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凤临王比他们更加的运气好到吊爆。
那独峰周围几百里都是没有水源的,这样掉下去,都不死,真是没天理。
难道他也会了跟他们一样的那种保命的方法吗?
不,就算他会,以他当时的重伤程度,也一定没办法施展,也一样是只有被摔成粉身碎骨的份,可是他却没有。
事隔了将近半年,又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怎么办?看他好像前尘往事都真的忘记了的样子,不如就发发善心,救他一把吧。”水流云仰着头,抚着小腹,温柔地道:“也算是给我们家的小宝儿积积善德。”
这两天,小腹有下坠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快要生了,在这个时候,不管是她,还是家人,都不要再造杀孽了比较好。
提到孩子,灵修所有的一切戾气都化作虚无,狠狠地踢了一脚地上的“狗蛋”,气呼呼地道:“看在小宝儿的份上,我就不杀他了。但是,若是想我救他,哼,做梦。”
说完,拉过水流云的手就走。
水流云见他不愿意救凤临王,她也不勉强。
谁知道凤临王现在的样子是不是装的,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阴谋,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猜测下去,她也很累,这两天身子越发的重,不能在她生产的时候,还要防备着一个像狼一样的敌人。
既然他愿意做狗蛋,那就永远地成为狗蛋吧。
两人相伴着,越行越远。
沙滩上,夕阳西下。
独留躺尸一样昏沉着的“狗蛋”。
月亮,很快地升了起来,秋天的岛上的夜晚,有些露重寒凉。
凤临王从疼痛和恶梦中醒来,一蹦而起。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一切都想起来了。
那些一直纠缠着他的迷迷糊糊的影象,在遇到了水流云了之后,一幕一幕地重现,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点点滴滴,全都映入了他的脑海里。
他叫狗蛋。
真是的。
去******狗蛋!
凤临王颓然地垂下了双臂,成大大的人字形,仰躺在沙滩上,望着无尽的苍穹。
苍穹上,只有一轮明月,而明月的身边,永远跟着一颗星星。
记得很小的时候,他的父候对他说过,月亮的身边永远跟着一颗星星,无论是阴晴圆缺。
他就问,为什么?
父候告诉他,因为那颗星星太执着,它不知道自己是颗星星,星星的光华怎能与月相争辉?当所有的星星都识趣地隐去时,它却倔强地散发着自己的光芒。
不知道该说它的勇敢,还是说它的无知?
当时在他小小的心里面,他认为,这颗星星真的是勇敢。
可是,父候却告诉他,明知不可为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争不过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去争,不如另辟一个天地,自己做那个天地的主人。
固执的勇敢,只能说是无知。
所以,就像现在的他一样,对水流云的执着,是不是就是一种无知?
这是一个荒岛,岛上小小的,看样子并无人烟。
凤临王很饥饿,良久,他才起身,顺着林中的一丁点的那火,找到了水流云他们的“小家”。
一个简陋的小木屋。
在那小木屋的周围,用无数的树杆打成了个小小的庄园,火堆旁边的木头桌椅上,坐着那一男一女,男的在轻柔地给女的夹吃的,用的碗和筷都是木头所制成。
这个荒岛上,没有米,没有粮食,只有鱼,他们是怎么度过的?
可能是他的视线太过于热切,院子里的两人有所惊觉,一齐朝他的方向望来。
凤临王想逃,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的就不想面对他们两个,可是,这个岛上,唯一有温暖的地方,就在这里了。
他怯怯地推开了那院的门,站在了火光下,缩了缩肩膀,可怜兮兮地道:“狗蛋好饿,狗蛋好饿……”
唇边还挂着傍晚里他吐出来的血迹,浑身不算是脏的,却也是凌乱的,一身的海咸味。
真是却他、妈、的怯怯,去他、妈、的可怜兮兮!
可是,这是他唯一能够坦然地面对着他们的唯一的一个身份,大家都不用防备尴尬和怀疑彼此的身份。
他从来都没有想像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能够面对着水流云和情敌灵修的时候,如此的心平气和,不,该说是愧疚和心虚。
曾经的人生辉煌和高高在上,让他拉不下那个凤临王的面子来跟他们道歉和讨好,他只能用“狗蛋”的身份去与他们好好地相处。
看着水流云的那个肚子,算算日子,快生了,或者说早该出生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拖了这么久。
只能说,是当时发生了惨况的时候,胎儿在母体里一直都不怎么成熟,所以一直都没有能瓜熟蒂落吧。
狗蛋?!
