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白社 闲话一:不食嗟来之食

小说:蓝白社 作者:魔性沧月 更新时间:2024-08-04 12:43:21 源网站:顶点小说
  狠狠地休息了一段时间,大家新年快乐。

  上次我番外我自己的那一章,竟然被和谐了。

  算了,我也懒得问为什么了,反正也没意义,屏蔽着吧。

  看了一下评论,发现好多人问什么时候开新书,唉,完本感言里都有啊。三月份发新书,我打算多休息一下。

  其次我发现以前写的番外,有些人还是没看到,山海经一到四都在正版第一卷,七十六章后面。

  颛顼的小篇在正文vip卷第九百七十章一箭落九日的后面,名为绝地天通科幻版。

  道佛那里,讲了点新书的创意,浅尝辄止吧。

  下本书因为主角金手指是信息感知,所以会解答地球所有未解之谜,并且从科幻角度,尽可能把宗教、神话都给解释了……

  因为不写收容物,我估计我会扑街,如果下本书扑街,我也会把它写完。

  有人说让我讲吃,我的老天鹅,这从何讲起啊。

  我只能说,吃是吃,美食是美食。

  不讲美食,那还能扯两下。

  象形字义上,用手抓取粗食为‘饭’,低头用器皿的正餐为‘食’,山珍海味的高级享用为‘餐’,神祇受祭奉的贡品为‘享’。

  有些人说古人都是两餐制,很晚的时候生活富裕了才有三餐制。

  这话对,也不对。

  事实上中国很早就有三餐制,只不过确实也跟生产力挂钩,平民百姓很长一段时间,别说两餐了,甚至只是一餐而已。

  而皇帝、王侯不只是三餐,甚至有四餐。

  至少在商朝时,就有定时吃饭的传统,甲骨文里就将主餐称为‘大食’在一天的早上,特别丰盛,力求吃饱。然后将另一顿饭称为‘小食’,在下午随便吃点就行了。

  《论语》也说了‘不时不食。’

  三餐制度,从文献来看的话,最晚战国时期就有了。

  《庄子》有云:适莽苍者,三餐而返,腹犹果然。

  意思是去郊外游玩,带足三顿饭,玩一天回家肚子都是饱饱的。

  这不是孤例,《战国策·齐策四》又云:“士三食不得餍,而君鹅鹜有余食。”

  意思就是士人三餐都吃不饱,而君王你竟然鸡鸭鹅都有吃不完的粮食。延伸意思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那时候,士人就有一日三餐的制度,士人并不是多有钱的阶级,从君王到诸侯再到大夫,最后才是士。

  前三级都有地产,属于领主,而士是没有地产的,只有个贵族身份。

  一日三餐能普及到士人,说明春秋战国时期,有这个条件的人,都已经广泛普及了三餐制了。

  汉代甚至出现四餐制,当然是帝王专享。

  班固的《白虎通》写了:“王者之所以日四食何?明有四方之物,食四时之功也。”

  四时就是天刚亮的时候,叫旦食。日中的时候吃一顿,叫昼食。下午再吃一顿,叫夕食。晚上来顿夜宵,称为‘暮食’。

  值得一提的是,到了大清朝,皇室一日两道正餐。

  叫做早膳与晚膳。七点钟吃一顿,十三点钟吃一顿。

  之后就得等到第二天了。你们可能会想,晚上不饿吗?

