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已经不再是初到大吴的穿越者了,能主动找上格洛,她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所以,哪怕被格洛以讽刺的口吻拒绝,刘婷也没退缩。
“跛了腿的汉人即便行事不成,说出来的话也没有人会相信。”见格洛狐疑的看了过来,似乎不明白话中的深意,刘婷直言:“别人办事若被抓了,一定会连累派他去的人。可我是个汉奴,说什么话都不会有人信,只会换来毒打。您把事交给我,便摘得干干净净。不过给张放行函,就能多个人帮着办事,还一点风险都没有,您又何乐而不为呢?”
话说得这么直白,格洛的脑子再转不过弯来也明白了。而且,放行函这东西对格洛来说实在不值得一题。且不说刘婷并非格洛掳回来的汉奴,少她一个格洛并不觉得有损失;光是放行函这东西,就只有家主写的才算合法。
也就是说,格洛成为了家主,放行函才算真正的有用。而格洛成为家主唯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扎西已死。
“给你写张放行函不费什么力气。不过,我不是家主,写的放行函或者能供你在路上应付盘查,却没什么实际的作用。”已然松口的格洛勾着嘴笑道:“现在写给你,你拿着函也逃不回汉族。只要家主声称汉奴逃跑了,便有无数铁勒人都会追击你。”
“我知道,只有您成为了家主,我才能回家。否则,只能在路上被抓回来。”刘婷倚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对格洛眨眼:“您肯放过,为了回家,我们也会竭尽全力。而且,谁会怀疑杀死主要的汉奴是受人指使?在铁勒,受不了折磨的汉奴谋害主人的事屡见不鲜,谁会怀疑汉奴是受了别人的指使?”
格洛的双眼完全亮了起来。
瞧不起汉人,甚至炫耀汉奴成风,其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汉人的儒弱。在铁勒人眼里,被强制当成奴隶欺压的汉人有无数个反抗的理由,可这么多年了,敢反抗的汉人却少之又少。崇尚力量的民族敬重敢于反抗的人,比起百依百顺的奴隶来,敢反抗的汉人反倒让铁勒人另眼看待。哪怕数百年来没有几个汉奴成功谋害了主人,被抓后也改变不了处以极刑的倒运,却能得到铁勒人的尊重,以人的方式下葬。
反抗即被视作是天经地义,还会赢得尊重,又有谁会怀疑汉奴弑主是受人指示或是另有原因?而且,放行函这种东西哪怕出自自己的手笔,也没什么风险。刘婷若是真敢拿着放行函向扎西告状,也不过是换来一顿毒打——格洛只要说是为了考验汉奴是否有逃跑之意,便能轻松应对过去。
“罢了,就当是考验你敢不敢逃跑。”格洛点了点下巴:“我写的放行函,明天给你。”
激起了对方的交易欲望,才会有讨价还价。
刘婷不记得这话是谁说的,但她此时的脑海中响起了这句21世纪才有的话。
“不是我一个人,是两个人。”指了指羊圈的方向,刘婷坚定又带着乞求之意说道:“为了让您更顺利的成为家主,两个人办事比一个人更好。”
拿到放行函的当天,刘婷便拿给了简仲溪看。看清了纸字上写的字,简仲溪激动得双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别高兴得太早,格洛没当家主,这就是两张废纸。”刘婷皱着眉头说:“除非他很快当上家主。”
“马会结束你就差不多成年了,格洛会在马会结束前成为新家主。”尽管拿着放行函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简仲溪的语声还是平淡中透着坚毅。他说:“马会是最好下手的机会,我会想办法杀了格洛。”
“这意思是,我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回大吴了?”刘婷笑着调侃:“格洛小瞧我,说一个瘸子难成事。你可不许像他那样。总得让我出出力吧?”
