骊山,高不见其峰,深不知其底,可上接碧落,下连黄泉,传说是上古时期,名为一骊姓的仙女所化,是为镇压大恶,她耗尽法力,借天地之力将大恶镇压于此,其身化山,自此,后人便以骊山为名,已有万年之久,骊山位于九州十域的其中一域,接南北,贯东西,人族和魔族以此为界,东为人族,西为魔族,人魔两族各占三洲之地,骊山周围其大小山脉绵延万里,乃妖兽聚集之地,常有兽吼嘶鸣,其中奇珍异兽、天材灵宝数不胜数,然而其中恐怖非常人所能往,不知有多少各族强者陨落于此,山脚下的白骨是铺满了一层又一层,而至于那骊山之中,更是禁地,曾有数位神人前往,可有去无回,尸骨无存,只是听说其中有大恐怖,不可进。
正午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森林,打破了天空白色的安静,晨曦之下秋水般碧绿,湖面上波光粼粼,潺潺的溪流声由远到近,不时有飞鸟从天空划过过,传来几声鸣叫。
轩辕岚天此时正在湖里洗澡,他嘴里嘟囔着,“小王八蛋,尿了我一身。”
再看旁边,有一婴孩赤裸裸的被挂在旁边的树梢上,轩辕岚天的剑插在婴孩旁边,上边还晾着一块白色尿布,剑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婴孩周围缭绕的黑气时不时地和那白光纠缠一下,显得十分和谐。
“吆!这谁家的野男人跑到这撒欢来了。”突然这时有一黑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石头上,望着湖中的老人笑道。
轩辕岚天看着黑影,张口就来,“你这老淫贼,来的可真够晚的,三十年不见,还喜欢偷窥我。”
“放你娘的屁,你这神棍果然没死,可惜啊!头发都白了,你这容颜远不及我喽。”
循声望去,这黑衣男子面若中秋之色,色如春晓之花,身长八尺有余,风姿立秀,翩翩周身,眉如墨画,目若秋波,一双幽邃的紫罗兰色的眼眸搭配一袭黑衣,显得邪魅又放荡不羁,真是美男子也。
然而轩辕岚天却慢慢说道:“世人都说魔族有一美男子,如无暇美玉,举世无双。可惜!可惜!凌却只喜欢我一人,唉!真是羡煞旁人。”
“老王八蛋,我今天弄死你,老神棍,要不是你当年害我,凌怎会…”这黑衣男子怒骂道。
轩辕岚天白了他一眼道:“别把屎盆子往我身上扣,你当年干过的糗事与我何干,罢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不与你计较了。”
此时那黑衣男子已经被气得磨牙了,随即轩辕岚天又皮笑肉不笑道:“别动手,我现在有伤在身,打坏了你可赔不起。”
“呸,王八蛋,老神棍,等你伤好了看我一刀劈死你。”
离殇,是魔族五百年来第一天才,是魔族最有希望成为魔神的人,一柄长刀名曰“沧溟”可杀敌于千里之外。轩辕岚天的生死兄弟,两人于天门古城相遇,大战三天,不分胜负,后于神族天女凌三人一同历练,闯荡九州十域,三十年前,神族触怒,降下天罚,他受轩辕岚天之托,将轩辕岚天与凌的孩子带到魔族避难,性格冷酷,寡言语,一生默默的喜欢喜欢凌。
此时轩辕岚天穿好衣服,已经来到婴孩面前,取下挂在树梢上的婴孩,拿起剑上的尿布,重新换在婴孩身上,说道:“离殇,来骊山的那些狗东西都解决了?”
“都杀了!”
轩辕岚天将怀中的婴孩递给离殇,离殇小心翼翼的抱在怀中,摸了摸脸蛋,小声嘟囔道;“小公主的孩子。”
轩辕岚天也嘟囔道:“还是个公主啊!”
半晌,离殇面色沉重,看着婴孩额头印记中冒出的那丝黑气,“我没看好你儿子,还是来晚了。”
此时那婴孩平静的盯着轩辕岚天和离殇,离殇用食指点在婴孩眉心,一缕同样的黑色魔气随手指进入婴孩体内,似乎在婴孩体内查探什么,片刻之后,收回手指,张开双眼,露出一脸震惊之色。
离殇开口道:“体内有大阵守护,这阵法我从未见过,有神魔气息,若是将这怪物与孩子强行剥离,恐怕这孩子必死无疑,为今之计,得镇压魔性,保住心智,不可被这怪物控制,他体内的怪物本和我魔族同源,可修炼魔族功法,循序渐进,能不能将体内魔气化为己用,就看造化了!”
