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响起了汽笛声,一辆敞蓬的机车急驰过来,甩下身后满天的烟尘。
不久,机车便在我们的面前停了下来。
“小家伙们,有什么战利品。”
伍德军官跳下车,向我们走来。伍德经常来这里打猎,我们见过几次了。他满脸麻胡子,叼着雪茄,下车时顺手抄起一杆猎枪来到我们面前,他穿着迷彩服,肩上还有肩章,只是我和尼莫还不知道他是几等军官。今天有些特殊,因为他的身边跟了一个女孩子,年龄和尼莫相仿,虽然也是身穿迷彩服,却似乎很在意毒辣的太阳,于是头上戴着的一顶贝雷帽压得很低,我只能看到她的嘴巴和鼻子。她的猎枪既不是像我这样背在身后,也不像那个伍德军官一样随意的抄在手中,而是扛在肩上,还一手掐腰,我感觉她不是狩猎,而是拍靓照来的。
“一枪干掉两只。”尼莫炫耀着,好像这两只袋鼠是他的一样。
伍德眉毛一挑,笑着对着尼莫说:“是你这个黑小子射杀的吗?”
尼莫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嘿嘿笑了笑,“是沈利射杀的,他是神枪手。”
伍德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那个女孩子却不以为然,撇了嘴嘲讽着:“你们也配称神枪手。我爸爸伍德才是。他在战场上创造过射杀四十七人的纪录。”说完一脸骄傲的看着那个军官。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女孩是伍德的女儿。
尼莫可以被人嘲笑,但倘有人看不起我的枪法,那不是能够容忍的事情,听到女孩这样说,尼莫顿时就像遇到危险的刺猬,根根毛发便竖了起来,“放屁,沈利每次打猎从没有空回,瞧,今天两只袋鼠,只用了一发子弹,一发!”
女孩笑了笑,“那你们计划怎么把袋鼠运回去呢?”
女孩的话击中了尼莫的软肋,尼莫的脸变得愈发的黑了,“我们,我们……,算了,怎么运回去,你管不着。”
事实上,我每次击杀大型猎物时,都会头疼如何运回去的问题,最终都是我和尼莫轮流背回去。再次狩猎时便有选择的射杀那些体重较小的猎物。
女孩笑了起来,嘴角的弧度很迷人。伍德这时忽然说:“我可帮你们把袋鼠运回去。不过……”他笑得似乎很有深意,“我很想见识沈利的枪法,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怎么赌?”尼莫抢着问道。
“袋鼠都跑掉了,现在打不到了,但是打一只猪似乎还有可能。我们的神枪手要打到一只野猪估计没有问题吧?”
“赌什么?”尼莫问。
伍德看了看我的枪,我下意识的把枪抱紧了一些,摇了摇头。我不想用父亲给我的猎枪做赌注,甚至从未想过炫耀自己的枪法,我只是迷恋击中目标的快感,也正因如此,父亲曾不一止一次说我“爱枪成痴”,也许因为我性子的平和冷静,父亲才放心让我出来狩猎,但还是严肃的对我说,“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
伍德想了想,改变了主意,“你们的赌注可以是这两只袋鼠”。
尼莫反问,“那你们的赌注呢?”
伍德玩味地笑着,“你们想要什么?”
尼莫看了看我,嘿嘿一笑,“五十发子弹。”
我承认,我很想得到更多的子弹,但还是摇了摇头,“尼莫,走吧,今天已经杀死两只袋鼠了,再杀太多,安妮会不高兴的。”
女孩越发得意,“怕了吧,胆小鬼”。
尼莫申辩着,“是沈利妈妈不让,可不是沈利的枪法不行。”
女孩还要针锋相对,伍德却说:“卢娜,不要说了”,又对我们说,“不管赌还是不赌,我还是愿意帮你们把袋鼠运回去。不过,我现在还没有猎杀到一只野猪,你们两个给我做个向导应该没问题吧?”
