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在上海的势力及兴亚院
兴亚院: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内阁设立的专业负责处理侵华事宜的机构。站,首发1938年12月成立。首相近卫文任总裁,外相、藏相、陆相、海相兼任副总裁。设第一部辖政治,第二部辖经济。该院设联络委员会。在中国北平、上海、青岛、汉口、广州、厦门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日本政府於西元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十二月第一次近卫内阁时,为对华政策一元化,倡议对华中央机构设置论,而设立兴亚院。因当时外务省认为,军部对华占领地区,不仅有支配权,且握有对华外交权限,起而反对,以致引起广田弘毅及宇垣一成两外相,发生辞职问题。於是兴亚院执行对华政策时,外交除外,办理有关政治、经济及文化等事务。并监督在华特殊公司之营业。於北平、张家口、上海及厦门等地,设置联络部,担当指挥现地工作。兴亚院设总裁一人,由首相担任。副总裁四人,由外相、陆相、海相及藏相(财政部长)四大臣担任。为决定处理中日战争之最高方针,有兴亚院会议之组织,由正副总裁及总务长官(初任为柳川平助)所构成。由於兴亚院之设置,军部除全面参与对华政策外,且有多数军人直接担任行政事务。一九四二年十一月,由於大东亚省之设立,兴亚院无存在之必要而废止。
日本在上海的势力
日本明治维新后,国力上升。清同治九年(1870年),日在沪始设机构“开店社”。此后,日本人陆续落脚虹口,他们多以开设杂货、饮食等中小店铺为生。
清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后,日本一些大财团也纷纷抢滩虹口。光绪十六年日侨人数已居外侨第三位。他们聚居在虹口日本总领事馆及东本愿寺上海别院附近,境内出现日本式社区的雏形。
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获得巨额战争赔款和在华开设工厂的特权。在提出于吴淞开设日租界的要求遭到英美抵制未成后,转而实行打入公共租界,将虹口变成“有实无名”日租界的策略。民国3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乘机取代德国势力,渗入工部局董事会和巡捕房。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邻的越界筑路地区的重大事务,没有日本同意已无法施行。上海日资经济超过美国,有些领域甚至超过了英国。
一二八事变后,侵沪日军控制了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连的界外地区。日本侵华的重要政治经济机构的总部或主要分支多设在境内。是时,虹口成了日本人的天下。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民国34年日本投降。
a、日本驻沪总领事馆
同治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873年7月7日),日本领事馆从北扬子路(今扬子江路)1号移往闵行路3号。光绪十七年升格为总领事馆。清宣统三年八月二日(1911年9月23日)迁到黄浦路25号a(今黄浦路106号)新馆办公。总领事下设领事、副领事及警察署长。
在日本总领事馆的策划下,光绪二十六年,日侨成立义勇队,参加上海义勇队(即万国商团),跻身租界防务。光绪三十一年,组织日本人协会。两年之后,在协会基础上成立日本上海居留民团。民国4年,组织樱友会(上海的乡军有志会)。民国16年,组织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总领事召集民团、在乡军人会等社团会议,成立以总领事为委员长的官民一体的时局委员会,成为实施日侨战时动员体制,支持日军发动侵略战争的在沪最高机构。
b、警事
光绪十七年,日本驻沪总领事馆内设警察署长,并雇佣日籍巡警查办日本妓%女。光绪三十一年,上海发生会审公廨审判黎黄氏事件。日军“对马”号陆战队上岸,在东本愿寺上海别院设立守备警察队本部。民国3年,工部局聘用日警3人,常驻境内,专门处理中日居民间的纠纷。民国5年,工部局从东京聘用日籍警员30人,分派于北四川路一带执勤。民国7年三角地菜场械斗事件后,工部局答允将华捕全部调离虹口。民国15年,日警增至96人。一二八事变后,日本海军陆战队取代巡捕在街上巡逻。民国26年,日军迫使工部局同意将虹口划为一个新警区,由日籍区长全权管理。
