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过敏原 第87章 乱点鸳鸯

小说:可爱过敏原 作者:稚楚 更新时间:2024-08-18 07:36:59 源网站:顶点小说
  乐知时后悔自己开这个口了。

  听了个开头, 他就知道后面是什么意思。

  宋谨又道:“听张老师说,他女儿在佛罗里达念地质学,现在准备回来研究军事遥感, 和你的专业也很相关的。你们年纪也差不多大,应该会有很多共同语言。老师都开了这个口, 这个忙你就顺手帮一帮, 也可以带着张小姐在w大里转一转,熟悉一下环境。”

  宋煜有些油盐不进地吃饭, 等到父亲说完了,才冷不丁说:“我是学生,不是专职司机。”

  “小煜。”林蓉伸手按在他的手臂上,冲他使了个眼色,又看向宋谨, 满心向着儿子,“我觉得这个主意不好,多尴尬啊, 两个人都不认识的,突然就要去给女孩儿接机, 小煜又不喜欢说话, 到时候冷场算怎么回事?要不让我们家司机去吧。”

  “老师请宋煜去接机,最后我们家推给司机算怎么回事?人情世故还是要懂的。”宋谨放下筷子, “我本来也觉得这件事欠妥, 但是老师都开口了,我也没办法直接拒绝, 毕竟是孩子的老师,这样太不给面子了。”

  说完他又看向宋煜,“话说回来, 宋煜,你也是该多交点朋友,每天独来独往的,现在还是学生,以后总有离开学校的时候,你这样子,爸爸总担心你吃亏。”

  “哥哥有很多朋友的。”乐知时忍不住替宋煜辩驳,“篮球队的人都和哥哥关系很好,还有辩论队,他们实验室的人也很喜欢哥哥,我去看过,都是很好的人。上次他帮我救场,我们法学院的同学也很崇拜哥哥。叔叔,他很好的。”

  宋谨叹了口气,“也就是你,一天天护着你哥。你也不能一辈子这么捧着他啊。”

  乐知时心想,我当然可以啊,我就是想一辈子捧着他。

  “不是的,我说的都是真的。”乐知时表情认真,“哥哥朋友真的很多,我们吃饭都是大包厢才能坐得下。”

  “这样吧。”林蓉见当事人宋煜全程拒绝沟通,试图找一个折衷的方法,“乐乐和哥哥一起去吧,这样也不用担心没话说啊,乐乐在的话可以缓和气氛的,反正人接到就任务完成了。”

  “我不去。”宋煜态度坚决,甚至大有准备吃完撤退的意思。乐知时心里不好受,这明明是他的生日,他不想让宋煜不高兴。

  “我去接。”乐知时提出一个新的想法,“我就说哥哥生病了,我替他去接可以吧,反正我也是w大的学生,也可以带着姐姐逛啊。”

  宋煜全程本来都没太多表情变化,听到这句直接皱眉转过脸瞪了一眼乐知时。乐知时也没get到他的意思,觉得自己帮他解决了麻烦,应该很值得表扬猜对,所以对他眨了眨眼。

  宋煜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我跟乐知时一起去。”

  “但只有这一次,之后我不会跟这位张小姐有什么进一步的交往。”

  生日蛋糕宋煜也没吃几口,坐在满是落叶的庭院里喝茶发呆,后来宋谨也端了杯茶过去,坐在了宋煜的旁边,院子里有一株不大的枫树,红叶很美。

  “小煜,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每天都很开心。”宋煜望着枫叶如实回答。

  宋谨静了静,态度温和地对他说:“刚刚的事,是爸爸不对。今天是你的生日,不该这么扫兴。”

  “没有。”宋煜看向父亲,“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宋谨笑了笑,脸上的表情成熟而从容,“其实你小时候就很有主意,喜欢自己做主,但有时候会故意透露一点信息给我,让我知道你在做什么,但又不明说。我那个时候就觉得,这孩子真别扭,怎么不大大方方跟爸爸商量呢。”

  “但你现在越长越大,我就发现,你几乎不会再找爸爸了。”宋谨眼睛垂下来,望着那一从枫树,“对于孩子自身来说,独立一定是一件好事,但对于一个父亲而言,多少还是有点难过,总想着,我是不是还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宋煜完全明白父亲的心,他听到这样的话,甚至有些失落。自从青春期的暗恋开始,宋煜就学会了把自己藏起来,不被任何人发现,渐渐地养成了习惯,就几乎无法向别人展露出真实的自己了。

  “爸,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也希望你觉得我真的是一个好儿子。”

  宋煜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伤感,宋谨不禁笑了,“你当然是,你是我和你妈妈这辈子最大的骄傲。”

  宋煜低下头,觉得自己应该笑笑,但他笑不出来。

  想到什么,宋谨又问,“你是因为张老师想介绍自己女儿给你,才想换方向的?”