水流云和凤临王一看到是他,听到他的自言自语,相互对视了一眼。
这……
最终,还是水流云先站了起来,道:“喔,是狗蛋啊,狗蛋快来,都饿坏了吧?!你这不是还没死吗?还好好地活着,不用害怕了。快来,姐姐这里有吃的,赶紧把手洗一洗,先吃饭了吧!”
灵修一个大步跨了出过去,将走进来的凤临王挡在了离他们餐桌有五米远的地方,面无表情地道:“水井在那边,自己打水洗脸洗手。”
那样一掌下去,居然还没死掉,真是命大。
也是,像他们这样身手的人,除非是被大卸七八块,或者一直血流不止,否则,内力是可以通过时间的转移而自行恢复的。
就像当初他们顺流而下的时候,就算没有想到龟息功,身体在那样的境况下,早就自动地选择了自我免疫和最良好的保护,所以,他们才有幸存活至今。
凤临王缩了缩脖子,低着头,道:“大哥哥,狗蛋不会打水。”
的确,他一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是成为狗蛋的时候,也都是到河边去挑水来吃的,哪里用水桶打过水?!”
“不用你打水,井边的木桶里就有水,先清洗一下吧。”水流云温和地道。
也许是要成为母亲的人,言语举止方面都是带着温和的母性光辉,淡淡的,懒洋洋的,更让人觉得亲近亲切。
凤临王低着头,嗯了一声,走到了院子的一侧。
井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窝棚,想来,是净房之类的。
“修,别跟他计较了,快点去拿一件衣服来,先给他穿上吧。”水流云温柔地对着灵修道。
灵修撇了撇嘴,道:“云儿,要知道,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个荒岛,若非那天晚上,你我二人所穿的衣服都不少,早就衣不蔽体了,哪里还有多余的衣裳给他?还有,你也快生产了,小宝儿的衣服……”
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如今可是一块布难死皇太子!
好在荒岛上还有一些野生的啊麻的,正是属于秋天的收获季节,他们才不至于真的一件衣服都没有得穿。
可怜的水流云,只会舞刀弄枪的,哪里会织布?何况,就算在前世的时候,因为任务,她有光临过一家现代化的织布厂,见识过一件衣裳由丝织成布,再到裁剪成衣的过程,可是,那些都是机器搞的,人为的,她真的没有弄过啊。
还好,灵修也有那么一点天分,主要是跟在药王的身边学习武艺的时候,药王是个懒人,却是个最好的师傅,什么都懂,什么都教会他一点点,别说是这织布的技艺,就连绣的本事,他也学了不少。
可谓真是个全能的十佳好丈夫,所以,才有了那么几件衣裳还挂在他们的身上。
荒岛上,本来野生的麻就少,能织出来的衣裳更少,如今要灵修拿一件出来给死对头情敌,他是怎么都不愿意的。
“嗯,夫君说的也对。”水流云点了点头,也不跟他争辩,灵修见终于不用把自己的东西给凤临王了,心里高兴了一下,却又听到水流云自言自语似地道:“反正这荒岛上也没有什么人,他光着屁股走也都没有什么问题,左右也没有什么好看,也不怕会被人看光了去。”
灵修一听,正想点头附和,忽然一想,这岛上是没有什么人,可是怎么能让自己的娘子去看凤临王那“鸟人”?要看,就看他灵修的才可以!
赶紧一扭头进屋,扯了一件挂子出来,道:“娘子,那么大的人了,怎么能让它光着靛?得了得了,当给猪穿了!”
那边的凤临王听着他们夫妻两的对话,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很不好意思,听着水流云的话,心中在暗想,难道云儿想看他的裸体?
那怎么好意思……哎,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一定是修罗那该死的混蛋,满足不了她……呃……
然后听到灵修说,当是把衣服给猪穿了,气得他差点将手中的木头勺子给捏成了碎片。
好你个臭修罗,竟敢拿他当猪!
当他洗完了之后,从那净房棚里光着身了跑了出来,拿着灵修递给他的那块长挂子,扔了过去,道:“这是什么东西?味道臭臭的,狗蛋不要!”
灵修一看,这个该死的凤临王,居然真的光着靛跑出来了,第一时间便是抬手掩住了水流云的眼睛,将她的身子板了过来,背对着凤临王,喝道:“你个该死的,赶紧把衣服披上,不要光着身子丢人现眼!”
“什么是丢人现眼?狗蛋不要,狗蛋不穿,狗蛋不喜欢穿衣服!”
凤临王嚷嚷着,向他们跑过来。
他要给云儿看看,他那雄壮的玩艺儿,指不定云儿一个回心转意,就会跟他走了,不要修罗了。
灵修一看,你、妈、的!
抬脚踢起一个小石头,点中了凤临王的穴,喝道:“不准过来!”
