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们总说母亲是伟大的,皆因为会生孩子啊,那个生的过程,太过彪悍了。
现在,轮到她了,才发现,其实,生孩子,也不过是一种生理现象,就好像来月经一样,排完了就没事了。
不过就是个疼痛的过程,疼完了就没事了。
当宫口开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算你不用力,身体的生理现象依然会帮你把孩子给排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的女人会在死了之后,还能生孩子的原因。
完全是身体的一种自主的行为。
所以,生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把心情给放松,不要紧张,就生的容易。
都是多亏了她多活了一世,否则,这生孩子,也并不容易。
而且,她一身的武艺,清术神功,很快地就帮她把身体全身的筋脉给疏理通了,她用干净的热水擦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把灵修给唤醒,然后,一起给孩子打通任督二脉。
婴儿出生的一个时辰之内帮他打通经脉,对他以后的成长,武功修为,都有很大的帮助。
可惜,灵修怎么叫也叫不醒。
不得已,水流云把凤临王给叫了进来。
凤临王一直都在外面,只听到灵修大喊了一句生了生了,然后后面就没有声音了,他觉得有些着急,该不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吧?
于是,便一直都很着急在房门外绯徊着。
一听到水流云叫他,赶紧道:“来了来了!”
话音还没落,人已经扑进了屋子里。
当他看到灵修大赤赤地倒头躺在地上的时候,忘记了装傻,指着他,哈哈大笑地道:“你也有今天!真是个孬种,孬种!”
水流云把他叫进来,是叫他帮她帮灵修给抬到床上去的,一听他这话,便抬起头看着他,问道:“你原来,并没有失忆,也不傻了?”
她一直都庆幸凤临王犯傻,所以,她才把他安心地带在身边,可是这她才刚一生孩子,他居然告诉她,他不傻了。
这……
“云儿,你跟我走吧,这个人,真的很没用,娘子在生孩子,他却晕倒了。”
凤临王一本正经地道。
“不,不行。我不会跟你走的。你赶紧走吧,我不会跟你走了。”
水流云抱起了孩子,护在昏倒的灵修面前,警戒地对着凤临王道。
早知道,她就应该听灵修的话,灵修说的没错,这凤临王一直都在装傻,连狗蛋这样的身份都能装得出,天啊,她真的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真是人心险恶!
“王爷,王爷!快走了,起风了,时辰已到!”
屋子外面,居然响起了墨闲的声音!
原来,有人在张家村里发现了像疯子一样的凤临王之后,便快速地禀报给了墨闲,墨闲这几日便沿江寻找,当发现江流地冲向大海的时候,忽然突发奇想,凤临王会不会被冲到了大海里去了呢?
于是,便雇了船出来寻找。
结果,一找,便在离海岸几十里的东边,找到了这处小岛,并且找到了正在采摘红薯的凤临王,那一刻,别提他有多高兴了!
果然,凤临王还活着!
而令他更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凤临王会跟灵修还有水流云十分友好地共处一室!
凤临王不准他现身,不准他靠近小院两里之内,因为水流云的嗅觉非常的敏锐,灵修的听觉也十分的厉害,稍微近一些,都有可能会被他们二人发觉!
这也是凤临王为什么今天晚上一直表情怪怪地看着水流云的肚子看的原因。
原来,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要把水流云给带走的打算。
如今,这个机会就在眼前!
“云儿,你必须跟我走。相信我,我一定会比这个关键时刻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孬种有用!我会好好地疼你,爱你,呵护你!”
“我知道你最向往的就是这样宁静的无忧无虑的隐居生活,我一定会找一个地方,比这个小岛更美,更安静的地方,只有你和我,还有你的孩子,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一起生活,一起幸福又快乐地生活!”
“云儿,跟我走吧。”
凤临王深情地道,朝着水流云伸出了手。
“休想!我不会再跟你走!凤临王,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了!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好么?为什么总是还要想着去争,想着去抢?!”
水流云一掌挥开了他,厉声斥道。
“我不会再争,我不会再抢,只要你跟着我走!”
凤临王狂热地道:“看,墨闲带着人来接我们了,我们赶紧走吧!我不会再跟他抢了,只要你跟我走!”
水流云一手抱着孩子,一掌运起内功,挥出,斥道:“你给我滚开,立刻,马上!我们真是再度收留了你这个白眼狼!早该当天在海滩上,就一掌劈死了你!”
“云儿,别逼我动手,我怕伤着你和孩子!”
凤临王沉声道。
墨闲的声音又在外面响了起来,道:“王爷,快点,起风了,再不走,就要来不及了!”