轩辕岚天看着怀中的婴孩,抚摸着小脸蛋,他的心中有一团烈火,可他却无能为力。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卑微的活着,而是活着的人再也无法弥补,再也无法遗忘的当初,从来如此,也不知对错。
轩辕岚天看着手中的剑,轻轻抚摸着剑身,双指轻轻划过,一滴鲜血从老人手指流出,滴落在剑身上,老人喃喃道:“跟了我这些年,苦了你了,又要麻烦你了,今后便替我守着我的孙儿吧。”
看我就在这时,突生变故,婴孩体内魔气翻涌,瞬间炸裂开来,只见婴孩眉心处的印记由黑色变得血红,一道道黑色魔气凝结成一巨大的魔神黑影。离殇率先飞起,一柄长刀飞出,化作刀域将黑影围住,随即凛冽的寒气从刀身之上散发而出,瞬间将黑影冰封,轩辕岚天双指微动,手中利剑破空而去,化作一缕流光,刺入黑影的眉心,一声疯狂的怒吼,寒冰炸裂,地面破碎,古树倾倒,离殇冷哼一声,天空之上一巨大的黑色掌印压下,地面之上瞬间出现一个巨大深坑。
轩辕岚天骂道:“你奶奶的下手轻点!”
离殇全然不顾,长刀飞起,落到他的手中,霎时间,天上如同暗夜降临,一把百余丈长的大刀已然架在了魔神黑影的脖颈上,随着刀身旋转,魔神黑影消散,婴孩眉心的印记也缓缓消失不见,婴孩从空中掉落,轩辕岚天连忙接住,看着婴孩昏睡了过去。直接坡口大骂,“离殇,你奶奶的王八蛋,是不是吃错药了,你他娘的有这么打孩子的吗?你奶奶的不把刀留下,这事没完......”
离殇很无语的瞥了轩辕岚天一眼,真他娘想给来一刀!来到近前,一股魔气流入婴孩体内,只见那婴孩缓缓睁开眼,咿咿呀呀的爬到离殇头顶,二话没说,直接开尿,气得离殇真想一刀给弄死。
轩辕岚天看着离殇的衰样,差点没笑死,说道:“我也被尿过,你不吃亏。”
阳光两人坐在溪边的石头上,喝着小酒,看着熟睡的孙儿,轩辕岚天忍不住用手指捏了捏孙儿的脸颊,孙儿嘟囔着小嘴,应该是做了个吃奶的梦吧,小家伙还是睡着的时候可爱啊。
轩辕岚天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离殇,这些年,我儿子没受欺负吧?”
离殇喝了一口,答道:“他和你一个德行,在魔族,他凶名远扬,拐走了魔族小公主,你是不知道,魔皇那老东西差点要了我的命!”
“呵呵!不愧是我的儿子,有我轩辕岚天的风范。”
离殇没好气道:“你就不怕那老东西弄死你。”
轩辕岚天一本正经说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既然做了我轩辕家的儿媳妇,我也只能勉强答应了不是,魔族公主,也就勉勉强强吧,再说了我儿子乃天之骄子,那是你们魔族天大的福分,老东西不会连着都不知道吧。”
“那老东西可是你的老熟人呢,当年你打掉他两颗门牙,这些年可是对你念念不忘啊!”
轩辕岚天吃惊,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呢,他那个魔族第一混账竟然是现在的魔皇,是不是老魔皇疯了,把位子给他。难道他以前的种种事迹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这孙贼,真他娘想再揍一顿!”
离殇对面前的老东西也真是无语了,但还是开口说道:“你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才好,你这孙儿可是神族的眼中钉,肉中刺,魔族可视其为大补,估计还有不少妖族也是觊觎已久,人族更是视他为不祥,骊山到底有何秘密,也许只有神族知晓了,我查了三十年,一点重要的线索都没有,当年凌来下界,恐怕布局就已经开始了。”
轩辕岚天看着离殇一脸严肃笑嘻嘻说道:“当初,放荡不羁,仗剑天涯,未题年少轻狂,不知浮世栖身,信红尘各有安命,只愿一世相随,而今夕,只留前尘往事,月下徘徊。那时我还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凌喜欢的人是你。话说,我的好兄弟,这么多年你就没在找一个,就你这模样还怕找不到吗?”
离殇没好气道:“用不着你操心,我们魔族的寿命很长,天下女子多矣,我又以美貌冠绝天下,何患无妻,还怕遇不到自己喜欢之人。”
轩辕岚天惊愕,“我的好兄弟,你咋也这么不要脸呢?”