  即便饿了,也得如此,这是大清宫廷里祖宗定下的规矩,不能违背,包括吃什么,怎么做,都有详细的规矩。

  每天吃的是一样的,食材的斤两都有严格分配,按照地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份例。

  且做法,加多少盐、放多少勺糖,必须严格按照食谱来。

  你穿越到清宫,你说口重,想吃辣一点,吃咸一点?不行,两道正餐,御膳房谁的面子都不会给。

  其实都特别难吃,而且是天天吃,年年吃,很多嫔妃自己开小灶,在耳房弄个小厨房,自己做菜吃。

  不过,如此不近人情味的制度下,大多数人并不会饿肚子。

  因为除了两道菜肴丰富的正餐,还有早点和晚上的便饭。

  早点是各种糕点小吃,晚上的便饭则是羹汤、清粥。

  这都算上的话,其实是四餐。

  更别说,后宫很多嫔妃都有小灶,有钱,那想吃啥就吃啥,让人买来食材,由贴身的宫女做。

  真有饿肚子的,那肯定是地位低的。

  皇太后怎么也不会饿肚子,每天都有猪羊个一头,鸡鸭各一只,再加上各种香料、新米、白面、蜂蜜、蔬菜,做成数十道膳食。

  皇后每天也有十六斤猪肉,十六斤羊肉,鸡鸭各一只,再加上各种新米白面之类的,形成数十道膳食。

  依次类推,逐步降低伙食标准。

  到了嫔妃最低一等的答应,吃的就寒酸很多,每天有一斤八两的猪肉做菜,然后每月,注意是每个月,有十五盘羊肉,每盘大约一斤,然后每月有五只鸡鸭。

  再低呢?再低就是宫女了,每天一斤猪肉,鲜菜十二两,老米七合五勺。没了。

  一合是一百八十克,一勺是三十克。总共一千四百一十克的米。

  一天两顿正餐分开算,即一顿有七百零五克的米。

  还可以吧,一顿半斤猪肉、大半斤的蔬菜,外加近三斤的米,能吃饱,这就是宫女的待遇了。

  倘若要说美食,我国美食太多了,根本讲不完。

  如果只是介绍菜,那么我可以水几百万字……

  所以还是跟你们聊点跟吃有关的历史。

  毕竟问得是‘吃’,不是‘美食’。

  首先问个问题,中华上下历朝历代,当代之前,你们最喜欢哪个历史时期?

  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偏好。

  有人可能想穿越盛唐,有人可能想穿越三国,有人可能想去大明。

  而我,最喜爱的便是那所谓‘礼崩乐坏’的时期,东周。

  即春秋与战国。

  我们历史上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成语,出自于那个时代。各种历史典故,行为先例,皆诞生在那个时候。

  东周列国,纷争不断,激起百家争鸣,有识之士都想要抑争治乱。

  各种各样的学说、思想碰撞激扬,是我们文化的黄金时代,思想大爆炸的时代。

  同时期,正好也是所谓古希腊的思想大爆炸时期。

  那是个言论无比自由,人人皆有气节的时代。

  因此,吃的话,我其实第一反应,就是想到晋文公重耳。

  晋文公吃土的故事,我在蓝白社悠姐他们假扮外星人忽悠异界地球时,提到过。

  重耳颠沛流离,在外流浪十几年,他和他的追随者,很多时候都没有饭吃。

  有一次走到五鹿这个地方,实在饿极了,看到一个老头在垦地,便向他讨点吃的,问有没有粮食救救急。

  谁想到那庄稼汉,非常淡定,打量了一下这伙狼狈的贵族,呵呵一笑,俯下身居然拿起一块泥巴递给重耳:“喏!粮食!”

  重耳气疯了,堂堂公族之子,竟然给他吃土。

  他呵斥那老头,老头却一副不怕死的样子说道:“你看我这么大年纪,还在这垦地,你觉得我有粮食吗!我只有黄土可以给你。”

  重耳旁边的追随者狐偃,就问:“你的儿子呢?”

  老头说:“我所有儿子都战死了。”

  重耳不说话了,他其实不想追究老头了,但是这份羞辱又让他下不来台。

  狐偃立马就说:“这黄土就是土地,就是社稷啊,百姓不是给您吃土,而是托付社稷于您啊。”

  重耳顺坡下驴,立刻流泪,感动地捧着黄土,跪在地上,仰视苍天,发誓如果成为国君,一定要让国民得以安居乐业。

  这就是晋文公受土,以为受社稷而重之的典故。

  不过他也做到了,他晚年继位,大器晚成,的确让晋国国力空前鼎盛,完成霸业。

  在流亡期间,重耳还吃过另外一碗极富意义的食物。

  根据寒食节的起源故事描述,有一次重耳被资助的粮食,给人偷走了。他们一行人没了粮食,在荒郊野外饥饿难耐,突然手下介子推,割了自己的大腿肉,熬了肉汤给重耳吃。史称:割肉奉君。

  汉代韩婴写的《诗经外传》对此大加赞赏。

  晋文公乃是一代明君,饥饿难耐之际,被人用土羞辱,最终还是忍了。

  然而他的孙子晋灵公就不行了。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彫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

  什么意思呢?晋灵公毫无君主的之姿,望之不似人君!喜欢站在高墙上,用弹弓射下方的人,然后观赏他们躲闪弹丸的样子。

  他喜欢吃熊掌,等了后就去问,厨子说还没熟,毕竟是熊掌啊,又没有高压锅,哪那么容易煮烂?

