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午后,炙热的艳阳灼烧着大地,稀疏的荒原也因此变得愈发的空旷,嘶嘶的鸣蝉充实着天空,于是天地间更显得寂寞。只有十数只袋鼠,顶着毒辣的太阳,忍受着无边的炎热,匆忙啃食着荒原上的树枝草叶,时而抬起头,四周张望,竖起毛茸茸的耳朵,警觉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猎食者。
这些蠢笨的家伙却不曾想到,此时此刻,我就趴在一处灌木丛中,用猎枪的准星审视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心灵一片空明,手中的枪宛如上帝的手指,可以随时召唤着每一个生命。
袋鼠是群居动物,往往几十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毙命,受伤的袋鼠就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也会立马逃走,所以必须要百发百中。
身旁的黑人少年尼莫伸着脖子看着袋鼠的举动。尼莫是我的小伙伴,虽我们的皮肤一个黑,一个黄,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友谊,父亲也掩不住对尼莫的欣赏。
那是父亲一次外出结算帐务,返回时天近黄昏,发觉小黑胖子尼莫鬼鬼祟祟缀在身后,然后趁着人群拥挤之际,顺走了父亲的钱夹,父亲早已发觉,却假装不知道,只是若无其事盯着他,想要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背后主使,哪知小尼莫跑过一个墙角,又重新跑了回来,来到父亲面前把钱夹重新交给父亲,“先生,你的钱夹掉了。”父亲看着尼莫觉得诧异,伸手拿回了钱夹,尼莫转身跑掉了。父亲继续跟缀着他,想一探究竟,哪知却追到自己的家。尼莫看到我的母亲安妮,举着一元英磅央求着:“安妮医生,我有钱,求求你,救救我的妈妈吧。”安妮轻声地说:“天已经黑了,我不敢独自外出。你的妈妈是发烧,不是很严重,我明天再去也来得及。”父亲这才恍然,他走进门对安妮说:“我陪你去吧。”尼莫才发现自己偷得原来是医生的丈夫,不禁无地自容,向父亲深鞠一躬:“先生,对不起,我不该偷拿您的一英磅。妈妈达淑病了,她舍不得花钱就医,请务必请安妮大夫去诊治,求您了。我愿意为我的行为承担任何后果,只要能治好达淑的病。”父亲回来,安妮自然不再害怕,拿起药箱便在父亲的陪同下跟着尼莫前往他的家中去出诊。
父亲后来跟我提起这件事情,对尼莫赞不绝口,认为他既孝且诚,心灵纯净,是个好孩子。安妮也出奇的喜欢尼莫,并叮嘱我多多照应这个黑人小孩子。
于是每次我出来狩猎,我都会叫上尼莫,尼莫也想学枪,只是当他拿起枪时,却不似平时,心浮气燥了许多,我认为他不是做枪手的料,尼莫很是懊恼,其实我后来才想明白,不是尼莫的枪法差,而是我的射击天赋异于常人罢了。
尼莫偷偷瞄了一眼,小声的问我:“沈利,你要猎杀哪只?”
我的嘴里正嚼着一树枯草,含混着应了一声。“哪只都可以,只是安妮每次只让我猎杀一只生命,我需要绝对的把握。”
尼莫叹了一口气,“安妮可真是的,怎么那么小气。”
“安妮信奉上帝,每个周末都会去教堂祈祷,她说,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除非为了温饱,不能轻易的猎取。”
尼莫摇了摇头,“怕只有她才相信上帝,如果上帝都得那么慈悲,为什么不把我们黑人变成白人,让我们能吃上一顿饱饭。”
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一百英磅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磅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只是因为父亲见我特别迷恋射击,便花了五十英磅给我买了一支猎枪,我终于可以扔掉自制的弓弩,扛起猎枪,走到原野狩猎大大小小的野兽。令人惋惜的是猎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让我不得不精确计算着每一颗子弹。
尼莫侧过身子,用手支着大脑袋,咬着厚厚的嘴唇看着我,“沈利,我一直觉得奇怪,沈先生是一个中国人,只会种些蔬菜,而安妮是英国人,他们怎么会跑到澳洲来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听安妮说,父亲年轻的时候跟着邓永昌将军去英国采买军舰,而安妮因为财产继承的事情,被家族驱逐出家门,流落街头,遇到几个无赖,是父亲仗义相救。父亲安慰她,在遥远的东方有许多人像她这样有家难回,但不要放弃希望,只要坚持下去,再难的生活也会过去。从那一刻,安妮彻底的爱上了父亲,她义无返顾地跟着父亲来到中国,只可惜,在和日本的海战中,因为舰队中有两艘军舰的舰长怯战,最终海战失利,父亲的军舰被鱼雷击沉,幸得袍泽搭救未死。战后,父亲当众斥责怯战舰长,反被污为干扰作战,父亲一怒之下,射伤了怯战的舰长,被投进了牢狱,多亏家族请出名满京城的一位豪侠仗义搭救,才得以脱难,但中国却无法呆下去,只好带着母亲来到了澳洲。
尼莫抓了抓头皮,“沈利,你说的家族是什么,部落吗?”