“谁说你什么都不用干?”简仲溪忙道:“扎西一死,这两张纸就有用了。便是呈到铁勒王面前,也没谁能提出异议。所以,扎西一死咱们就得走。能走多快走多快。你除了要套马,还得准备好路上用的东西——虽说有了放行函,可以向路过的铁勒人要东西,但我觉得咱们还是少与铁勒人接触得好。从这里回大吴,骑最快的马也得十天吧?趁着马会的机会,你可得想办法把东西备齐了。咱们可不能没死在铁勒人手里,却饿死在回去的路上。”
简仲溪的简设逗得刘婷直笑。可笑过之后,她的眉头又皱在了一起。只因刘婷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是逃回大吴的。
就算不计较回去的方式,刘婷也不能不去想回到大吴后怎么办。虽然户籍问题可以用“简仲溪妻子”的身份获得,可拿到户籍并不意味着能够得到一切。要得到真正安宁的生活,就必须回到简仲溪位于郁林郡批安乡的家中。刘婷虽没问题批安乡距离边关有多远,却也明白在没有高铁和航班的社会,两个乡的距离都要费上好几天的距离。也就是说,在边关镇拿到了补发的户籍,接下来的挑战便是行程。古代的行程有多可怕,刘婷曾在《红楼梦》中见过。便是乘坐船只这种最快的交通工作,林黛玉的船也航行了几个月才到了贾家。
“咱们从边关镇出发,要多久才能到你家?”刘婷补充道:“我指的是最快的办法。”
“我来的时候带着不少货,先坐船的再换马车,费了七十六天才到了边关。咱们没货,先骑马再换船的话,估摸只要四十天左右。”作为一个古人,简仲溪一点也觉得四十天的路程有什么问题。他还有些得意的叹道:“幸好郁林郡不是南面,不然咱们至少得花六十天的功夫才能回家。”
四十天……
刘婷倒吸了一口气,嘀咕道:“坐船要花不少钱吧?”
简仲溪点头:“要是顺路的船能搭,是要花不少钱雇一个。好在,船可以直接行驶到批安乡的码头。到时候请个人去家里后报信,让家里把船钱送来便是。”
“跛了腿的汉人即便行事不成,说出来的话也没有人会相信。”见格洛狐疑的看了过来,似乎不明白话中的深意,刘婷直言:“别人办事若被抓了,一定会连累派他去的人。可我是个汉奴,说什么话都不会有人信,只会换来毒打。您把事交给我,便摘得干干净净。不过给张放行函,就能多个人帮着办事,还一点风险都没有,您又何乐而不为呢?”
话说得这么直白,格洛的脑子再转不过弯来也明白了。而且,放行函这东西对格洛来说实在不值得一题。且不说刘婷并非格洛掳回来的汉奴,少她一个格洛并不觉得有损失;光是放行函这东西,就只有家主写的才算合法。
也就是说,格洛成为了家主,放行函才算真正的有用。而格洛成为家主唯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扎西已死。
“给你写张放行函不费什么力气。不过,我不是家主,写的放行函或者能供你在路上应付盘查,却没什么实际的作用。”已然松口的格洛勾着嘴笑道:“现在写给你,你拿着函也逃不回汉族。只要家主声称汉奴逃跑了,便有无数铁勒人都会追击你。”
“我知道,只有您成为了家主,我才能回家。否则,只能在路上被抓回来。”刘婷倚在桌子上,双手托着下巴对格洛眨眼:“您肯放过,为了回家,我们也会竭尽全力。而且,谁会怀疑杀死主要的汉奴是受人指使?在铁勒,受不了折磨的汉奴谋害主人的事屡见不鲜,谁会怀疑汉奴是受了别人的指使?”
