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亭镇拥有三百年历史,地处天岚帝国北境,是连接西域婆娑之国和北边琅国的重要交通枢纽,因此来往这里的商人每天都络绎不绝。
这几天云衷都会站在街道的同一个地方,盯着那个大汉操作着手中的三个杯子。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游戏,操作者取出三个空杯子,在其中一个杯子下放入一块石头或者随身的任何一个小物件,接着在平整光滑的桌面上不断变换位置,最终停下来时,你只要猜中哪只杯子下有东西,你就能赢得十块金币,若是输了,你就要付五十块银币。
这是很有诱惑力的游戏。
在这几天,云衷已经见了大约五十名商人因为这个游戏而输得倾家荡产。
游戏开始了!
大汉是一名琅国人,身材高大,蓄的胡须几乎盖住了整张嘴,一双如鹰般的眼神爆发出精芒,脸颊上有块深凹的刀疤,额头鼓起,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柄镶玉弯刀,一看就不好惹。
随着他将杯子不断变换,速度越来越快时,林衷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对方的手上,脑海里顿时一阵空灵。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云衷的眼里,那名大汉原本快速的手就像是突然间被调整了播放速度,缓慢下来,一倍、两倍、三倍,一直到速度缓慢了五倍,林衷才完整看清杯子的运行轨迹,直到那个大汉停了下来。
果然如此,云衷明白了什么。
下注的人无论选择哪一个杯子,都不会猜中,因为在那名大汉变动杯子位置的时候,他已经用肉眼无法察觉的速度将杯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因此三个杯子的下面都是空的,而藏起来的小物件就在对方的手掌下夹着的。
等到要证明杯子下的确有东西的时候,只要在拿开杯子的那刻,大吼一声,借此吸引众人的注意力,再悄悄的将手掌下的物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进去就行。
这是一个技术活,不过在云衷面前却什么也不是。
他有必要这时候揭发此人的骗术了,从围观的人群中挤了进去,抛出手中准备好的银币:“让小爷我玩玩。”
大汉抬头看去,只见对面站着的是一名身着锦衣长袍,大约十五六岁的俊美少年,脸色苍白,似乎大病初愈不久,不过那双灵动的眼眸不像是一个未成年少年的神态,反而是一名精明老道的成年人。
管他呢,只要能拿的出钱来玩就行,大汉重新将三个杯子归位,当着他的面放入一块小石头,在云衷说可以开始了后,迅速变换杯子的位置,不一会儿停了下来。
琅国大汉粗声道:“若是猜中哪个杯子里有石头,我就给你十枚金币,若是猜不中,那你的这些银币就都归我了。”
“若是我猜三个杯子都没有石头呢?”
琅国大汉一愣,明白眼前的人是来砸场子的,虽然他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但想象的人可不是眼前这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
“你若是想玩,那就随便猜一个,如果想的是其他,那就拿着你的银币离开这里。”琅国大汉冷冷的盯着云衷,一只手已经悄悄的触到了他腰间的弯刀刀柄。
“呵,也不在这北亭镇打听打听,本少爷是谁?既然拿了我的银币,这游戏就必须玩下去,怎么?怕了?”一个看似稚嫩的少年却说出如此气势的话来,让那名琅国大汉心中一沉,触碰弯刀刀柄的手收了回来,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不是贵族子弟就是有底气在,毕竟这里是天岚帝国的领地,而且他的确有问题。
“不如这样,这局就算是小兄弟赢了,我赔你十枚金币。”不等云衷同不同意,他迅速的将一袋钱包扔了过去,随后收起了摊子向众人大声道:“今天就到此为止,后会有期。”
看着那名琅国大汉离开,云衷这才呼出一口气,殊不知他的背后已经被冷汗浸湿,双腿忍不住哆嗦。
他可不是什么官宦或者富贵之家,也不会有什么厉害的保镖,刚才的事都是全凭自身的勇气和胆略,如果被对方注意到他身后被浸湿了的衣背,就明白,刚才云衷所展现出来的气势都是装的。
他只不过是小小商贾的儿子,无权无势。
带着十枚金币,云衷匆匆的赶回了家,那是一座不到三百平米的院子,是云衷的父亲在战场上用命拼来的战功换来的小院子。
如今他的父亲因为腿在一次战场上被敌箭射中,留下了后遗症从此成为了瘸子,也因此退了伍,托当兵时认识的几个哥们的关系,做点小买卖,日子过得也比较滋润,不愁吃穿。
“哎哟喂,我的小祖宗,慢点跑,你大病刚痊愈,这要是摔了可不得了。”在战场杀敌不眨眼的男人在云衷面前却像是一个忠心护主的管家,深怕摔坏了他的好儿子。
云衷是他唯一的儿子,又因为老来得子,云家香火延续的重任都放在了他一个人身上,因此不得不格外看重。
顾不上老爹的关怀,云衷一个箭步跑进了最里面的房间:“娘,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
“衷儿这么开心是遇到什么好事?”房间内走出一名妇女,虽然脸上有了不少皱纹,但容貌依然称得上俏丽。
云衷开心的将身上的那十枚金币取了出来,放在那名妇女的手上,说道:“这可是我赢的十枚金币,也是我第一笔金,就送给娘作为零花钱了。”