离殇没好气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都可以不要脸,我为何不能,还是考虑接下来有何打算,三十年前人族死了那么多人,你还要回去?你杀了五方战神的神使,虽然人皇出手了,可五方战神岂会善罢甘休,到时你又该如何?”
“那我就想办法干翻这苍穹!”
正午的阳光穿过茂密的森林,打破了天空白色的安静,晨曦之下秋水般碧绿,湖面上波光粼粼,潺潺的溪流声由远到近,不时有飞鸟从天空划过过,传来几声鸣叫。
轩辕岚天此时正在湖里洗澡,他嘴里嘟囔着,“小王八蛋,尿了我一身。”
再看旁边,有一婴孩赤裸裸的被挂在旁边的树梢上,轩辕岚天的剑插在婴孩旁边,上边还晾着一块白色尿布,剑散发着银白色的光芒,婴孩周围缭绕的黑气时不时地和那白光纠缠一下,显得十分和谐。
“吆!这谁家的野男人跑到这撒欢来了。”突然这时有一黑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石头上,望着湖中的老人笑道。
轩辕岚天看着黑影,张口就来,“你这老淫贼,来的可真够晚的,三十年不见,还喜欢偷窥我。”
“放你娘的屁,你这神棍果然没死,可惜啊!头发都白了,你这容颜远不及我喽。”
循声望去,这黑衣男子面若中秋之色,色如春晓之花,身长八尺有余,风姿立秀,翩翩周身,眉如墨画,目若秋波,一双幽邃的紫罗兰色的眼眸搭配一袭黑衣,显得邪魅又放荡不羁,真是美男子也。
然而轩辕岚天却慢慢说道:“世人都说魔族有一美男子,如无暇美玉,举世无双。可惜!可惜!凌却只喜欢我一人,唉!真是羡煞旁人。”
“老王八蛋,我今天弄死你,老神棍,要不是你当年害我,凌怎会…”这黑衣男子怒骂道。
轩辕岚天白了他一眼道:“别把屎盆子往我身上扣,你当年干过的糗事与我何干,罢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我就不与你计较了。”
此时那黑衣男子已经被气得磨牙了,随即轩辕岚天又皮笑肉不笑道:“别动手,我现在有伤在身,打坏了你可赔不起。”
“呸,王八蛋,老神棍,等你伤好了看我一刀劈死你。”
离殇,是魔族五百年来第一天才,是魔族最有希望成为魔神的人,一柄长刀名曰“沧溟”可杀敌于千里之外。轩辕岚天的生死兄弟,两人于天门古城相遇,大战三天,不分胜负,后于神族天女凌三人一同历练,闯荡九州十域,三十年前,神族触怒,降下天罚,他受轩辕岚天之托,将轩辕岚天与凌的孩子带到魔族避难,性格冷酷,寡言语,一生默默的喜欢喜欢凌。
此时轩辕岚天穿好衣服,已经来到婴孩面前,取下挂在树梢上的婴孩,拿起剑上的尿布,重新换在婴孩身上,说道:“离殇,来骊山的那些狗东西都解决了?”
“都杀了!”
轩辕岚天将怀中的婴孩递给离殇,离殇小心翼翼的抱在怀中,摸了摸脸蛋,小声嘟囔道;“小公主的孩子。”
轩辕岚天也嘟囔道:“还是个公主啊!”
半晌,离殇面色沉重,看着婴孩额头印记中冒出的那丝黑气,“我没看好你儿子,还是来晚了。”
此时那婴孩平静的盯着轩辕岚天和离殇,离殇用食指点在婴孩眉心,一缕同样的黑色魔气随手指进入婴孩体内,似乎在婴孩体内查探什么,片刻之后,收回手指,张开双眼,露出一脸震惊之色。
离殇开口道:“体内有大阵守护,这阵法我从未见过,有神魔气息,若是将这怪物与孩子强行剥离,恐怕这孩子必死无疑,为今之计,得镇压魔性,保住心智,不可被这怪物控制,他体内的怪物本和我魔族同源,可修炼魔族功法,循序渐进,能不能将体内魔气化为己用,就看造化了!”