本以来他轻易地就能点住凤临王,谁知道凤临王居然好巧不巧地脚下一落,跌在了地上,躲过了他的攻击。
灵修狐咦地冷哼了一声,冷眼盯着他。
凤临王发现自己的伪装可能就要被看穿,顿时便装着嚎哭起来,边哭边道:“弄脏了弄脏了,又弄脏了,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肚子饿饿,狗蛋要吃饭,狗蛋要吃饭……”
以凤临王那高傲的性子,如果神智清醒,是怎么也不可能会像一个小孩子那样说哭就哭,说饿就饿,还口口声声地自说关上“狗蛋”“狗蛋”那么土气的名字的。
这把灵修的狐疑,又打消了去。
水流云一直被他抱在怀里,手掌捂住她的眼里,听得凤临王像个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喊又叫的,便抬手将灵修的手拉下,仰头望着他,问道:“他又怎么了?”
“那混蛋,没穿衣服就跑出来了。”
灵修咬牙切齿地道:“娘子,你不准回头。”
“是。知道了。”水流云窃笑。
灵修气得心中大叫倒霉,跟云儿在这里生活的日子真的是太惬意了,没有人打扰,岛上的气个还行,周围清静,就只有他们夫妻二人。
两人每日里就像一对寻常的夫妻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次他赶海回来,老远地就闻到了浓浓的鱼汤味,远远地就看到了美貌的娇、妻,抚着腹部,倚在院门边柱子上,遥望着他的方向,等待他归来的情景,那样的日子,真是甜蜜又温馨。
幸福,安宁,又快乐。
他打算,如果还没有人找到他们,等云儿生产完了之后,做了个大木伐,一家三口再离开这处小岛。
没想到,云儿还没有生,谁都没有等来,却等来了一个“失了忆”的凤临王。
这让灵修非常的郁卒。
如果是完好无事的凤临王,那还好办一些,直接再来一场生死决斗,或者把他给赶走,就行了。
可偏偏是这个“前尘往日忘尽”“不知自己是谁,来自何方,只知自己是个名叫狗蛋”的家伙,叫他赶也不是,杀也不是,要也不是,真是要让他呕掉三升血。
“姐姐,狗蛋的身子又弄脏了,你帮狗蛋洗吧,狗蛋自己洗不干净。”
那独峰周围几百里都是没有水源的,这样掉下去,都不死,真是没天理。
难道他也会了跟他们一样的那种保命的方法吗?
不,就算他会,以他当时的重伤程度,也一定没办法施展,也一样是只有被摔成粉身碎骨的份,可是他却没有。
事隔了将近半年,又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怎么办?看他好像前尘往事都真的忘记了的样子,不如就发发善心,救他一把吧。”水流云仰着头,抚着小腹,温柔地道:“也算是给我们家的小宝儿积积善德。”
这两天,小腹有下坠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快要生了,在这个时候,不管是她,还是家人,都不要再造杀孽了比较好。
提到孩子,灵修所有的一切戾气都化作虚无,狠狠地踢了一脚地上的“狗蛋”,气呼呼地道:“看在小宝儿的份上,我就不杀他了。但是,若是想我救他,哼,做梦。”
说完,拉过水流云的手就走。
水流云见他不愿意救凤临王,她也不勉强。
谁知道凤临王现在的样子是不是装的,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阴谋,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猜测下去,她也很累,这两天身子越发的重,不能在她生产的时候,还要防备着一个像狼一样的敌人。
既然他愿意做狗蛋,那就永远地成为狗蛋吧。
两人相伴着,越行越远。
沙滩上,夕阳西下。
独留躺尸一样昏沉着的“狗蛋”。
月亮,很快地升了起来,秋天的岛上的夜晚,有些露重寒凉。
凤临王从疼痛和恶梦中醒来,一蹦而起。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一切都想起来了。
那些一直纠缠着他的迷迷糊糊的影象,在遇到了水流云了之后,一幕一幕地重现,就好像在看电影一样,点点滴滴,全都映入了他的脑海里。
他叫狗蛋。
真是的。
去******狗蛋!
凤临王颓然地垂下了双臂,成大大的人字形,仰躺在沙滩上,望着无尽的苍穹。
苍穹上,只有一轮明月,而明月的身边,永远跟着一颗星星。
记得很小的时候,他的父候对他说过,月亮的身边永远跟着一颗星星,无论是阴晴圆缺。
他就问,为什么?
父候告诉他,因为那颗星星太执着,它不知道自己是颗星星,星星的光华怎能与月相争辉?当所有的星星都识趣地隐去时,它却倔强地散发着自己的光芒。
不知道该说它的勇敢,还是说它的无知?