“零花钱?好有趣的词。”不过她故作生气的说道,“衷儿可不要去赌钱哦,你应该好好待家里习武练字才是。”
“衷儿明白。”云衷点头答应,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
原本他只是一个地球上普普通通的宅男,毕业于一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的大学,如果高考里的英语成绩不是三十九分的话,他还真可能考上最著名的大学,可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连抛骰子做选择题,英语成绩都能比他的好,结果却上了一个普通的二本。
毕业后几年,浑浑噩噩的换了几个工作,没赚到多少钱,也没交几个女朋友,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玩玩英雄联盟或者王者荣耀,就连最热门的游戏吃鸡,才玩了几把,就遇到了宇宙中爆发出强烈的引力波事件,莫名其妙的将他的灵魂带入了另个世界。
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从小就噩运连连吧,母亲在他小时候因为一场胃癌而去世,父亲却是一个酗酒如命的人,从来都不曾关心过他的生活,后来因为犯了点事被关进了牢子里,他靠着全村里人的支助才学完整个大学。
来到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自己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叫云衷的人,因为一场重大的感冒晕死过去,在生命消逝的瞬间,他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面。
来到这个极度陌生和恐惧的世界里,他一度想干脆死了算了,人生活着也没任何意义。
结果是那个日夜思念儿子,为他每日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神灵,并且每天自顾自的跟他讲话,毫不厌倦,并且每晚暗自垂泪的母亲深深的打动了他,应该说是母爱唤醒了他对生的极度渴望,让他重新燃起了斗志。
他从小就缺少母爱和父爱。
好在不久后,他发现在这个世界,有种独特的能力,只要他能集中精力,就能将这个世界的时间流速调慢,就像他能放慢那个琅国大汉操作的杯子速度一样。
这种能力也让他有了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的勇气。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这几天云衷都会站在街道的同一个地方,盯着那个大汉操作着手中的三个杯子。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游戏,操作者取出三个空杯子,在其中一个杯子下放入一块石头或者随身的任何一个小物件,接着在平整光滑的桌面上不断变换位置,最终停下来时,你只要猜中哪只杯子下有东西,你就能赢得十块金币,若是输了,你就要付五十块银币。
这是很有诱惑力的游戏。
在这几天,云衷已经见了大约五十名商人因为这个游戏而输得倾家荡产。
游戏开始了!
大汉是一名琅国人,身材高大,蓄的胡须几乎盖住了整张嘴,一双如鹰般的眼神爆发出精芒,脸颊上有块深凹的刀疤,额头鼓起,他的腰间还别着一柄镶玉弯刀,一看就不好惹。
随着他将杯子不断变换,速度越来越快时,林衷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在了对方的手上,脑海里顿时一阵空灵。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在云衷的眼里,那名大汉原本快速的手就像是突然间被调整了播放速度,缓慢下来,一倍、两倍、三倍,一直到速度缓慢了五倍,林衷才完整看清杯子的运行轨迹,直到那个大汉停了下来。
果然如此,云衷明白了什么。
下注的人无论选择哪一个杯子,都不会猜中,因为在那名大汉变动杯子位置的时候,他已经用肉眼无法察觉的速度将杯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因此三个杯子的下面都是空的,而藏起来的小物件就在对方的手掌下夹着的。
等到要证明杯子下的确有东西的时候,只要在拿开杯子的那刻,大吼一声,借此吸引众人的注意力,再悄悄的将手掌下的物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进去就行。
这是一个技术活,不过在云衷面前却什么也不是。
他有必要这时候揭发此人的骗术了,从围观的人群中挤了进去,抛出手中准备好的银币:“让小爷我玩玩。”
大汉抬头看去,只见对面站着的是一名身着锦衣长袍,大约十五六岁的俊美少年,脸色苍白,似乎大病初愈不久,不过那双灵动的眼眸不像是一个未成年少年的神态,反而是一名精明老道的成年人。
管他呢,只要能拿的出钱来玩就行,大汉重新将三个杯子归位,当着他的面放入一块小石头,在云衷说可以开始了后,迅速变换杯子的位置,不一会儿停了下来。
琅国大汉粗声道:“若是猜中哪个杯子里有石头,我就给你十枚金币,若是猜不中,那你的这些银币就都归我了。”
“若是我猜三个杯子都没有石头呢?”