水流云娇斥道:“就算死,我也不会跟你走!”
“对不起,云儿,得罪了!”
凤临王说完,一扬手,一把粉沫迎面撒向了她。
水流云只闻得一场香甜,暗暗冷笑,道:“难道你不知道,我是百毒不侵之体,是药人的体质么?居然还想对我用毒……?”
话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就朝后倒在了床上。
眼看着孩子就要撒手,凤临王急急出手,将孩子给抱在怀里,孩子安然无恙,刚刚出手,睡得香甜。
“云儿,难道修罗没有对你说,当你生完孩子之后,你的药人体质会遗传给孩子,而你将不再是药人了么?”凤临王低喃着,看着那脸上皱巴巴的还没有长开的婴儿,道。
他再一手抄起水流云,瞟了一眼依然昏迷在地上的灵修,眼神晦黯不明。
最终什么都没有做,带着中了药的水流云离开。
药,是墨粉给的。
就是怕水流云不配合,反抗,所以才会在白天的时候,给了凤临王。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水流云就在今晚生孩子,并且,不再是药人的体质。
屋子里的火堆,一明一灭,满屋子的血腥味。
当灵修醒来,已是中午了。
“云儿,云儿,云儿!”
他找遍了屋子的里里外外,只闻到空气中还残留的一丁点药味,终于明白过来,他的云儿和孩子,被凤临王装疯卖傻那厮给带走了!
“凤临王,下次再见到你,孤一定将你碎尸万段!”
屡屡的夺妻之恨,再宽宏大量的人也会变得气怒万分!
……
凤临王都走了,灵修离开这个小荒岛还会远吗?
……
当水流云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辆疾飞的马车上。
马车的外围简陋而普通,内里却是装饰豪华。
就算路面非常的巅箕,她依然没有什么感觉。
是婴儿的啼哭声把她给惊醒的。
一抬头,只见凤临王正在笨拙地抱着那个小女婴,耐心地哄着。
一看到水流云醒来,赶紧地就把女婴给她递了过来,道:“宝儿饿了,快,快点给她吃……”
后面那个字,不好意思说出来了。
水流云慌忙坐了起来,接过了自己的孩子,对他斥道:“出去。”
凤临王不甘心地转过身去,道:“出去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不看,还是可以的。”
“王爷,需要把马车赶得慢一些么?”
赶车的居然是墨闲。
堂堂的高明的大夫,变成车夫了。
“嗯。慢点。”
凤临王答。
婴儿一入母体,闻到那浓郁的奶香味,便停止了啼哭。
吸着母亲小小的乳、头,脸上现出了满足的神情。
眼睛还没有睁开。
身上的衣料却是极好的。
纯手工的,软软乎乎。
水流云发现自己身上的衣裳也是全换了,感觉脸上硬梆梆的,伸手一摸,居然是********。
“你准备把我们母女二人带到哪里去?告诉你,不管你带我们到哪里去,修都会找来的。你是无处可逃的。赶紧放了我们母女二人离开吧,我就原谅你。”
这样的话,她说了无数遍,什么时候才能起效?
凤临王什么时候才能听得下她的话?
“云儿,我们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一起好好地生活。只要你不离开我,我就不会再去抢着要争了这个天下。”
凤临王果然固执。
“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我是有夫之妇!而且,我不会看上你的,永远都看不上。”
水流云道。
“你说谎!”
凤临王暴燥地道:“明明刚开始的时候,你是喜欢我的!而且,我比修罗还要早认识你!”
“没错,你我是早认识的。可是,那个时候,我用我的血救了你,可是你却用杀意来回报我!如果没有修,就没有现在的我!所以,你死心吧,无论你怎么做,无论你对我多好,都只会让我憎恶你,而不会喜欢你,再也不会喜欢!”
水流云冷笑,喂着孩子奶,她不敢动气,也不会动怒,心平气和。
跟凤临王这样的人说话,不能气,不能怒,不能有任何情绪,只要平静无波,你就赢了。
若是跟他计较跟他倔,硬碰硬?只会让你自己死无全尸。
“不,你会喜欢的,你会喜欢的!”
凤临王固执地道。
就算他现在的没有了青衣卫,没有了凤临王的身份,他还不是从灵修的身边把她给抢走了?还不是最后的赢家是他?
他为什么不能拥有她,她为什么不喜欢他?
明明他还是狗蛋的时候,她为了维护他而不惜多次跟修罗作对的!
所以,她的心里是有他的!