  然而晋灵公就很生气,心说我等了这么久还没熟!烦死了,一怒之下,将厨子杀了……然后让宫女将其抛尸。

  这故事之后还有,那就是晋国名臣赵盾和他弟弟赵穿得知此事,终于受不了这家伙的昏庸了,再度向其谏言,晋灵公不听,最后吵得很不愉快。

  之后晋灵公找了个由头想害死赵盾,布下伏击,因为有义士襄助,赵盾得以逃亡。

  再之后就是著名的‘赵穿弑君’事件。

  赵穿袭击杀了晋灵公,迎回了赵盾,然后赵盾并没有处理自己的弟弟赵穿。

  于是晋太史公董狐写:“赵盾弑其君。”

  赵盾很冤枉,说写错了,不是我弑君。然而董狐就是不改,说虽然赵穿弑君,可却是为了迎回流亡的你,你流亡没有离开国境,回来之后却不处置弑君之贼,你就是弑君主谋。

  这也是正气歌里著名的‘在晋董狐笔’。

  晋文公想吃点杂粮,被人用土羞辱,也没有杀那老头。饿得快死了,靠着忠臣割下的大腿肉活下来。

  他把晋国国力发展壮大,孙子却为了吃熊掌而杀了厨子,被忠臣劝谏,还想杀朝廷重臣,最终因此死于臣子之手。

  熊掌,在春秋战国时期,是一大美食。

  同样在临死之前,特别爱吃熊掌的还有楚成王。

  楚成王想杀太子商臣,换王子职继位,已经暗中筹划。

  正在准备阶段时,商臣隐约听到风声,很急,但是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的老师潘崇就说,你设宴请楚成王的妹妹江芈吃饭,宴席上故意猥·亵她。

  于是商臣照做,请来了江芈,并对其极为不尊重,果然江芈大骂:贱种,难怪王上要杀你立王子职为太子!

  好了,商臣于是确定了,父亲真的要杀自己。

  商臣连忙先下手为强,收买宫中禁卫,起兵包围了王宫,逼杀自己的父亲。

  因为江芈泄密,楚成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没有准备,毫无反抗之力,被强逼着自杀。

  在楚成王临死之前,提了一个要求:“请食熊蹯!”

  就是,我要吃熊掌!

  然而他的儿子,并没有满足他这个要求。

  无奈之下,楚成王带着没能临死吃口熊掌的遗憾,上吊自杀了。

  吃货的绝望啊,杀我不要紧,就不能让我临死吃口熊掌吗?

  哈哈,其实临死前,因为儿子不答应给熊掌吃,楚成王退而求其次,问我死后给我什么谥号。

  商臣直接说:灵。

  这是个贬谥,也就是说,他本来也是叫楚灵王的。

  楚王急了,你熊掌熊掌不给吃,谥号谥号还这么难听,我不自杀了!你有种杀了我。

  为了让他能尽快自杀,商臣只得答应他:好吧,谥号为成。

  于是他就叫楚成王了,没能吃上熊掌,却换得了个美谥。

  说起吃货君王,郑灵公也不甘示弱。

  没错,又是个谥号为灵的……

  《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

  这就是‘食指大动’的典故。

  公子宋这个人,经常跟人吹嘘,食指会占卜,只要自己食指抖动,那么今天必然能尝到美食。

  果然,很快他们得了消息,楚人献了巨鼋给郑灵公,按照惯例,公卿见者有份。

  郑灵公下令煲了美味的鼋羹,却是分了大头,给大家分了一点点汤喝,并且故意不给公子宋。

  公子宋怒了,走到君王鼎前,伸出那个据说有感应的食指,沾了一下汤汁,放在嘴里吸吮,然后拂袖而去。

  这就是成语‘染指于鼎’。也是染指这个词的起源。

  君主的鼎,臣子怎么能染指呢?大大地失礼。

  于是郑灵公很生气,想安排人干掉公子宋。

  怎料公子宋先下手为强……伙同灵公的儿子,把郑灵公杀了……

  啧啧啧,虽舌尖之欲,放纵它,也会酿就杀身之祸!