我和尼莫对视了一眼,最后点了点头,而这两只体型庞大的袋鼠,我们确实需要伍德的帮助。
伍德很高兴, “现在我们把袋鼠先放到车上,一起去找一只野猪吧。”
袋鼠被扔到了车后,我和尼莫坐到了后排座椅,女孩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转头不屑的看着我们,“你们死定了。今天晚上我要吃最新鲜的袋鼠肉和野猪肉啦!”
机车在路上颠箥,终于停在了一座高岗上。伍德拿出望远镜,四处搜索着。终于,他转过身,拿起猎枪,“走吧,十二点钟方向。”
我其实早已发现了野猪群,只是限于射程,需要潜伏到猎枪的射程范围之内,才能成功击杀野猪。
下了高岗,利用灌木丛,我们悄悄的接近野猪,在大约百米的距离,我们停了下来,伍德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又把镜子递给了我,眼远镜瞬间缩短了空间,我甚至能看清野猪眨眼的动作。这玩意儿真是个好东西。
此刻,暑气渐消,太阳已经没了脾气,空气中迷漫着荒原上原始的气息,几只彩蝶轻轻地飞舞着,间常落在我们附近的花蕊中。野猪相比于袋鼠,要蠢笨地多,大约是觉得自己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再加上族群的优势,可以肆无忌惮地横行,殊不知,我们手中的热武器可以轻易抹平野猪自以为的巨大优势,只消一颗子弹就可以击穿野猪的肉身,破坏其组织,为其生命划上句号。
一只野猪渐渐脱离了群体,忘记了自己已经处在最危险的时刻。
我和伍德的枪口同时对准了这只离群的野猪。
伍德轻声地说:“开枪吧!”
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当十字准星锁定那只离群的野猪时,手指给膛中的子弹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枪声响起,彩蝶纷飞,那只野猪嚎叫一声,撒腿便跑。
女孩卢娜便愈发得意,“神枪手手抖了吗?”尼莫则是一脸沮丧。
又是一发子弹呼啸而出,伍德扣动了板机。那只遇袭的野猪好像被绊倒,笨重的身躯在奔跑惯性地作用下,向前滚去,留给自己的族群最后一声哀鸣。猪群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乱哄哄的逃命,再也没有荒原王者的一丝气象。
卢娜第一个欢呼起来,站起身朝野猪奔去,伍德看了看我,“一起去看看吧。”
尼莫的沮丧已经被射杀成功的惊喜代替,只是遗憾不是我射死的,倘若是,这家伙远远要比此时的卢娜更加的眉飞色舞。即便如此,他还是第一个跑到野猪身边。这只野猪被击中头部,死得很干脆,尼莫还是抽出匕首,补了一刀。
显然,野猪是被伍德爆了头,而我的子弹只是打断了野猪那只骄傲的小尾巴。
伍德让我们在这里等着,自己将高岗上的机车开了过来。伍德的力气很大,抄起野猪的后腿,就将野猪抡到车上,然后说道:“小朋友们,上车吧!我们要回去了。”
在我的指挥下,伍德将车开到了住在矿区的尼莫家门前。尼莫的家是用木板拼起来的,顶子上再堆了些柴草,极为破旧。当车辆停下的时候,一个光头男摸着肥大的肚腹,从低矮的柴草屋里晃了出来,尼莫站在男人面前,气呼呼地看着男人,男人被尼莫的样子逗笑了,一个爆栗敲打在尼莫的头上,骂了声“小兔崽子”,只是看到车上穿着军装的伍德,便不在放肆,转身扬长而去。
达淑也从屋中走了出来,摇了摇尼莫的手,抚平他起伏的心情。
两只袋鼠都留给了尼莫,我对伍德的帮助表示感谢,要转身回家的时候,伍德热情的说:“好人做到底,我送你回家吧。”路上谈话时伍德知道我住在温哲小镇,离矿区还有三四公里左右的距离。
这一次,伍德让我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他点起一只雪茄,悠悠的吸了一口,“沈利,为什么只是打断野猪的尾巴?”
后面的卢娜叫了起来,“沈利,你是故意的吗?”