轩辕岚天看着怀中的婴孩,抚摸着小脸蛋,他的心中有一团烈火,可他却无能为力。世界上最可悲的事情,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卑微的活着,而是活着的人再也无法弥补,再也无法遗忘的当初,从来如此,也不知对错。
轩辕岚天看着手中的剑,轻轻抚摸着剑身,双指轻轻划过,一滴鲜血从老人手指流出,滴落在剑身上,老人喃喃道:“跟了我这些年,苦了你了,又要麻烦你了,今后便替我守着我的孙儿吧。”
看我就在这时,突生变故,婴孩体内魔气翻涌,瞬间炸裂开来,只见婴孩眉心处的印记由黑色变得血红,一道道黑色魔气凝结成一巨大的魔神黑影。离殇率先飞起,一柄长刀飞出,化作刀域将黑影围住,随即凛冽的寒气从刀身之上散发而出,瞬间将黑影冰封,轩辕岚天双指微动,手中利剑破空而去,化作一缕流光,刺入黑影的眉心,一声疯狂的怒吼,寒冰炸裂,地面破碎,古树倾倒,离殇冷哼一声,天空之上一巨大的黑色掌印压下,地面之上瞬间出现一个巨大深坑。
轩辕岚天骂道:“你奶奶的下手轻点!”
离殇全然不顾,长刀飞起,落到他的手中,霎时间,天上如同暗夜降临,一把百余丈长的大刀已然架在了魔神黑影的脖颈上,随着刀身旋转,魔神黑影消散,婴孩眉心的印记也缓缓消失不见,婴孩从空中掉落,轩辕岚天连忙接住,看着婴孩昏睡了过去。直接坡口大骂,“离殇,你奶奶的王八蛋,是不是吃错药了,你他娘的有这么打孩子的吗?你奶奶的不把刀留下,这事没完......”
离殇很无语的瞥了轩辕岚天一眼,真他娘想给来一刀!来到近前,一股魔气流入婴孩体内,只见那婴孩缓缓睁开眼,咿咿呀呀的爬到离殇头顶,二话没说,直接开尿,气得离殇真想一刀给弄死。
轩辕岚天看着离殇的衰样,差点没笑死,说道:“我也被尿过,你不吃亏。”
阳光两人坐在溪边的石头上,喝着小酒,看着熟睡的孙儿,轩辕岚天忍不住用手指捏了捏孙儿的脸颊,孙儿嘟囔着小嘴,应该是做了个吃奶的梦吧,小家伙还是睡着的时候可爱啊。
轩辕岚天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离殇,这些年,我儿子没受欺负吧?”
离殇喝了一口,答道:“他和你一个德行,在魔族,他凶名远扬,拐走了魔族小公主,你是不知道,魔皇那老东西差点要了我的命!”
“呵呵!不愧是我的儿子,有我轩辕岚天的风范。”
离殇没好气道:“你就不怕那老东西弄死你。”
轩辕岚天一本正经说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既然做了我轩辕家的儿媳妇,我也只能勉强答应了不是,魔族公主,也就勉勉强强吧,再说了我儿子乃天之骄子,那是你们魔族天大的福分,老东西不会连着都不知道吧。”
“那老东西可是你的老熟人呢,当年你打掉他两颗门牙,这些年可是对你念念不忘啊!”
轩辕岚天吃惊,难以置信,“怎么可能呢,他那个魔族第一混账竟然是现在的魔皇,是不是老魔皇疯了,把位子给他。难道他以前的种种事迹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这孙贼,真他娘想再揍一顿!”
离殇对面前的老东西也真是无语了,但还是开口说道:“你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办才好,你这孙儿可是神族的眼中钉,肉中刺,魔族可视其为大补,估计还有不少妖族也是觊觎已久,人族更是视他为不祥,骊山到底有何秘密,也许只有神族知晓了,我查了三十年,一点重要的线索都没有,当年凌来下界,恐怕布局就已经开始了。”
轩辕岚天看着离殇一脸严肃笑嘻嘻说道:“当初,放荡不羁,仗剑天涯,未题年少轻狂,不知浮世栖身,信红尘各有安命,只愿一世相随,而今夕,只留前尘往事,月下徘徊。那时我还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凌喜欢的人是你。话说,我的好兄弟,这么多年你就没在找一个,就你这模样还怕找不到吗?”
离殇没好气道:“用不着你操心,我们魔族的寿命很长,天下女子多矣,我又以美貌冠绝天下,何患无妻,还怕遇不到自己喜欢之人。”
轩辕岚天惊愕,“我的好兄弟,你咋也这么不要脸呢?”
离殇没好气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都可以不要脸,我为何不能,还是考虑接下来有何打算,三十年前人族死了那么多人,你还要回去?你杀了五方战神的神使,虽然人皇出手了,可五方战神岂会善罢甘休,到时你又该如何?”
“那我就想办法干翻这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