  看到这,你们恐怕会感慨,礼崩乐坏啊,动不动就弑君。

  公子宋因为没分到汤喝,就染指君王的鼎,沾着汤嗦手指,太失礼了,这要是放在大清,当场就被砍了。

  然而,公子宋的愤怒在当时是很正常的。

  故意不分汤给他喝,是郑灵公羞辱在先,这对于士族公卿而言,是无法容忍的侮辱。

  如果公子宋没有过激反应,他以后在贵族圈子,就会不受人重视。

  春秋战国,是我国真正的封建时期,跟后来中央集权的假封建不一样。

  那时候的文化是贵族文化。王、诸侯、大夫、士,四种贵族,前三种都有领地,为封建主,士没有土地,但有贵族身份。

  贵族的荣誉、尊严非常重要,不可轻慢。

  春秋以及更早时期的战争,贵族都要参军作战,贵族被俘虏,战胜者必须允许对方以赎金赎回自己。

  按照当时的礼仪,战胜者要送给被俘虏的贵族一块玉。

  玉的价值,根据对方地位不同而给不同价值的玉。

  用意是,如果对方家里交不出赎金,那就可以用这块玉,让对方可以自己赎回自己。

  当然,通常被俘虏的贵族,是不会用这块玉的,哪怕砸锅卖铁,也得把赎金交了,之后整理衣冠,恭谨地再把这块玉还给战胜者,体面地回家。

  这是周礼,可惜只有早期的时候还遵守,春秋中后期就开始很多地方不遵守了。

  尤其是宋襄公因为仁义和守规矩,而战败差点亡国后,这种礼就彻底没人遵守了。

  当然,只是玉这个规矩被简化了,包括一些战场上的规矩消失。

  但是贵族的荣誉、尊严依旧没有丢,非战争的礼很多依旧是被遵守着的。后面渐渐丢了这种贵族尊严,是秦始皇统一天下,书同文,且融合姓氏所导致的。

  战国时期,四君子之一的孟尝君,养士三千。

  在当时,士作为没有地产收入的贵族,就是只能效力于诸侯,效力于大夫,做门客。

  门客又叫食客,俗称蹭饭的。

  四君子养那么多士,有一部分会用得上,但很多终生都用不上,吃白饭。

  为什么还养着?就是表达礼贤下士,类似于千金买马骨。哪怕没有用的人,他也会养着。

  因为士人都太拽了,当时又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很多国家,所以士人在一个地方不如意,就换个地方,在一个国家不如意,就换个国家。

  为了能收留住那些有本事的士人,就必须以礼相待,哪怕有些士人没用,也不能失礼。

  比如‘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

  齐国有个叫冯谖的士子,穷困潦倒,托人来找孟尝君,希望在他家吃饭。

  我,士人,你要养我。

  孟尝君看他破衣烂衫,随身只有一把剑。得,这是穷到快饿死的那种士人。

  士人必须佩剑,哪怕饿死,哪怕把所有东西都卖了,剑也不能卖。

  如果有一名士人,没有剑,那么他就不能称自己为士人。

  孟尝君就很客气地问他:客何好?

  你有什么爱好?

  冯谖说:客无好也!

  我没什么爱好!

  孟尝君一愣,其实问什么爱好,就是问对方的才能,这属于委婉问法。

  于是他直接问道:“客何能?”

  冯谖说:客无能也!

  我什么都不会!

  孟尝君一笑:好吧。

  然后收留了他……安排他住下了。

  结果没住多久,冯谖‘倚柱弹其剑’,歌曰:“长铗归来乎!食无鱼。”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没有鱼吃……

  他天天没事就在那唱,附近的人就去汇报孟尝君,孟尝君无奈一笑道:“食之,比门下之客。”

  给他吃鱼!跟门客们一样好,不必亏待。

  然而没过多久,冯谖又弹剑歌曰:“长铗归来乎!出无车。”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出门都没有车做……

  别人都笑他,然后告诉孟尝君,孟尝君无奈一笑道:“为之驾,比门下之客。”

  给他配车,跟门客们一样好,不必亏待。

  冯谖坐着车,跟别人说:“孟尝君客我。”