  他的确一而再再而三地暗示明示宋煜 甚至给宋煜看他女儿的照片,仿佛笃定宋煜见过以后一定会产生兴趣,会改变主意,从而乖乖做他的女婿。

  不过这些宋煜都没有和父亲说,“不是,在我决定学测绘地质相关的时候就决定好研究方向了,只是跟他做毕设,那个方向的教授不带本科生毕设。”

  宋谨靠在摇椅上,望了望天,“那就好,其实张老师也是觉得你优秀,不然怎么会把自己的宝贝女儿都介绍给你。这件事呢,我的态度是,我们作为男人,基本的风度还是要有的。没有缘分,做个朋友也可以,未来工作说不定也会碰面。”

  “不过爸爸很好奇,你能透露一下,你想做什么方向的研究?”

  父子俩聊着天,林蓉和乐知时就坐在玻璃窗前喝牛奶,一人手里拿着一盒,吸管吸得呼噜呼噜响。

  “乐乐,你说哥哥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啊?”

  林蓉的突然发问让乐知时直接被奶呛到,猛地咳嗽起来。

  “哎呀你怎么回事,怎么老是呛着?喝东西要慢一点……”林蓉摸着他的后背,又回到刚刚的话题,“我天天在店里听了好多八卦,比哥哥条件差的男生女朋友都换了好几茬了,哥哥一点动静都没有,导师都相中他当女婿,这小子愣是连去都不想去,一定有问题。”

  乐知时试探性地问:“那如果哥哥真的有喜欢的人,怎么办啊?”

  “什么怎么办?”林蓉把空牛奶盒往桌上一放,“有喜欢的人就太好了,就怕他是单恋。”

  林蓉有些哀愁地脑补了一出偶像剧大戏,“你哥哥这样的,放电视剧里就是属于观众的男二号,多让人心疼啊。”

  “那……”乐知时又试探性地开口,“如果那个人也喜欢哥哥呢?”

  “结婚吧。”林蓉说,“我连婚礼蛋糕的配方都想好了!”

  乐知时先是笑了出来,然后心里又生出些无端的伤心。

  “蓉姨,万一你不满意哥哥喜欢的人呢?”

  “会满意的吧?”林蓉两手托着脸,望着窗外庭院的老公和儿子,洋溢着幸福的笑,“能让哥哥喜欢的人一定是很好很好的。”

  乐知时看着庭院,觉得秋天也快过去了。

  他不知道他够不够好,但他清楚自己是不符合期待的选项。

  接机的当天降温了,乐知时本来穿了件羊绒大衣,一下楼就觉得冷,又被宋煜勒令回去换了件更厚的白色棉服。

  “会迟到的。”乐知时不想换。

  “迟到就不去了。”宋煜很无所谓地说。

  换好衣服,乐知时一坐进车里就像是陷入蓬松的棉花糖里一样。宋煜把广播打开,一路安静地听广播,只是在红灯的时候会牵过乐知时的手,拉到唇边吻一下,然后用手裹住他白而修长的指尖,指腹缓慢地抚摩,很珍惜的样子。

  乐知时盯着宋煜的手指,不知怎么的产生了一些幻想,想象他的手指戴上一枚婚戒,应该很好看。

  “你的生日礼物,我还没有买好。”乐知时忽然开口,“我想换主意了。”

  宋煜最知道他的选择多虑症,“衬衣就很好了。你那点钱省着点花吧。”

  虽然被嫌穷,但乐知时还是很坚持,“不行,我已经想好买什么了。”

  宋煜打转方向盘,上了机场高速,淡淡道:“那你把前几次的钱结一下。”

  乐知时一脸迷惑地看向宋煜。可宋煜却一本正经说:“两千一次,你忘了?”

  “……”

  乐知时有时候真的觉得宋煜很奇怪,非常奇怪。

  他深吸一口气,忍耐又忍耐,“我没忘,等我赚……”

  “那就等赚钱了再嫖。”宋煜打断他,并且露出一个没有感情的微笑。

  乐知时皱起眉,一双狗狗眼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宋煜,你最近手头很紧吗?”

