拿笔边吃饭边看书,课间休息的时候拿着假冒的瑞士军刀玩空中抛接吓得同桌的女生嗷嗷直叫,在课堂上面大声质疑老师的教学方法把语文老师气得拍桌子就走……完全毁掉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如果曾经有形象的话。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样伤害自己的形象和名誉。”
洛枳一头雾水地看着郑文瑞,她却只是抬起头目光没有焦点,惨淡地咧嘴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如果变得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所以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就死心了。”郑文瑞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面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那又怎么样?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完美的人,只和你隔着一条走道,每天都能看到他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或者上课的时候偷偷在底下玩nds,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来所有的问题,他稍稍一动你就能闻到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你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我怎么能不喜欢?是,我丑,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本来一开始听到她没头没脑的抒情叙述时一直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作梦了其实这都跟你没关系。
所以郑文瑞才不放弃的吧。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也有些苦涩。
洛枳现在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大学的时候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又一次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清凉地做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是大学还是不自觉地认真研究了他深爱的女孩子的特点,把自己塑造成了了一个活泼泼辣的女孩。
“我没有什么理想。家里对我其实也没什么期望,期望都在我弟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家里面都当成意外惊喜。我身边的人,包括父母和弟弟,都是那么平庸的人,会为鸡蛋涨价和邻居家的家事絮叨碎嘴大半天的那种。我看见他们就像躲得远远的。但是,他是我生命中遇到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上高中之前的生活里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很多人劝我放弃,让我适可而止,可是我放不下啊,我就是喜欢啊,我凭什么要放手啊,我凭什么。他们又凭什么笑话我?”
洛枳哭笑不得,却在心里泛起一种很温柔的情绪,这个怪女孩好像不懂得赢得他人好感的策略,可是她却不愿意嘲笑对方的愚蠢招数。
姐妹淘经常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商量怎样帮助闺密拴住或者耍弄一个男孩子的心,然而洛枳更欣赏这个孤军奋战的蠢孩子。心怀孤勇,不知道是不是说得就这个意思。
当然她必须承认,喜欢看悲情英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作祟。
后来郑文瑞彻底醉了,不再间或说些遮遮掩掩的、诸如“其实我醒悟了,现在也不是很在意他了”等等挽回面子的话,也不再看她,而是伏在桌子上面小声地呜咽。洛枳终于长出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右侧的玻璃,表情放松而冷漠。北京秋天的晚上还是很凉的,烤肉店里面很热,窗子上面就结起了水汽。
洛枳试探性地拿起了一杯酒,一口灌下。
大家都是不被爱的人,自己没那么彪悍勇敢,只能喝酒略表敬意。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对于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存在简直是一种讽刺。
比如盛淮南。
“对了,你跟他前女友,是同班同学吧?”
洛枳以为对面的人已经睡死了,刚刚的一句话吓了她一大跳。
“是的。”
“关系好吗?”
“不熟。”
“那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郑文瑞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骗子。”
沿着小路朝前走,时时小心头上的柿子树,终于到了阳光明媚的开阔地带,马路上来来往往许多的自行车,她听到身边女孩子的惊呼,顺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一个男孩子双手都不扶着车把,一手捧着康师傅面桶一手拿叉子,边吃边骑,很悠闲稳健地在洛枳面前匀速前进,那缓慢的速度让洛枳确定他不是来不及吃饭,只是在showoff而已。
就这么无意识地追着自行车,抬头的时候发现已经偏离了法学院的方向,走到了东门办公楼门前的小超市。她觉得有点口渴,于是进门去买水。
就那样看见了盛淮南。
洛枳在那一瞬间甚至害怕地抬头看了看假想中的柿子树。
一个很少看见的人忽然在一段时间内频繁地被撞见,她知道,一定是上帝勾勾小指开始惹是生非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上大学一整年,这是第三次看见他,他们抓起了同一瓶午后红茶——其实洛枳是故意去抓的,她不知道哪儿来的胆量,总之还没想明白就伸手了。然而盛淮南只是道了个歉就松手了,顺手抓起另外一瓶。她慌张地微笑说没关系的时候他已经转身朝付款处走去了,她连他道歉的声音都没有听清楚,只是凭逻辑判断那应该是一句对不起。
原来他不认识她。真的不认识。
她高中时候在心中磨磨揣测了三年,猜想对方是怎么看待她这个人的,毕竟,她一直以为自己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时至今日终于得到了朝思暮想的谜底。
自己只是个人名而已。她对着冷柜咧咧嘴,咧不开,然后再咧一下,终于笑了出来。
不过这也许是里程碑式的一天。她第一次跟他打招呼了。就算对着背影。
收银员在她眼前晃了一下手指,她才回过神,赶紧把手里的红茶递出去。
那瓶红茶是她和他有生以来最近距离的接触。可是,完全没有什么“他手指微凉,拂过我手背时有干爽的触觉”等等的经历——大脑空白,什么都回忆不起来了。
冰红茶在手里拧了半天拧不开,都走到法学院楼前了,左右手掌都通红,右手虎口印上了瓶盖的细密的竖条纹路,但还是没能喝上一口。
在法学院办完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她很喜欢这个时段,阳光灿烂但不耀眼。
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一个女孩子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金丝框眼睛,两只眼睛因为过分接近而显得有点古怪。身上穿着稍稍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的长袖t恤,有点胖,裤子的大腿部分都绷了起来。
洛枳记起她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要做点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些诧异。
“吃饭了吗?”