  孟尝君对我真好啊。

  然而,又弹剑歌曰:“长铗归来乎!无以为家。”

  剑啊剑啊,我们走吧,这里没有家的感觉。

  “……”左右皆恶之,以为贪而不知足。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

  对曰:“有老母”。

  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乏。于是冯谖不复歌。

  他派人给老母送吃的,并派人服侍她,让她不劳苦,于是冯谖不再唱歌了。

  这就是‘冯谖弹铗’的典故。

  之后这个冯谖为孟尝君效死力,竭尽全力的为他出谋划策,立了不少功劳,却再也没有要过一分赏赐。

  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时,你待我如上宾,我要的东西你都给了我。那么我立了功劳,为你效死,也不会要你一分赏赐。

  人称‘弹铗客’,到死身边贵重的东西,也只有那把剑。

  孟尝君这个人,食客有几千人,吃喝住行方面的待遇,不分贵贱一律与他自己相同。

  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孟尝君起,自持其饭比之。”

  某日他招待士人们吃晚饭,有个新来的士人,被安排坐在比较暗的地方。

  因为宴厅坐了很多人,他又被人遮挡住了灯光,看不清自己吃的是什么。

  于是那名士人非常恼火,直接拍桌子站起来,罢食,辞别,说:孟尝君,我的饭菜是不是跟别人不一样?你是不是给我安排的饭菜比别人差?算了,我走了!

  孟尝君马上站起来,从自己的主座端着餐几跑过来,让那名士人拿饭菜与自己的相比:“我跟你吃的一样啊!”

  士人一看,他吃的和孟尝君吃的,完全是一样的,自己错怪孟尝君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士人恃宠而骄,恃才傲物,很没有礼貌?所谓的贵族尊严,令人耻笑?

  的确,他们为了维护所谓的贵族尊严,有时候确实非常骄傲。

  可是,他们也骄傲到,如果冤枉了别人,必要以死谢罪。

  “客惭,自刭。”

  “是我冤枉你了,抱歉,我自杀。”那士子羞愧难当,立刻拔剑自刎。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士人的确是不能没有配剑的,表达了剑对于士人的重要性……哈哈。

  别人侮辱了你的尊严,无论什么身份,都要报回来。

  反之,如果是自己误会,侮辱了别人,那么就要以死谢罪。

  这便是士。

  衣食住行,是一个人的地位,很重要的衡量标准。

  尤其是吃,吃是人类的最低需求,所以往往是跟命联系在一起的。

  在春秋战国时期,吃饭是对于人最重要的事。现在人总说‘混口饭吃’,把工作称为‘饭碗’。

  就是因为自古以来,有尊严的人,以劳动换取食物,以才能换取食物,以为人效力换取食物。

  这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吃饭就得卖命,士人作为贵族,虽然也卖命,但吃的规格,关乎尊严。

  我有饭吃,是因为我有本事。你要用我的本事,便要给我饭吃。然而我虽然吃你的饭,却是以为你效力换来的,我可以尊敬你,你也必须尊敬我,不可以侵犯我的尊严。

  人活一口气,吃饭也要吃得有尊严。

  《礼记.檀弓》记载了齐国黔敖无礼呼唤饥者,施舍食物,饥者不食嗟来之食,最终饿死的事。

  这个课本学过,我就不发了。

  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是如此的。士人因为没有地产,又是贵族,他们要有饭吃,就只能为诸侯、为公卿效力。

  别人给你吃得差了,就是侮辱。就是嫌弃你,把你当成没有地位的下民。

  对方没有礼待于你,无礼施舍,这口饭就不能吃。

  贵族宴席,必须要有奏乐。

  不同的宴请对象,还要根据对方地位,演奏不同的乐曲。

  当时那士人看不清自己吃的什么,感觉:万一比别人差怎么办?我新来的坐在昏暗角落,可以,但是如果我的饭要比别人差,就是孟尝君瞧不起我。

  所以他罢食。

  然而孟尝君非常礼待于他,连忙解释误会,他发现自己错怪别人,于是自杀。

  门客们对食物的要求很高,而孟尝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干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管本事高低,都跟孟尝君本人吃的一样。