“我也不清楚,大抵是一个意思吧。”
“那你想不想回中国去看一看?”
“嗯,希望有一天能回到中国,只是,我也希望有机会陪着安妮回一次英国,安妮现在越来越想家,我在她祈祷的时候听到的,只是她舍不得丢下父亲和我。”
袋鼠们齐齐得朝我们这里看了过来,大耳朵宛如雷达,意识到声音比较大,我和尼莫急忙低了头,不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枝草的诱惑,终于令袋鼠们放松了神经,继续啃食起来。
尼莫小声地说:“沈利,怎么还不开枪?”
我笑了笑:“大袋鼠肉有劲,小的肉嫩,今天你想吃哪个?”
尼莫口水似乎流了出来,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白牙,“两个都想吃!”
我被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逗笑了。
枪管微微探出,“嘭”的一声。子弹带着炽热向一只大袋鼠奔去。
子弹穿过大袋鼠柔软的咽喉,又击打在另一个稍小袋鼠的颅骨。小袋鼠应声倒地,反而是大袋鼠应为疼痛的刺激,一跃数尺。袋鼠群一片大乱,宛如在锅中爆炒的豆子纷纷跳跃。
也许是鲜血和烂肉堵塞了大袋鼠的气管,窒息感令它伸长了脖子,拼命的呼吸空气,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大袋鼠庞大的躯体终于轰然倒塌,烟尘四起。灵魂抽离躯体的痛苦让大袋鼠不断的抽搐。
“一箭双雕!”尼莫兴欢呼着朝大袋鼠奔出,抽出腰间的匕首,割断了它的喉咙。
我把猎枪背在身后,望着忙碌的尼莫,心想有了这两只袋鼠达淑会高兴很长一段时间了,尼莫的母亲达淑是一个黑瘦的非洲女人,在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尼莫,每次下班回家都会把餐厅的剩菜带回来给尼莫吃,这些残羹剩饭养大了尼莫。善良的安妮不愿意用手中的枪猎杀更多的生灵,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是把猎物大半分给尼莫,只拿一两只黄雀亦或野兔回家,安妮见了便会很高兴,而那些猎物也改善着尼莫家的生活。达淑对我们充满了感激。作为好友,尼莫从来没有想过拿走我猎物有什么不好意思,只是常常在我子弹用尽的时候拿出来一两颗子弹送给我,我相信,这为数不多的子弹一定是尼莫费尽心思弄来的。
我很高兴,因为这些子弹对于痴迷于射击的我便是最好的礼物。
我痴迷于枪械散发的金属气息,痴迷于子弹破坏身体组织时的快感,也痴迷于一根食指掌控生命的气势。
这些蠢笨的家伙却不曾想到,此时此刻,我就趴在一处灌木丛中,用猎枪的准星审视着他们。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心灵一片空明,手中的枪宛如上帝的手指,可以随时召唤着每一个生命。
袋鼠是群居动物,往往几十只一起活动,如不能一枪毙命,受伤的袋鼠就会乱蹦乱跳,其他的袋鼠也会立马逃走,所以必须要百发百中。
身旁的黑人少年尼莫伸着脖子看着袋鼠的举动。尼莫是我的小伙伴,虽我们的皮肤一个黑,一个黄,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友谊,父亲也掩不住对尼莫的欣赏。
那是父亲一次外出结算帐务,返回时天近黄昏,发觉小黑胖子尼莫鬼鬼祟祟缀在身后,然后趁着人群拥挤之际,顺走了父亲的钱夹,父亲早已发觉,却假装不知道,只是若无其事盯着他,想要顺藤摸瓜找到他的背后主使,哪知小尼莫跑过一个墙角,又重新跑了回来,来到父亲面前把钱夹重新交给父亲,“先生,你的钱夹掉了。”父亲看着尼莫觉得诧异,伸手拿回了钱夹,尼莫转身跑掉了。父亲继续跟缀着他,想一探究竟,哪知却追到自己的家。尼莫看到我的母亲安妮,举着一元英磅央求着:“安妮医生,我有钱,求求你,救救我的妈妈吧。”安妮轻声地说:“天已经黑了,我不敢独自外出。你的妈妈是发烧,不是很严重,我明天再去也来得及。”父亲这才恍然,他走进门对安妮说:“我陪你去吧。”尼莫才发现自己偷得原来是医生的丈夫,不禁无地自容,向父亲深鞠一躬:“先生,对不起,我不该偷拿您的一英磅。妈妈达淑病了,她舍不得花钱就医,请务必请安妮大夫去诊治,求您了。我愿意为我的行为承担任何后果,只要能治好达淑的病。”父亲回来,安妮自然不再害怕,拿起药箱便在父亲的陪同下跟着尼莫前往他的家中去出诊。
父亲后来跟我提起这件事情,对尼莫赞不绝口,认为他既孝且诚,心灵纯净,是个好孩子。安妮也出奇的喜欢尼莫,并叮嘱我多多照应这个黑人小孩子。
于是每次我出来狩猎,我都会叫上尼莫,尼莫也想学枪,只是当他拿起枪时,却不似平时,心浮气燥了许多,我认为他不是做枪手的料,尼莫很是懊恼,其实我后来才想明白,不是尼莫的枪法差,而是我的射击天赋异于常人罢了。
尼莫偷偷瞄了一眼,小声的问我:“沈利,你要猎杀哪只?”