c、特工
1.上海特务机关
位于狄思威路(今溧阳路)1177号,隶属日本陆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首任机关长是田中隆吉少校。乍浦路和平大楼“满铁驻上海办事处”,是他们存放情报资料和谋略策划的密室。汪伪南京政府成立后,改称上海陆军联络部。该机关曾指挥女间谍川岛芳子(金璧辉)在沪广泛搜集情报。民国21年,与关东军参谋部共同策划了“上海事变”(即一二八事变)。
2.对华特别委员会
民国27年初,日本成立以大特务土肥原贤二为首的对华特别委员会。地址东体育会路7号的重光堂。其任务:一是“起用中国第一流人物,建立中央政府”,搞垮中国抗日力量。二是统一与平衡日军在华各自为政的局面。该会曾企图策反北洋军阀旧人唐绍仪和吴佩孚,都未成功。民国28年3月撤销。
3.梅机关
民国28年8月,建立于东体育会路7号的重光堂。在沪西、南京、苏州、杭州设有分机关,机关长为影佐祯昭大佐。梅机关代替了土肥原的对华特别委员会,是执行策反汪精卫,代号为“渡边工作”的核心。是年11月20日,日方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与汪伪代表高宗武、梅思平、周隆庠于重光堂谈判,签订了“重光堂密约”(《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梅机关策反汪精卫后,影佐祯昭改任汪伪政府最高军事顾问,梅机关继续从事情报工作。汪伪以“七十六号”为主的一切特务机构,也归它指挥。
4.日军特务部西村班
民国27年设立于狄思威路719号。班长为西村展藏。该部向上海13个地区派出指导员,从事收买、分化中国政府的军政人员,暗杀抗日爱国人士活动,并扶植、控制汪伪上海市、区政府,故亦称“市政府顾问部”。民国29年,改称联络部。
5.东亚黄道会
民国26年8月20日,经日军华中派遣军特务机关长楠木少将和浪人头目井上策划,在北四川路天潼路口的新亚饭店设立。青帮通字辈头目常玉清、政客周柳五为正副会长,日本浪人许斐(中文名)为指导顾问。在上海两租界制造投毒、纵火、爆炸、绑架、暗杀等恐怖事件,并以投送人手、人臂、人头等残酷手段恐吓抗日爱国人士。著名报人蔡钓徒、教育家刘湛恩等人均为黄道会杀害。
6.日特“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
民国28年末,在狄思威路浙兴里34号组建,代替东亚黄道会。对外挂牌为兴亚地产公司,隶属日海军武官府,归特务联络官旭少佐指挥。青帮流氓宋凤鸣、刘德标为正副队长,日本浪人许斐为指导官。开展以“手枪对手枪、恐怖对恐怖”的活动。民国31年2月,奉命改归日本宪兵队本部特高科指挥。是年5月,日特策反国民党军统特务毛森,另成立“2号”分队,商定一致对付中国gcd的地下活动。民国32年春,“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奉命并入“2号”分队。民国33年,毛森秘密潜返浙西军统东南办事处,“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就此溃散。
d、经济统制机关
1.儿玉机关
民国30年设于百老汇大厦(今上海大厦)内。隶属日本海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首任机关长儿玉誉士夫。其任务是通过经济手段掠夺战略物资,并进行谍报谋略活动。在浙湘鄂设有40多个“收购点”。民国32年,强行“收购”华商工厂各类机床。五兴机器厂被“收购”4台铣床,价值约合400两黄金,儿玉机关付款只有20两黄金,为原值的5%。若华商不愿接受“收购”,儿玉机关就在看中的机床上挂张牌子,上写“本机械是海军第一经理部儿玉机关所属,任何人不得移动,如敢故违,按军法处治”。接着强行搬走。
2.华中振兴公司(中支那振兴株式会社)
民国27年,设于乍浦路文监师路(今塘沽路)口。首任总裁儿玉谦次。下辖15个子公司和2个组合,均为八一三事变后以一业一子公司成立的国策会社(公司),大多设在区境,是日本统制中国产业,实行“以战养战”的机构。以日本法人来控制中国法人,采取“军事管制”、“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形式使日本强占中国企业合法化。
3.日本兴亚院华中联络部
民国28年,设于北四川路底汉璧礼男童公学(今复兴中学)内,是直属日本内阁对华殖民机构兴亚院的派出机构,对上海和华中的主要产业和所有重要物资的生产、出售和使用实行严厉的统制。未经其批准,不得变更或移动。也兼搞情报工作。