  在礼贤下士方面,孟尝君做得很好。

  相比起来,平原君略差了一些。

  平原君有个“美人笑躄”的典故。

  平原君家楼临民家。民家有躄者。盘散行汲。平原君美人居楼上,临见,大笑之。明日,躄者至平原君门,请曰:‘臣闻君之喜士,士不远千里而至者,以君能贵士而贱妾也,臣不幸有罢癃之病,而君之后宫临而笑臣,臣愿得笑臣者头。’平原君笑应曰:‘诺。’躄者去,平原君笑曰:‘观此竖子,乃欲以一笑之故杀吾美人,不亦甚乎!’终不杀。

  什么意思呢?躄者就是跛足的人。

  平原君有个楼,附近是民家,里面有个跛子,应该也是士人,但并不是平原君的门客。这人跛着脚挑水,经过平原君楼下。平原君的小妾在楼上见到了,大声嘲笑。

  第二天,那个跛子来找平原君,跪下来恳请道:“我听闻君上喜爱士人,士人们不远千里来投奔您,认为君上能尊重士人而轻慢姬妾。我不幸有残疾,而君上的后宫俯视着笑话我,我希望您能杀了她!”

  平原君笑着回答:“好吧。”

  跛子于是回去了,结果平原君对姬妾笑着说:“你看这个家伙,想以一次嘲笑这种小事,让我杀我的美人,也太过分了吧!”他终究没有杀死那名姬妾。

  结果呢?

  宾客门下舍人稍稍引去者过半。平原君怪之,曰:‘胜所以待诸君者未尝敢失礼,而去者何多也?’门下一人前对曰:‘以君之不杀笑躄者,以君为爱色而贱士,士即去耳。’于是平原君乃斩笑躄者美人头,自造门进躄者,因谢焉。其后门下乃复稍稍来。

  大意为,这之后,平原君的门客陆陆续续离开了大半,他很奇怪,问剩下的人:“我待大家没有失礼啊,为何离开的人这么多?”

  有人就说了:“因为君上不杀笑话跛子的人,君上贪色而轻贱士人,所以他们离开了。”

  于是平原君慌了,立刻斩了美人头颅,送给了那个跛子,并且向他谢罪。这样之后,那些门客士人,才又陆陆续续被请回来。

  综上,那时候的古人气节义重,傲骨十足。

  就连一个不是门客的跛子,都敢去找平原君,要求他把笑话自己的人的头颅,砍下来给他。

  这种事放到秦汉以后,死的不是姬妾,而是那个跛子。

  门客也不会有一个出头,因为那跛子连同事都算不上。

  然而在春秋战国,这却是实打实的阶级情绪。

  为何只有一半人走呢?因为剩下一半不会轻易背弃平原君,他们吃人家饭久了,受过平原君大恩,且还没有回报,这才告诉、劝谏他不要轻贱士人。

  走了的,都是有过回报,想走就走,想留就留的士人。

  在列国纷争的情况下,士人的行为非常自由。就是这种列国竞争,养成了‘你不配让我效力,我就不恰你这碗饭’的自由风气。

  魏国有个士人,叫田无择,非常有才华,是魏文侯的老师,官拜相国。

  某日,太子前呼后拥,驾着富贵的车,非常气派地在街上开。结果看到了田子方坐着简陋的车驾过来,太子连忙下车,拱立在道旁行礼,因为这是他父亲的老师。

  结果,田子方傲然不顾,驾着车直接走过。

  于是,太子击怒,谓子方曰:“富贵者骄人乎?贫贱者骄人乎?”子方曰:“亦贫贱者骄人耳,富贵者安敢骄人!国君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失其国者未闻有以国待之者也,失其家者未闻有以家待之者也。夫士贫贱者,言不用,行不合,则纳履而去耳,安往而不得贫贱哉!”子击乃谢之。

  太子很生气,问子方:“是有钱人可以瞧不起别人,还是穷鬼有资格瞧不起别人?”