我平静地说:“安妮不希望我过多杀生。”
不久,机车便在我们的面前停了下来。
“小家伙们,有什么战利品。”
伍德军官跳下车,向我们走来。伍德经常来这里打猎,我们见过几次了。他满脸麻胡子,叼着雪茄,下车时顺手抄起一杆猎枪来到我们面前,他穿着迷彩服,肩上还有肩章,只是我和尼莫还不知道他是几等军官。今天有些特殊,因为他的身边跟了一个女孩子,年龄和尼莫相仿,虽然也是身穿迷彩服,却似乎很在意毒辣的太阳,于是头上戴着的一顶贝雷帽压得很低,我只能看到她的嘴巴和鼻子。她的猎枪既不是像我这样背在身后,也不像那个伍德军官一样随意的抄在手中,而是扛在肩上,还一手掐腰,我感觉她不是狩猎,而是拍靓照来的。
“一枪干掉两只。”尼莫炫耀着,好像这两只袋鼠是他的一样。
伍德眉毛一挑,笑着对着尼莫说:“是你这个黑小子射杀的吗?”
尼莫难得有些不好意思,嘿嘿笑了笑,“是沈利射杀的,他是神枪手。”
伍德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那个女孩子却不以为然,撇了嘴嘲讽着:“你们也配称神枪手。我爸爸伍德才是。他在战场上创造过射杀四十七人的纪录。”说完一脸骄傲的看着那个军官。我现在才知道原来这个女孩是伍德的女儿。
尼莫可以被人嘲笑,但倘有人看不起我的枪法,那不是能够容忍的事情,听到女孩这样说,尼莫顿时就像遇到危险的刺猬,根根毛发便竖了起来,“放屁,沈利每次打猎从没有空回,瞧,今天两只袋鼠,只用了一发子弹,一发!”
女孩笑了笑,“那你们计划怎么把袋鼠运回去呢?”
女孩的话击中了尼莫的软肋,尼莫的脸变得愈发的黑了,“我们,我们……,算了,怎么运回去,你管不着。”
事实上,我每次击杀大型猎物时,都会头疼如何运回去的问题,最终都是我和尼莫轮流背回去。再次狩猎时便有选择的射杀那些体重较小的猎物。
女孩笑了起来,嘴角的弧度很迷人。伍德这时忽然说:“我可帮你们把袋鼠运回去。不过……”他笑得似乎很有深意,“我很想见识沈利的枪法,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怎么赌?”尼莫抢着问道。
“袋鼠都跑掉了,现在打不到了,但是打一只猪似乎还有可能。我们的神枪手要打到一只野猪估计没有问题吧?”
“赌什么?”尼莫问。
伍德看了看我的枪,我下意识的把枪抱紧了一些,摇了摇头。我不想用父亲给我的猎枪做赌注,甚至从未想过炫耀自己的枪法,我只是迷恋击中目标的快感,也正因如此,父亲曾不一止一次说我“爱枪成痴”,也许因为我性子的平和冷静,父亲才放心让我出来狩猎,但还是严肃的对我说,“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
伍德想了想,改变了主意,“你们的赌注可以是这两只袋鼠”。
尼莫反问,“那你们的赌注呢?”
伍德玩味地笑着,“你们想要什么?”
尼莫看了看我,嘿嘿一笑,“五十发子弹。”
我承认,我很想得到更多的子弹,但还是摇了摇头,“尼莫,走吧,今天已经杀死两只袋鼠了,再杀太多,安妮会不高兴的。”
女孩越发得意,“怕了吧,胆小鬼”。
尼莫申辩着,“是沈利妈妈不让,可不是沈利的枪法不行。”
女孩还要针锋相对,伍德却说:“卢娜,不要说了”,又对我们说,“不管赌还是不赌,我还是愿意帮你们把袋鼠运回去。不过,我现在还没有猎杀到一只野猪,你们两个给我做个向导应该没问题吧?”