兴亚院: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内阁设立的专业负责处理侵华事宜的机构。站,首发1938年12月成立。首相近卫文任总裁,外相、藏相、陆相、海相兼任副总裁。设第一部辖政治,第二部辖经济。该院设联络委员会。在中国北平、上海、青岛、汉口、广州、厦门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日本政府於西元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十二月第一次近卫内阁时,为对华政策一元化,倡议对华中央机构设置论,而设立兴亚院。因当时外务省认为,军部对华占领地区,不仅有支配权,且握有对华外交权限,起而反对,以致引起广田弘毅及宇垣一成两外相,发生辞职问题。於是兴亚院执行对华政策时,外交除外,办理有关政治、经济及文化等事务。并监督在华特殊公司之营业。於北平、张家口、上海及厦门等地,设置联络部,担当指挥现地工作。兴亚院设总裁一人,由首相担任。副总裁四人,由外相、陆相、海相及藏相(财政部长)四大臣担任。为决定处理中日战争之最高方针,有兴亚院会议之组织,由正副总裁及总务长官(初任为柳川平助)所构成。由於兴亚院之设置,军部除全面参与对华政策外,且有多数军人直接担任行政事务。一九四二年十一月,由於大东亚省之设立,兴亚院无存在之必要而废止。
日本在上海的势力
日本明治维新后,国力上升。清同治九年(1870年),日在沪始设机构“开店社”。此后,日本人陆续落脚虹口,他们多以开设杂货、饮食等中小店铺为生。
清光绪十年(1884年)中法战争后,日本一些大财团也纷纷抢滩虹口。光绪十六年日侨人数已居外侨第三位。他们聚居在虹口日本总领事馆及东本愿寺上海别院附近,境内出现日本式社区的雏形。
光绪二十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获得巨额战争赔款和在华开设工厂的特权。在提出于吴淞开设日租界的要求遭到英美抵制未成后,转而实行打入公共租界,将虹口变成“有实无名”日租界的策略。民国3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乘机取代德国势力,渗入工部局董事会和巡捕房。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邻的越界筑路地区的重大事务,没有日本同意已无法施行。上海日资经济超过美国,有些领域甚至超过了英国。
一二八事变后,侵沪日军控制了公共租界北区、东区及毗连的界外地区。日本侵华的重要政治经济机构的总部或主要分支多设在境内。是时,虹口成了日本人的天下。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民国34年日本投降。
a、日本驻沪总领事馆
同治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873年7月7日),日本领事馆从北扬子路(今扬子江路)1号移往闵行路3号。光绪十七年升格为总领事馆。清宣统三年八月二日(1911年9月23日)迁到黄浦路25号a(今黄浦路106号)新馆办公。总领事下设领事、副领事及警察署长。
在日本总领事馆的策划下,光绪二十六年,日侨成立义勇队,参加上海义勇队(即万国商团),跻身租界防务。光绪三十一年,组织日本人协会。两年之后,在协会基础上成立日本上海居留民团。民国4年,组织樱友会(上海的乡军有志会)。民国16年,组织在乡军人会上海支部。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总领事召集民团、在乡军人会等社团会议,成立以总领事为委员长的官民一体的时局委员会,成为实施日侨战时动员体制,支持日军发动侵略战争的在沪最高机构。
b、警事
光绪十七年,日本驻沪总领事馆内设警察署长,并雇佣日籍巡警查办日本妓%女。光绪三十一年,上海发生会审公廨审判黎黄氏事件。日军“对马”号陆战队上岸,在东本愿寺上海别院设立守备警察队本部。民国3年,工部局聘用日警3人,常驻境内,专门处理中日居民间的纠纷。民国5年,工部局从东京聘用日籍警员30人,分派于北四川路一带执勤。民国7年三角地菜场械斗事件后,工部局答允将华捕全部调离虹口。民国15年,日警增至96人。一二八事变后,日本海军陆战队取代巡捕在街上巡逻。民国26年,日军迫使工部局同意将虹口划为一个新警区,由日籍区长全权管理。
c、特工
1.上海特务机关