  宋煜面无表情地叹了口气,“没办法,奶粉钱不好赚。这次我也是因为你才来当司机的,按照嫖资的消费等级折十分之一,两百,记在账上。”

  “什么?”乐知时一开始觉得无语,后来觉得这个逻辑根本有问题,“不对,哪有用孩子他妈付的嫖资养小孩的?你也太会剥削人了!”

  “哦。”宋煜瞥了他一眼,无比冷静地下了最后的套,“你终于承认你怀了我的宝宝了。”

  乐知时涨红一张脸,被他逗得彻底不说话了。

  他在心里用很弱的措辞偷偷骂宋煜,你可能有妄想症,需要去看看大脑。

  机场人很多,乐知时的气根本维持不了一分钟,一下车就忘了刚刚被开玩笑的事,乖乖地跟着哥哥,在接机的地方也听话地站在宋煜身边,像电视剧里那样拿了一张a4纸,上面打印了张小姐的名字张斯耘。

  这是他昨晚打印的,因为害怕最后接不到人。

  站了一小会,乐知时又觉得困,于是就靠在宋煜身上。大概是他穿得软软白白,又很乖,宋煜觉得他很像小时候的棉花糖,于是伸手碰了碰乐知时的脸,轻轻捏了一下。

  “你手好凉。”他嘴上这么说,却用脸和脖子夹住他的手,笑起来甜甜的,“我给你焐热。”

  就在两人保持这种奇怪姿势的时候,那位被接的张小姐推着行李朝他们走近。

  “你好,请问你是宋煜吗?”

  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乐知时立刻退开半步,也松了宋煜的手,发现来人盯着他手里的纸,又看着他,便立刻摇头,“我不是。”

  张小姐比他想象中还要漂亮,只是和南嘉不太一样,是那种有些典型的美籍华裔风格,和书卷气的名字不一样,长着一张热情美艳的脸,小麦色皮肤,黑色长卷发,颧骨上淡紫色偏光的高光闪闪发亮。

  “我猜你也不是,你长得太可爱了。是混血对吗?”她说话语调婉转,偶尔会下意识掺杂一点英文单词,十分诚恳地夸赞,“你是我见过的亚欧混血里最好看的,很高兴认识你。”

  乐知时谦虚地摇头,自我介绍后也说了同样的话。

  张斯耘将脸转向宋煜,“所以你才是。”

  她伸出一只手,大方对宋煜说:“你好,你可以叫我monica。”

  宋煜与她对视一眼,并没有伸手去握,“你好,张小姐,你的行李只有这些吗?”

  张斯耘不动声色地收回手,笑了笑,“对,我是个极简主义者。”

  宋煜点头,“那我们可以走了。”

  张斯耘很健谈,一再对他们表示感谢,也小小地抱怨了一下自己过分宠溺的父亲,不过并没有让宋煜拿行李,一直是自己推,甚至连宋煜打开后备箱,她都准备自己搬,不过宋煜还是替她搬了,尽管在学校从不和女生接触,但他也不想显得如此不绅士。

  并且他想,如果自己站着不动,下一秒动手的很可能是乐知时。

  开门的时候乐知时下意识拉开副驾驶的门,但忽然顿了顿,看向张斯耘,犹豫了一会儿,“你想坐前面还是后面?”

  张斯耘笑着拨了拨头发,“坐后面会不会显得我太把你们当司机了?我可不想这样。”

  乐知时觉得自己明白了她的意思,迟疑地准备后退。但宋煜的副驾驶只有他坐过,乐知时平白有些难受,又觉得是自己过分小气了些。

  “乐知时。”宋煜看着站在车门外的乐知时,“上来。”他又对张斯耘说,“没什么,我本来也只是兼职当个司机。”

  “那谢啦。”张小姐大大方方坐到了后面。

  乐知时有些走神,忘了系安全带,宋煜直接倾身过去,很顺手也很自然地帮他把安全带拉过来扣上。

  回去的路上有点堵,张斯耘主动聊天,也很直白地谈起她有些封建和操心的父亲。

  “你知道的,像他这种老学者,在外很有话语权,在内也希望什么事都可以掌控。所以哪怕很疼我,也想赶紧给我找个门当户对的,结婚生子。”她无意识地撇嘴,又耸耸肩,“这可能是典型的父权式家庭吧。”

  乐知时忽然觉得她也有点可怜,想象一些被父亲催婚的场景,忍不住问她:“张教授会逼你相亲吗?”