我的嘴里正嚼着一树枯草,含混着应了一声。“哪只都可以,只是安妮每次只让我猎杀一只生命,我需要绝对的把握。”
尼莫叹了一口气,“安妮可真是的,怎么那么小气。”
“安妮信奉上帝,每个周末都会去教堂祈祷,她说,世上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除非为了温饱,不能轻易的猎取。”
尼莫摇了摇头,“怕只有她才相信上帝,如果上帝都得那么慈悲,为什么不把我们黑人变成白人,让我们能吃上一顿饱饭。”
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一百英磅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磅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只是因为父亲见我特别迷恋射击,便花了五十英磅给我买了一支猎枪,我终于可以扔掉自制的弓弩,扛起猎枪,走到原野狩猎大大小小的野兽。令人惋惜的是猎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让我不得不精确计算着每一颗子弹。
尼莫侧过身子,用手支着大脑袋,咬着厚厚的嘴唇看着我,“沈利,我一直觉得奇怪,沈先生是一个中国人,只会种些蔬菜,而安妮是英国人,他们怎么会跑到澳洲来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听安妮说,父亲年轻的时候跟着邓永昌将军去英国采买军舰,而安妮因为财产继承的事情,被家族驱逐出家门,流落街头,遇到几个无赖,是父亲仗义相救。父亲安慰她,在遥远的东方有许多人像她这样有家难回,但不要放弃希望,只要坚持下去,再难的生活也会过去。从那一刻,安妮彻底的爱上了父亲,她义无返顾地跟着父亲来到中国,只可惜,在和日本的海战中,因为舰队中有两艘军舰的舰长怯战,最终海战失利,父亲的军舰被鱼雷击沉,幸得袍泽搭救未死。战后,父亲当众斥责怯战舰长,反被污为干扰作战,父亲一怒之下,射伤了怯战的舰长,被投进了牢狱,多亏家族请出名满京城的一位豪侠仗义搭救,才得以脱难,但中国却无法呆下去,只好带着母亲来到了澳洲。
尼莫抓了抓头皮,“沈利,你说的家族是什么,部落吗?”
“我也不清楚,大抵是一个意思吧。”
“那你想不想回中国去看一看?”
“嗯,希望有一天能回到中国,只是,我也希望有机会陪着安妮回一次英国,安妮现在越来越想家,我在她祈祷的时候听到的,只是她舍不得丢下父亲和我。”
袋鼠们齐齐得朝我们这里看了过来,大耳朵宛如雷达,意识到声音比较大,我和尼莫急忙低了头,不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枝草的诱惑,终于令袋鼠们放松了神经,继续啃食起来。
尼莫小声地说:“沈利,怎么还不开枪?”
我笑了笑:“大袋鼠肉有劲,小的肉嫩,今天你想吃哪个?”
尼莫口水似乎流了出来,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白牙,“两个都想吃!”
我被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逗笑了。
枪管微微探出,“嘭”的一声。子弹带着炽热向一只大袋鼠奔去。
子弹穿过大袋鼠柔软的咽喉,又击打在另一个稍小袋鼠的颅骨。小袋鼠应声倒地,反而是大袋鼠应为疼痛的刺激,一跃数尺。袋鼠群一片大乱,宛如在锅中爆炒的豆子纷纷跳跃。
也许是鲜血和烂肉堵塞了大袋鼠的气管,窒息感令它伸长了脖子,拼命的呼吸空气,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大袋鼠庞大的躯体终于轰然倒塌,烟尘四起。灵魂抽离躯体的痛苦让大袋鼠不断的抽搐。
“一箭双雕!”尼莫兴欢呼着朝大袋鼠奔出,抽出腰间的匕首,割断了它的喉咙。
我把猎枪背在身后,望着忙碌的尼莫,心想有了这两只袋鼠达淑会高兴很长一段时间了,尼莫的母亲达淑是一个黑瘦的非洲女人,在丈夫去世后独自抚养尼莫,每次下班回家都会把餐厅的剩菜带回来给尼莫吃,这些残羹剩饭养大了尼莫。善良的安妮不愿意用手中的枪猎杀更多的生灵,于是很多时候,我都是把猎物大半分给尼莫,只拿一两只黄雀亦或野兔回家,安妮见了便会很高兴,而那些猎物也改善着尼莫家的生活。达淑对我们充满了感激。作为好友,尼莫从来没有想过拿走我猎物有什么不好意思,只是常常在我子弹用尽的时候拿出来一两颗子弹送给我,我相信,这为数不多的子弹一定是尼莫费尽心思弄来的。
我很高兴,因为这些子弹对于痴迷于射击的我便是最好的礼物。
我痴迷于枪械散发的金属气息,痴迷于子弹破坏身体组织时的快感,也痴迷于一根食指掌控生命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