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佩剑的少年,却淹没在市井之间。”蔡小轩心里默念。他忘了这是哪里学来的一句话,好像是在谁的朋友圈。
星城的街道到处都是灯火,看不见月光。蔡小轩提着一把剑,这是他春游去南岳时花所有的积蓄买来的,买的时候是把钝剑,蔡小轩花了半个月帮它开了锋,如今它足以用来杀人。是的,今晚蔡小轩是要杀人的,他要杀了他亲爹,他要找回男人的尊严!
现在是晚上八点,再过五个小时十分,这场谋杀就已经预谋十六年了,蔡小轩坚信从他咕咕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厌烦了这狗日的日子,他就想杀掉这个一直让他颜面扫地的男人。他必须在这五小时十分钟之内杀掉他的亲爹,因为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六周岁杀人,可以不予刑事处罚。不能再磨蹭了,蔡小轩加快了自己的脚步。他不能搭乘公交,这样太招摇,被人举报他就前功尽弃了。他计划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海马歌舞厅,他要给自己杀人预留足够的时间。
“真是日了狗了!当初怎么没留心买把短一点的剑,匕首也好啊,杀人用不着这么长的剑吧,他妈的!那会儿只顾着好看。”蔡小轩心里默念。他经过沿路的橱窗,玻璃反射出自己的形象,看上去特别的滑稽,刚刚一米六的他,拿着一把一米二的长剑,俨然成了一个移动的十字架。然而如此荒唐的打扮也没能引起路人的太多关注,蔡小轩确实太过普通,在这个冷漠的时代,长相平平的他注定会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他妈的,老子今天一定要干点惊天动地的事!成名要趁早,少年弑父!明天老子的名字一定能登上头版头条。”蔡小轩心里盘算着自己如何一夜成名。
蔡小轩处于猫虎之间,如果说他是猫,他一定是只烈猫。但若说他是虎,他顶多只能算只孬虎。如何杀掉自己的亲爹,如何引起大众的关注,再如何让故事反转。他下的是一局大棋。蔡小轩成长于媒体极度发达的星城,从小耳濡目染,他已深谙大众的口味和媒体的套路。杀掉自己的亲爹,大众一开始一定会骂他是个丧尽天良的狼崽子。等事情搞大,成了社会热点,各种教育学家就会出来剖析他的成长环境,以及造成他杀害生父的必然性。紧接着,大众会开始同情他。这个时候,他只要是时说出,他爹对他和他妈犯下的那些滔天大罪,一定能博取吃瓜群众的同情,赚来不少廉价的眼泪,说不定他还会被媒体包装成为大义灭亲的平民英雄。
蔡小轩热血沸腾,他用力一握手中的剑套,咔嚓一声,木质剑套裂开了一条细缝。“操!什么质量!”蔡小轩骂出声来。这声音引来街边一个女人的注意,女人穿着一条屎黄色镶嵌着亮片的低胸连衣裙,半边胸露在外头。女人脸上抹着一层劣质的粉,那脸像是在发霉变黄的旧墙上刷上了一层白漆,掩盖住了颜色,却掩盖不住斑驳。女人猛吸了一口烟,俯下上身挤了挤松垮的胸部,朝着蔡小轩吐来一缕烟。蔡小轩心里泛起一股恶心,他已经不知多少次被这条街上的各色女人挑逗了,在他看来,那些女人身后门内都是茅屎坑,进出其中的全是恶心的绿头苍蝇。
这条叫三毛妮的街,是星城有名的几个红灯区之一。他位于星城棉纺厂的厂区外围,形成于八十年代,繁盛于九十年代。由于周边环境太差,如今已日渐衰落,沦落到这里的大多是年老色衰的买春女。蔡小轩的父母都是星城棉纺厂的下岗工人,他的家就在棉纺厂的职工宿舍内,所以三毛妮是他每天出门的必经之路。蔡小轩认为街边站着的那些女人都是下三滥,她们身材走形,浓妆艳抹,像一头头等着喂食的母猪。但他又分明记得,他第一次遗精,春梦里的那个女人,正是这条街上的某一个,亦或是她们的结合体。
三毛妮的尽头就是海马歌舞厅,海马歌舞厅的前身是星城棉纺厂的职工俱乐部,但蔡小轩一出生,这里就已经是海马歌舞厅了,而蔡小轩的爹是海马歌舞厅的“舞男”。
蔡小轩低下头,加快脚步往前走,他今晚要干大事,不想被这些下三滥勾走了他好不容易攒了十六年的勇气。“无欲则刚!”蔡小轩心里默念,脚步也随着这个念头,变得更快,开始小跑起来。
“砰!”一声沉闷的撞击,蔡小轩的头实实在在的撞在了前方一块没有温度的肉垫上。他没来得及反应,身体向后侵,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上的剑被甩在了两米开外的路边。等他晃过神来,发现一个男人站到了自己面前。蔡小轩气不打一处来,他立马从地上撺了起来,伸手去拽男人的衣领,当他的手快要触碰到男人的衣领时,他又迅速的把手缩了回来。这就是蔡小轩的性格,见到怂人搂不住火,见到强人搂不住怂。