  这意思其实就是讽刺田子方。田子方虽然官拜相国,但依旧是士人,他是没有封地的。他跟大夫不同,大夫是诸侯分封了领地的。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的土地叫‘国’,大夫的土地叫‘家’,平民的房子不能叫家,只能叫舍。

  所谓相国,虽然权力很大,但哪天这个官没了,他挂印离去也带不走任何东西,依旧是个贫穷的士人。就像是张仪一样。

  然而对于这个问题,田子方回道:“当然是穷鬼有资格瞧不起别人!国君瞧不起别人就会失国,大夫瞧不起别人就会失家,失国者没有听说过还有人继续以国君之礼相待的,失家者也没听说过有人继续以大夫之礼相待的。”

  “可是,我们这种贫贱的游士,谏言不纳用,行为不融洽,就穿上鞋子离去罢了,本来就身无外物,到哪里去不能守住自己的贫贱呢!”

  此话一出,太子击连忙谢罪。

  不要以为这不现实,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的,光脚不怕穿鞋的,国家亡了失去土地的是诸侯,是大夫。跟他们士人有毛关系?他的策略别人不用,他就走,国家有的是。

  只要有本事,天下大可去得,除非是昏君,或者士人犯了法,否则不敢轻易得罪甚至杀了士人。

  因为这会得罪整个士人阶级,几乎所有没有地产的士人,都会离开这个国家,投奔敌国。而无故杀了士人的国家,也会很快衰亡下去。

  所以春秋战国,士人非常拽。

  秦国能崛起,便是吸收了太多来自魏国等各国的跳槽士人了。

  可惜,这种自由风气,在大一统后不复存在了。

  因为大一统了,只有一个国家了,比如汉朝,不给刘家效力,难道去给匈奴效力吗?

  匈奴也不用士人啊,即便用,一般也不会礼待于人。

  春秋战国能这么搞,是因为大家都是同一个文化圈,而又相互竞争。

  所以大一统后,真正的封建时代就结束了,贵族时代也结束了。

  以上,便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吃,乃是关乎尊严,不吃嗟来之食的时代。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所以读者问了这个问题,我就写点这个东西。

  这属于闲话,这篇我会发在正文免费章节第一卷七十六章的后面。

  有人问我写这些干什么,跟小说有关系吗?

  我只能回答:没有关系,可以不看。

  你们可以理解为与读者的互动,这对我而言,也属于温书,读者随便问个问题,我加以延伸,整理自己的想法与思维。

  这些都是不会写在小说正文里的,就当是聊天吧。选一个话题,聊点自己的想法。

  没办法,我不玩微博,qq空间也早就不用,这是我唯一可以写点东西的地方。

  想看新书,那得再等等了,我在调养身体,还吃着药呢。

  新书的故事,着重于种族与文明的厚重。

  如果说蓝白社的主角,是‘天下皆白唯我独黑’。

  那么新书的主角,便是‘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具体什么意思,下本书会诠释。

  这里可以说一下题外话,那就是这两句话,正好出现了四个代表颜色的字,分别是白、黑、玄、黄。

  道家阴阳为玄素二色,黑就是玄色,黑帝就是玄帝。

  所以也象征着我的书,从白帝到黑帝,从黑帝到黄帝。

  青峰,她就是青帝,是被盘古幡开辟小洪荒,创造出来的生命,是蓝的人性寄托,是情感的象征。

  但是爱,是不能战胜现实的。能用单纯的爱战胜一切的,那是动画片。

  在我的书中,爱情只是附庸。

  所以青帝不是主角,严格来说,以五帝为主角,是从白帝开始的。

  白帝的特性正是脑洞,素色的幻想域,会滋生收容物,他就是最大的绝对特性。

  天下皆白,唯我独黑。白帝时代过去,黑帝时代来临。此为玄素交替,阴阳逆转,从收容时代到收容终结。

  接下来的新书,主角便是黄帝。

  青帝已死,白帝超脱,黑帝镇狱,黄帝治世。

  在白帝离开的时代,黑帝开辟的时代里,黄帝代天行道。

  也就是说,从界面的范围来看,黄帝为主角的时代里,黑帝依旧在我们观察的界面中。

  玄黄二色,一个象征天,一个代表地。新的时代,天帝与人皇并存。

  当然,这是题外话,是我的角度,凌驾于整个五帝系列的一层寓意,不属于正文,所以写在这看个乐子。

  正文关于“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会有别的诠释。

  这句话,算是黄帝的评词。

  不扯了,大家注意身体。今年不走亲戚,大年初三之后我会写几篇收容小故事。比如苟爷年轻时候的一些任务经历,会把一些没能写在正文里的收容物,给描述出来。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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