我和尼莫对视了一眼,最后点了点头,而这两只体型庞大的袋鼠,我们确实需要伍德的帮助。
伍德很高兴, “现在我们把袋鼠先放到车上,一起去找一只野猪吧。”
袋鼠被扔到了车后,我和尼莫坐到了后排座椅,女孩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转头不屑的看着我们,“你们死定了。今天晚上我要吃最新鲜的袋鼠肉和野猪肉啦!”
机车在路上颠箥,终于停在了一座高岗上。伍德拿出望远镜,四处搜索着。终于,他转过身,拿起猎枪,“走吧,十二点钟方向。”
我其实早已发现了野猪群,只是限于射程,需要潜伏到猎枪的射程范围之内,才能成功击杀野猪。
下了高岗,利用灌木丛,我们悄悄的接近野猪,在大约百米的距离,我们停了下来,伍德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又把镜子递给了我,眼远镜瞬间缩短了空间,我甚至能看清野猪眨眼的动作。这玩意儿真是个好东西。
此刻,暑气渐消,太阳已经没了脾气,空气中迷漫着荒原上原始的气息,几只彩蝶轻轻地飞舞着,间常落在我们附近的花蕊中。野猪相比于袋鼠,要蠢笨地多,大约是觉得自己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再加上族群的优势,可以肆无忌惮地横行,殊不知,我们手中的热武器可以轻易抹平野猪自以为的巨大优势,只消一颗子弹就可以击穿野猪的肉身,破坏其组织,为其生命划上句号。
一只野猪渐渐脱离了群体,忘记了自己已经处在最危险的时刻。
我和伍德的枪口同时对准了这只离群的野猪。
伍德轻声地说:“开枪吧!”
我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当十字准星锁定那只离群的野猪时,手指给膛中的子弹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枪声响起,彩蝶纷飞,那只野猪嚎叫一声,撒腿便跑。
女孩卢娜便愈发得意,“神枪手手抖了吗?”尼莫则是一脸沮丧。
又是一发子弹呼啸而出,伍德扣动了板机。那只遇袭的野猪好像被绊倒,笨重的身躯在奔跑惯性地作用下,向前滚去,留给自己的族群最后一声哀鸣。猪群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渺小,乱哄哄的逃命,再也没有荒原王者的一丝气象。
卢娜第一个欢呼起来,站起身朝野猪奔去,伍德看了看我,“一起去看看吧。”
尼莫的沮丧已经被射杀成功的惊喜代替,只是遗憾不是我射死的,倘若是,这家伙远远要比此时的卢娜更加的眉飞色舞。即便如此,他还是第一个跑到野猪身边。这只野猪被击中头部,死得很干脆,尼莫还是抽出匕首,补了一刀。
显然,野猪是被伍德爆了头,而我的子弹只是打断了野猪那只骄傲的小尾巴。
伍德让我们在这里等着,自己将高岗上的机车开了过来。伍德的力气很大,抄起野猪的后腿,就将野猪抡到车上,然后说道:“小朋友们,上车吧!我们要回去了。”
在我的指挥下,伍德将车开到了住在矿区的尼莫家门前。尼莫的家是用木板拼起来的,顶子上再堆了些柴草,极为破旧。当车辆停下的时候,一个光头男摸着肥大的肚腹,从低矮的柴草屋里晃了出来,尼莫站在男人面前,气呼呼地看着男人,男人被尼莫的样子逗笑了,一个爆栗敲打在尼莫的头上,骂了声“小兔崽子”,只是看到车上穿着军装的伍德,便不在放肆,转身扬长而去。
达淑也从屋中走了出来,摇了摇尼莫的手,抚平他起伏的心情。
两只袋鼠都留给了尼莫,我对伍德的帮助表示感谢,要转身回家的时候,伍德热情的说:“好人做到底,我送你回家吧。”路上谈话时伍德知道我住在温哲小镇,离矿区还有三四公里左右的距离。
这一次,伍德让我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他点起一只雪茄,悠悠的吸了一口,“沈利,为什么只是打断野猪的尾巴?”
后面的卢娜叫了起来,“沈利,你是故意的吗?”
我平静地说:“安妮不希望我过多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