眼前的男人足有两米高,白衬衣、黑西服、黑领带,一幅黑色墨镜架在鼻梁上,满脸横肉,面无血色,身材魁梧得就像一堵黑色的墙。
“今天我要干的是大事,先不跟他计较。”蔡小轩向来擅长自我安慰。他转头俯身去捡掉在地上的剑,发现那把剑掉在了路边的一滩发黑变臭的污水里。“操!”蔡小轩骂出了声。今天这场谋杀,他早已把自己的角色设定成了令狐冲,使出一套独孤九剑,杀了亲爹,一夜成名,看尽世间繁华,最后埋剑空谷,茕茕了此一生。没想到开局不利,剑掉到臭水里,怎么也不像一个武侠故事里大侠的出场。
蔡小轩用脚把剑从臭水里扒拉了出来,然后翘起右手的三个指头,用食指和拇指把剑拎了起来,这动作实在太过娘炮,蔡小轩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剑套里储存的臭水从裂缝里往外冒,好像剑在默默的抽泣,蔡小轩又跟着伤感起来,但很快这股突然袭来的伤感,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腐臭味冲散了。“不管这么多了!我他妈是出来杀人的!结果比过程重要。”他抽出了剑,把剑套口朝向地面,臭水倾泻而出,直到再也滴不出臭水了,他才又把剑装了回去。
蔡小轩看看四周,路过的女人大都走在路中间,用鄙夷的眼神瞟街边那些穿着暴露的买春女,以此表达跟她们泾渭分明。而男人们更愿意靠近街边,即便不敢跟那些女人进屋,他们也享受这种被挑逗的快感。刚刚那个如僵尸一般的大高个不见了人影,而蔡小轩这一系列荒诞的举动竟然也没有引起一个路人的注意。蔡小轩心想,杀死亲爹,是他这么平凡的一个躯壳唯一能吸引人们目光的途径了。他这个年纪特别需要别人的注意,不然他感觉自己活得像空气。
蔡小轩转身继续走向海马歌舞厅,没有两步,那堵黑色的墙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蔡小轩有些恼,但看着眼前比自己大几倍的躯体,和他煞白且毫无表情的脸,他只能尽量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你是谁?你干嘛总挡着我。”蔡小轩的声音明显有些颤抖。
“准备上路了。”男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很低沉且伴着回声。
“上什么路?我不认识你。”蔡小轩感觉一阵阴冷的寒风扑面而来,但他的额头却冒出了一颗颗豆大的汗珠。
“我要带你走。”男人把手伸向蔡小轩。
“我凭什么跟你走!”蔡小轩的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眼前的男人没有生气,脸上依旧毫无表情,这让蔡小轩的胆子突然大了一点,他试探性的把声音提高,语气也变得更强硬:“还不走开,我不客气了!”。
男人把伸出的手收了回去,蔡小轩向来得寸进尺,他开始朝男人怒吼:“滚!还不滚老子劈死你!”。
男人一动不动,蔡小轩拔出了剑,把它举在头顶:“你找死啊!”
眼前的男人好像根本没有听到蔡小轩说什么,那张白纸一样的脸上,一丝表情的变化都没有。蔡小轩真的恼了,他准备收着臂力,轻轻把剑劈向男人。然而他的手臂却像是被冻住了一样,根本使不出力气。蔡小轩想要大声吼,嗓门也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光能张嘴,但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一种莫名的恐惧袭向蔡小轩,他像是掉进了一个冰窟里,刺骨的寒冷从头顶一直蔓延到了后脚跟。
就在此时,男人的身体好像变成了一团细沙,慢慢的消失在了蔡小轩的面前。蔡小轩的手臂似乎渐渐有了知觉,嗓子好像也能发出声音了。他握紧手里的剑,朝自己的周围乱砍,同时发出刺耳的尖叫。
路过的行人这才发现了蔡小轩,他们看着一个瘦小的少年拿着剑朝空气乱砍乱劈,他们只是冷笑一声,随口说句:“疯子”。
星城的街道到处都是灯火,看不见月光。蔡小轩提着一把剑,这是他春游去南岳时花所有的积蓄买来的,买的时候是把钝剑,蔡小轩花了半个月帮它开了锋,如今它足以用来杀人。是的,今晚蔡小轩是要杀人的,他要杀了他亲爹,他要找回男人的尊严!
