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经常会问我:什么是江湖?其实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麻烦,而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我叫洛正熙,我的职业是刀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想见的人,有不想做的事。比如说有人侮辱了你、有人坏了你的好事、有人欠了你的钱抵赖不还、有人挡住了你升官发财的路,这样的人和事你时时刻刻都会遇见,你很想杀了他们,而你又不敢杀人,或者不方便杀人,但只要你肯出小小一部分钱,就会有人很乐意帮你。
杀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险。
今年日值岁破,关中到处都有水灾,大量的难民涌向塞外讨生活,凉城客栈外的墙根阴影里,数十名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刀手佝偻成一团,他们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葱少年,他们在焦灼和饥饿中等待着雇主的上门。
每年都有几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愿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时,镇外“百家村”卖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见到洛正熙的时候,他正年少,那日阳光正暖。
凉城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际。
人在天边,洛正熙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阳光的地方,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漫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缕阳光,很暖。
阳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长得很秀气,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他草鞋,粗布衣,怀里有一把没有刀鞘、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钢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系着那条红丝巾,在微风中轻拂。
这把刀无鞘,无锋,和它的主人一样没有什么名气。
凌霜霜斜倚着客栈的旗杆,看着少年刀柄上的红丝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温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红丝巾象征的一个人。
那个人叫商歌舞。
——京师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从“狼山”一战后,京师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了红色,因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条红丝巾,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条红丝巾,简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商歌舞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随者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斩断,连同你的脖子一起斩断!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却绝不可以有丝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自从“狼山”一役后,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当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在村头张铁匠铺打造了一把钢刀,他离开了世代农耕居住的乡下,他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片天地,他要成为商歌舞那样的大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侠也会饿肚子。
虽然隔了很远的距离,凌霜霜还是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他一定很饿。
——凉城每天都会路过很多初出茅庐、想在武林中闯出一些名堂的年轻人,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侠怎么了?大侠也是人,也要赚钱吃饭,你不愿意回乡下耕田,又耻去打家劫舍,更羞于抛头露面街头卖艺,那你怎么赚钱养活自己?酒楼茶馆评戏里的大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总有花不完的钱,那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钱就会饿肚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阳光下,只要有阳光的时候,他好像就永远都一定是在阳光下的,他绝不会到阴影里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阳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许岁月风霜的憔悴脸上。洛正熙见她虽然头发蓬乱,肤色粗糙,但一张瓜子脸上,下颏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颗坠泪痣,像一颗欲滴未滴的胭脂泪。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动:“此前她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
“我想找一个人杀了元十三,替我爹报仇。”凌霜霜咬着唇,愤恨的样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钱?”
凌霜霜道:“我家里很穷,我还要卖豆花供我丈夫读书,以期他将来能考取个功名,我只有九钱。”她攥紧手心的一串铜钱,继续用力的咬着干干的唇,咬出血珠来。
洛正熙轻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报仇,你要筹足一笔线,你长得并不难看,身段也不错,如果肯出来卖,有个三年五载的”
凌霜霜断然截住洛正熙下面的话,她大声道:“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对不起我丈夫良玉!”