凤临王想错了。
水流云不是为了他而跟灵修做对,而是为了帮助一个有困难的人而跟灵修提意见!
哪怕这个有困难的人不是他凤临王,换作任何一个人,她都会眉头皱都不皱,思考都不思考地直接帮了再说!
可是就这样,才让凤临王误会了的!
“吁!”
马车突然一个震颤,车门外传来了墨闲的大喝停声。
凤临王一怒,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王爷,是,是,是天杀阁的人!”
墨闲的声音,有些震颤了。
“什么?天杀阁!怎么可能?!”凤临王不敢置信,一手掳开了车帘。
果然,四周,密密麻麻的,全是天杀阁杀手!
整条官道上,罗列开去,整整齐齐!
当然的,居然是本该在荒岛上的灵修!
凤临王大惊失色,第一次在人前失控摇头,连连道:“不,这不可能,完全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是修罗!”
“凤临王,你死到临头,还想往哪里逃?如今你已是插翅难飞!有什么不可能的!?你装疯卖傻能够欺骗得了孤那可爱的太子妃,难道还能瞒得过孤的火眼金睛?!”
灵修冷笑。
“修!夫君!”
水流云高兴地探出头去!
居然是灵修来,灵修居然来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灵修的身边半步一样。
因为,她是被迷昏了被带出来,刚醒来,就在路上碰见了!
这个时间差,真是太奇怪了。
后来,她问灵修,为什么会那么快地出现在这里。
灵修告诉她,当墨闲的船带着凤临王和她们离开了之后,天杀阁的船队也到了,正好就找到了荒岛上!
天杀阁的船,岂是一般的船家能比的?
自然速度就快,很快地就追过了他们。
灵修还以为他们早就走了,在离开海岸的几百里范围内布下了重重的天罗地网,只要一有人雇买马车,马上来报!
结果,就在这条官道上,截住了他们!
这个神速,这个神奇,那个预感,可以跟神仙相比了。
好像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凤临王必定会走这条道一样。
其实,将心比心,灵修早就想过了,他与凤临王英雄所见略同,他喜欢的,必定也是他喜欢的!
如果他无事,他一定会带着水流云回到离江城不远的南沂镇,在那里买下一座山头,然后过上隐居的生活!
结果,还真的如他所料的那样,凤临王接下来的行程,就是直接去往南沂镇!
现在,轮到她了,才发现,其实,生孩子,也不过是一种生理现象,就好像来月经一样,排完了就没事了。
不过就是个疼痛的过程,疼完了就没事了。
当宫口开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算你不用力,身体的生理现象依然会帮你把孩子给排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世界上那么多的女人会在死了之后,还能生孩子的原因。
完全是身体的一种自主的行为。
所以,生孩子的时候,一定要把心情给放松,不要紧张,就生的容易。
都是多亏了她多活了一世,否则,这生孩子,也并不容易。
而且,她一身的武艺,清术神功,很快地就帮她把身体全身的筋脉给疏理通了,她用干净的热水擦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把灵修给唤醒,然后,一起给孩子打通任督二脉。
婴儿出生的一个时辰之内帮他打通经脉,对他以后的成长,武功修为,都有很大的帮助。
可惜,灵修怎么叫也叫不醒。
不得已,水流云把凤临王给叫了进来。
凤临王一直都在外面,只听到灵修大喊了一句生了生了,然后后面就没有声音了,他觉得有些着急,该不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吧?
于是,便一直都很着急在房门外绯徊着。
一听到水流云叫他,赶紧道:“来了来了!”
话音还没落,人已经扑进了屋子里。
当他看到灵修大赤赤地倒头躺在地上的时候,忘记了装傻,指着他,哈哈大笑地道:“你也有今天!真是个孬种,孬种!”
水流云把他叫进来,是叫他帮她帮灵修给抬到床上去的,一听他这话,便抬起头看着他,问道:“你原来,并没有失忆,也不傻了?”
她一直都庆幸凤临王犯傻,所以,她才把他安心地带在身边,可是这她才刚一生孩子,他居然告诉她,他不傻了。
这……
“云儿,你跟我走吧,这个人,真的很没用,娘子在生孩子,他却晕倒了。”
凤临王一本正经地道。
“不,不行。我不会跟你走的。你赶紧走吧,我不会跟你走了。”
水流云抱起了孩子,护在昏倒的灵修面前,警戒地对着凤临王道。
早知道,她就应该听灵修的话,灵修说的没错,这凤临王一直都在装傻,连狗蛋这样的身份都能装得出,天啊,她真的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真是人心险恶!