位于狄思威路(今溧阳路)1177号,隶属日本陆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首任机关长是田中隆吉少校。乍浦路和平大楼“满铁驻上海办事处”,是他们存放情报资料和谋略策划的密室。汪伪南京政府成立后,改称上海陆军联络部。该机关曾指挥女间谍川岛芳子(金璧辉)在沪广泛搜集情报。民国21年,与关东军参谋部共同策划了“上海事变”(即一二八事变)。
2.对华特别委员会
民国27年初,日本成立以大特务土肥原贤二为首的对华特别委员会。地址东体育会路7号的重光堂。其任务:一是“起用中国第一流人物,建立中央政府”,搞垮中国抗日力量。二是统一与平衡日军在华各自为政的局面。该会曾企图策反北洋军阀旧人唐绍仪和吴佩孚,都未成功。民国28年3月撤销。
3.梅机关
民国28年8月,建立于东体育会路7号的重光堂。在沪西、南京、苏州、杭州设有分机关,机关长为影佐祯昭大佐。梅机关代替了土肥原的对华特别委员会,是执行策反汪精卫,代号为“渡边工作”的核心。是年11月20日,日方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与汪伪代表高宗武、梅思平、周隆庠于重光堂谈判,签订了“重光堂密约”(《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梅机关策反汪精卫后,影佐祯昭改任汪伪政府最高军事顾问,梅机关继续从事情报工作。汪伪以“七十六号”为主的一切特务机构,也归它指挥。
4.日军特务部西村班
民国27年设立于狄思威路719号。班长为西村展藏。该部向上海13个地区派出指导员,从事收买、分化中国政府的军政人员,暗杀抗日爱国人士活动,并扶植、控制汪伪上海市、区政府,故亦称“市政府顾问部”。民国29年,改称联络部。
5.东亚黄道会
民国26年8月20日,经日军华中派遣军特务机关长楠木少将和浪人头目井上策划,在北四川路天潼路口的新亚饭店设立。青帮通字辈头目常玉清、政客周柳五为正副会长,日本浪人许斐(中文名)为指导顾问。在上海两租界制造投毒、纵火、爆炸、绑架、暗杀等恐怖事件,并以投送人手、人臂、人头等残酷手段恐吓抗日爱国人士。著名报人蔡钓徒、教育家刘湛恩等人均为黄道会杀害。
6.日特“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
民国28年末,在狄思威路浙兴里34号组建,代替东亚黄道会。对外挂牌为兴亚地产公司,隶属日海军武官府,归特务联络官旭少佐指挥。青帮流氓宋凤鸣、刘德标为正副队长,日本浪人许斐为指导官。开展以“手枪对手枪、恐怖对恐怖”的活动。民国31年2月,奉命改归日本宪兵队本部特高科指挥。是年5月,日特策反国民党军统特务毛森,另成立“2号”分队,商定一致对付中国gcd的地下活动。民国32年春,“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奉命并入“2号”分队。民国33年,毛森秘密潜返浙西军统东南办事处,“三十四号”华人特务队就此溃散。
d、经济统制机关
1.儿玉机关
民国30年设于百老汇大厦(今上海大厦)内。隶属日本海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首任机关长儿玉誉士夫。其任务是通过经济手段掠夺战略物资,并进行谍报谋略活动。在浙湘鄂设有40多个“收购点”。民国32年,强行“收购”华商工厂各类机床。五兴机器厂被“收购”4台铣床,价值约合400两黄金,儿玉机关付款只有20两黄金,为原值的5%。若华商不愿接受“收购”,儿玉机关就在看中的机床上挂张牌子,上写“本机械是海军第一经理部儿玉机关所属,任何人不得移动,如敢故违,按军法处治”。接着强行搬走。
2.华中振兴公司(中支那振兴株式会社)
民国27年,设于乍浦路文监师路(今塘沽路)口。首任总裁儿玉谦次。下辖15个子公司和2个组合,均为八一三事变后以一业一子公司成立的国策会社(公司),大多设在区境,是日本统制中国产业,实行“以战养战”的机构。以日本法人来控制中国法人,采取“军事管制”、“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租赁”、“收买”等形式使日本强占中国企业合法化。
3.日本兴亚院华中联络部
民国28年,设于北四川路底汉璧礼男童公学(今复兴中学)内,是直属日本内阁对华殖民机构兴亚院的派出机构,对上海和华中的主要产业和所有重要物资的生产、出售和使用实行严厉的统制。未经其批准,不得变更或移动。也兼搞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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