现在是晚上八点,再过五个小时十分,这场谋杀就已经预谋十六年了,蔡小轩坚信从他咕咕坠地的那一刻起,他就厌烦了这狗日的日子,他就想杀掉这个一直让他颜面扫地的男人。他必须在这五小时十分钟之内杀掉他的亲爹,因为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六周岁杀人,可以不予刑事处罚。不能再磨蹭了,蔡小轩加快了自己的脚步。他不能搭乘公交,这样太招摇,被人举报他就前功尽弃了。他计划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海马歌舞厅,他要给自己杀人预留足够的时间。
“真是日了狗了!当初怎么没留心买把短一点的剑,匕首也好啊,杀人用不着这么长的剑吧,他妈的!那会儿只顾着好看。”蔡小轩心里默念。他经过沿路的橱窗,玻璃反射出自己的形象,看上去特别的滑稽,刚刚一米六的他,拿着一把一米二的长剑,俨然成了一个移动的十字架。然而如此荒唐的打扮也没能引起路人的太多关注,蔡小轩确实太过普通,在这个冷漠的时代,长相平平的他注定会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他妈的,老子今天一定要干点惊天动地的事!成名要趁早,少年弑父!明天老子的名字一定能登上头版头条。”蔡小轩心里盘算着自己如何一夜成名。
蔡小轩处于猫虎之间,如果说他是猫,他一定是只烈猫。但若说他是虎,他顶多只能算只孬虎。如何杀掉自己的亲爹,如何引起大众的关注,再如何让故事反转。他下的是一局大棋。蔡小轩成长于媒体极度发达的星城,从小耳濡目染,他已深谙大众的口味和媒体的套路。杀掉自己的亲爹,大众一开始一定会骂他是个丧尽天良的狼崽子。等事情搞大,成了社会热点,各种教育学家就会出来剖析他的成长环境,以及造成他杀害生父的必然性。紧接着,大众会开始同情他。这个时候,他只要是时说出,他爹对他和他妈犯下的那些滔天大罪,一定能博取吃瓜群众的同情,赚来不少廉价的眼泪,说不定他还会被媒体包装成为大义灭亲的平民英雄。
蔡小轩热血沸腾,他用力一握手中的剑套,咔嚓一声,木质剑套裂开了一条细缝。“操!什么质量!”蔡小轩骂出声来。这声音引来街边一个女人的注意,女人穿着一条屎黄色镶嵌着亮片的低胸连衣裙,半边胸露在外头。女人脸上抹着一层劣质的粉,那脸像是在发霉变黄的旧墙上刷上了一层白漆,掩盖住了颜色,却掩盖不住斑驳。女人猛吸了一口烟,俯下上身挤了挤松垮的胸部,朝着蔡小轩吐来一缕烟。蔡小轩心里泛起一股恶心,他已经不知多少次被这条街上的各色女人挑逗了,在他看来,那些女人身后门内都是茅屎坑,进出其中的全是恶心的绿头苍蝇。
这条叫三毛妮的街,是星城有名的几个红灯区之一。他位于星城棉纺厂的厂区外围,形成于八十年代,繁盛于九十年代。由于周边环境太差,如今已日渐衰落,沦落到这里的大多是年老色衰的买春女。蔡小轩的父母都是星城棉纺厂的下岗工人,他的家就在棉纺厂的职工宿舍内,所以三毛妮是他每天出门的必经之路。蔡小轩认为街边站着的那些女人都是下三滥,她们身材走形,浓妆艳抹,像一头头等着喂食的母猪。但他又分明记得,他第一次遗精,春梦里的那个女人,正是这条街上的某一个,亦或是她们的结合体。
三毛妮的尽头就是海马歌舞厅,海马歌舞厅的前身是星城棉纺厂的职工俱乐部,但蔡小轩一出生,这里就已经是海马歌舞厅了,而蔡小轩的爹是海马歌舞厅的“舞男”。
蔡小轩低下头,加快脚步往前走,他今晚要干大事,不想被这些下三滥勾走了他好不容易攒了十六年的勇气。“无欲则刚!”蔡小轩心里默念,脚步也随着这个念头,变得更快,开始小跑起来。
“砰!”一声沉闷的撞击,蔡小轩的头实实在在的撞在了前方一块没有温度的肉垫上。他没来得及反应,身体向后侵,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手上的剑被甩在了两米开外的路边。等他晃过神来,发现一个男人站到了自己面前。蔡小轩气不打一处来,他立马从地上撺了起来,伸手去拽男人的衣领,当他的手快要触碰到男人的衣领时,他又迅速的把手缩了回来。这就是蔡小轩的性格,见到怂人搂不住火,见到强人搂不住怂。