“王爷,王爷!快走了,起风了,时辰已到!”
屋子外面,居然响起了墨闲的声音!
原来,有人在张家村里发现了像疯子一样的凤临王之后,便快速地禀报给了墨闲,墨闲这几日便沿江寻找,当发现江流地冲向大海的时候,忽然突发奇想,凤临王会不会被冲到了大海里去了呢?
于是,便雇了船出来寻找。
结果,一找,便在离海岸几十里的东边,找到了这处小岛,并且找到了正在采摘红薯的凤临王,那一刻,别提他有多高兴了!
果然,凤临王还活着!
而令他更加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凤临王会跟灵修还有水流云十分友好地共处一室!
凤临王不准他现身,不准他靠近小院两里之内,因为水流云的嗅觉非常的敏锐,灵修的听觉也十分的厉害,稍微近一些,都有可能会被他们二人发觉!
这也是凤临王为什么今天晚上一直表情怪怪地看着水流云的肚子看的原因。
原来,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要把水流云给带走的打算。
如今,这个机会就在眼前!
“云儿,你必须跟我走。相信我,我一定会比这个关键时刻倒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孬种有用!我会好好地疼你,爱你,呵护你!”
“我知道你最向往的就是这样宁静的无忧无虑的隐居生活,我一定会找一个地方,比这个小岛更美,更安静的地方,只有你和我,还有你的孩子,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一起生活,一起幸福又快乐地生活!”
“云儿,跟我走吧。”
凤临王深情地道,朝着水流云伸出了手。
“休想!我不会再跟你走!凤临王,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了!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好么?为什么总是还要想着去争,想着去抢?!”
水流云一掌挥开了他,厉声斥道。
“我不会再争,我不会再抢,只要你跟着我走!”
凤临王狂热地道:“看,墨闲带着人来接我们了,我们赶紧走吧!我不会再跟他抢了,只要你跟我走!”
水流云一手抱着孩子,一掌运起内功,挥出,斥道:“你给我滚开,立刻,马上!我们真是再度收留了你这个白眼狼!早该当天在海滩上,就一掌劈死了你!”
“云儿,别逼我动手,我怕伤着你和孩子!”
凤临王沉声道。
墨闲的声音又在外面响了起来,道:“王爷,快点,起风了,再不走,就要来不及了!”
水流云娇斥道:“就算死,我也不会跟你走!”
“对不起,云儿,得罪了!”
凤临王说完,一扬手,一把粉沫迎面撒向了她。
水流云只闻得一场香甜,暗暗冷笑,道:“难道你不知道,我是百毒不侵之体,是药人的体质么?居然还想对我用毒……?”
话还没有说完,整个人就朝后倒在了床上。
眼看着孩子就要撒手,凤临王急急出手,将孩子给抱在怀里,孩子安然无恙,刚刚出手,睡得香甜。
“云儿,难道修罗没有对你说,当你生完孩子之后,你的药人体质会遗传给孩子,而你将不再是药人了么?”凤临王低喃着,看着那脸上皱巴巴的还没有长开的婴儿,道。
他再一手抄起水流云,瞟了一眼依然昏迷在地上的灵修,眼神晦黯不明。
最终什么都没有做,带着中了药的水流云离开。
药,是墨粉给的。
就是怕水流云不配合,反抗,所以才会在白天的时候,给了凤临王。
果然,不出他的所料,水流云就在今晚生孩子,并且,不再是药人的体质。
屋子里的火堆,一明一灭,满屋子的血腥味。
当灵修醒来,已是中午了。
“云儿,云儿,云儿!”
他找遍了屋子的里里外外,只闻到空气中还残留的一丁点药味,终于明白过来,他的云儿和孩子,被凤临王装疯卖傻那厮给带走了!
“凤临王,下次再见到你,孤一定将你碎尸万段!”
屡屡的夺妻之恨,再宽宏大量的人也会变得气怒万分!
……
凤临王都走了,灵修离开这个小荒岛还会远吗?
……
当水流云醒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辆疾飞的马车上。
马车的外围简陋而普通,内里却是装饰豪华。
就算路面非常的巅箕,她依然没有什么感觉。
是婴儿的啼哭声把她给惊醒的。
一抬头,只见凤临王正在笨拙地抱着那个小女婴,耐心地哄着。
一看到水流云醒来,赶紧地就把女婴给她递了过来,道:“宝儿饿了,快,快点给她吃……”
后面那个字,不好意思说出来了。
水流云慌忙坐了起来,接过了自己的孩子,对他斥道:“出去。”
凤临王不甘心地转过身去,道:“出去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不看,还是可以的。”
“王爷,需要把马车赶得慢一些么?”