当时在他小小的心里面,他认为,这颗星星真的是勇敢。
可是,父候却告诉他,明知不可为就算再怎么努力也争不过的事情,为什么还要去争,不如另辟一个天地,自己做那个天地的主人。
固执的勇敢,只能说是无知。
所以,就像现在的他一样,对水流云的执着,是不是就是一种无知?
这是一个荒岛,岛上小小的,看样子并无人烟。
凤临王很饥饿,良久,他才起身,顺着林中的一丁点的那火,找到了水流云他们的“小家”。
一个简陋的小木屋。
在那小木屋的周围,用无数的树杆打成了个小小的庄园,火堆旁边的木头桌椅上,坐着那一男一女,男的在轻柔地给女的夹吃的,用的碗和筷都是木头所制成。
这个荒岛上,没有米,没有粮食,只有鱼,他们是怎么度过的?
可能是他的视线太过于热切,院子里的两人有所惊觉,一齐朝他的方向望来。
凤临王想逃,不知道怎么的,下意识的就不想面对他们两个,可是,这个岛上,唯一有温暖的地方,就在这里了。
他怯怯地推开了那院的门,站在了火光下,缩了缩肩膀,可怜兮兮地道:“狗蛋好饿,狗蛋好饿……”
唇边还挂着傍晚里他吐出来的血迹,浑身不算是脏的,却也是凌乱的,一身的海咸味。
真是却他、妈、的怯怯,去他、妈、的可怜兮兮!
可是,这是他唯一能够坦然地面对着他们的唯一的一个身份,大家都不用防备尴尬和怀疑彼此的身份。
他从来都没有想像过,自己会有这么一天,能够面对着水流云和情敌灵修的时候,如此的心平气和,不,该说是愧疚和心虚。
曾经的人生辉煌和高高在上,让他拉不下那个凤临王的面子来跟他们道歉和讨好,他只能用“狗蛋”的身份去与他们好好地相处。
看着水流云的那个肚子,算算日子,快生了,或者说早该出生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拖了这么久。
只能说,是当时发生了惨况的时候,胎儿在母体里一直都不怎么成熟,所以一直都没有能瓜熟蒂落吧。
狗蛋?!
水流云和凤临王一看到是他,听到他的自言自语,相互对视了一眼。
这……
最终,还是水流云先站了起来,道:“喔,是狗蛋啊,狗蛋快来,都饿坏了吧?!你这不是还没死吗?还好好地活着,不用害怕了。快来,姐姐这里有吃的,赶紧把手洗一洗,先吃饭了吧!”
灵修一个大步跨了出过去,将走进来的凤临王挡在了离他们餐桌有五米远的地方,面无表情地道:“水井在那边,自己打水洗脸洗手。”
那样一掌下去,居然还没死掉,真是命大。
也是,像他们这样身手的人,除非是被大卸七八块,或者一直血流不止,否则,内力是可以通过时间的转移而自行恢复的。
就像当初他们顺流而下的时候,就算没有想到龟息功,身体在那样的境况下,早就自动地选择了自我免疫和最良好的保护,所以,他们才有幸存活至今。
凤临王缩了缩脖子,低着头,道:“大哥哥,狗蛋不会打水。”
的确,他一向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是成为狗蛋的时候,也都是到河边去挑水来吃的,哪里用水桶打过水?!”
“不用你打水,井边的木桶里就有水,先清洗一下吧。”水流云温和地道。
也许是要成为母亲的人,言语举止方面都是带着温和的母性光辉,淡淡的,懒洋洋的,更让人觉得亲近亲切。
凤临王低着头,嗯了一声,走到了院子的一侧。
井边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小的窝棚,想来,是净房之类的。
“修,别跟他计较了,快点去拿一件衣服来,先给他穿上吧。”水流云温柔地对着灵修道。
灵修撇了撇嘴,道:“云儿,要知道,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个荒岛,若非那天晚上,你我二人所穿的衣服都不少,早就衣不蔽体了,哪里还有多余的衣裳给他?还有,你也快生产了,小宝儿的衣服……”
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如今可是一块布难死皇太子!