琅国大汉一愣,明白眼前的人是来砸场子的,虽然他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但想象的人可不是眼前这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
“你若是想玩,那就随便猜一个,如果想的是其他,那就拿着你的银币离开这里。”琅国大汉冷冷的盯着云衷,一只手已经悄悄的触到了他腰间的弯刀刀柄。
“呵,也不在这北亭镇打听打听,本少爷是谁?既然拿了我的银币,这游戏就必须玩下去,怎么?怕了?”一个看似稚嫩的少年却说出如此气势的话来,让那名琅国大汉心中一沉,触碰弯刀刀柄的手收了回来,敢这样跟他说话的,不是贵族子弟就是有底气在,毕竟这里是天岚帝国的领地,而且他的确有问题。
“不如这样,这局就算是小兄弟赢了,我赔你十枚金币。”不等云衷同不同意,他迅速的将一袋钱包扔了过去,随后收起了摊子向众人大声道:“今天就到此为止,后会有期。”
看着那名琅国大汉离开,云衷这才呼出一口气,殊不知他的背后已经被冷汗浸湿,双腿忍不住哆嗦。
他可不是什么官宦或者富贵之家,也不会有什么厉害的保镖,刚才的事都是全凭自身的勇气和胆略,如果被对方注意到他身后被浸湿了的衣背,就明白,刚才云衷所展现出来的气势都是装的。
他只不过是小小商贾的儿子,无权无势。
带着十枚金币,云衷匆匆的赶回了家,那是一座不到三百平米的院子,是云衷的父亲在战场上用命拼来的战功换来的小院子。
如今他的父亲因为腿在一次战场上被敌箭射中,留下了后遗症从此成为了瘸子,也因此退了伍,托当兵时认识的几个哥们的关系,做点小买卖,日子过得也比较滋润,不愁吃穿。
“哎哟喂,我的小祖宗,慢点跑,你大病刚痊愈,这要是摔了可不得了。”在战场杀敌不眨眼的男人在云衷面前却像是一个忠心护主的管家,深怕摔坏了他的好儿子。
云衷是他唯一的儿子,又因为老来得子,云家香火延续的重任都放在了他一个人身上,因此不得不格外看重。
顾不上老爹的关怀,云衷一个箭步跑进了最里面的房间:“娘,你看我给你带来什么?”
“衷儿这么开心是遇到什么好事?”房间内走出一名妇女,虽然脸上有了不少皱纹,但容貌依然称得上俏丽。
云衷开心的将身上的那十枚金币取了出来,放在那名妇女的手上,说道:“这可是我赢的十枚金币,也是我第一笔金,就送给娘作为零花钱了。”
“零花钱?好有趣的词。”不过她故作生气的说道,“衷儿可不要去赌钱哦,你应该好好待家里习武练字才是。”
“衷儿明白。”云衷点头答应,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
原本他只是一个地球上普普通通的宅男,毕业于一个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差的大学,如果高考里的英语成绩不是三十九分的话,他还真可能考上最著名的大学,可是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玩笑,连抛骰子做选择题,英语成绩都能比他的好,结果却上了一个普通的二本。
毕业后几年,浑浑噩噩的换了几个工作,没赚到多少钱,也没交几个女朋友,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玩玩英雄联盟或者王者荣耀,就连最热门的游戏吃鸡,才玩了几把,就遇到了宇宙中爆发出强烈的引力波事件,莫名其妙的将他的灵魂带入了另个世界。
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从小就噩运连连吧,母亲在他小时候因为一场胃癌而去世,父亲却是一个酗酒如命的人,从来都不曾关心过他的生活,后来因为犯了点事被关进了牢子里,他靠着全村里人的支助才学完整个大学。
来到这个世界时,他发现自己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叫云衷的人,因为一场重大的感冒晕死过去,在生命消逝的瞬间,他穿越到了这具身体里面。
来到这个极度陌生和恐惧的世界里,他一度想干脆死了算了,人生活着也没任何意义。
结果是那个日夜思念儿子,为他每日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神灵,并且每天自顾自的跟他讲话,毫不厌倦,并且每晚暗自垂泪的母亲深深的打动了他,应该说是母爱唤醒了他对生的极度渴望,让他重新燃起了斗志。
他从小就缺少母爱和父爱。
好在不久后,他发现在这个世界,有种独特的能力,只要他能集中精力,就能将这个世界的时间流速调慢,就像他能放慢那个琅国大汉操作的杯子速度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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