赶车的居然是墨闲。
堂堂的高明的大夫,变成车夫了。
“嗯。慢点。”
凤临王答。
婴儿一入母体,闻到那浓郁的奶香味,便停止了啼哭。
吸着母亲小小的乳、头,脸上现出了满足的神情。
眼睛还没有睁开。
身上的衣料却是极好的。
纯手工的,软软乎乎。
水流云发现自己身上的衣裳也是全换了,感觉脸上硬梆梆的,伸手一摸,居然是********。
“你准备把我们母女二人带到哪里去?告诉你,不管你带我们到哪里去,修都会找来的。你是无处可逃的。赶紧放了我们母女二人离开吧,我就原谅你。”
这样的话,她说了无数遍,什么时候才能起效?
凤临王什么时候才能听得下她的话?
“云儿,我们找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一起好好地生活。只要你不离开我,我就不会再去抢着要争了这个天下。”
凤临王果然固执。
“你觉得这样有意义吗?我是有夫之妇!而且,我不会看上你的,永远都看不上。”
水流云道。
“你说谎!”
凤临王暴燥地道:“明明刚开始的时候,你是喜欢我的!而且,我比修罗还要早认识你!”
“没错,你我是早认识的。可是,那个时候,我用我的血救了你,可是你却用杀意来回报我!如果没有修,就没有现在的我!所以,你死心吧,无论你怎么做,无论你对我多好,都只会让我憎恶你,而不会喜欢你,再也不会喜欢!”
水流云冷笑,喂着孩子奶,她不敢动气,也不会动怒,心平气和。
跟凤临王这样的人说话,不能气,不能怒,不能有任何情绪,只要平静无波,你就赢了。
若是跟他计较跟他倔,硬碰硬?只会让你自己死无全尸。
“不,你会喜欢的,你会喜欢的!”
凤临王固执地道。
就算他现在的没有了青衣卫,没有了凤临王的身份,他还不是从灵修的身边把她给抢走了?还不是最后的赢家是他?
他为什么不能拥有她,她为什么不喜欢他?
明明他还是狗蛋的时候,她为了维护他而不惜多次跟修罗作对的!
所以,她的心里是有他的!
凤临王想错了。
水流云不是为了他而跟灵修做对,而是为了帮助一个有困难的人而跟灵修提意见!
哪怕这个有困难的人不是他凤临王,换作任何一个人,她都会眉头皱都不皱,思考都不思考地直接帮了再说!
可是就这样,才让凤临王误会了的!
“吁!”
马车突然一个震颤,车门外传来了墨闲的大喝停声。
凤临王一怒,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王爷,是,是,是天杀阁的人!”
墨闲的声音,有些震颤了。
“什么?天杀阁!怎么可能?!”凤临王不敢置信,一手掳开了车帘。
果然,四周,密密麻麻的,全是天杀阁杀手!
整条官道上,罗列开去,整整齐齐!
当然的,居然是本该在荒岛上的灵修!
凤临王大惊失色,第一次在人前失控摇头,连连道:“不,这不可能,完全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是修罗!”
“凤临王,你死到临头,还想往哪里逃?如今你已是插翅难飞!有什么不可能的!?你装疯卖傻能够欺骗得了孤那可爱的太子妃,难道还能瞒得过孤的火眼金睛?!”
灵修冷笑。
“修!夫君!”
水流云高兴地探出头去!
居然是灵修来,灵修居然来了?!
这种感觉,就好像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灵修的身边半步一样。
因为,她是被迷昏了被带出来,刚醒来,就在路上碰见了!
这个时间差,真是太奇怪了。
后来,她问灵修,为什么会那么快地出现在这里。
灵修告诉她,当墨闲的船带着凤临王和她们离开了之后,天杀阁的船队也到了,正好就找到了荒岛上!
天杀阁的船,岂是一般的船家能比的?
自然速度就快,很快地就追过了他们。
灵修还以为他们早就走了,在离开海岸的几百里范围内布下了重重的天罗地网,只要一有人雇买马车,马上来报!
结果,就在这条官道上,截住了他们!
这个神速,这个神奇,那个预感,可以跟神仙相比了。
好像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凤临王必定会走这条道一样。
其实,将心比心,灵修早就想过了,他与凤临王英雄所见略同,他喜欢的,必定也是他喜欢的!
如果他无事,他一定会带着水流云回到离江城不远的南沂镇,在那里买下一座山头,然后过上隐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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