“正要回宿舍收拾一下就去吃。”
“那一起吧。”
洛枳下意识点点头说,好。
她回宿舍,踩在椅子上面把那瓶宁死不屈的冰红茶高高地立在柜子的顶端,然后出门去浴室洗澡,换衣服,前往约定的地点。
洛枳不认识郑文瑞,但是只要是振华高中的学生都记得高三的时候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那可是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是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着她的方向看。洛枳印象中只知道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举动,也许是出于尖子生的怪癖吧,她自己也有怪癖。
郑文瑞和自己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格外诡异。
不过,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要喝点酒,你不介意吧”,洛枳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她觉得对方只是随便抓了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吧。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郑文瑞不讲话,她也不讲话。偶尔抬起头,看见郑文瑞朝她略带拘谨地笑。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灌酒。
奇怪的安静氛围,直到郑文瑞有点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开篇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努力学习,我进了全班的前五。可是进前五又怎么样?我估计我都已经被别人笑话死了吧?都快成芙蓉姐姐级别的了。我自己也鄙视自己,变态也好自虐也好,我做过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左手拿筷子右手拿笔边吃饭边看书,课间休息的时候拿着假冒的瑞士军刀玩空中抛接吓得同桌的女生嗷嗷直叫,在课堂上面大声质疑老师的教学方法把语文老师气得拍桌子就走……完全毁掉了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如果曾经有形象的话。回头想想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这样伤害自己的形象和名誉。”
洛枳一头雾水地看着郑文瑞,她却只是抬起头目光没有焦点,惨淡地咧嘴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如果变得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所以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就死心了。”郑文瑞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面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但是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我知道他不可能喜欢我,那又怎么样?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完美的人,只和你隔着一条走道,每天都能看到他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或者上课的时候偷偷在底下玩nds,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来所有的问题,他稍稍一动你就能闻到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你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我怎么能不喜欢?是,我丑,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本来一开始听到她没头没脑的抒情叙述时一直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作梦了其实这都跟你没关系。
所以郑文瑞才不放弃的吧。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也有些苦涩。
洛枳现在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她自始至终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大学的时候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又一次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清凉地做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是大学还是不自觉地认真研究了他深爱的女孩子的特点,把自己塑造成了了一个活泼泼辣的女孩。
“我没有什么理想。家里对我其实也没什么期望,期望都在我弟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家里面都当成意外惊喜。我身边的人,包括父母和弟弟,都是那么平庸的人,会为鸡蛋涨价和邻居家的家事絮叨碎嘴大半天的那种。我看见他们就像躲得远远的。但是,他是我生命中遇到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上高中之前的生活里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很多人劝我放弃,让我适可而止,可是我放不下啊,我就是喜欢啊,我凭什么要放手啊,我凭什么。他们又凭什么笑话我?”
洛枳哭笑不得,却在心里泛起一种很温柔的情绪,这个怪女孩好像不懂得赢得他人好感的策略,可是她却不愿意嘲笑对方的愚蠢招数。
姐妹淘经常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商量怎样帮助闺密拴住或者耍弄一个男孩子的心,然而洛枳更欣赏这个孤军奋战的蠢孩子。心怀孤勇,不知道是不是说得就这个意思。
当然她必须承认,喜欢看悲情英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作祟。
后来郑文瑞彻底醉了,不再间或说些遮遮掩掩的、诸如“其实我醒悟了,现在也不是很在意他了”等等挽回面子的话,也不再看她,而是伏在桌子上面小声地呜咽。洛枳终于长出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右侧的玻璃,表情放松而冷漠。北京秋天的晚上还是很凉的,烤肉店里面很热,窗子上面就结起了水汽。
洛枳试探性地拿起了一杯酒,一口灌下。
大家都是不被爱的人,自己没那么彪悍勇敢,只能喝酒略表敬意。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对于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存在简直是一种讽刺。
比如盛淮南。
“对了,你跟他前女友,是同班同学吧?”
洛枳以为对面的人已经睡死了,刚刚的一句话吓了她一大跳。
“是的。”
“关系好吗?”
“不熟。”
“那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郑文瑞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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