洛正熙无奈的耸耸肩,道:“别以为我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明白,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人会不计酬劳的去冒险得罪凶名昭著的元十三。”
凌霜霜沉默,紧咬着唇,目光中有泪和倔强。
墙根阴影里似乎有几个刀手在往这边张望,甚至有两个两眼饿得发直、脚步漂浮的家伙已经向这边试探着凑过来。
“这单生意我接了。”洛正熙从阳光里走出,飞快地接过凌霜霜掌心的那串铜钱,转身走进客栈。
洛正熙这个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是很容易饿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九钱,已足够他吃上一顿饱饭了。
“老板,三个馒头,一碗清水,谢谢。”洛正熙说话很斯,吃东西也很斯。
馒头三钱一个,清水是免费的。
“年轻人,你要考虑清楚,元十三很可怕,为了九钱,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么?”冷北城看着面前的洛正熙,好像看到镜子里年轻时节的自己。
将桌上最后几粒馒头碎渣用手扫入口中,洛正熙斯的笑笑,举步就往外走,去杀元十三。
——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晴,有风,黄历上写着:地宫降下,定人间善恶。冷北城和我说,今天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
洛正熙扛刀,挺胸,昂首,大步走,步伐坚定,从街头的阳光,走向街尾的另一片阳光。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想见的人,有不想做的事。比如说有人侮辱了你、有人坏了你的好事、有人欠了你的钱抵赖不还、有人挡住了你升官发财的路,这样的人和事你时时刻刻都会遇见,你很想杀了他们,而你又不敢杀人,或者不方便杀人,但只要你肯出小小一部分钱,就会有人很乐意帮你。
杀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险。
今年日值岁破,关中到处都有水灾,大量的难民涌向塞外讨生活,凉城客栈外的墙根阴影里,数十名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刀手佝偻成一团,他们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葱少年,他们在焦灼和饥饿中等待着雇主的上门。
每年都有几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愿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时,镇外“百家村”卖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见到洛正熙的时候,他正年少,那日阳光正暖。
凉城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际。
人在天边,洛正熙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阳光的地方,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漫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缕阳光,很暖。
阳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长得很秀气,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他草鞋,粗布衣,怀里有一把没有刀鞘、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钢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系着那条红丝巾,在微风中轻拂。
这把刀无鞘,无锋,和它的主人一样没有什么名气。
凌霜霜斜倚着客栈的旗杆,看着少年刀柄上的红丝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温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红丝巾象征的一个人。
那个人叫商歌舞。
——京师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从“狼山”一战后,京师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了红色,因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条红丝巾,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条红丝巾,简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商歌舞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随者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斩断,连同你的脖子一起斩断!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却绝不可以有丝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自从“狼山”一役后,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当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在村头张铁匠铺打造了一把钢刀,他离开了世代农耕居住的乡下,他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片天地,他要成为商歌舞那样的大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侠也会饿肚子。
虽然隔了很远的距离,凌霜霜还是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他一定很饿。
——凉城每天都会路过很多初出茅庐、想在武林中闯出一些名堂的年轻人,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侠怎么了?大侠也是人,也要赚钱吃饭,你不愿意回乡下耕田,又耻去打家劫舍,更羞于抛头露面街头卖艺,那你怎么赚钱养活自己?酒楼茶馆评戏里的大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总有花不完的钱,那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钱就会饿肚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阳光下,只要有阳光的时候,他好像就永远都一定是在阳光下的,他绝不会到阴影里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阳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许岁月风霜的憔悴脸上。洛正熙见她虽然头发蓬乱,肤色粗糙,但一张瓜子脸上,下颏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颗坠泪痣,像一颗欲滴未滴的胭脂泪。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动:“此前她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
“我想找一个人杀了元十三,替我爹报仇。”凌霜霜咬着唇,愤恨的样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钱?”
凌霜霜道:“我家里很穷,我还要卖豆花供我丈夫读书,以期他将来能考取个功名,我只有九钱。”她攥紧手心的一串铜钱,继续用力的咬着干干的唇,咬出血珠来。
洛正熙轻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报仇,你要筹足一笔线,你长得并不难看,身段也不错,如果肯出来卖,有个三年五载的”
凌霜霜断然截住洛正熙下面的话,她大声道:“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对不起我丈夫良玉!”
洛正熙无奈的耸耸肩,道:“别以为我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明白,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人会不计酬劳的去冒险得罪凶名昭著的元十三。”
凌霜霜沉默,紧咬着唇,目光中有泪和倔强。
墙根阴影里似乎有几个刀手在往这边张望,甚至有两个两眼饿得发直、脚步漂浮的家伙已经向这边试探着凑过来。
“这单生意我接了。”洛正熙从阳光里走出,飞快地接过凌霜霜掌心的那串铜钱,转身走进客栈。
洛正熙这个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是很容易饿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九钱,已足够他吃上一顿饱饭了。
“老板,三个馒头,一碗清水,谢谢。”洛正熙说话很斯,吃东西也很斯。
馒头三钱一个,清水是免费的。
“年轻人,你要考虑清楚,元十三很可怕,为了九钱,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么?”冷北城看着面前的洛正熙,好像看到镜子里年轻时节的自己。
将桌上最后几粒馒头碎渣用手扫入口中,洛正熙斯的笑笑,举步就往外走,去杀元十三。
——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晴,有风,黄历上写着:地宫降下,定人间善恶。冷北城和我说,今天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
洛正熙扛刀,挺胸,昂首,大步走,步伐坚定,从街头的阳光,走向街尾的另一片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