好在荒岛上还有一些野生的啊麻的,正是属于秋天的收获季节,他们才不至于真的一件衣服都没有得穿。
可怜的水流云,只会舞刀弄枪的,哪里会织布?何况,就算在前世的时候,因为任务,她有光临过一家现代化的织布厂,见识过一件衣裳由丝织成布,再到裁剪成衣的过程,可是,那些都是机器搞的,人为的,她真的没有弄过啊。
还好,灵修也有那么一点天分,主要是跟在药王的身边学习武艺的时候,药王是个懒人,却是个最好的师傅,什么都懂,什么都教会他一点点,别说是这织布的技艺,就连绣的本事,他也学了不少。
可谓真是个全能的十佳好丈夫,所以,才有了那么几件衣裳还挂在他们的身上。
荒岛上,本来野生的麻就少,能织出来的衣裳更少,如今要灵修拿一件出来给死对头情敌,他是怎么都不愿意的。
“嗯,夫君说的也对。”水流云点了点头,也不跟他争辩,灵修见终于不用把自己的东西给凤临王了,心里高兴了一下,却又听到水流云自言自语似地道:“反正这荒岛上也没有什么人,他光着屁股走也都没有什么问题,左右也没有什么好看,也不怕会被人看光了去。”
灵修一听,正想点头附和,忽然一想,这岛上是没有什么人,可是怎么能让自己的娘子去看凤临王那“鸟人”?要看,就看他灵修的才可以!
赶紧一扭头进屋,扯了一件挂子出来,道:“娘子,那么大的人了,怎么能让它光着靛?得了得了,当给猪穿了!”
那边的凤临王听着他们夫妻两的对话,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很不好意思,听着水流云的话,心中在暗想,难道云儿想看他的裸体?
那怎么好意思……哎,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一定是修罗那该死的混蛋,满足不了她……呃……
然后听到灵修说,当是把衣服给猪穿了,气得他差点将手中的木头勺子给捏成了碎片。
好你个臭修罗,竟敢拿他当猪!
当他洗完了之后,从那净房棚里光着身了跑了出来,拿着灵修递给他的那块长挂子,扔了过去,道:“这是什么东西?味道臭臭的,狗蛋不要!”
灵修一看,这个该死的凤临王,居然真的光着靛跑出来了,第一时间便是抬手掩住了水流云的眼睛,将她的身子板了过来,背对着凤临王,喝道:“你个该死的,赶紧把衣服披上,不要光着身子丢人现眼!”
“什么是丢人现眼?狗蛋不要,狗蛋不穿,狗蛋不喜欢穿衣服!”
凤临王嚷嚷着,向他们跑过来。
他要给云儿看看,他那雄壮的玩艺儿,指不定云儿一个回心转意,就会跟他走了,不要修罗了。
灵修一看,你、妈、的!
抬脚踢起一个小石头,点中了凤临王的穴,喝道:“不准过来!”
本以来他轻易地就能点住凤临王,谁知道凤临王居然好巧不巧地脚下一落,跌在了地上,躲过了他的攻击。
灵修狐咦地冷哼了一声,冷眼盯着他。
凤临王发现自己的伪装可能就要被看穿,顿时便装着嚎哭起来,边哭边道:“弄脏了弄脏了,又弄脏了,好不容易才洗干净的……肚子饿饿,狗蛋要吃饭,狗蛋要吃饭……”
以凤临王那高傲的性子,如果神智清醒,是怎么也不可能会像一个小孩子那样说哭就哭,说饿就饿,还口口声声地自说关上“狗蛋”“狗蛋”那么土气的名字的。
这把灵修的狐疑,又打消了去。
水流云一直被他抱在怀里,手掌捂住她的眼里,听得凤临王像个小孩子一样,又哭又喊又叫的,便抬手将灵修的手拉下,仰头望着他,问道:“他又怎么了?”
“那混蛋,没穿衣服就跑出来了。”
灵修咬牙切齿地道:“娘子,你不准回头。”
“是。知道了。”水流云窃笑。
灵修气得心中大叫倒霉,跟云儿在这里生活的日子真的是太惬意了,没有人打扰,岛上的气个还行,周围清静,就只有他们夫妻二人。
两人每日里就像一对寻常的夫妻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次他赶海回来,老远地就闻到了浓浓的鱼汤味,远远地就看到了美貌的娇、妻,抚着腹部,倚在院门边柱子上,遥望着他的方向,等待他归来的情景,那样的日子,真是甜蜜又温馨。
幸福,安宁,又快乐。
他打算,如果还没有人找到他们,等云儿生产完了之后,做了个大木伐,一家三口再离开这处小岛。
没想到,云儿还没有生,谁都没有等来,却等来了一个“失了忆”的凤临王。
这让灵修非常的郁卒。
如果是完好无事的凤临王,那还好办一些,直接再来一场生死决斗,或者把他给赶走,就行了。
可偏偏是这个“前尘往日忘尽”“不知自己是谁,来自何方,只知自己是个名叫狗蛋”的家伙,叫他赶也不是,杀也不是,要也不是,真是要让他呕掉三升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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