格洛的双眼完全亮了起来。
瞧不起汉人,甚至炫耀汉奴成风,其原因之一便是因为汉人的儒弱。在铁勒人眼里,被强制当成奴隶欺压的汉人有无数个反抗的理由,可这么多年了,敢反抗的汉人却少之又少。崇尚力量的民族敬重敢于反抗的人,比起百依百顺的奴隶来,敢反抗的汉人反倒让铁勒人另眼看待。哪怕数百年来没有几个汉奴成功谋害了主人,被抓后也改变不了处以极刑的倒运,却能得到铁勒人的尊重,以人的方式下葬。
反抗即被视作是天经地义,还会赢得尊重,又有谁会怀疑汉奴弑主是受人指示或是另有原因?而且,放行函这种东西哪怕出自自己的手笔,也没什么风险。刘婷若是真敢拿着放行函向扎西告状,也不过是换来一顿毒打——格洛只要说是为了考验汉奴是否有逃跑之意,便能轻松应对过去。
“罢了,就当是考验你敢不敢逃跑。”格洛点了点下巴:“我写的放行函,明天给你。”
激起了对方的交易欲望,才会有讨价还价。
刘婷不记得这话是谁说的,但她此时的脑海中响起了这句21世纪才有的话。
“不是我一个人,是两个人。”指了指羊圈的方向,刘婷坚定又带着乞求之意说道:“为了让您更顺利的成为家主,两个人办事比一个人更好。”
拿到放行函的当天,刘婷便拿给了简仲溪看。看清了纸字上写的字,简仲溪激动得双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别高兴得太早,格洛没当家主,这就是两张废纸。”刘婷皱着眉头说:“除非他很快当上家主。”
“马会结束你就差不多成年了,格洛会在马会结束前成为新家主。”尽管拿着放行函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简仲溪的语声还是平淡中透着坚毅。他说:“马会是最好下手的机会,我会想办法杀了格洛。”
“这意思是,我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回大吴了?”刘婷笑着调侃:“格洛小瞧我,说一个瘸子难成事。你可不许像他那样。总得让我出出力吧?”
“谁说你什么都不用干?”简仲溪忙道:“扎西一死,这两张纸就有用了。便是呈到铁勒王面前,也没谁能提出异议。所以,扎西一死咱们就得走。能走多快走多快。你除了要套马,还得准备好路上用的东西——虽说有了放行函,可以向路过的铁勒人要东西,但我觉得咱们还是少与铁勒人接触得好。从这里回大吴,骑最快的马也得十天吧?趁着马会的机会,你可得想办法把东西备齐了。咱们可不能没死在铁勒人手里,却饿死在回去的路上。”
简仲溪的简设逗得刘婷直笑。可笑过之后,她的眉头又皱在了一起。只因刘婷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是逃回大吴的。
就算不计较回去的方式,刘婷也不能不去想回到大吴后怎么办。虽然户籍问题可以用“简仲溪妻子”的身份获得,可拿到户籍并不意味着能够得到一切。要得到真正安宁的生活,就必须回到简仲溪位于郁林郡批安乡的家中。刘婷虽没问题批安乡距离边关有多远,却也明白在没有高铁和航班的社会,两个乡的距离都要费上好几天的距离。也就是说,在边关镇拿到了补发的户籍,接下来的挑战便是行程。古代的行程有多可怕,刘婷曾在《红楼梦》中见过。便是乘坐船只这种最快的交通工作,林黛玉的船也航行了几个月才到了贾家。
“咱们从边关镇出发,要多久才能到你家?”刘婷补充道:“我指的是最快的办法。”
“我来的时候带着不少货,先坐船的再换马车,费了七十六天才到了边关。咱们没货,先骑马再换船的话,估摸只要四十天左右。”作为一个古人,简仲溪一点也觉得四十天的路程有什么问题。他还有些得意的叹道:“幸好郁林郡不是南面,不然咱们至少得花六十天的功夫才能回家。”
四十天……
刘婷倒吸了一口气,嘀咕道:“坐船要花不少钱吧?”
简仲溪点头:“要是顺路的船能搭,是要花不少钱雇一个。好在,船可以直接行驶到批安乡的码头。到时候请个人去家里后报信,让家里把船钱送来便是。”