眼前的男人足有两米高,白衬衣、黑西服、黑领带,一幅黑色墨镜架在鼻梁上,满脸横肉,面无血色,身材魁梧得就像一堵黑色的墙。
“今天我要干的是大事,先不跟他计较。”蔡小轩向来擅长自我安慰。他转头俯身去捡掉在地上的剑,发现那把剑掉在了路边的一滩发黑变臭的污水里。“操!”蔡小轩骂出了声。今天这场谋杀,他早已把自己的角色设定成了令狐冲,使出一套独孤九剑,杀了亲爹,一夜成名,看尽世间繁华,最后埋剑空谷,茕茕了此一生。没想到开局不利,剑掉到臭水里,怎么也不像一个武侠故事里大侠的出场。
蔡小轩用脚把剑从臭水里扒拉了出来,然后翘起右手的三个指头,用食指和拇指把剑拎了起来,这动作实在太过娘炮,蔡小轩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剑套里储存的臭水从裂缝里往外冒,好像剑在默默的抽泣,蔡小轩又跟着伤感起来,但很快这股突然袭来的伤感,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腐臭味冲散了。“不管这么多了!我他妈是出来杀人的!结果比过程重要。”他抽出了剑,把剑套口朝向地面,臭水倾泻而出,直到再也滴不出臭水了,他才又把剑装了回去。
蔡小轩看看四周,路过的女人大都走在路中间,用鄙夷的眼神瞟街边那些穿着暴露的买春女,以此表达跟她们泾渭分明。而男人们更愿意靠近街边,即便不敢跟那些女人进屋,他们也享受这种被挑逗的快感。刚刚那个如僵尸一般的大高个不见了人影,而蔡小轩这一系列荒诞的举动竟然也没有引起一个路人的注意。蔡小轩心想,杀死亲爹,是他这么平凡的一个躯壳唯一能吸引人们目光的途径了。他这个年纪特别需要别人的注意,不然他感觉自己活得像空气。
蔡小轩转身继续走向海马歌舞厅,没有两步,那堵黑色的墙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蔡小轩有些恼,但看着眼前比自己大几倍的躯体,和他煞白且毫无表情的脸,他只能尽量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你是谁?你干嘛总挡着我。”蔡小轩的声音明显有些颤抖。
“准备上路了。”男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很低沉且伴着回声。
“上什么路?我不认识你。”蔡小轩感觉一阵阴冷的寒风扑面而来,但他的额头却冒出了一颗颗豆大的汗珠。
“我要带你走。”男人把手伸向蔡小轩。
“我凭什么跟你走!”蔡小轩的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眼前的男人没有生气,脸上依旧毫无表情,这让蔡小轩的胆子突然大了一点,他试探性的把声音提高,语气也变得更强硬:“还不走开,我不客气了!”。
男人把伸出的手收了回去,蔡小轩向来得寸进尺,他开始朝男人怒吼:“滚!还不滚老子劈死你!”。
男人一动不动,蔡小轩拔出了剑,把它举在头顶:“你找死啊!”
眼前的男人好像根本没有听到蔡小轩说什么,那张白纸一样的脸上,一丝表情的变化都没有。蔡小轩真的恼了,他准备收着臂力,轻轻把剑劈向男人。然而他的手臂却像是被冻住了一样,根本使不出力气。蔡小轩想要大声吼,嗓门也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光能张嘴,但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一种莫名的恐惧袭向蔡小轩,他像是掉进了一个冰窟里,刺骨的寒冷从头顶一直蔓延到了后脚跟。
就在此时,男人的身体好像变成了一团细沙,慢慢的消失在了蔡小轩的面前。蔡小轩的手臂似乎渐渐有了知觉,嗓子好像也能发出声音了。他握紧手里的剑,朝自己的周围乱砍,同时发出刺耳的尖叫。
路过的行人这才发现了蔡小轩,他们看着一个瘦小的少年拿着剑朝空气乱砍乱劈,他们只是冷笑一声,随口说句:“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