  “那倒不会,毕竟我当时人在国外。”张斯耘笑笑,“不过他会有意无意地提到一些他认为不错的男性,这里面最频繁的就是宋煜。”

  被点出名字的宋煜仿佛置若罔闻,心无旁骛地开车,一句话也不说。仿佛有乐知时搭话,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像往常一样做一个自由漂浮且坚硬冷酷的冰山。

  “是吗……”乐知时静了静,“他很看重宋煜的,明明还在做毕设,就安排他进实验室了。”

  “对,不过我爸爸的形容很……”张斯耘顿了顿,“……贫瘠。他对宋煜只有学术上的称赞,说起来没完,以至于在我脑补出的画面里,这位未来的学术之星是一个十足的nerd,书呆子。”

  她说着,笑了起来,从后视镜看向宋煜深邃的眉眼,“今天见面的确给我很多惊喜,毕竟没人不喜欢英俊的脸,如果我爸爸早一点把你的照片发给我,说不定我们会更早见面。”

  她对宋煜的好感表达得很直白,令乐知时感觉自己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就像一场相亲或约会晚餐里,连上菜都显得多余的服务生,战战兢兢地捏着打发他离开的小费。

  乐知时觉得他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还自以为可以缓和气氛。可这才刚开始,他就不想说话了。

  宋煜听着张小姐的话,想到张教授的各种暗示和施压,心情开始变差,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对方口中的“英俊”和“早点见面”,留意到乐知时的沉默,所以询问他,“冷不冷,要不要开空调?”

  乐知时懵懂地抬了抬头,先是摇头,而后又觉得自己过于自作主张,于是转过脸问张斯耘,“你呢?”

  张斯耘笑着摇头,“我穿得很厚,谢谢。不过这里的天气比我想象中干燥一点,我印象里江城的雨总是下个没完没了,不太喜欢,很低气压。”

  乐知时在心里默默反对,他很喜欢雨,因为从小他就知道,下雨的时候可以亲近宋煜,打雷就更好了。

  “不过w大现在应该很漂亮,银杏和枫树都很美,我记得我还是初中的时候常去,后来在国外待了太久,都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新建筑了。”张斯耘十分自然地提出邀请,但眼睛看向的是后视镜里宋煜的脸,“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时间带我去转转?我也好拿我落灰的单反拍拍风景,不算浪费。”

  宋煜不说话,乐知时则说:“如果你需要人陪的话,我可以……”

  “其实w大的风景比较适合一个人欣赏。”

  宋煜打断了乐知时的话,冷静而有礼地对她建议,“沿着环山路上珞珈山,想看什么都能看到。那里也有很多摄影爱好者,说不定会有你的同好。”

  乐知时看了看张斯耘,又瞄了一眼宋煜,笑了笑,对她说:“嗯,我就很喜欢一个人走在有落叶的路上,走一走心情会很好。”

  虽然被拒绝,但张斯耘很大度地微笑,“我也很喜欢落叶,一个人爬爬山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路上太堵,乐知时开始晕车,他开了点窗透气,但风太大,很快刺激到他的嗓子,于是又咳嗽起来。

  张斯耘礼貌地倾身前去关心,但宋煜反应更快,递给乐知时一个拧了盖子的保温杯,并且关了他的窗。

  “喝一点水,很快就回家了。”

  他的声音低而轻,大概是只说给乐知时一个人听的,但张斯耘还是听到了。

  她靠回座椅上,凝视着宋煜变得柔软的侧脸,心里产生出一些说不清的情绪。

  这仿佛和刚刚那个建议独自出行的他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喝够了水,乐知时歪在车窗上吸了吸鼻子,“我睡觉会不会好一点。”

  宋煜点头,把车载音乐关了,“毯子盖上。”

  乐知时有些尴尬地想起来,他一直盖的小毛毯好像放在后座。

  “是这个毯子?”张斯耘主动拿起来,递给乐知时,涂着玫瑰色甲油的手指修长,食指戴着一枚漂亮的玫瑰金戒指。

  乐知时想说谢谢,但他晃了晃神,所以比张斯耘慢了一步开口。

  “对了,我刚刚一直忘了问。”她笑得甜美动人,“你们是什么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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